辽宁乡村民宿发展问题研究
2019-01-09◎姜岩
◎姜 岩
一、民宿的概述及乡村民宿发展趋势
(一)民宿的定义及起源
作为旅游产业之中一个相对新兴的业态形式,目前业界及学术界对于民宿的起源说法还不够统一,其中有两种说法比较具有代表性。一是认为“民宿”起源于日本的民办旅店(Minshuku),是由一些喜爱登山、滑雪、游泳等运动的户外活动爱好者借租乡村民宅而衍生和发展起来的。另一种则认为民宿起源于欧美地区,主要以英国的B&B(Bed and Breakfast)以及美国的Home Stay为代表。本研究认为,第一种说法更加贴近于民宿的起源。
从当代世界的旅游产业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台湾地区是乡村民宿发展的典型代表。在近代社会,台湾地区曾经作为日本的殖民地长达50多年,在此期间台湾地区的乡村民宿发展深受日本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带有鲜明地域文化特征的特色产业,受到国际旅游行业的普遍认可和推崇,这个历程可以充分印证民宿起源于日本民办旅店这个观点。
关于民宿的定义,目前业界和学术界也尚无权威性定义。从起初的农民将住房出租给游客使用这种简单的模式到不断发展,民宿的功能和作用愈发完善,与传统酒店之间的区别也日益明显。因此,在对民宿进行定义之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区别。本研究将民宿定义为经营者充分利用当地自然、文化等旅游资源及自身闲置资源亲自参与接待,并具备为游客提供自然、文化、生产生活方式等体验功能的小型住宿设施。
(二)乡村民宿未来发展趋势
相比于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我国民宿发展的起步时间相对较晚,但发展势头十分迅猛。20世纪80年代末,国内部分地区的农民开始自发创办了民宿的雏形;2003年国内旅游行业正式引进了“家庭旅馆”的概念;2010年开始,民宿正式得到了国内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到了2015年我国民宿行业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200亿元人民币;2016年民宿行业发展进一步加速,全国农家乐达到了190余万家、民宿4万余家、民宿从业人员已经达到100万人。到目前为止,民宿已经正式成为旅游产业中的重要业态形式。预计到2020年民宿行业的营业额将超过360亿人民币 。
目前,国内民宿的分布呈现出显著的集中化趋势,大致集中于滇西北、浙闽粤及长三角地区以及北京、厦门、成都、丽江、大理、秦皇岛、上饶、湖州等旅游资源丰富的城市。越来越多的旅行者在国内旅游过程中选择入住民宿,入住者主要呈现出年轻化、高学历及高收入等特点。
二、辽宁发展乡村民宿的重要战略意义
(一)发展乡村民宿能够有效助力辽宁实现全面振兴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及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是辽宁实现全面振兴的重要遵循。无论是培育壮大新动能还是支持生态建设,乡村民宿都有自身独特的作用。在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中,以民宿为代表的服务业占比正在逐步提高,民宿及旅游产业对乡村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增强。除了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以外,民宿以节能环保和实现个人与生态协调统一为主要特色,乡村民宿还能够成为当地绿色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因此,在辽宁省全面振兴过程中大力推动乡村民宿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发展乡村民宿能够充分激发资源活力
辽宁省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大力的乡村旅游资源,很多全国知名的风景名胜区都位于乡村地区。虽然省内旅游资源比较丰富,但是很多风景区由于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住宿条件比较有限,严重影响到游客的旅行体验和总体评价,也相应地对景区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民宿,能够补齐省内旅游产业发展的“短板”,吸引更多的旅游者来到辽宁省观光游览,这对于充分激发当地旅游资源活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发展乡村民宿能够有效促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在不久前召开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唐一军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农村环境提档升级,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的目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不仅是乡村民宿数量上增加,更是质量上的全面提升。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民宿,这些造型优美、功能完善的建筑将成为当地新的靓丽风景,同时能够极大地提高乡村的宜居程度,更好地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三、辽宁发展乡村民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国内其他省份相比,现阶段辽宁省在发展乡村民宿产业的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部分地区对发展乡村民宿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
当前,省内还有一部分地区对于发展乡村民宿的重要战略意义认识不足,对乡村民宿的功能认识不够全面和充分,在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过程中过分追求“高、大、全”,甚至在乡村住宿设施建设过程中引进城镇大型酒店的模式,不但造成巨大的资金浪费,也给乡村经济总体的发展态势造成不利影响。
(二)缺乏统一规划
现阶段辽宁省在发展乡村民宿的过程中面临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统一规划。一方面无论是农业专项发展规划还是在旅游业发展规划之中都未能将乡村民宿发展作为一项独立的内容,明确提出乡村民宿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等。在制度设计层面,乡村民宿的发展基本上处于真空。另一方面乡村民宿在建设规划中也缺乏统一有效的规划,基本上处于自主发展阶段,建设规模、资金投入、管理模式、资源分布等方面带有极强的随意性,并未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民宿产业集群,仅有的为数不多的乡村民宿项目发展规模和水平参差不齐,运营管理水平差异较大,很难在乡村经济和旅游产业发展进程中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三)发展模式高度同质化
省内的乡村民宿在发展模式上存在着高度雷同的问题。一方面省内乡村民宿在功能定位、造型设计、装修风格、管理模式等方面大量沿袭国内发达地区的模式和做法,没有完全突出和体现出地域文化特色及自然生态资源优势,让旅游者有“似曾相识”或者“千篇一律”之感。另一方面省内不同地区之间在发展乡村民宿的过程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同质化的现象,当某个地区的某个乡村民宿项目取得一定成功后,其他地区往往会选择大批量地复制和盲目上马的现象,本省乡村民宿的独立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迅速丧失殆尽,这对于辽宁省乡村民宿发展来说无疑是一个遗憾。
四、推动辽宁乡村民宿发展的建议
在推动辽宁省乡村民宿健康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总体上应当坚持将乡村民宿纳入现代农业、旅游业、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体系之中,明确乡村民宿的功能定位及发展路径,为乡村民宿的健康发展找到根基。具体来说,应当采取如下几方面措施:
(一)全面提升对乡村民宿发展的重视程度
省内各地区应当切实提高对发展乡村民宿的重视程度,对其在促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产业经济机构调整、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有更加深刻、全面地认识。在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将发展乡村民宿与推动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将发展乡村民宿作为一项推动当地乡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各级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税务、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在立项审批、农村土地流转及闲置土地规划利用、财政资金补贴、税收政策优惠、项目建设环评等方面对乡村民宿项目给予大力支持,为乡村民宿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机遇。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乡村民宿产业,同时鼓励省外、境外资本投资本省乡村民宿产业,尽快做大做强乡村民宿,形成产业集群。
(二)加强乡村民宿产业发展的统一规划
在刚刚发布的中央1号文件之中,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的任务和要求,这就为进一步做好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奠定了重要基础。一方面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制定当地经济社会、乡村振兴、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将发展乡村民宿纳入其中,作为一项独立的内容进行重新规划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发展路径和保障措施等,确保乡村民宿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各地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等过程中要加强对乡村民宿发展的统一规划和部署,确保乡村民宿充分依托乡村旅游资源,同时坚持生态、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不单纯追求乡村民宿的数量,更加重视乡村民宿发展的质量,确保实现资源分布合理、资源依托充分、发展模式生态环保的目标,让乡村民宿产业在统一有序规划指导之下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三)实现乡村民宿的差异化发展
各地区要充分结合当地乡村旅游资源、自然风貌、区位地理、人文资源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乡村民宿发展战略,实现与省外其他地区、省内各地区的差异化发展,切忌盲目照搬照抄外省市的经验和模式。例如,辽宁省是满清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抚顺市、沈阳市、辽阳市等部分乡村地区具有满清文化的悠久历史和传统。在发展乡村民宿的过程中,可以将满清文化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特色,突出满清文化的独特的居住体验,在房间设计、菜品选择等方面全面挖掘和使用满清文化资源。与此同时,还可以动员住客参与满清传统文化民俗活动,将满清文化元素真正融入到乡村民宿之中,突出乡村民宿的文化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的目标。
小结:辽宁省在发展乡村民宿的过程中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但是,辽宁省已经进入了全面振兴发展的新阶段,这对于辽宁省的乡村民宿发展是一个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因此,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支持下,辽宁省乡村民宿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期。乡村民宿产业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自身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为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