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陕西地方高校如何做好一流专业建设中“管办评”分离

2019-01-07黄四平

文教资料 2019年24期

黄四平

摘    要: 本文通過问卷调查、网络调查与资料查阅的方式,对陕西五所地方高校的部分一流专业建设“管评办”分离情况进行调查。主要分析地方高校在建设一流专业过程中“管评办”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 陕西地方高校    一流专业建设    “管评办”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拉开了统筹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序幕。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为建设双一流提供政策支持。2017年5月15日,陕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17〕171号)。2017年8月,陕西省教育厅公布了720个入选陕西省高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那么,如何建设和培育陕西省高校一流专业?在这个过程中,各个学校的二级学院是建设和培育一流专业的基本单位,因此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对二级学院专业建设的“管评办”问题。

1.问卷设计和调查方法

通过问卷调查、网络相结合,对陕西五所地方高校(宝鸡文理、渭南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西安文理学院、榆林学院)部分院系的二级学院,从省、学校对二级学院的管理、学院对专业建设的方式和方法、专业建设成果的评判体系三个方面展开调查。本问卷共设计20道题。

2.问卷实测情况

2.1调查分析法

为了更深层次地了解这陕西地方高校在一流专业建设中的好方法和好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选取位于宝鸡地区的宝鸡文理学院、渭南地区的渭南师范学院、咸阳地区的咸阳师范学院、西安地区的西安文理学院和榆林地区的榆林学院五所高校的工科专业的部分老师和领导,共发放纸质问卷和电子问卷共150份,回收135份;走访学院党政领导共计10人,主要围绕一流专业建设中陕西省教育厅和学校为专业建设所下的目标责任、经费投入、二级学院为完成目标责任所采取的激励措施、管理办法和评价方法等展开调查。

2.2文献分析法

充分利用图书馆、网上图书、收集有益于调查的文献资料,并对这些文献资料进行鉴别、分类和整理。在对统计的数据进行总结和分析时,借鉴期刊中对这些数据的分析方法,如层次分析法等。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学校对建设一流专业的管理

从学校和对外关系层面,通过调查,各个高校基本都能做到在省级教育厅的指导下自主办学,理顺高校和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之间的关系,接受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但是部分高校在和当地地方政府关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部分高校一流专业的优势与地方企事业单位需求相距较远,也就是一流专业建设不能很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能很好地融入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高校虽然属于地方高校,但是从管理方面是属于省管高校,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对地方高校的政策及资金投入积极性不高,一流专业建设需要大量的经费和政策支持,而且逐年增加,地方政府把更多政策和资金投入属于本地市管理的其他职业院校。这导致一些学校专业建设在办公用地、资金、技术转化等方面发展不足。

从学校和二级学院关系层面,各个高校从学校大局出发,根据自身发展,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全面推进一流专业建设,加强一流专业建设的顶层设计规划,通过促进内涵发展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加大专业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学校为二级学院下达专业建设年度指标,并配套相应的经费。但是存在一些问题:(1)学校对二级学院的专业发展有指导权,相对于学校,二级学院更是一流建设的主体,规划专业发展目标,接受学校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完成学校专业建设的任务指标,学校不能过多干涉学院专业建设,也不能用过多的其他事情干扰专业建设,学校要和一流专业建设的主体二级学院理清关系,明确权责;(2)学校虽然为一流专业建设提供了相应的配套经费,但是提供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不够,学校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影响一流专业建设。

建议:(1)学校作为二级学院的直接领导,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二级学院发展实际情况,合理下达一流专业建设目标任务,在建设过程中不能有过多的其他事物干扰专业建设,同时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经费的足额按时下拨;(2)二级学院是一流专业建设的主体,在专业建设中要按照既定的目标进度完成,强化人才培养,把握专业建设方向,与地方企事业融合,促推地方经济发展。

3.2二级学院建设一流专业的措施与方法

二级学院是建设一流专业的主体,各学院都在分析已经取得的基础上,结合申报一流专业承诺,出台了一流专业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包括建设背景(行业背景、专业基础),建设目标(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内容(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校企互通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社会服务、国际交流、教学质量保证与诊断体现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预期成效(综合成效、标志性成效、突破领域)、进度安排、资金预算及保障条件(组织、制度和资金保障)。这些有力保证了一流专业建设的实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级学院在一流专业建设中,同样存在以下问题:(1)体制机制创新不够。大多数体制机制仍然采用传统的大锅饭模式,没有责任到团队到人,激励措施仍显不公,导致一些一流专业建设教师积极性不高,几乎是完成任务式的工作模式;(2)人才培养模式单一。人才培养模式虽然大多数上是采用了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应用型的实践过程很多状况下是走形式,没有很好地与专业方向结合,应用型只是停留在纸面上;(3)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政策不够明晰。在教师队伍的培养上,二级学院的主导权不够,导致二级学院只注重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没有教师专业方向及团队建设,以及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招聘、相应的待遇上的积极性不高。(4)一些制度、规范缺失或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如学生的日常管理制度过于笼统、教学的备课、上课、教案书写、作业及试卷的批改规范缺失,造成一些工作的反复,增加教师的工作量。

建議:(1)进一步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二级学院活力。二级学院要发挥积极主动性,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分清教学和科研孰轻孰重的问题,创造性地完成一流专业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2)着力解决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深层次问题,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问题,解决好学生培养过程中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衔接问题,提高学生在本专业、本行业的就业率;(3)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引进、聘任和认定,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待遇。(4)强化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建设,做到有法有章可依。

3.3对于建设一流专业的评价体系

对于建设一流专业的评价,一般由三级构成:一是学校各个院系开展专业建设的年度自评和建设结束的自评;二是由学校对二级学院根据各个二级学院的申请书及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评价和建设结束的考核评价;三是省级教育部门成立的评审小组对建设单位进行的考核评价。但是当前地方高校一流专业基本都处于建设期间,主要评价还是以各二级院系开展的自评为主,部分学校开展学校对二级学院的年度专业建设考核评价。但是各高校普遍认识到,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一流专业建设,才能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个高校现在主要着手准备开展以专业认证为主要评价方法的评价体系建设。

通过调查,当前评价体现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当前的专业认证是采取自愿的形式,各学校对此认识不一,其权威性受到质疑;(2)有些学校根据学校自身发展要求,对二级学院提出一些建设目标要求,然后根据这些目标要求进行考核,没有考虑到各个一流专业建设的实际和发展状况,有揠苗助长之感。另外,有些学校根据各个二级学院申报的建设目标进行考核,没有严格审查这些建设目标的高度,造成一些学院在一流建设中的“吃老本”现象,没有有效促进专业建设;(3)学校对二级学院的一流专业评价过于注重学生的第一报考自愿率和学生毕业的就业率,对专业的宣传不够和对学生在本行业的就业率及对本行业的贡献重视甚少。

建议:(1)在当前评价机构较少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专业认证机构的权威性,一流专业的发展围绕专业认证进行,随着评价机构的多元化,进一步发挥各评价机构的作用;充分协调学校、二级学院及专业认证机构的沟通协调作用,保证专业一流专业的顺利建设和培育。(2)学校应该依据专业已有的发展基础,结合学校发展规划,设置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及加权系数,补齐短板,做到既考虑学校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发展,又促进二级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的平稳发展。(3)强化对一流专业建设的宣传,引导中学生对专业的认知,明确各专业的发展前景,重视毕业学生的就业去向。

4.结语

通过调查和分析,一流专业建设是国家发展大计,是学校提升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层次的必由之路,是学生获取知识、技能和教师获得发展的重要途径。(1)教育部及省级教育厅作为一流专业建设的组织者和评判者,协调各种关系,加大对一流专业建设的资源配置力度,同时建立合理的评判体系;学校和二级学院作为一流专业建设的主体,为一流专业建设提供平台,为广大教师发挥作用及学生发展提供充分的条件平台;教师作为一流专业建设的实施者,要充分利用一流专业建设的契机,发挥积极主动能动性、创造性,为一流专业建设发挥力量。(2)学校和二级学院要积极主动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制度改革,提升活力,提升教师的积极主动性,采取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管理,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自主学习的能动性、创造性。(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尽快建立合适的、统一的一流专业建设评价的指标及体系,为一流专业建设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程斯辉,江俊伟.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管办评”问题的考察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16,37(11):85-91.

[2]周海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缘由与路径[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4(03):3-8.

[3]孙燕,胡弼成.“管办评分离”:大学走向善治的契机[J].大学教育科学,2015(05):13-18.

[4]袁益民.“管办评分离”改革与教育质量保障[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6,32(01):8-21,119.

[5]史华楠.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条件、目标和策略分析[J].中国教育学刊,2015(07):65-72.

[6]刘利民.新形势下我国基础教育管办评分离思考[J].中国教育学刊,2015(03):1-6.

[7]满建宇.管、办、评分离: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关系重构[J].现代教育管理,2014(09):25-30.

[8]李国强.“管办评分离”进程中的高校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J].中国高教研究,2016(01):12-20.

[9]吴仁华.建立促进应用技术类高校发展的管办评分离机制的思考[J].教育评论,2014(08):3-7.

[10]赵渊,孙朝仁.管办评分离:基于学校视角的调查分析与政策建议——江苏省连云港市管办评分离制度调查报告[J].江苏教育研究,2015(Z1):36-40.

[11]刘隽,范国睿.基于知识图谱的推进教育领域管办评分离研究现状与趋势分析[J].当代教育科学,2016(09):24-28.

[12]许青云.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思考[J].当代经济,2014(21):92-94.

[13]李博.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机制与建构策略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

[14]史华楠,沈娟娟.政府“元治理”角色的职能定位与实现路径——基于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视角[J].教育发展研究,2016,36(09):31-38.

[15]李金星,赵敏,蔺海沣.教育治理中“管办评”分离及其实施[J].教学与管理,2016(16):9-12.

[16]袁益民.关于深化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政策建议[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7,33(01):34-49,128.

[17]魏海深.管办评分离中高等教育协同治理的困境及其突破[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9(06):165-169.

[18]高兵,杨小敏,雷虹.管办评分离的本质探析与实现路径[J].教育评论,2015(03):7-9.

基金项目:陕西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XGH1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