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培养更多“普通好老师”
2019-01-08王红
对于“师德”的内涵,我始终坚持一种最朴实的理解:“道”即“该做的事”,“德”即“做了该做的事”;教师的职业道德即“做教师该做的事”,而良好的师德即“坚持不懈做自己该做的事”。相应,教师职业道德的缺失不仅仅指“做了不该做的事”,同时也包括“没有做该做的事”。在现实中,“做了不该做的事”的教师毕竟是少数,而“没做该做的事”却非常普遍,但是由于它的隐蔽性而不易被人发现。因此,在师德建设的实践中,无论是强调严守师德底线还是弘扬师德范例,都只是盯住了少数典型,而忽略了对更朴实、更普遍的师德内涵的彰显。
习近平总书记用“好老师”这样一个非常朴实的概念给师德建设指明了方向。然而,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好老师”?那些“舍小家,为大家,身体力行,书写感天动地的奉献故事”的“圣人好老师”固然值得我们学习,但是,这样的标准终究只是少数人才能够做到的。師德建设的目标并非只是树立少数的典型,而是要全面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平。教书育人的使命重大,面对千千万万的学生,并非只是靠少数“圣人好老师”去实现,而是要靠更多普普通通的老师,这些老师也许达不到“圣人好老师”的标准,但却能够成为“普通好老师”。
什么是“普通好老师”?北京教育学院的王永红教授认为,普通好老师就是能用自己的行动感染学生,工作的敬业度和投入度比一般人要稍微多一点,把本职工作做出彩,在聚光灯下也许并不突出,但是在普通的舞台上却能照亮一方的人。对此我非常认同。对于教师这样一个对学生人格与生命成长影响至关重要的群体,社会对其道德的期望度很高,对其道德失范的容忍度很低,因此往往设定了很高的“圣人标准”和“圣人师德观”,但事实上这样的要求不仅达不到,反而阻碍了师德建设的成效。苏联心理学家维果斯基提出“最近发展区”理论,我们可以形象地理解为“树上的桃子,人蹦一蹦就能摘得到”。我认为,这一规律同样适用师德建设,即师德建设中的标准和目标不能太高,要让老师们“蹦一蹦能够做得到”。如果“师德模范”就是我们身边那一个个“普通的好老师”,他们平凡、坚韧、负责、善良,做好自己桌案上的每一件小事,真诚负责地教导需要帮助的每一位学生,坚持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踏踏实实地经营好每一天,那么,这样的“榜样”就是值得学习,能够学习,甚至能够“赶超”的。正如广州中学吴颖民校长所说,师德榜样要具有“可亲、可敬、可学”的特点,这样的榜样才有意义。
“普通好老师”所倡导的师德标准是具有普适性的。正如前面所说,“坚持不懈做自己该做的事”,这是最能“普及”、最应该“倡导”、最具“可行性”的高标与底线并行的师德规范。很多老师坚守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认真负责地“做好应该做的每一件大事和小事”,他们这种长期坚持的行为就是具有良好师德的表现,就是有着“高尚师德”的“普通好老师”。在这样的标准之下,成为“普通好老师”不是做到做不到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去做的问题。
培养更多“普通好老师”的关键是要让老师明确自己该做的事并且会做自己该做的事。这与“师理”和“师能”有关。所谓“师理”,即教师所应秉持的正确的教育理念,明确正确的育人目标,坚持正确的价值追求;所谓“师能”,则是指教师要具有践行教育理念,把先进教育理念转化为教育行为的能力。为此,师德建设必须与教师的专业发展密切结合,唯有让教师的理念和能力提升了,教师才能够在“明确自己该做的事”之后坚持不懈“做自己该做的事”。
培养更多“普通好老师”要注重正面引导。在师德建设中,强调底线、红线不可突破是必要的。然而,“做了不该做的事”毕竟是小概率发生的,过度渲染不仅会损害教师群体的正面形象,更会弱化师德建设所应该倾注的方向,似乎教师只要不做这些不该做的事就是合乎师德要求了,其实这样反而忽略了更常见的“师德失范”,即“没做应该做的事”。这种习以为常的“失德”现象常见却不易被觉察,其后果迟滞却影响持久。师德建设更主要的力量应该聚焦在防止这种“习以为常”的师德失范上,更多从正面强调和引导教师“做该做的事”,而不是过分渲染“做了不该做的事”。
培养更多“普通好老师”要用关怀型师德理念推行师德建设。所谓关怀型师德理念,是基于内尔·诺丁斯关怀理论的师德建设模式,强调通过对教师的关怀来激发教师的师德体验并转化为师德行为。所以,强调通过对教师的关怀来激发教师的道德体验和行为,是基于对师德建设的终极目标的理解。师德建设不是为师德而师德,而是为育人而强调师德。为此,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要以良好师德去培育人,并非仅仅是为了让学生感受和体验师德的温暖,而是让学生在师德的浸润中学会传递温暖。由此可说,师德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传递温暖,而具有传递温暖能力的人必定是体验过被关怀的温暖与美好的人。若要让教师成为传递温暖的人,我们首先要让教师能够在被关怀的氛围中感受温暖与美好。唯有如此,才能让更多的普通老师成为“普通好老师”,内心有方向、有温暖、有坚守。
编辑 _ 王雪莉
王红,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师教育学部常务副部长,教育部督导专家、广东省督学,教育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组成员、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专家委员会成员、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教师教育、教育经济与财政、教育产业资本化、校长领导力与学校发展、基础教育、比较教育(中美教育比较)。参著《2001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简明教育经济学教程》《教育财政学研究》《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及财政问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