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校企”育人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融合长效机制的探究
2019-01-06赵丽芳
左 颖 赵丽芳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江苏 常州 213147)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与地方建设部门和企业开展了政校企合作,共同成立政校企合作委员会,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现代建筑业公共实训基地,学校与政府和企业实行紧密合作,为地方政府和企业培训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重点培养这些人才的理论知识水平。通过政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可以有效利用政校企合作平台,拓宽政校企合作的空间范围,从而给学校和企业都带来良好的经济收益。
1 “政校企”育人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融合利益机制
政校企合作委员会共同探索新型的合作模式,政府部门出台的激励措施,让企业积极投入到校企合作办学中来,让企业以资本和技术手段进行入股,参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根据校企合作共建的方案,校企双方共同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在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高职院校牵头,组织制定政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考核指标包括单位领导重视程度、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开展职业培训、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单位对学院提供支持程度等。在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行业和高职院校联合组织,每年7月份对校企合作办学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
学校设立的政校企合作委员会实行单列的经费预算制度,政校企三方根据学校的专业要求,进行责任分担,实行第三方评估的监督模式,让第三方参与到政校企合作中来,以此来评价政校企合作的成效,对于那些经营较好的企业给予物质奖励,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收益,从而刺激他们参与政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过政校企合作委员会考核合格的企业,政府部门可以给予其税收减免等政策。
2 “政校企”育人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融合激励机制
在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高职院校牵头,由行业和高职院校联合组织,制定政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每年7月份对校企合作办学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考核指标包括单位领导重视程度、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开展职业培训、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单位对学院提供支持程度等。
在评估考核的基础上,实施有效的企业与学院合作办学激励机制,树立合作办学的先进单位典型,对积极参与政校企合作企业和个人,由政校企合作委员会给予物质奖励,奖励他们在政校企合作中所作的具体成绩,以此刺激他们参与政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3 “政校企”育人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融合约束机制
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下设高等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培训中心主任由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兼任,工作人员主要由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根据需要可安排相关人员管理培训工作。企业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可分为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服务技能培训和在职学历培训及知识更新培训等三种。
来自国家、省、市相关行政部门的社会培训任务,由高职院校和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其它各委员单位共同完成。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的职工培训可与高职院校合作开展,高职院校负责教学场地安排、师资组织等方面的工作,并保证提供良好的师资。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其它各委员单位负责组织生源和提供来自生产一线的技术人员担任教师,并承担培训费用。
企业员工培训,由企业和高职院校共同商定培训内容、确定授课教师。高职院校负责提供教学计划、授课计划、教学场地和实训安排等,企业负责提供教师课时费、场地使用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各委员单位应把培训教学工作列入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并与职称晋升挂钩。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协同各委员单位共同考核培训工作业绩,并通报各单位年度考核情况,对完成培训任务良好的相关负责人予以表彰,费用由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协同各委员单位共同解决。
4 “政校企”育人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融合运行机制
根据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参与高职院校专业开发与专业群建设,实现产业群与专业群对接。企业积极参与和支持校企合作,开展校企联合办学,实施“订单培养”。针对企业具体的岗位,可以将政校企合作的专业课程开发与教学改革相融合,让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发专业的课程标准,将企业先进的技术和知识融入到专业的教学中来,把企业的设备和场地提供给学校进行实训教学,让学生在中间锻炼真实的实践技能。
在课程建设上,坚持能力本位思想,企业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坚持“两结合、两并举”,即“课程设置与就业岗位结合、课程内容与技能培养结合、课程考试与技能证书并举、课程建设与双师建设并举”的做法。
学校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包括院内实训室、院外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可以利用院校场地,并与校内现有设备实行配套共享,推行实习就业一体化,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实现校企双方共赢。
学校发挥政校企合作委员会的作用,成立由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研室参与的政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设立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改革委员会和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让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企业的技术人员真正参与进来,做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立足于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真正的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成为政校企合作发展的核心力量,从而形成一体三翼的政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5 “政校企”育人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融合评价机制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聘请政府部门和企业的专家作为顾问,让政校企三方进行深入交流,将三方的责任予以明确,共同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由政校企三方来共同制定教学目标和考核机制,实现政校企合作深度办学。
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1~2次会议,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各种类型的联席会议,政校企三方共同交流先进的技术和教学方法,互相探索政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这些的问题的对策建议。在一起商讨如何确定下一阶段的政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和方法,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指定相关职能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政校企合作的具体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狠抓落实、检查、考核、反馈等重要环节,确保政校企合作产生实效。
政校企合作育人模式的建立,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还可以帮助学校解决学生理论水平高、技能水平欠缺的问题,通过政校企合作办学,政府部门、企业和学校都得到了一定利益,从而刺激了他们合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