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和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9-01-06郭乃勇
郭乃勇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动物检疫站 224002)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由过去吃不饱穿不暖的艰难生活逐渐达到小康水平。生活水平逐渐提高,食物种类越来越多,甚至有许多食品是进口的。市场上鱼龙混杂的食品种类让人们眼花缭乱。在这种情形下,食品安全称为人们最担心的问题[1]。因为它关系着消费者健康问题。日常蛋白质来源大多为动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主要源于动物自身或其衍生物,因此,对动物检验检疫与否直接关系食品安全。由此看来,对动物进行检疫十分重要。检疫工作是否公正也需要相关动物检疫执法部门进行监督[2]。
为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使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得到保障,以及食用这些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消费者得到保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法定机构的检疫人员对动物及其动物产品进行的检疫操作称之为动物检疫。
动物检疫的内容有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3 种。产地检验的工作顺序首先是检疫申报,然后进行栏中检疫,检疫合格后开出相应合格证明。运输检疫时首先要对运输动物的车辆进行消毒,其次要求司机出示动物检疫证明,再依据产地检疫标准进行检疫,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屠宰检疫时先检查动物的各种检疫证明是否齐全,合格后才能进入屠宰场,按照相应屠宰要求进行屠宰,然后再检疫这些动物产品是否合格。
动物检疫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经由国家行政力量支持,按照国家法规对各种动物及其产品进行的疫病检查。通过动物检疫我们可以将带有以及疑似带有传染病及寄生虫病的动物进行妥善处理,以避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为了使检疫工作更加全面到位,需要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监督[3,4]。
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两者共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卫生健康,保障动物及其产品安全,保证消费者健康安全。动物卫生监督能监督动物检疫部门更好的工作,对市场进行更好地保护,更好维护我国逐渐发展起来的畜牧业和养殖业[5]。
但在实际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如检疫工作不到位、检疫执法工作人员不足、执法人员素质水平低、群众意识缺乏、检测手段落后、检疫难度较大、市场监督不规范等问题。本文主要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1 问题
1.1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出现许多食品安全问题,如禽流感,瘦肉精等。我们国家早已制定动物防疫法,但仍出现如此多的食品安全问题。这不仅证明检疫工作没有完全做到位,也证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不到位。监督执法部门属于行政部门,人员编制偏少现状明显,深入到基层监督执法的人员更少。导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不到位,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
1.2 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素质水平低
由于工作量较大,一些监督执法工作人员为了快速结束工作不认真对待。认为执法工作就是走个形式。并不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条例所规定的来执行。殊不知这样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这批动物或动物衍生物产品带有病毒。这些病毒可能将在整个接触范围内传播。屠宰后消费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带有病毒的食物,后果不堪设想。
1.3 产地检疫工作不到位
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养殖业逐渐由散养发展到规模化养殖。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已经完全处于规模化养殖模式。仍有许多地区和人民还在进行散养,尤其多见于农村。由于规模小、不集中、出售时间不一致、检疫工作人员少等,导致产地检疫工作不到位。
1.4 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缺乏
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大多数群众文化素养不高,思想较为封闭。他们对动物检疫几乎一概不知。在他们眼里,自己养殖出售合情合理。殊不知动物检疫及监督执法工作是国家规定的正规操作。但由于偏远地区,监督执法人员可能无法时时刻刻对其进行监督。更不会有群众自动举报。由于群众意识缺乏,偏远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实堪忧。
1.5 检疫申报率低
现在我国综合实力越来越强,人民生活品质越来越高。现实行申报检疫,然后检疫管理部门会安排工作人员到其所处位置进行检疫监督。这样既方便货主,也使检疫工作可以更好地开展。但统计发现,检疫监督自动申报率很低。许多货主抱着可以躲避检疫的心态而不主动进行申报。
1.6 检疫监督执法工作难度大
由于许多偏远地区养殖数量少,分布不集中。所以进行检疫工作时需要设立检疫监督工作站进行集中检疫监督。但这些地区大多数没有如此多的经费用来设置站点。导致检疫监督执法工作难于开展,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难度。
1.7 市场监督不规范
现在市场监督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由于实际在市场监督的人员较少,聘用临时人员在市场进行验证查物,这些人员责任心不强。可能偷偷让一些没有进行检疫的肉品进入市场售卖。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食用带有病毒的肉类产品,使其安全没有丝毫保障。
2 解决措施
2.1 完善法律体系
我国对于动物防疫法已有详细的法律条例,但仍有许多商贩逃避检疫,少申报和漏申报检疫的操作。这证明我国对这些商贩的处罚力度还是太轻。
此外,这些法律条文还缺乏实践标准。需根据实际动物防疫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开始完善现有动物防疫法。这项任务十分艰巨。但完善的法律体系会更好地开展之后的动物防疫工作。我们可以开展动物防疫完善大会,邀请各省市优秀检疫人员及监督执法工作人员进行讨论。记录符合各地区实际情况的防疫标准并开始实施。
2.2 对检疫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严格培训
针对检疫监督人员素质低下的问题,我们应定期对检疫监督人员进行适当培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初心就是保证食品安全,使命就是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始终铭记自己的首要任务,认清自己的工作性质,重视自己的工作,始终明白自己工作的重要性。监督执法人员要把监督工作做到细致。这关系到所有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在其位谋其职。所有监督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因一些小恩小惠而使监督工作失去公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检疫监督工作失去信心。我们还可以适当考核工作人员,评定出最佳工作人员,适当给予奖励。还要注重监督执法工作人员思想上的建设,定期进行思想教育。此时党员同志要发挥优良的作风,积极配合领导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6]。
2.3 对动物防疫进行合理宣传
虽然我国已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关注度,但由于我国有些地区网络不发达,接受讯息慢。对于防疫工作不能与时俱进,直接要求检疫他们的动物及其物产品时,可能会导致抵触情绪。甚至有些素质低的村民会对工作人员大打出手。所以要求省市传递文件直到村庄各家各户。检疫工作站的检疫人员及监督执法人员也应在各村委会的配合下对村民进行大力宣传。用最朴素直白的语言进行讲解,要简明扼要地说出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及对于广大群众的好处。要不厌其烦地向未理解的群众进行解释,以便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这样才能更大力度的保障食品安全。
2.4 加大资金支持
检疫监督执法工作量比较大,为了更好地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各省市应加强对动物防疫的重视,加大对动物防疫的经费投资。在各省市偏僻地区及散养较多的地区,选择最佳地址,集中设置站点。也可以适当增加监督执法人员的工资,使更多的年轻人投身于动物防疫工作中。
2.5 推动政府兽医公共服务
提升兽医公共服务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提高政府购买兽医服务质量水平迫在眉睫。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国家从顶层设计进行引导规范,各级政府要突破旧观念束缚,创新体制机制,并在制度建立、资金保障、培训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应予以大力支持,积极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2.6 建立执法监督联合机构
食品安全不是一个点的问题,而是一个链条的问题。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是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市场监督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二部门不应各自为战,而应建立协同机制,构建平台,联合执法。必要时可以联合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这样才能确保食品安全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3 总结
在动物监督执法工作中除了上述主要问题外,还可能存在其他问题。本文只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