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现状及对策
2019-01-07周正敏吴兵易霞
周正敏 吴兵 易霞
摘 要 通过开展黔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调研工作,对目前黔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具体情况有了初步了解,发现黔西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财政支配、人员调配、队伍建设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对此,为进一步健全黔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针对以上相关问题给予切实建议及相关对策。
关键词 黔西县;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近年来,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日益突出和显现。为全面掌握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现状,查找解决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1 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全县初步形成了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中心,乡镇监管检测站为基础,企业电子追溯监测点为补充的三级检测网络,建立了以快速定性检测和定量检测相结合的监测制度,全面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1.1 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概况
黔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成立于2008年,为县农牧局所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机构。中心实验室面积500平方米,固定资产200余万元,拥有岛津GC-2014气相色谱仪、LC-20A高效液相色谱仪、AA-6300C原子吸收光谱仪、UV-1750紫外分光光度计、酶标仪、农残快速检测仪、电热恒温培养箱、超声波清洗器、高压蒸汽灭菌器等各类检测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100多台(套)。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区域内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验工作;承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负责农产品农药残留、畜禽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与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样和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并承担对广大农民和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标准宣传贯彻、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1.2 县级检测队伍情况
中心现有编制9名,其中专技岗位5名,管理岗位4名。在编人员8名,缺编1名。其中:中级职称2名,占比25.0%;初级职称3名,占比37.5%;管理3名,占比37.5%;年龄结构:35岁以下3人,占比37.5%;36-50岁2人,占比25.0%;50岁以上3人,占比37.5%。专业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学历4人,占比50%,大专及以下学历4人,占比50%;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相关类专业3人,占比37.5%,农学畜牧类专业3人,占比37.5%,其他非农学畜牧类专业2人,占比25.0%。在岗情况:在编在岗4人,占比50.0%,借用其他部门4人(1人恒大养牛场、1人农经站、1人农投公司、1人监管股),占比50.0%。
1.3 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2013年15万元,2014年30万元,2015年50万元,2016年20万元,2017年20萬元,2018年20万元。
1.4 县级质检站项目建设及检测能力情况
黔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是根据省发改委和省农委下发的《关于下达贵州省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农经〔2010〕747号)、市发改委和市农委下达的《关于转下达2010年毕节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毕地发改产业〔2010〕241号)等文件精神申报建设的,批复文件为《关于贵州省黔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发改农经〔2010〕1364号)。项目总投资220万元,中央投资200万元,地方配套20万元,其中:实验室改建42.91万元,购置仪器设备153.997万元,培训费5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18.093万元。该项目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015年通过农药残留检测资质认证,2016年通过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扩项认证,2017年通过机构考核认证。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内外部管理运行良好。目前可开展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三大类30项参数检测工作。
1.5 乡镇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
2014年,全县挂牌成立了29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监管检测人员86名,检验检测设备87台套(农药残留速测仪、冰箱、电脑等),能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药残留速测工作。近三年,共抽检速测果蔬样品达1.74万个,平均合格率达99.7%以上,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1.6 县级电子监控点及企业追溯系点建设情况
在县质检中心实验室建有省级电子监控点1个、市级电子监控点1个,省级电子监控追溯企业2家(2018年新增申报4家),市级电子监控追溯企业7家。已全面完成生产企业基础信息录入、产品检测数据上传等建设工作。
1.7 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我县农产品质检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中心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以先进的仪器设备为手段,以可靠的实验环境为保障,对我县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日常性检验工作,对农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畜禽水产品兽药残留等项目进行监测。近三年共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水产品、饲料、产地环境、水质等样品监测近2万余份,平均合格率达99.3%。在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和核心作用,确保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多次表彰,获得省、市部门检测技能竞赛团体表彰7次, 1人获农业部优秀表彰、1人被授予“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省级部门表彰11人次、市级部门表彰19人次、县级部门表彰6人次。
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虽然已经基本建立,并且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的来说,与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及《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毕节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方案》等法规文件的具体要求,全县每年需开展定性定量检测农产品样品145310批次,涉及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项目。在日常检测工作中,抽样费用基数大,仪器设备维护成本较大、检测所需的各种试剂、耗材、标准品等数量多、成本高,现有工作经费很难满足今后检测工作需要。
建议: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请县政府每年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经费120万元以上,并及时足额拨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需要[1]。
2.2 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变动大。
农产品检测是一项专业技术要求很强的工作,同时随着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和不容乐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以及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需要,农产品监测范围广、抽检频率高,任务越来越繁重,责任大。按照农业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建设标准》(NY/ T2245-2012)中第10.3.4条,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求,县级检测机构管理及技术人员共需10-15名。目前农检中心在编在岗仅4人,借用其他部门5人(1人恒大养牛场、1人农经站、1人农投公司、1人监管股)。专业技术人员少,不能满足日常检测工作需要。
建议:上级部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队伍稳定性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由局积极协调急招1名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类相关专业本科人员;调整5名相关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到中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保障农检中心有9名在岗检测人员满足工作需要,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驾护航[2]。
2.3 农检中心岗位和职数设置不合理。
目前我局有部分事业站(所、中心)随着现代高效农牧事业的发展,有的职能强化,有的职能弱化,而岗位设置工作没有随着单位的发展而进行调整,目前很多岗位和职数设置不合理,专业技术岗位少,导致同工不同岗不同酬,从而阻碍了影响工作积极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民生安全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本身就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检测仪器精密度高操作复杂、农产品监测范围广、抽检频率高,任务重,责任大。目前农检中心岗位和职数设置不合理,專业技术岗位少,从而影响了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中心现有编制9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管理岗位编制设置过多,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开展。
建议:合理调整农检中心编制岗位设置,设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8名。
2.4 未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中,检测人员长期长时间大量接触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氧化乐果、乙腈、丙酮、二氯甲烷、氢氟酸、硝酸、甲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高氯酸、铅、镉等近百种高毒高浓度、有毒有害(麻醉性)、重金属、强腐蚀性(致癌)原药标准品试剂及镍-63放射源辐射危害。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6〕112号)文件精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符合享受接触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对象(一类津贴中第3、4、5、6款规定),我县目前还未执行。
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将农检中心农业有毒有害津贴调整为一类津贴(450元/月),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人员相关权益。(市农检中心已获市人社局文件批复(毕人社复〔2017〕38号)调整为450元/月。)
2.5 认证检测参数少,检测能力不强。
目前县级农检中心仅能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三大类30项参数检测,很多禁限用农兽药、杀菌剂、如克百威、氯霉素、氧氟沙星、多菌灵等不能检测,检测参数少、范围窄。实验室检测硬件条件薄弱,缺乏畜产品检测及重金属检测关键设备(荧光检测器、重金属消解仪等);
建议:县委县政府增加工作经费预算,添置必要检测设备,以满足检测硬件能力需要;配齐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以确保满足日常检验检测工作需要;上级业务部门多开展形式多样的检测技能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多帮扶辅导实验室资质扩项、机构考核认证及能力验证工作,切实提升县级检测技术水平。
参考文献
[1]蒙焕松,高恒邦,杨世凯,龙映均,胡礼俊,钟闻,雷学昌.黔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J].农民致富之友,2016(16):82.
[2]孙鉴铭,赵梦璐,张妙霞,胡英会.河南省省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J].河南农业,2016(04):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