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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

2019-01-09/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9年1期
关键词:联合社战略规划品牌化

■ 文 / 王 军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井喷式发展,截至2018年9月底,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达213.8万家,入社农户突破1亿户,约占承包农户总量的48.5%。但是,社会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质疑声也在不断升温,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假的多真的少。2018年,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一是合作社从数量增长向规范发展转变,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在合作社发展中采取了先发展后规范的思路,导致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大量“空壳社”“休眠社”、少数人控制合作社等。一些机构从合作社发挥作用的角度提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好中差各占1/3,一些学者从合作社质性规定的角度提出我国没有一家真正的合作社。因此,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刻不容缓。新修订的合作社法把“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放到了首位,并且2018年合作社的增长速度预计将下降到10%以下,意味着合作社的发展开始从高速增长向规范发展转变。

二是合作社从小散弱向联合合作转变,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多但规模小、实力弱,在与大市场对接中处于弱势地位,而在单个合作社基础上再联合组建联合社,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农业部门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各类合作社联合社达7200多家,涵盖9.4万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560多万户。新修订的合作社法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章,明确了联合社的法律地位,对联合社的成员资格、注册登记、组织机构等作了规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也提出,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这将推动合作社联合社快速发展,实现更高层次上的规模化经营。

三是合作社从生产流通向产后加工延伸,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必然是将农业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在不同程度上进行纵向整合实现一体化,但我国纵向一体化的发展形式多是龙头企业主导而非合作社主导。合作社如果不能通过延长产业链、跨出“农门”获得产后加工增值收益,就难以为成员带来更多的收益,发展也将受到制约。新修订的合作社法赋予合作社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允许合作社向公司等企业投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也提出,鼓励发展由当地农民主办的产业体系。目前,一些合作社已经开始通过投资兴建或参股加工流通企业的方式向产后领域延伸,由合作社主导的纵向一体化将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四是合作社从生产销售普通产品向品牌产品转变,品牌化水平不断提升。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优质特色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此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了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战略。作为农产品的生产者和供应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越来越注重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营销,申请无公害、绿色、有机等认证,打造产品品牌、合作社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不断提升特色优质农产品供应水平,帮助成员把优质农产品卖出更好的价钱。截至2017年底,拥有产品注册商标的合作社达8.5万家,占合作社总数的4.9%;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达4.7万家,占合作社总数的2.7%。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合作社通过引领成员发展特色种养,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在带动农户增收方面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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