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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统一战线的法治内涵

2019-01-04胡利明

关键词:内涵法治道德

胡利明

统一战线属于中国特有的战略范畴,追溯统一战线历史已有时日,在建党立国之后成为重要特色战略部署,既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之一,又是政党执政的特色路径,更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党外团体和个人的重要战略步骤。据此,统一战线在“四个全面”时代具有特色内涵,尤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创新时代含蕴诸多法治内涵。为此借鉴官方定义: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鉴于此,不具体分析《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具体条款,拟从下列视角抽象阐释统一战线的法治内涵,初步探寻其中蕴藏的法治奥妙。

一、 领导:统一战线的法治核心

目前,统一战线运行于国家法治环境状态中,既依法治思维统战,又在统战过程中散发法治理念,还通过法治统战形成法治核心。据之,鉴于法治国家的权力主动受制约原理——法治国家的开端是让国家统治本身受制于法律规范[注]米歇尔·鲍曼.道德的市场[M].肖君,黄承业,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90.,这便要求统一战线主动受国家(党内)法律规制,既前置性运行法治思维,又主动将“领导”培养成为其法治核心。

(一) 领导组织的法治核心

1. 政党:主体核心。统一战线属于战略性联盟组织,由特定政党(中国共产党)主导并且领导形成战略联盟。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目标是为了将党锻造为党的事业和“四个全面”的坚强领导核心,既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建核心,又作为“四个全面”的核心[注]胡利明.论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法治理念[J].新疆社科论坛,2016(2):41.。中国共产党是“四个全面”的领导核心,核心“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同样能类比为统一战线的领导核心。据此,中国共产党属于主体类型的法治核心,既是政党核心,又是主体核心,还是领导核心,更是成为组织领导的核心,显现法治核心价值内涵。

2. 中央:领导行为核心。中国共产党作为组织领导者,既是组织型核心,又是领导型核心,还是中央型核心。更具体来说,既有“中央”核心,又有“领导”核心:前者以(中国共产党)党中央为法治圆(重)心,后者以领导思维(非领导个体)为核心,共同促进、共同构建和共同运行统一战线的法治核心。因此,“中央”的“领导”行为核心既是政党主体核心的具体化和继续发展,又是组织核心的具体落实,还是领导核心的行为方式,构建领导组织类型的法治核心。

(二) 领导思想的法治核心

1. 法治:理念核心。统一战线按照法治标准统战是基础,坚持法治立场是原则,运行法治思维是方法,散发法治精神是追求目标。其实,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注]韩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词·法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108.。统一战线运行法治性规则程序思维进行统战,既坚持相同战线标准,又追求统一目标;既要积极追求法治,又要避免不触碰法治“红线”,还必须保证在法治范围内合法运行。另外,统一战线属于重要的国家战略,既是宏观国家战略,又是国家战术,还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思路。例如,法治思维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思路,在治党领域有可参考的“技术参数”[注]胡利明.论“四个意识”中的法治理念[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6(4):73.。统一战线既是国家战略的具体落实步骤,又是法治思维的具体运用,还是国家治理的重要路径,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可供参考的借鉴要素。总之,统一战线以“法治”为核心理念,坚持法治立场,遵循法治原则,运行法治思维、规制法治权力和追求法治成果。

2. 价值观:道德法治核心。社会主义中国的重要优势在于中国特色的核心价值观,这既是道德的突出“优点”,又是道德的追求目标,还是法治的创新特色。例如,道德导向价值是引导个人价值向道德标准靠拢,向道德看齐,向道德聚集,道德源流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注]孙正聿.理想信念的理论支撑[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4:136.。统一战线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标准,必须以道德为基础价值标准,必须以道德为法治的原始基因,必须以道德为动力源泉,必须以道德源流形成道德法治核心,这反过来成为统一战线领导思想的核心法治内涵。

3. 信仰:法律神圣核心。统一战线符合合法标准,既是合法战略,又是合法战术,还是合法的法律信仰,原因在于合法性本质上是一种信仰[注]严存生.法的价值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815.。法律信仰之所以成为信仰源于法律的神圣性,法律作为最高价值的神圣存在物。例如,法的神圣精神源于以个性和理性为核心的现代文化,个性和理性在现代文化中的至高地位和神圣性质赋予法以神圣性质[注]李少伟,王延川.私法文化:价值诉求与制度构造[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13.。由此可知,法律神圣的微观技术标准是以“个性”和“理性”为核心的现代法治文化,正如此才被赋予法的神圣性。具体言之,法律信仰是特定主体与法律之间关系的心理产物,其核心是一种笃信与敬畏的确定性心理状态[注]卓泽渊.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65.。统一战线既属于合法的法律范畴,又是法律神圣的“形象代表”,还是对统战的法律信仰追求,逐渐有可能成为统一战线领导思想的法治核心要素。

由此可见,统一战线依托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既是客观现实的迫切要求,又是长期历史的自然形成结果,还是各方力量的共同意愿表达,一切都以“法治”为核心要素,成为汇集多方统战力量的法治“圆心”。其实,“领导”自觉成为统一战线的法治核心,既有领导组织型核心(重点强调主体组织方面),又有领导思维型核心(重心着力于领导思维),共同汇集法治核心力量,丰富统一战线的法治内涵。

二、 统一:统一战线的整体法治内涵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归纳总结出来的经验法宝,既是历史成败经验的教训总结,又是独特的理论实践创新,还是统战层面的整体法治的“优秀代表”。整体法治既基于法治理念出发,又追求整体法治目标,还通过“统一”的法治路径完成整体治理的治国任务,丰富统一战线的整体法治内涵。

(一) 整体法治的治国方式

1. 精神统一:理念核心。法治既要有法治精神,更要有法治精髓,而法治精神统一是整体治国的“宏观指导”,原因在于法治的精髓在于规则,规则的效力主要来源于主动遵守,它的威望在于法的神圣精神[注]胡利明.论“两学一做”中的法治理念[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6(4):90.。统一战线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既要来源于法治精髓,又要主动散发法治精神,还要依托规则发生法律效力,更要促进主动遵循法治规则,积极追求法治神圣目标,完成法治治国的特殊任务,这决定着统一战线的所有事项都取决于法治,必须按照法治规则“办事”。

2. 主体统一:决策核心。统一战线起源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发展于新中国阶段的摸索时期,成熟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创新时代,奋进于两个百年梦想的世纪年代,这些既属于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又是宪法的庄严宣示。例如,总章程的观念使宪法一定程度上成为包罗万象的政治宣言[注]蔡定剑.论道宪法[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7.。据此推论,统一战线不是自发而生,而是由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客观实际“决策”出来的成果,表明中国共产党处于法定地位发挥主体效用,行使统一的决策权,形成主体统一的法治核心,宣扬总章程的宪法精神。

3. 行为统一:操作核心。统一战线属于政治类型的战略组织联盟,可以参考依法行政的微观技术标准统战,进而落实依法治国的治国策略。例如,依法行政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途径,是依法执政的具体措施和依法治理社会的主导方式[注]胡利明.论辅警执法[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6(2):102.。由此可知,统一战线的统战行为完全统一,既有统一的统战方式,又有统一的统战标准,还有统一的统战方法,更有统一的操作模式,从统战行为统一方面重点操作统战,形成法治操作核心丰富其法治内涵。

4. 权责利统一:“三职”核心。统一战线的基础在于战线,关键在于统一,既要前述的诸多统一,更要“权责利”统一,即职权、职责和职务的有机融合统一。统一战线既要成为党的“职权”(不能任性放弃或者无序统战),又要承担法定“职责”(要求严格遵循法治规则统战),还要正常地履行“职务”行为,才能取得预期的“统战”成果(职务利益)。可见,统一战线包涵“权责利”的统一,既是内部要素的统一,又是法治要素的统一,更是整体治国方式的统一,有助于丰富整体法治的治国内涵。

(二) 整体法治的治国内涵

1. 整体治国:国家的“义务道德”。中国自古以来是多民族国家(事实上存在诸多不同的利益群体),各自有不同的利益诉求,甚至还有利益冲突,但最终还是“统一”于中央。现阶段,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统一战线,统战方法是协商各方群体的不同利益,在特定情形下求同存异化解利益冲突,一切都以整体治国为根本出发点,一切都以整体性国家为追求目标,一切都以整体法治为基本状态,一切都以国家为利益主体,一切都以国家统一为核心价值,这必然要求统一战线成为法治时代整体治国的“义务道德”,成为任何人不能突破的法治红线,成为所有事项的最高价值追求。

2. 间接治国:国家的“追求道德”。中国国家治理手段多种多样,间接治国手段诸多,创新发展了国家治理方式。例如,民族区域自治显现间接治国的中国特色[注]胡利明.论民族区域自治的中国特色[J].甘肃理论学刊,2016(3):48.。据此类比借鉴,统一战线既不是由政府直接治国,又不是政党的直接治党(国),而是通过其他政党或群体组织的密切配合、共同协商和相互支持,以战线联盟的方法路径追求治国,体现治国的“间接性”特征,成为整体法治治国的“追求道德”,丰富整体治国的法治内涵。

3. 法“治”国家:国家善治创新。法治国家属于善治国家,以善治的治国方式追求善良目标,完成国家善治任务,构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大厦。其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种理想状态,是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善治,即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活动和治理过程[注]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修订版)[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77.。统一战线属于法“治”国家的重要手段,既是法“治”措施,又是法“治”路径,更是法“治”思维,创新国家治理的法治内涵,突破国家善治的法治创新。

4. 国家整体:目标核心。国家运行整体法治思维,追求整体状态,构筑整体国家实体,追求整体法治属于积极法治追求。据此借鉴:民族区域自治的出发点不是自治,而是基于国家统一;最终落脚点和追求目标也不是自治,而是实现祖国的完整统一[注]胡利明.论民族区域自治中的法治理念[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5):48.。“统一”是追求整体国家的方式,统一战线的设置目标或基本出发点也不是为统战而统战,而是为了追求国家统一,追求国家整体和谐秩序状态,构建整体法治国家构架,将整体法治突显为国家的核心特征。

由此可见,统一战线基于“统一”出发,既是行为方式,又是重要目标;既构建宏观整体法治内涵,又表达整体法治的治国意愿,还丰富整体法治的治国内涵;既是“领导”的创新发展,又是“统一”的落实措施,还是整体法治治国的法治任务,为多群体“战线”联盟提供法治观念指引。

三、 战线:统一战线的全面法治内涵

全面属于现代法治的重要范畴,既是整体法治在另外层面的突破,又是全面内涵的法治再现;全面既是整体的“继续发展”,更是“创新发展”。据此,在法治中夯实全面,在全面推进下铸就法治理念[注]胡利明.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的法治理念[J].宁夏党校学报,2016(4):26.。由此推之,统一战线归属于法治范畴,既有法治的宏观环境,又有整体法治的意蕴,还有全面法治的应有内涵。

(一) 范围全面的法治内涵

1. 体系:国家与政党全面。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创建统一战线,建国之后还成为国家统一战线,形成政党和国家双重性的统一战线,既是党的统一战线(以党章为核心,以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主体),又是国家的统一战线(以宪法为核心,预期由其他国家法律为主体),形成体系全面的统一战线联盟,丰富国家和政党的全面法治内涵。

2. 政党:党内与党外全面。统一战线是党创建的联盟组织,不仅是党内统战事务,而且需要党外群体的密切配合,形成党内党外共同发展的统战事务。党内由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外主要包括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群体,形成党内和党外共同促进的组织体,即党内党外共同促进发展全面法治内涵。

3. 主体:大陆与港澳台全面。统一战线的主要主体居住于中国大陆地区,补充主体生活在港澳台地区,既有大陆全部人士,又有香港、澳门同胞,还有台湾同胞(包括在大陆的亲属),构建大陆和港澳台共同体,形成主体全面的法治格局,丰富全面法治的科学内涵。

4. 类型: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全面。统一战线的类型非常全面,几乎包括所有类型的统战主体/对象,以社会主义为主体“核心”,以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配套“补充”,全面将所有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囊括于统一战线,前两者以“社会主义”为核心特征,爱国者既有“社会主义”特征的,又有非“社会主义”特征的,只要拥护祖国统一和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可以成为统一战线的主体范围。统一战线非常全面地囊括所有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既全面客观地包括之,又全面法治地体现法治意蕴,还丰富统一战线的全面法治内涵。

(二) 对象全面的法治内涵

1. 共体:国内与海外全面。中国各界人士归属于统一整体,既是统战主体,又是统战对象,原因是统一战线将他们“统战”为中国人民整体:既有国内人士(大陆和港澳台的居民),又有海外人士(华侨、归侨和侨眷等),形成有全面要素内涵的国内和海外主体,丰富对象全面的法治内涵。

2. 范畴:民族与宗教全面。统一战线是发展的战线联盟,既有传统的主体范畴,又有特定行业或地区范畴;既要统战民族自治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士,又要统战散居于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人士,还要统战所有类型的宗教人士,将他们纳入大统战范畴,形成民族和宗教全面的法治内涵。

3. 发展:新阶层与“非公”全面。统一战线的统战对象并非封闭不变,而是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出现新情况,逐渐涌现社会新常态、新业态和新群体,在传统对象群体的基础上增量“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至统一战线联盟,体现全面发展的法治理念,丰富新阶层和非公共同补充的全面法治内涵。

由此可见,统一战线是多方面的战线联盟,战线既是物质基础,又是物质载体,还是全面的物质内涵,上述诸多“形象代表”主要集中于范围全面和对象全面,涵盖几乎所有的统战对象丰富全面法治内涵。

四、 主动:统一战线的法治动力

统一战线是党决策的重大战略部署,既吻合“四个全面”的战略思维,又紧跟法治建设的技术步伐,还是国家治理的创新路径,一切都取决于“主动”的法治动力。党主动追求统战,主动创新统战布局,主动设计统战格局,主动完成统战任务,创新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统一战线联盟。

(一) 法治动力路径

1. 自觉:直接法治动力。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特色之处在于自觉执政,自觉创建统一战线联盟,自觉追求道德使命感,自觉形成法治动力,显现直接的法治动力。例如,政党的道德自觉,是指政党超越一己利益、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道义精神与使命感,以及基于这种道义精神与使命感的政治实践[注]高兆明.制度伦理研究——一种宪政正义的理解[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460.。可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联盟基于道德自觉而生,既超越政党的自我利益,又自觉追求道德公平正义,还形成道德使命感,自觉成为自我推动的法治动力来源,全面提升统一战线的法治内涵。

2. 自治自律:间接法治动力。创新法治观念是现代法治的努力方向,这要求法治的科学内涵不是强制,而更多取决于自律。据此,自律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法律的最高目标是要创造更多的自律,完成法治理念上的“无为而治”,即“自治”;法治少不了自律,自律是法治的重要动力来源[注]胡利明.论“三严三实”的法治背景及法治理念[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6(2):36.。可见,法治离不开自律,自律是法治的重要内涵。因此,自律是主动性追求,在主动积极性下促进自律[注]胡利明.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治特征[J].理论建设,2016(2):20.。可知,统一战线不是执政党强制的产物,而是在政党自治动力下追求自律,通过自律丰富法治内涵,通过法治提升自律质量,通过自律实现自治目标和完成自治任务,显现间接法治动力来源,主动创新法治内涵。

(二) 法治动力源泉

1. 守法:法治美德动力。道德原则上属于美德,守法是最基本的美德操守,原因在于:守法精神既是一种守法的行为取向,更是一种对宪法法律敬重的美德[注]高兆明.政治正义:中国问题意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388.。统一战线属于守法的宏观范畴,既要守法精神的意蕴,又要守法的基本遵守,还要对宪法法律的基本遵循,更要形成法治美德动力,全面提升统战的法治品质,形成法治内涵的统一战线联盟。

2. 榜样:主动正面导向示范。榜样是外观型的主动示范方法,形成正面的导向,引导更多的人向榜样看齐,用榜样的无形力量促进主动行为,原因在于榜样是一种全面的和最具有感染力的道德教育方法[注]王海明.伦理学原理[M].3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412。具体言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即以榜样示范为核心,以促进为纽带,以主动为意愿,以法治为最终价值目标[注]胡利明.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的法治理念[J].宁夏党校学报,2016(4):26.。统一战线同样能够归属于“榜样”范畴,既要主动意愿统战,又要主动性“促进”统战,还要以“法治”为统战追求目标,发挥主动正面导向的示范效用以增量其法治内涵。

由此可见,统一战线以“主动”为核心特征,形成主动的法治动力源流,自觉、自治和自律构筑法治动力路径,守法构建美德价值规范,榜样成为主动示范的有效力量,共同汇集成以主动统战为核心的法治动力。

五、 法治原则:统一战线的基本规则

统一战线起源于革命战争的历史阶段,发展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成熟于改革创新时代,完善于法治建设的全新年代,这要求主动遵循法治和按照法治规则“办事”,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型统战路径。

(一) 法治基础原则

1. 自然法:法治原始原则。自然法是所有法则的原始规则,既没有“根据”支持,又无法充分说理,只能主动遵循自然法规则并受其规制,否则违背之将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并付出沉重代价,原因在于自然法是社会性的法律,它教导人们如何为人,做一个人类社会中有用的成员(译者导言)[注]萨缪尔·普芬达夫.人和公民的义务[M].张淑芳,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4.。另外,“自然法”就是自然理性告诉我们必须要做的事情,人们无须反思,因为理性是认识自然法的基础[注]刘素民.托马斯·阿奎那伦理学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247.。事实上,统一战线形成于“自然”年代,属于“自然”的创设物,是尊重中国自然规律的理想事实成果,这种自然法精神要求只能主动顺应自然规律统战,统一战线源于自然法规律能够散发法治精神,构建重要的法治基础原则。

2. 诚信:法治善良原则。目前,社会总体缺乏诚信,诚信缺失是普遍的中国现象,这既是增量补给诚信的现实原因,又是要求主动诚信的内在动力,原因可归结为诚信既是道德要求,又是法治追求,更是行政法治的严格要求[注]胡利明.论举报执法[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52.。这对统一战线有借鉴意义,尤其集中于道德和(或)法治因素,诚实是善待他人的最为重要的道德规则[注]王海明.伦理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412.。据此分析,统一战线的现实基础是诚信(诚实信用),既有道德基础,又有法治根基,还有依法统战的内外在要求,需要遵循法治善良规则,显现法治善良的道德价值。其实,统一战线基于诚信而立,没有诚信的道德法治基础,不可能发展完善统战联盟,原因在于既有执政党的主动诚信统战,又有被统战对象的诚信配合,更有被统战的诚信意愿,诸者都是法治善良原则的“形象代表”。

3. 自由:法治来源原则。自由和平等孪生而伴,既相互构建对方的生存基础,又相互促进对方提升品质,还是现代法治的价值源泉。例如,自由和平等是现代文明中两个最重要的价值维度和价值源泉基石[注]胡利明.论房地产区分所有权[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312.。更具体来说,自由是国家社会、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生存根基,自由价值既是基础性法治价值,又是其他法治价值的价值[注]胡利明.保安守门的法治价值衡量[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6(5):106.。因此,自由精神是法治的核心价值,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主流价值[注]胡利明.自由权与管理权的多维分析[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6(1):102.。据此借鉴分析,自由是统一战线的原始来源,既要执政党自由领导和组织统一战线,又有各统战对象在自由基础上主动愿意参与统战,一切都需要自由的法治来源,一切都是自由的继续发展,一切都是自由的自然发展,遵循自由的法治来源原则。

4. 平等:法治基本原则。平等既不是原始状态,也不是天生的平等,而是基于现实不平等的压力才追求平等。平等作为一种价值诉求,是对不平等现实的反思性把握[注]高兆明.政治正义:中国问题意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341.。另外,平等与自由孪生而伴,缔造平等的法律地位,制造平等的法律空气,形成平等的法治观念[注]胡利明.自由裁量的法治控制[J].鲁东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76.。平等紧密伴随自由,依托自由创设平等地位,制定平等规则,形成平等的价值观念,根本原因在于平等是制度规则的核心灵魂[注]胡利明.论民族区域自治的中国特色[J].甘肃理论学刊,2016(3):48.。据此可知,统一战线属于平等统战范畴,既来源于自由的平等基础,又主动遵循平等规则,还创新发展平等价值观念,更要显现平等统战的法治内涵,散发平等的现代法治理念,逐渐形成法治平等基本原则。

(二) 法治追求原则

1. 公正:法治规则原则。公正是客观存在的抽象法治价值,既是普遍通用性价值,又是积极追求的法治价值,还是重要的法治规则。笔者曾经提出时空公正观,分别为准时公正和完整公正。例如,非迟到的准时到达的公正为“准时公正”[注]胡利明.法官调查取证制度的现代构建[J].南都学坛,2015(6):72.;完整公正是做人为事必须有头有尾、善始善终,才能完成全部公正,不完整的公正其实也是一种不公正[注]韩桥生.道德价值共识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277.。时空公正是创新公正观,既来源于传统的公正观,又创新发展了公正观,还是公正的价值升华,重点在于突出制度公正,形成特色的法治规则。其实,制度公正最突出的功能在于抑恶扬善[注]胡利明.论“三严三实”的法治背景及法治理念[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6(2):36.。统一战线既要遵循法治规则,又要按照时空公正的技术从事统战工作,还要形成法治规则彰显制度公正价值,突出亮点在于追求美德善良,最终追求法治价值。

2. 程序:法治步骤原则。法治既有程序价值,又要程序步骤支持,还要程序观念的精神意蕴,原因在于法治原则主要属于一种程序性原则,使它与法治观念区分开来[注]严存生.法治的观念与体制——法治国家与政党政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268.。据此,程序紧密关联法治,法治既依赖于程序,又促进程序升级,还是程序的价值追求。例如,程序是法治的“保障力量”,法治是程序的运行环境,法治和程序是“四个全面”时代相辅相成的“伙伴”[注]胡利明.保安执法的法学体检[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6(4):21.。另外,公正有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之分,共同依托于程序法治,实际上还间接关联着治理型民主,这是统一战线的重要法治追求原则。其理论原理“认识论程序主义”是认知公正的一种形式,是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之间的平衡;“治理型民主”意味着调和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认识论程序主义”可运用于治理型民主[注]何丹 池忠军. 从认识论程序主义到治理型民主[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31.。程序法治步骤的终极目标需要实现治理型民主,换言之,民主治理是落实统一战线的程序法治步骤原则的重要方法。据此,统一战线既属于法治范畴,又归类于程序步骤,还是程序的法治观念,更属于法治的积极追求价值,这些既体现在统一战线的设置上,又显现在按程序统战步骤上,还按照程序观念统战所有对象,逐渐优化统一战线的法治品质。

3. 善良:法治晶核原则。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既基于善良执政,又有坚实的善良根基,还有善良的积极追求价值,充分显现现代政治制度的优势。例如,政党如何在现代性社会的善治中发挥积极作用,是“善”的现代性制度必须正视的重要问题之一[注]高兆明.制度伦理研究——一种宪政正义的理解[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414.。这要求政党在现代善治过程中发挥善良效用,突出整体性制度的价值优势,统一战线正是突显该优势的“典型代表”。其实,道德法则属于无条件的绝对命令,既是善良的道德,又是善良的规则,还是善良的法治规则。因此,只有出于自由意志的自律,才能成为道德法则[注]高兆明.伦理学理论与方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336.。据之,统一战线基于善良冲动而生,基于自由的道德基础,基于善良的道德良心,基于道德的基本法则,将良心自觉蕴藏于每个角落,真正落实道德性良心评价,原因在于良心是每个人的自我道德评价[注]王海明.伦理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340.。统一战线追求道德善良的积极追求价值,既有道德基础价值,又有法治追求价值创新,还有在公正目标和程序规则支持下的善良,体现所有统战对象的良心,真正落实中国共产党的道德良心价值,契合现代法治内涵的道德步伐。

由此可见,统一战线创设于中国革命实践,真正成熟于改革的法治时代,属于现代法治的特色产物,既要法治内涵蕴藏,又有法治规则可遵循,还要主动受法治原则规制,主动遵循法治原则显现现代法治价值。具体来说,统一战线的法治原则既有法治基础原则,又有法治追求原则,前者主要集中于自然法、诚信、自由和平等价值,后者主要汇集公正、程序和善良价值,共同形成特征鲜明的统战法治基本规则。

综上撰论,统一战线理论深邃,实践操作性强,全文重点论述其法治核心,突显特有的法治特色,逐渐形成法治路径,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统战理论体系,自觉发掘出诸多法治内涵,丰富统战理论的法治价值。据此详述,(中国共产党)领导既是领导组织,又是领导方法,还是领导理念,构筑法治核心成为总体概括。其中,统一既是统一战线的行为方式,又是追求目标,还是最高价值标准,构筑整体法治内涵;战线构建统一战线的物质基础,范围全面和对象全面共同夯实全面法治的内涵基础;主动成为法治的突出外观和内在源泉,汇集法治动力并表达统一战线的意愿特征;法治原则归类为宏观理念,既成为抽象原则指引,又属于具体的规制规则,理应成为统一战线的基本规则。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创新时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将分散的各路“小溪”汇聚成法治“洪流”,促进各类群体汇集法治力量,形成法治合力共同作用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全面丰富统一战线的法治内涵,全面铸造统一战线的法治形象,全面显现统一战线的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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