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惠金融扶贫现状分析
2019-01-08张丹
张 丹
近年来,河南省普惠金融发展迅速,截至2018年底,全省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398.3亿元,同比增长20.3%,带动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465.9万人次。发展普惠金融,使金融资源的配置向贫困人口倾斜。河南省普惠金融在服务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方面,已取得一定的成效,然而普惠金融与精准扶贫的良性结合仍然需要持续完善。
一、普惠金融扶贫需求分析
近年来,随着农村地区收入的增加、基础配套设施的改善以及扶贫政策的落实,我省农民储蓄、信贷需求不断提升,金融参与前景广阔。
(一)储蓄需求稳步提升
农村地区由于根深蒂固的“存钱养老盖房养孩子”传统思想的存在,具有较强的储蓄偏好。近年来,我省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7年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719.18元,比上年增长8.74%,较2012年增长69%。收入的提高必定拉动消费水平的提高,2012-2017年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随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增长而稳步提高。
(二)信贷需求不断增长
资金短缺是我省农村居民,尤其是贫困农户生产生活的主要问题。由上文分析可知,我省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只有不足1/3的部分用于储蓄,且这部分储蓄主要用于盖房、养老、婚丧嫁娶等方面,储蓄期限较长,没有重大变故,农户一般不会动用。生产性资金匮乏依赖外援资金的支持,政府扶贫资金毕竟有限,对银行信贷的需求就显得尤为突出。从已有可查询年份的数据可知,2013-2015年,我省贷款余额分别为23100.9亿元、27228.3亿元、31432.6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分别为9938.56亿元、11685.26亿元、13506.13亿元。涉农贷款占比均达到了43%,可见我省农村地区信贷需求十分旺盛。
二、普惠金融机构覆盖面分析
河南省辖内各金融机构顺应政策指引,适应市场需要,积极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搭建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普惠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金融机构网点及金融从业人员队伍得到了进一步扩充,金融服务不断深入。
从近年来我省金融机构网点扩充趋势来看,2012—2017年间,我省单位面积银行机构网点及其从业人数呈不断增长趋势,且从业人数随着银行机构网点的扩充而同向增长,表明我省银行机构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7年,我省平均每平方公里拥有银行机构网点0.07个,每平方公里拥有银行机构从业人员达1.06人。其中,2015年增长最为迅猛,主要是因为2015年我国明确了发展普惠金融的国家战略规划地位,普惠金融获得迅猛发展。
另外,我省各个地市金融机构的发展状况具有极大的差异性。以2017年为例,省会郑州市每平方公里拥有的银行机构网点数量最多,达0.21个,每平方公里拥有银行机构从业人员达4.79人,这种高速发展主要源于郑州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遍高于其他地市,另外各银行机构的省级分行及总部都落户在郑州;其次是焦作、安阳、漯河、平顶山、许昌。这些地市银行机构覆盖面均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值得注意的是,三门峡、南阳、信阳、驻马店、济源的银行机构网点数及从业人数的覆盖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表明这些地市的普惠金融机构发展缓慢,相对落后。
三、普惠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分析
近年来我省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的不断扩大和下沉,逐渐改变了以前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金融网点少、存取款要到镇上的状况。从2012—2017年间,我省每万人占有银行网点数量逐年上升,且随着网点的扩充,银行从业人数也同步上升。
从各地市的情况来看,郑州、焦作、三门峡居民对金融服务获得的便利度高于省平均水平,尤其是郑州,两项指标远远高于省平均水平,这与郑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最高以及其省会城市的属性是相吻合的;洛阳、鹤壁、济源、平顶山、新乡、许昌的两个指标基本与省平均水平持平;但是,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仍低于省平均水平,说明其居民,尤其是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农村、偏远地区居民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各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积极在偏远乡村、集镇设立自助存取款设备、便民服务网点等。河南省农信社不断加大ATM机、POS终端机等在农村地区的布放,普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推广和应用,为农户结算、普及金融知识提供了较大的便利性。针对贫困农户缺乏担保难贷款的现状,建行河南省分行创新涉农业务担保,推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并推出“裕农易贷”、“供销支农贷”等产品;河南省农信社推出“金燕扶贫小额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执行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有效提高了贫困户贷款的可获得性。
四、普惠金融可持续性分析
近年来,我省各金融机构在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的同时,不断探索各种方式降低不良贷款、降低成本、提高收益,保证商业发展。河南省农信社下属各市县行社积极与政府、担保公司合作,建立政府风险补偿金制度以及银行、政府、保险公司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农行与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合作,推广“政府增信”业务模式,实现金融扶贫“零风险”。
同时,各金融机构借助金融科技,一方面搭建网上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在提高金融服务获得便利性的同时,大力降低经营成本。如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推广“普惠通”APP,上线4大类15种39项金融产品和服务,使客户从贷款申请、授信、使用到还款全程均可在线自助完成。另一方面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积极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此外,各级政府制定和落实扶持政策对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奖补和贴息,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普惠业务低收入性给金融机构造成的收益减少。2017年中央财政拨付我省普惠金融专项资金128686万元,我省安排省级专项配套资金39000万元,统筹用于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以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五、建议
(一)完善政府政策激励和风险分担
央行可以通过窗口指导、差异化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等,引导和鼓励各银行扩大对普惠金融扶贫领域的信贷投放;适当提高扶贫信贷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市、县财政应出资建立损失补偿基金,对于商业银行扶贫信贷的不良贷款损失适度给予补偿,以鼓励商业银行提高扶贫信贷的不良贷款容忍度。
建立普惠金融扶贫考评机制。对金融机构网点和服务下沉情况、扶贫信贷占比、资金回收情况等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可由各县扶贫部门、人行、银监分局联合监督执行。对于考核达标的金融机构,可由县财政风险补偿基金按贷款投放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二)加强扶贫信息共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人口信用记录的缺失,加之其本身又缺乏有效的抵押物,信用意识淡薄、违约现象频发,是金融机构不敢也不会积极开展普惠金融扶贫业务的关键原因。因此,加速推进信用建设,增强银行放贷信心尤为重要。
政府扶贫部门对贫困户进行筛查、建档立卡,并将建档立卡信息与金融机构进行共享,以便金融机构随时准确评估贫困户的信用状况,根据其不同具体情况发放相应贷款。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农户信用信息的征集,逐步对所有农户开展信用评级,并采用发放“信用证”等方式,实现农户信用评级与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
另外,可以建立信用奖惩激励机制。对守信用的农户、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如可以优先贷款、相同条件下提高额度、利率优惠等;对于不按期还款或赖债不还的违约借款人,则给予一定的惩罚,轻则降低额度、提高贷款条件,重则不给予金融支持,并联合执法部门进行黑名单制裁等。
(三)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完善农村各项生产要素的产权、承办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尤其是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盘活农村各类资产,逐步推进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或交易平台,鼓励、培育资产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服务农村市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抵押物处置的操作规程,提高产权确权和流转的公信力和透明度。鼓励将符合法律规定、产权归属清晰的农村房屋、土地、农业机械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纳入信贷担保范围,有效扩大农村企业、农户的担保抵押品范围。
(四)完善农村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完善是普惠金融在当地能够发展的基本保障。“要想富,先修路”,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的交通、通信设施的建设是金融机构下沉网点的必备前提。在此基础上,各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大增设物理网点、投放ATM等自助设备的力度。
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发布体系,避免和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金融机构的逆向选择,保护金融用户的利益。构建完善的金融法制环境。制定拖欠银行债务黑名单的认定标准和惩戒办法,对拖欠银行贷款的农户进行惩戒。同时,加大对贷款诉讼案件的执行力度,简化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
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编号192400410271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编号2018B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