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汉语动词“吃”的语义泛化过程
2019-01-06江雨
江雨
“吃”在现代汉语中算作高频动词,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属于核心词汇,现代汉语词典给出的第一个义项是“把食物等放到嘴里经过咀嚼咽下去(包括吸、喝)”,从中我们可以获知“吃+受事宾语”的语义搭配类型是动词“吃”主要的用法,但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吃大碗、吃餐厅、吃大锅饭”等非常规语义搭配。本文将探讨动词“吃”语义泛化的过程。
一、秦汉时期
在秦汉可视的文献中,我们极少发现 “吃”字,表示吞咽義的词多由动词“食”充当,如:君子以饮食宴乐。(《易》)饭疏食饮水。(《论语》)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韩非子·五蠹》)(4)魏不足患也,则诸侯可蚕食而尽。(《韩非子·存韩》)可知,跟“食”搭配的主要是食物,也包括酒水、瓜果、油盐等,甚至还可指“气、土地”等。
秦汉时期,“食+受事宾语”的语义搭配占主导地位,但“食”也发展出“食+处所”“食+工具”的非常规的语义搭配,例如:食土簋,啜土刑。《史记·史公自序》(工具)食于茅屋之下。《韩非子·喻老》(处所)
秦汉时期的“吃”还表示“口吃”义,表示吞咽义由动词“喫”充当,两词分工明确。中古以后“吃”与“喫”开始出现混同现象,最终“吃”代替“喫”字。
二、南北朝至元初
南北朝时期,虽然出现了“吃”字,但是用例非常少:友闻白羊肉美,一声未曾得吃,故冒求前耳。(《世说新语》)世宗正始二年三月,徐州蚕蛾吃人。(《魏书》)十五日后,方吃草,乃放之。(《齐民要术·养牛马驴骡》)
该时期“吃”字出现的次数少,而且均是“吃+受事宾语”,未见非常规语义搭配,可见宾语均为受事宾语。
唐至元初,随着动词“吃”的高频使用,“吃”的受事范围迅速扩大,但是在目前所调查的资料中,仍然没有出现其他语义类型的宾语。例如:盘塘江口是奴家,郎若闲时来吃茶。(《全唐词·竹枝》)又如吃药,吃得会治病是药力。(《朱子语类》)
三、近代时期
元末明初,动词“吃”后的语义角色不限于受事宾语,还出现了工具宾语、处所宾语、来源宾语的用例,但用例较少。例如:但凡客商在路,早晚安歇,有两件事不好:吃癞碗,睡死人床。(《水浒传》)武松、施恩两个一处走着,但遇酒店便入去吃三碗,约莫也吃过十来处酒肆。(《水浒传》)常言道:管山吃山,管水吃水。《朴通事》
以上三例的宾语分别是工具、处所、来源,这些用例表明在元明时期,“吃”所带宾语的语义范围扩大,出现了一些非常规语义搭配,这些宾语与受事宾语在语义上有一定的联系,因此可以出现在宾语的位置上,但即便如此,不可否认这一时期,“吃+受事宾语”的语义类型在数量上仍占主导。
自清朝至今,“吃”最典型的宾语类型都是受事宾语,但是,带非受事宾语的用例逐渐增多,并且类型更加丰富,有来源、方式、结果、目标等。只是无论再怎么丰富,受事宾语始终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