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权色梦灭 班子全军覆没
2019-01-08
作为曾经的单位一把手,他肩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但是,“表面上一套,背后一套”,最终使他身陷囹圄。
他就是桂平市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杨福荣,曾担任桂平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桂平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因涉嫌受贿罪,杨福荣一审被判刑五年。
杨福荣涉嫌受贿罪一案是贵港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采取留置措施查办的第一案。这是一起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
顶风作案班子覆没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及各级纪委对群众反映强烈、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查处。在反腐的雷霆万钧之下,党风政风社风为之持续好转。但是,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作案,以身触纪试法。以杨福荣为首的桂平市林业局原班子收受“好处费”“辛苦费”导致“全军覆没”,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例。
2012年6月,桂平市林业局领导班子在杨福荣的主持下召开会议,参会人员有班子成员郑某某、潘某某、罗某某、莫某某、邓某某、陈某某、李某。这次开会讨论的内容为同意由桂平市林兴公司承揽桂平市辖区林业规划设计项目,并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约定设计收费标准按10元/立方米向林农收取。
桂平市林兴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由梁金城出资20万元注册成立。他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在其儿子梁俊某名下,其与梁俊某各持50%股份。公司成立后,梁金城为让桂平市林兴公司能够承揽桂平市辖区林业规划设计项目,请求杨福荣给予关照,并承诺从公司利润中拿出一定份额送给杨福荣。对这样的承诺,杨福荣并没有拒绝。
梁金城成立桂平市林兴公司时十分“寒酸”,公司没有资质、没有技术、没有办公场所。杨福荣帮助梁金城联系南宁某林业设计公司,使其挂靠至该公司名下,还安排桂平市林业局技术人员参与林兴公司的设计业务,对林兴公司员工进行培训,在林业局提供办公场所给林兴公司开展业务。就是这样桂平市民称之为“寒酸”的公司,梁金城通过诱人的“蛋糕分割”规则,慢慢地将桂平市林业局原领导班子拉进攫取利益的一条“船”上来。
在桂平市林兴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后,经桂平市林业局时任班子领导研究讨论,一致同意向梁金城收取钱款给林业局。
对“伸手要钱”的事进行班子讨论,居然还一致讨论通过!对党纪国法极端漠视的态度以及贪念,是桂平市林业局原班子顶风作案导致走向“全军覆没”的第一步。
“官商合作”,有了“蛋糕”之后,“蛋糕分割”规则开始实施。杨福荣等人将梁金城的公司当成林业局班子领导的“小金库”、“聚宝盆”,梁金城过年过节除了送现金给他们,还送购物卡、年货和月饼等礼品。
时任桂平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郑某某是代表该局负责分割“蛋糕”的第一人,他与梁金城商量,同意按桂平市林兴公司参考伐区设计出材量0.3元/立方米的标准计算,作为林业局的“辛苦费”。
为使“蛋糕”做大,2012年底,梁金城向桂平市林业局提出提高设计收费标准。2013年1月,桂平市林业局召开班子会议,同意桂平市林兴公司伐区设计收费标准由10元/立方米提高至12元/立方米。梁金城为感谢桂平市林业局同意提高伐区设计收费标准,将送“辛苦费”的标准从出材量0.3元/立方米提高至0.8元/立方米。
“蛋糕”做大后,杨福荣安排郑某某从梁金城处领取“辛苦费”平均分给在任领导班子成员。
作为担任分钱“重任”的郑某某,在第一次拿钱回来时,还不知道如何“分”,便“请示”杨福荣。
杨福荣颇有领导的“大度”风范,“大方”地说:“不是讲好了吗?每个领导都有份,平均分,以后都是这样!”
当时,杨福荣也没有问郑某某拿了多少钱回来,反正,他高度“信任”自己手下,给他的那一份一分不会少。
“蛋糕分割”规则成为一种官商利益输送的潜规则,一转眼就按照这个规则持续分了两年多时间。
2014年10月,郑某某因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被羁押,以杨福荣为首的桂平市林业局原班子并没有为此警醒,分“蛋糕”的糗事不仅没有停止,反而还“前赴后继”,把这个“责任”持续安排到了副局长莫某某的身上。如果这个时候,杨福荣等人对法纪心存敬畏的话,及时中止,就可能不会在“泥潭”中越陷越深,以致成为党的十八大之后贪腐导致全军覆灭的又一个深刻的反面教材!
郑某某被羁押之后,面对诱人的“蛋糕”,林业局班子成员居然没有人提出中止的声音,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杨福荣没有,连担负监督责任的时任纪检组长李某也没有。
“蛋糕分割”规则仍在继续,副局长莫某某接过任务,负责从梁金城处领取钱款并分给在任的领导班子成员。
有了“蛋糕”好过节!年关成了桂平市林业局原班子领导的“肥关”,经统计,2012年8月至2016年春节期间,桂平市林业局时任班子领导共同收受梁金城送给的钱款共计54万元,其中杨福荣个人分得8.3万元。
顶风作案终致“全军覆没”,“蛋糕”成为了烫手的山芋!最终,桂平市林业局原局长杨福荣以及班子成员郑某某、潘某某、罗某某、莫某某、邓某某、陈某某、李某等人全部落网。而梁金城也因为涉嫌行贿罪被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源源不断的“财路”
都说“欲壑难填”,杨福荣会满足于林业局原班子领导分得的那一份“蛋糕”吗?肯定不会。
只要有“蛋糕”,就挡不住伸手的“欲望”。杨福荣除了分得共同的“蛋糕”外,桂平市林兴公司老板梁金城为了表示感激,还以“入股分红”的形式,把杨福荣作为一个股东,不定期地给他输送“蛋糕”。经查明,杨福荣在担任桂平市林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桂平市林兴公司股东梁金城的请托事项,个人非法收受钱款达71.8万元。
2012年7月至2016年底,桂平市林兴公司独家承揽了桂平市辖区的林业规划设计项目。既然为林兴公司开了“方便门”,还入了“干股”,杨福荣就认为收些“辛苦费”、“好处费”、“分红”是理所当然的,全然把党纪国法抛在了脑后。
党的十八大后顶风作案之大胆,收受钱款对象之稳固,次数之多,时间与地点之固定,这是杨福荣案的总体特点。
收受钱款对象之稳固。至案发,杨福荣收受钱款的对象都是桂平市林兴公司的老板梁金城。
次数之多。据调查,至案发,杨福荣共分29次,在桂平市林业局或其家附近收受梁金城钱款共计71.8万元。如2012年分5次收受钱款共计8.8万元,2013年分7次收受钱款共计17万元,2014年分7次收受钱款共计20万元,2015年分7次收受钱款共计19万元,2016年分3次收受钱款7万元。
时间与地点之固定。时间大多集中在春节前后以及中秋节等,在中央三令五申严查节日腐败的关键时间节点,杨福荣对有关的“禁令”熟视无睹,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大胆“捞钱”。案发前的每年中秋、春节都是“人情往来”密集时,这个时候,杨福荣对梁金城的“孝敬”自然是“笑纳”。而“笑纳”的地点基本固定,一般都是在桂平市林业局办公室、篮球场、大门附近等。梁金城每到春节前后和中秋节,都很“贴心”地征求杨福荣的意见,是否要准备“节礼”。比如,在中秋节,明知中央三令五申禁止送月饼,领导干部不能收受服务对象月饼,梁金城还是征求杨福荣意见,是否需要“准备”,当然,他还准备好了厚厚的现金,以谋求更大的关照。
商人最知道的是“投其所好”,梁金城的“贴心”也不例外,不外乎就是因为“有利可图”。
梁金城知道杨福荣的烟瘾大,每次在送钱的时候,都送上真龙、芙蓉王、玉溪等名烟,并用黑袋子装着,以“掩耳盗铃”。对此“小意思”,杨福荣每次都收下了。当然,在黑袋子里,还有每次让他上瘾的“好东西”——袋子里装有100元一捆的钱,数以万计,一捆捆红色大钞亮得耀眼。
自以为梁金城对自己的利益输送是“单向”的,自以为收钱做得天衣无缝,自以为能够保住源源不断的“财路”,岂不知,杨福荣所走的不义之“财路”其实就是死胡同一条!
“加班费”成了“唐僧肉”
杨福荣不仅自己伸手拿“辛苦费”“分红”,不仅带动班子领导“伸手”,还把桂平市林兴公司这块“蛋糕”当作了“唐僧肉”。一帮领导“吃肉”,也不忘给下属人员以“辛苦费”“加班费”的名义“喝汤”。
据调查,杨福荣与负责桂平市林业局伐区设计审批、监督的工作人员(另案处理)共同收受桂平市林兴公司法人梁俊某(梁金城儿子)送给的钱款共计15万元,其个人分得5.4万元。事情起于2013年年底,梁金城为让桂平市林业局林政股对其公司的伐区设计方案进行审批,从而为林农尽快办理采伐许可证,其先后找到时任桂平市林业局林政股股长张超某、分管林政股的局领导郑某某和杨福荣,请求给予关照。最终经杨福荣和郑某某同意,由桂平市林兴公司按伐区设计费收入一定比例计算回扣用于送给林政股负责采伐许可证审批的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随后,梁金城交代其儿子梁俊某与张超某对接,由梁俊某负责送钱给张超某。经统计,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张超某经手分24次从梁俊某处领取钱款共计15万元。
张超某领到的钱款以“加班费”名义按一定比例分给杨福荣、分管林政的时任副局长、其本人、副股长及营业大厅工作人员等。至此,“唐僧肉”基本人人有份,“吃肉”的“吃肉”,“喝汤”的“喝汤”,违纪违法所拿的钱款,个个拿得心安理得,没有一个人觉得此事有何“不妥”。
第一次拿到“加班费”时,杨福荣还对张超某说:“我没有加班,加班费就不要了。”但是,张超某很“懂事”,把“加班费”放在局长的桌面上就走了,最后,杨福荣还是收下了“加班费”。有了第一次,以后,收“加班费”也就成了“常态”。
据杨福荣供述,他之所以同意以“加班费”“补助”等形式给林政股等人员发钱,是看到局里大家工作太辛苦了,几尺厚的材料堆放在办公室桌面上,还要不断牺牲个人晚上、双休日等时间进行加班,要付出很多辛苦功夫才能完成任务,所以,领些“辛苦费”也是应该的。这样说法看似合理,却已经在党纪国法所禁止行列,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更加站不住脚。
沉迷美色人财两空
杨福荣于2007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桂平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至案发时已经担任部门正职10多年时间,用坊间的话说,是混迹官场的“老手”。
在担任桂平市市直部门正职之前,杨福荣还曾担任过桂平市紫荆镇镇长、镇党委书记等职。经历多个重要岗位锻炼,他理应对党纪国法有更深刻的认识,对权力有更深层的敬畏,理应带头遵守“六大纪律”,坚决杜绝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等行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据调查,杨福荣涉嫌受贿的金额达94.6万元。为对一个“风尘女”的痴情,杨福荣竟然先后转账100多万元,把受贿所得以及自己的工资、年度绩效所得等大多都投入“温柔乡”。
在杨福荣的交待材料中,杨福荣屡次提到一件事,那就是 “借钱给朋友治病”。这个能让曾经被评为桂平市优秀共产党员的杨福荣花空心思“借钱”,最终导致“沦陷”的“朋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事情追溯到2008年,广东东莞市某声色之地。2008年,杨福荣在这里开始了他的“艳遇故事”。杨福荣在东莞市参加聚会期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已婚的东莞洗脚城漂亮技师阿娇。两人认识后,经常通过电话联系,并偶尔在桂平市相聚,在手机通话的“精神恋爱”中,逐渐产生男女感情。2011年8月,杨福荣再次去东莞参加聚会时,“精神恋爱”已久的他,迫不及待地与阿娇见面,倒在温柔乡中。之后,杨福荣多次去东莞市与阿娇相会。
阿娇就是杨福荣“借钱治病的朋友”。杨福荣虽然在仕途上顺畅,有一定的职位,但是,却也有一个“心病”,那就是只有一个女儿。为了能够有一个儿子,杨福荣在与阿娇交往的过程中,多次暗示阿娇为其生一个儿子。对杨福荣的“心思”,阿娇自然明白。2012年开始,阿娇以身患疾病为由,多次向杨福荣要钱治病。对于阿娇,杨福荣“有求必应”。2013年至2017年期间,杨福荣陆续转账100多万元给她。
色字头上一把“刮骨刀”用在杨福荣身上,恰如其分。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的精神之“钙”,没有了这样的“钙”,党员干部就容易得“软骨病”。杨福荣身上的精神之“钙”,被色字头的“刮骨刀”给刮得干干净净。
判决:
2018年12月13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官网发布消息: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桂平市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杨福荣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福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任何时候无论权力大小,党员干部都要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警钟长鸣,从严要求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始终做到慎初、慎独、慎微严守纪律和规矩的底线,决不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