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的对比观察
2019-01-07杜凤英
杜凤英
(齐齐哈尔市第二神经精神病医院精神三科,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299)
精神分裂症起病隐匿,病程长,病情极易反复发作,对患者的正常生活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当前关于精神分裂症的机制尚未完全明确,大多学者认为遗传因素、神经递质、心理因素、社会因素、相关受体功能障碍等因素与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密切相关。临床对于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主要以抗精神病药物控制为主,但近些年来的临床实践显示[1],抗精神病药物会产生各种锥体外系症状等药物不良反应,会对患者的服药依从性产生影响。笔者旨在对比分析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以期为首发精神分裂症的药物选择提供实践指导参考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随机将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本院收治的184例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分到观察组(n=92)和对照组(n=92),所有患者均符合首发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排除合并有意识障碍、心肝肾功能不全、颅内病变、糖尿病者。观察组中男性患者54例,女性患者38例;年龄22~55岁,平均(39.68±5.58)岁;入组时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评分为(74.29±5.53)分。对照组中男性患者53例,女性患者39例;年龄22~55岁,平均(39.62±5.45)岁;入组时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评分为(74.36±5.60)分。通过统计学软件分析,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及入组时PANSS量表评分等基线资料相比均具有可比性,均有P>0.05。
1.2 方法:对照组患者予以利培酮治疗,利培酮片(批号为20111101,由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规格:1毫克/片)口服,初始剂量为 1~2 mg/d,并根据患者的病情逐渐增加剂量至维持剂量。观察组患者予以氨磺必利片治疗,氨磺必利片(国药准字H20113230,由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规格:50毫克/片)口服,若患者以阳性症状为主,则初始剂量为400~800 mg/d,若患者以阴性症状为主,初始剂量为50~300 mg/d,最高剂量不超过1200 mg/d。治疗期间,根据患者的病情及时调整药物剂量。两组患者的治疗周期均为8周。
1.3 观察指标:对比分析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发生率。临床疗效以PANSS量表进行评估:①无效:与治疗前相比,治疗后患者的PANSS量表评分减少减<30%;②进步:与治疗前相比,治疗后患者的PANSS评分减少≥30%而<50%;③显著进步:与治疗前相比,治疗后患者的PANSS评分减少≥50%而<70%;④痊愈:与治疗前相比,治疗后患者的PANSS评分减少≥70%。总有效=进步+显著进步+痊愈。
1.4 统计学方法: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计量资料以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而计数资料的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比较:观察组总有效率为82.61%(76/92),其中无效16例,进步20例,显著进步32例,临床痊愈24例;对照组总有效率为80.43%(74/92),其中无效18例,进步18例,显著进步30例,临床痊愈26例;两组比较,P>0.05。
2.2 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观察组不良发生率为7.61%(7/92),其中头晕2例,失眠5例;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2.83%(21/92),其中口干2例,肌紧张2例,头晕8例,失眠9例;两组比较,P<0.05。
3 讨 论
首次精神分裂症发作时仅表现为抑郁、焦虑或失眠等症状,因此对于首次精神分裂症发作患者应及早进行治疗,以有效控制病情的进展,减轻患者的精神症状等。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是首发精神分裂症的常用治疗药物,多项临床研究显示,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对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敏感性较高,因此使用非典型精神病药治疗时应由小剂量开始,并根据患者的病情缓慢、逐渐加量[2]。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的临床疗效与对照组一致,但观察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分析原因可能是由于利培酮与氨磺必利均属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而氨磺必利为苯甲酰胺类药物,可选择性拮抗多巴胺受体D2及多巴胺D3具受体,并能起到双重阻断的作用。此外,氨磺必利对边缘系统的受体也具有较高的选择性,因此能有效减少锥体外系症状的发生[3]。
综上所述,利培酮与氨磺必利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均具有较好的疗效,但氨磺必利的不良反应更少,安全性更高,具有重要的临床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