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I治疗GD伴颈部血管杂音最佳剂量初探
2019-01-08郑红宾张庆叶宁齐志兵程征肖银罗萍张青
郑红宾 ,张庆 ,叶宁 ,齐志兵 ,程征 ,肖银 ,罗萍 ,张青
(1.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九江 332000;2.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 330006)
甲亢是指血液循环中甲状腺激素过多,引起以神经、循环、消化等系统兴奋性增高和代谢亢进,临床上以Grave’s甲亢多见,约占所有甲亢的80%~85%。Grave’s甲亢治疗主要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131I治疗和手术治疗。131-I治疗Grave’s甲亢是核医学的传统优势项目之一,已有70余年历史,是目前成人Grave’s甲亢的首选治疗方法。本文旨在研究131I治疗Grave’s甲亢伴颈部血管杂音的剂量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收集2007年3月-2012年6月经我院诊断Grave’s甲亢伴颈部血管杂音的患者57例,男性9例,女性48例,年龄21-69岁,平均年龄39.7。
1.2 入选标准 ⑴具有Grave’s甲亢典型的临床症状;⑵体征:甲状腺颈部有血管杂音;⑶实验室检查: 血清 FT3、FT4或 TT3、TT4增高、TSH 减低,甲状腺吸131I率增高或吸碘高峰提前,TG-Ab、TPO-Ab多为阳性;⑷影像学检查:超声、放射性核素扫描等具有典型的甲状腺肿等表现。
1.3 治疗方法 颈部血管杂音伴Grave’s甲亢患者共57例,其中试验组28例,均给予80-120UCi/g的经典治疗剂量,对照组29例,采用160-200UCi/g治疗剂量(我们进行预实验,此剂量治疗效果最佳)。告知患者治疗方案、注意事项,并签署之情同意书。所有GD患者治疗后复查时间为:口服131-I治疗后 7-9周、15-17周,23-25周,51-53周,107-109周,所有1次治愈、2次及3次治愈者,复查时间基本相同,都是从口服131-I治疗后开始计算。复查内容主要为患者症状、体征及甲功,必要时加查血常规、肝功、心电图、甲状腺彩超及甲状腺核素显像等项目。口服给药后,瞩患者注意休息,避免精神刺激和过度劳累,预防感冒,勿挤压甲状腺,半年内应尽量禁碘或低碘饮食。个别病情严重或服131I后并发感染的患者,应注意防止甲亢危象的发生,一旦出现,按内科治疗甲亢危象的方法处理。如伴随其他疾病,如房颤或糖尿病者,继续服用相应药物进行治疗。治疗后6-12个月的患者,如未痊愈或疗效差的患者可考虑再次131I治疗。
1.4 评价标准 治愈:随访半年以上,高代谢症状级体征完全消失,血清FT3、FT4、TT3、TT4恢复正常;好转:高代谢症状部分减轻,体征部分消失,FT3、FT4、TT3、TT4 明显减低,但未将至正常水平;无效:患者的症状及体征均无改善或反而加重,FT3、FT4、TT3、TT4 无明显减低; 复发:131-I治疗后的患者,已达痊愈标准后,再次出现甲亢的症状和体征,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再次升高;甲低:131-I治疗后的患者出现甲低的症状和体征,血清甲状腺素水平低于正常,TSH高于正常。
2 结果
全部GD患者均伴颈部血管杂音,其中26例患者为GD伴双侧颈部血管杂音,31例患者为GD伴单侧颈部血管杂音。双侧血管杂音患者男5例,女21例,单侧血管杂音男6例,女25例。其中,甲状腺右叶上极闻及杂音43处,右叶下极14处,甲状腺左叶上极杂音37处,左叶下极11处。血管杂音I级47例,血管杂音Ⅱ级10例。其中试验组I级杂音23例,Ⅱ级杂音5例;对照组I级杂音24例,Ⅱ级杂音5例。
治疗结果:试验组28例,一次治愈2例,6-12月后二次治愈13例,6-12月后行第三次131-I治疗者13例;第一次治愈(以下均含甲低)2例,第二次治愈13例,第三次治愈(含甲低)13例,1年后甲低11例。对照组29例,一次治愈(含甲低)25例,二次治愈(含甲低)4例,1年后甲低26例。血管杂音:试验组与对照组血管杂音消失治愈后基本相同,甲低发生率对照组高于实验组,有统计学意义。结果见表1。
表1 颈部血管杂音伴GD采用不同剂量131I治疗结果比较
表2 GD伴颈部血管杂音采用不同剂量131I血管杂音消失结果比较
3 讨论
放射性131-I治疗GD是核医学的传统优势项目之一,已有70余年历史,许多GD患者采用此方法后,治愈了GD。放射性131-I治疗GD,空腹口服131-I剂量计算公式:131-I剂量(Bq)=甲状腺重量(g)×(70-100)(UCi/g)/最高摄 131-I率(%)[1],对GD控制效果较好,只有个别患者需要2-3次以上的131-I治疗。美国核医学医师治疗GD给予131-I剂量较大,往往儿童GD患者都采用160-200UCi/g的剂量[2],绝大多数GD一次治愈,但是,甲低发生率也较高。血管杂音伴GD是高代谢导致的心血管受损的体征[3],我们对血管杂音伴GD患者采用160-200UCi/g治疗剂量,从表一及表二可以看出:这部分患者,效果很好。临床实践中,对重度甲状腺肿的GD患者,如每克甲状腺组织给予70-120UCi/g的剂量,治愈率较低,主要原因是131-I用量相对不足,因此,赵永胜等加大了对重度甲状腺肿的GD患者每克组织的实际用量,为3.70-5.55MBq/g(100-150UCi),从而获得了较高的临床治愈率[4],但是,血管杂音伴GD的患者,如采用 3.70-5.55MBq/g(100-150UCi)的剂量,多数患者也不会一次治愈,第二,核医学科同行不应惧怕甲低,尤其是GD伴有肝功异常、白细胞减少、心律失常、颈部血管杂音及其他较严重的疾病时,迅速控制高代谢引起的各种严重症状,是当务之急,甲低实际是GD的发展趋势和转归,是治愈的具体表现。第三,按70-120UCi/g[5]计算,即便把需要增加剂量也计算在内,即根据患者症状、体征、病史、治疗经过及检查结果等,适当增加诊疗剂量,对颈部血管杂音伴GD患者的治疗剂量,一般也不会给到每克甲状腺组织160-200UCi。第四,过去我们治疗的GD患者,有一部分GD需要行两、三次的131-I治疗,这部分患者是否属于GD伴颈部血管杂音患者呢?因此,我们认为,放射性131-I治疗GD时,核医学科的同行是否应该进行颈部听诊,看看是否属于GD伴颈部血管杂音,如果伴颈部血管杂音GD患者的治疗剂量,最好采用160-200UCi/g,然后,再根据患者症状、体征、病史、治疗史及检查结果等,适当调整治疗剂量。
因本文统计的GD伴颈部血管杂音患者数量有限,不论试验组还是对照组,患者数量均较少,以后继续观察统计131-I治疗颈部血管杂音伴GD患者的资料,不断总结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