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9-01-05李琪吉顾燕雯吴燕芬杨春红叶沈艳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1199
李琪吉 顾燕雯 吴燕芬 杨春红 叶沈艳 陈 峰(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1199)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体,并以此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且有相关的经营管理能力,收入较高,易获得社会尊重的新型农民。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支撑,是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求,是有效解决未来谁来种地的根本途径,是深化农村改革、扶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大举措。上海市闵行区自开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来,在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培育经验。为进一步推进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笔者对2014—2017年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进行调研,现将其调研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提出的相应对策介绍如下,以期为相关地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供借鉴。
1 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
1.1 背 景
目前,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交替转型的关键时期,大量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高效率的农业设施装备、绿色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正逐步渗透于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在此背景下,2014年农业部正式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闵行区按照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要求,于同年正式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闵行区坚持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政策扶持为动力,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力求培养出一批热爱闵行土地、懂得专业知识、善于规范经营且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
1.2 现 状
自2014年以来,闵行区共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59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05人、专业技能型193人、专业服务型61人;包含粮食、蔬菜、农机等主导产业;本市户籍占91.64%,外地户籍占8.36%;男性占73.54%,女性占26.46%;初中及以下学历占57.38%,高中及同等学历占22.07%,大专及同等学历占13.65%,本科及以上学历占6.9%;平均年龄50.25岁,40周岁及以下的占19.49%,41周岁至50周岁的占21.73%,51周岁至60周岁的占47.09%,61周岁以上的占11.69%。
1.3 主要举措
1.3.1 建立以体制内人员为主的育人队伍
闵行区于2014年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培育培训工作由区农技中心科教培训科负责。领导小组持续完善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当年计划制定年度培育培训任务,并明确下属各部门责任分工,从区农技中心到各街镇农管中心全部进行责任界定,其中班级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师聘请和开展培训、考核等工作由区农技中心负责,各街镇配备培训联络员,配合做好培育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的日常管理工作。
1.3.2 合理制定课程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依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出台的《上海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汇编》,结合闵行区地方产业特点和农民作业习惯与需求,认真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内容,并组织师资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学,通过集中授课、跟踪指导、观摩实践等多种途径,利用科普基地、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多个阵地,将培训请进来、送上门,以发掘农民参与培训的兴趣,深化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效果。
1.3.3 努力提高管理业务水平
为切实推进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作,区农技中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采取分类、分班方式制订教学计划,坚持“五个制度”,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为:(1)采取以培训班班主任带队负责的办法,强化班主任属地管理职责和责任权限;(2)实行学员培训出席考勤制度,增强学员自我约束力,整肃培训纪律;(3)坚持培训经费专款专用,为培训工作提供资金支撑;(4)实行职业农民培训信息资料归档制度,规范培训工作的档案管理,并为简化农民培训管理、方便持证率统计提供有效载体。
1.3.4 强化政策引导,积极推动培育工作
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作中,闵行区强化各项政策的引导运用,并与培育工作有效对接,推动了培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具体为:(1)积极推进培育培训工作与扶持政策相结合的互动机制。闵行区不再简单独立地把培育培训与相关扶持政策分割开来,而是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与各类评定活动相结合,捆绑式综合使用各项政策,既提升了政策贯彻落实效果,又保证了培育质量。(2)根据闵行区实际情况,相关政策优先向具有优秀资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以政策鼓励农民成才。(3)严格培育程序。即在培育时间上做出明确规定,在培育成果上严格考核,在资质认证上严格实行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制度。
2 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2.1 培育对象范围不广
在已培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中,本地农民占比达91.64%,但闵行区农业从业主体为非本地农民,由此来看,培育对象范围不是很广。同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刚刚推出,影响力不大,一时间很多农民难以接受,参与热情不高,这也导致了培育对象的范围不大。此外,闵行区相关扶持政策大多只针对本地农业从业人员,导致很多非本地农业从业人员难以享受到与本地农民相同的政策扶持。
2.2 缺乏本地师资
要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不仅要在硬件建设、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上下功夫,还要着重进行师资队伍建设。但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课程教师90%以上来源于市农技推广服务部门、农业院校及其他区农业条线的工作者,闵行区本地能上课、会上课的教师不多。
2.3 扶持政策力度不够
扶持政策保障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关键,而闵行区现行扶持政策并不完善,扶持力度也不够,主要体现在:(1)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可享受就业补贴,外地新型职业农民仅大学生可享受就业补贴,而本地农业从业人员不足全区农业从业人员的1/3,真正的农业从业主力很难享受到相关补贴。(2)有关给新型职业农民提供相应的培育经费、社会保障,以及在土地流转、贷款、技术和成果使用等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政府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如理论上对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家庭农场主,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土地流转使用权,但实际上却因缺乏具体规定,而使扶持政策流于表面。
3 推进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对策
3.1 积极调研,明确下一步的培育对象
在2014—2017年的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主要培育对象是本地户籍的农业从业人员,而目前本地可参与培育的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已接近临界点。因此,要积极开展调研,明确下一步的培育对象,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外地农业从业人员中的影响力,了解他们的培训需求,从而确定培训方向,以积极探索外地农业从业人员与已有培育模式的契合点。同时,通过借助政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不断宣传已培育的成功案例和典型,扩大成功案例和典型的影响力,并通过探索、制定优质政策,吸引农业专业大学生来闵行发展。
3.2 创新现有模式,锻造本地师资队伍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大多通过现场教学,使新型职业农民获得初步认知,而本地师资队伍了解掌握本地区的作物特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操作标准、农业政策实施等,有利于提高培训效果。因此,可结合闵行区培育培训工作实际,拓展思路、创新方法,不断扩展本地师资队伍的选拔途径,丰富师资来源。师资人选既可从本区农技推广人员中推荐,也可从农业管理部门、产业技术体系、科研教学单位、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中选拔推荐,切实扩宽本地“土专家”入门登台的渠道。
3.3 借助新一轮政策的东风,强化政策扶持力度
闵行区新一轮农业政策将于2019年开始实施,目前还在积极协调制定过程中,可结合该项工作,积极整合支农惠农资金、项目,夯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基调。例如,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促进现有农业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让他们成为惠农强农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同时,在新型职业农民就业、创业过程中,在生产扶持、收入性政策、奖励、风险补偿等方面,探索操作性强的扶持政策;此外,仍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府主导,通过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明确培育经费投入,合理整合资源,建立权责清晰、监管协调有序、激励措施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全面推动闵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