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特点及问题研究
2019-01-07张晓菊
张晓菊
甘肃省定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甘肃 定西 743000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要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立足国情农情,顺应时代要求,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定西市从当地资源优势出发,紧紧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指导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增加了新动能。因此,积极探索家庭农场发展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的新途径。本文通过对定西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特点的论述,分析当前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可行的对策措施。
一、定西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特点
(一)发展现状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家庭农场概念以后,定西市高度重视家庭农场的发展工作,定西市农业局定西市畜牧局联合下发了《定西市农业局定西市工商局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建设工作的通知》,积极鼓励各县区发展家庭农场,把家庭农场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内容之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定西市家庭农场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据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市家庭农场总数达到541个,较2017年底429个增加112个。全市有12个家庭农场被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二)发展特点
1.趋向规范化经营。截至目前,定西市家庭农场发展总数541个,家庭农场经营总面积6.7809万亩,平均125亩/个。从经营规模来看,50亩以下185个,占34.2%;50-100亩179个,占33.1%;100-500亩157个,占29%;500-1 000亩12个,占2.21%;1 000亩以上5个,占1.5%,逐步实现了规范化。从经营范围来看,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244个(其中种植粮食98个),养殖204个,种养结合89个,其他2个,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逐渐增多。
2.经营性收入较好。截至目前,定西市家庭农场总收入16 727万元,其中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18家,占家庭农场总数的3.33%;50至100万元32家,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9%;10至50万元264家,占家庭农场总数的48.8%;10万元以下227家,占家庭农场总数的42%。全市541个家庭农场共有劳动力2 188人,其中,家庭成员1 420人,常年雇工768人。由上述数据可知,家庭农场经营收入10-50万元占全市家庭农场总数的49%以上,远远超过了普通农户的农业经营收入水平。
3.发展后劲较充足。截至目前,全市家庭农场总数541个,其中安定区299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5.3%;通渭20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3.7%;陇西37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6.8%;渭源28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2%;临洮121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2.4%;漳县18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3.3%;岷县18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3.3%。家庭农场发展数量逐步加快,发展空间充足,但地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水平不够
定西市家庭农场的发展仍然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家庭农场规范管理及认定标准制定等方面还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由于宣传培训工作不够深入具体,广大干部群众没有深刻地了解到家庭农场的内涵,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研究不多,对发展家庭农场的意义认识不够,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农场的进一步发展。
(二)地域发展差异较大
由于定西市山地分布较广,机械化生产的程度不高,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的较少,规模化水平低,很难形成农业产业规模。一是由于受当地自然条件及发展水平的限制,定西市家庭农场起步晚,还处于初级培育阶段,在发展规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二是地域分布上,大多数家庭农场主要分布于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区。三是家庭农场结构单一,经营范围主要依托当地特色产业,以单一的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种养结合型仅89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16.5%。
(三)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政府引导及扶持进一步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发展。2018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得到了省级财政资金扶持,由于市县财政资金困难,对家庭农场发展无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定西市多数家庭农场由于发展实力不强,在进一步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需求量较大,急需各级金融部门的融资支持,但是由于家庭农场有效抵押物不足,金融部门融资门槛较高,难以获得金融贷款。
(四)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家庭农场大部分由种植大户发展而来,他们掌握的知识和应用新技术不多,对人才引进、品牌意识、抗风险意识不强,扩大再生产能力有限影响了家庭农场发展。
三、促进定西市家庭农场发展的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继续加强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和鼓励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并从事马铃薯、草牧、蔬菜、中药材、花卉等领域的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市场主体资格。鼓励和引导大专院校毕业生、高级职业院校毕业生、外出务工农民等群体回乡创办家庭农场。
(二)积极开展示范创建
督促县区抓紧制定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指导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健全家庭农场财务收支记录、生产管理记录等监测管理制度。同时积极开展省、市、县示范性家庭创建认定工作,加强对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提高自身发展能力和带动能力,为农村“三变”改革提供强有力的载体。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紧紧围绕特色产业和“一村一品”,着力培育从事种植、养殖、种养结合、产销结合等不同类型的专业种养大户,逐渐发展成为家庭农场。鼓励和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发展家庭农场,真正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