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职业教育的多元参与实践样态: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视角审视
2019-01-03刘孙渊吴秋迪向苡心
□ 刘孙渊,吴秋迪,向苡心
一、问题的提出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纲,大力发展乡村教育事业,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乡村倾斜,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为乡村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时代机遇,促使乡村职业教育创新育人模式,推进乡村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
学界对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职业教育的研究多聚焦于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价值、定位、问题及其破解路径。一是从精准扶贫的角度出发,认为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的功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高度一致。[1]二是从办学条件、办学理念、师资队伍建设、内容契合性等方面分析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现实境遇,进而厘清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时代定位。[2]三是探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职业教育的新内涵、新机遇、新使命,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城乡融合发展、“三农”优先发展、乡村精英培育、乡村秩序重建等新问题、新机遇[3];培养优秀乡村人才,促进精准扶贫发展,全面加强成人教育的新使命[4]。四是分析乡村职业教育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即培训对象难以识别、职业教育缺乏吸引力、贫困群体缺乏培训意愿、扶贫主体单一等困境[1];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城市中心取向”的发展定位、“服务发达地区”的功能定位和“就业率导向”的目标定位都与乡村振兴的城乡融合发展目标存在一系列矛盾[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职业教育存在办学定位模糊、师资力量薄弱、供需结构不合理、教育体系不完善等问题[6]。五是提出扩大农村成人教育规模,推进送教下乡,强化校村合作,构建学业综合考核体系等完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的发展策略与路径。[7]六是从内源性问题和外源性问题的视角分析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实践困境,提出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探索有效的治理路径[8];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参与的多元治理结构成为各省相关政策关注的核心[9]。
已有的研究为进一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视野中探讨乡村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鉴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系统性和综合性,仅限于乡村职业教育自身的范畴探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问题还是不够的。乡村振兴中的多元治理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乡村职业教育中的多元治理也相应地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至少关涉政府、乡村职业学校、相关企业、村庄和农户等多元主体。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参与乡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进程。政府为乡村职业教育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统筹规划乡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定位和规模,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和政策支持,同时发挥协调监督的功能。乡村职业学校的核心功能是通过内涵式发展持续不断地培养服务乡村振兴的各类人才,拓展人才培养的范围,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切性。相关企业、村庄和农户通过与政府和乡村职业学校的合作参与人才培养,作为需求方深刻影响着乡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倒逼乡村职业教育推进供给侧改革。因此,挖掘和探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职业教育多元参与的实践样态,不仅具有直面实践、分析实践的价值,也为从理论上构建多元参与的乡村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奠定实践基础。
二、乡村职业教育多元主体的实践内容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三个转变”是未来一个时期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建设多元办学格局必须依靠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企业社会的广泛参与是职业教育真正成为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的根本路径。因此,乡村职业教育的发展也必须因应宏观政策导向,不断推进多元参与的实践。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需求和乡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状况,乡村职业教育的多元参与主体应当包括政府、学校、企业、村庄和农户等拥有独立权利、承担独立责任,并行使相应权力的组织或个体。
乡村振兴的目标指向实现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其中最为核心的是人的现代化,乡村振兴需要大量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乡村产业经营人才、乡村文化传承和创新人才、乡村生态保护人才、乡村治理人才,乡村职业教育在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可以发挥重大作用。现有的乡村职业教育显然难以承担起这样的重任,推动乡村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势在必行。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职业教育存在全方位多层次的多元需求,尤其是多元的人才需求。另一方面,乡村职业教育功能存在窄化和弱化的现实。乡村职业教育如何应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诉求,满足乡村振兴的战略需要,已经成为决定乡村职业教育未来发展命运的重大课题。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只有因势利导,充分发挥乡村职业教育多元参与主体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构建乡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格局。乡村振兴战略是事关全局的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有效履行规划引导、协调监管和财政支持的职责。乡村职业学校作为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功能主体,在脱贫攻坚、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领域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尤其是涉农企业作为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者,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呼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改进乡村治理和推进乡村良治的过程中,村庄作为乡村职业教育的需求方直接影响着乡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态势。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是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主体,也是乡村振兴的主要服务对象,小农户迄今为止仍然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面,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指征,因而乡村职业教育的发展也要归结到为农民服务上来,数以亿计的农户是乡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源。
1.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中的政府职责和实践响应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的国家发展战略,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遵循,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和政策创新是政府职责所在。同时,政府担负着协调监督、财政支持的职责,以帮助形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新秩序,充分调动乡村职业教育的各利益攸关方支持和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激活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新动能。
(1)政策规划。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政府出台了较为丰富的政策。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确定了“三阶段”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步骤;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阶段性谋划,为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依据。随后各地方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截至2019年6月,31个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都已经颁布实施,各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遵循了国家级规划的基本精神和思路,同时依据地方的特点和现实状况提出了符合地方实际的发展方案。
十九大以来职业教育进一步受到重视和关注。2018年至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主要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等。2019年2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颁布,标志着职业教育大规模系统性改革的启动。其中提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明确指出“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为建立涵盖乡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的开放化乡村职业教育体系提供了基本依据。2019年一系列促进职业教育大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同时政府设置专项经费保障政策落地,这些政策虽然并不是针对乡村的专项政策,但是从政策内涵和面向的群体来看,农业农村农民无疑成为主要受益者。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是政府履行统筹协调、规划引领和财政支持等职责的体现,同时表明,为了更好地推动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政府、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缺一不可。
(2)政府承担协调监管和财政支持职责。政府担负着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协调监管职责。一方面,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涉及多元利益主体,在制度缺位或者尚待完善的过程中,制度本身难以解决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从而产生对于政府协调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制度运行需要政府的监管,以保证政策的有效实施。加强政府的协调监管职能,是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其公益性和普惠性也必然要求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合理介入和干预,才能确保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秩序和效果。
政府必须为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提供财政支持。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农业发展不充分是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出台的宏观背景。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通过财政投入解决乡村职业教育公共物品供给的问题,还应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提高农村产业的比较利益。地方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也在致力于不断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例如广东省2018年投入教育经费338.4亿元,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普及度,将农村子女入读高中(含中职)和大专院校的生活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5 000元和10 000元[10]。《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前所未有,中央政府专门拿出1 000亿元用于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100万人,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等。
政府作为乡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利益攸关方,通过履行统筹规划等政府职能推动乡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进而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乡村振兴的目标和使命。因而,政府在乡村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不可或缺,这既是乡村职业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必然需求,更是政府职责所在。
2.乡村职业学校服务乡村振兴的定位与功能
乡村职业学校是乡村职业教育的主体,担负着乡村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重任,它为乡村振兴培养各类人才,并以人才培养为基点,发挥着助推脱贫攻坚、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文化传承等多元功能。
(1)乡村职业学校的核心功能。为乡村振兴培养各类人才是乡村职业学校的核心功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县域职教中心担当着新任务新使命,培养服务乡村振兴的各类人才是其主要职责和任务,理应注重培养当地特色产业适用人才,以推动当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一些县域职教中心创新办学理念,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内容,注重为当地特色骨干产业培养适用人才,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三大产业融合发展。一些县域职教中心坚持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依靠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行,在进一步办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同时,举办在乡农民技能培训和农业新技术推广等。一些县域职教中心积极探索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路径,面向返乡创业就业人员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从而优化农村从业者结构,培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各类人才。这些具有探索性和创新性的实践为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乡村职业学校的功能拓展。乡村职业学校以人才培养为基点,还承担着脱贫攻坚、技术推广、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多元功能。
其一,乡村职业学校服务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培养大批适应乡村振兴战略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同时通过职业培训提升广大农民发展生产、自主创业的基本技能。
其二,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成功培养一名新型职业农民就能明显改善一个家庭甚至一个乡村的经济状况;同时,在致力脱贫攻坚的过程中,乡村职业教育切实做到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把救急解困和内生发展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
其三,乡村职业教育发挥着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的功能。质量兴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抓手,农业现代化离不开乡村职业教育对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只有通过广泛推广,农业科技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而提升农业科技贡献力。
其四,社会服务也是乡村职业教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必须承担的责任。乡村振兴推动着乡村社会的深刻变革,要求乡村基层组织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不断改善乡村治理,乡村职业教育可以协助乡村基层组织承担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宣讲、管理人员能力建设等任务。另外,乡村职业教育也担负着传承优秀乡村文化的使命。丰富多彩的农耕文化、传统手工艺、传统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为乡村职业教育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教育资源,乡村职业教育应把富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传承与优秀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融入人才培养的各环节,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
另外,除了乡村职业学校,城市职业学校尤其是拥有丰富资源的高职院校也是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高职院校可以充分运用人才、技术、资金等优势,结合乡村职业学校的优势,深度参与乡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在农业实用技术协同研发、成果转化、乡村旅游开发和田园综合体建设等领域重点发力,协助乡村职业教育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
3.乡村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乡村社会支持
乡村职业教育与乡村社会密切相关,前者的发展离不开后者的支持。乡村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乡村社会支持主要来源于企业、乡村社区(以村庄为主要形式)、农户等层面,每个层面又由若干要素组成。
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是乡村职业教育发展中重要的乡村社会支持力量,企业对于乡村职业教育的社会支持由人才需求、资源投入等要素组成。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的锤炼和洗礼,经历了激烈的市场竞争、治理结构调整和产权改革等大风大浪,现在能够生存下来的乡镇企业都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或创新优势,可以说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乡村产业的发展方向。这些企业对于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旺盛,为乡村职业教育培养的各级各类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尤其是乡镇企业提供的离土不离乡的就业岗位,为他们靠近家乡就业创业创造了条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根本支持。同时,企业参与乡村职业学校多样化的合作,直接支持乡村职业教育发展,成为乡村职业教育重要的利益攸关方。企业的多样化需求也会推动乡村职业教育深层次改革和可持续发展。
以村庄为主要形式的乡村社区是支持乡村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一环,其中以村民委员会(包括村党支部)为代表的乡村社区治理组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乡村社区对于乡村职业教育的社会支持包括人才需求、资源投入、舆论支持等要素。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组织和扶持下,各类专业合作社遍地开花,整村通过土地流转兴办农业产业园区日益增加,两者除了安置村民就业之外,还需要大量新生力量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加入进来,这就为乡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方向。发展较好的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园区可以直接投入资源,通过村校合作的方式为乡村职业教育提供支持。乡村社区的舆论支持对于乡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影响更为深远。众所周知,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声誉和吸引力欠佳,这是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一个主要困境,乡村和城市的情况基本相同。乡村社区通过宣传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逐步形成重视职业教育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农民认识到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分野仅仅是教育类型的差异,而非高低优劣的等级差异,使得职业教育在农民的心目中获得与普通教育同等的地位。有利的舆论环境带来的观念改变更具根本性,从而形成对于乡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支持。
农户是乡村社会的基本单元,数以亿计的农民家庭是乡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支撑,农户对于乡村职业教育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个体参与、选择偏好、资源投入等要素上。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参与主体和权益主体,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改善以农户为单位的农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广大农民通过自我提升和自我改善才能充分享有乡村振兴的政策红利。乡村职业教育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渠道,其发展离不开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另外,农民家庭对于子女教育的选择和决策深深影响着乡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家长是否支持是影响学生选择职业教育的重要因素,同时学生自己的选择偏好也很重要,如果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和家长做出倾向于职业教育的选择和决策,那么就构成了乡村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社会支持。
乡村职业教育通过为农户提供灵活多样的专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从内心产生认同感,更多的农民家庭愿意让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愿意为职业教育投入包括时间和精力在内的各种资源,这样乡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就拥有了扎实的群众基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多元参与乡村职业教育实践的多维样态
企业、村庄与农户广泛参与乡村职业教育,构成了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新格局,这种以“校企合作、校村合作、校农合作”为主要形式的三维多向合作格局,为乡村职业教育发展拓展了新空间,倒逼乡村职业教育创新转型发展。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推动了合作方式和合作对象的精准化,“校企合作”“校村合作”“校农合作”这三种合作形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参与主体不同,企业、村庄、农户不仅是规模和数量上的差别,更为重要的,三者是不同的法律主体,因而在参与乡村职业教育的过程中构成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乡村职业学校,作为乡村职业教育的主要载体,在三维多向合作格局中处于中心位置,是连接各利益攸关方的交汇点。首先,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农业产业化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担负着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和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重要使命,其中最核心的要素是需要大批符合高质量发展和多元化发展要求的本土人才。乡村振兴离不开外来优秀人才的支持和贡献,但在根本上还是要依靠本土人才。乡村职业学校的主要功能和职责就是培养培训本土人才。其次,乡村职业学校可以利用在地化的优势为村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深度参与村庄规划、村庄治理、村庄经营。在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下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催生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需要依托村庄,符合乡土需求才能逐步发展壮大,乡村职业学校在为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上具有天然优势。再次,为了更为精准地为小农户服务,尤其是发挥乡村职业学校在助力扶贫攻坚中的作用,有些地区建立了乡村职业学校和农户结对式的“校农合作”模式,通过“直通车”式的定点采买和招收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等方式,省去中间环节直接对小农户进行帮扶。因此,乡村职业学校在人才培养、科技服务、能力培训、产品销售、就业帮扶等领域与企业、村庄、农户建立起了紧密的联系,成为了三维多向合作格局的关键所在。
1.校企合作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党的十九大为职业教育提出的明确方向。乡村职业教育如何应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的现实状况,如何基于乡村振兴的发展态势,打破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壁垒,这是对乡村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的新课题。乡村职业学校应汲取以往校企合作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探索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新方式。2018年2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了“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建立起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在这样的基本制度框架下,行业企业和乡村职业学校作为校企合作的双主体尝试了新的合作模式。例如,浙江省温州市依托44所职业院校和1 089所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联合行业企业大力推进“体面农民”培训工程,开设特色培训项目150余种,形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农民培训品牌。这些培训品牌项目,既接地气又具特色,直接服务地方产业,就业前景好,能很好地满足农民就近就业和创业创收的需求,广受欢迎。又如,浙江省安吉县职教中心的“两山”旅游学院、浙江省德清县职业中专的民宿服务产业学院,这些由乡村职业学校、政府部门、行业企业、产业园区等共建的产业学院,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11]
2.校村合作
村级基层政权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村庄和乡村职业学校的合作重点是定向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办好符合乡村振兴发展态势的专业和专业实习基地,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为村民就业创业提供指导服务等。“校村合作”一般遵循自愿、平等、互补、共赢的原则,学校和村庄之间双向选择,通过合作协议规范双方的法律关系。“校村合作”的形式多样,例如“送课下乡”“培训到户”“服务到人”等。为了保证“校村合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推进,双方需要共建领导及监管机制,促进各类要素和资源的交流和共享。“校村合作”的优势主要是有利于精准对接村庄的实际需求,双方优势互补,消除“校企合作”中经常存在的与实践脱节等问题。当前,“校村合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例如内蒙古的“政行企校村合作共赢教育扶贫长效机制”、广东的“乡村振兴建设校村合作基地”、四川的“校村合作”计划等,都是探索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校村合作”路径的新尝试。
3.校农合作
“校农合作”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包括乡村职业学校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深度融入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助力扶贫攻坚,创新扶贫模式,增强扶贫内生动力,在学校和农户之间建立的长效合作共赢机制。“校农合作”的形式多样,已经成为教育服务农业农村的重要形式。例如,贵州把“校农合作”作为推进全省教育精准扶贫的创新举措和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突破口,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后勤食堂对农产品的需求与全省贫困县、贫困户组织生产农产品精准对接,群众订单生产,不愁销路,学校保底收购,应收尽收。2018年3月起,贵州省教育厅先后以铜仁、黔西南、贵阳、清镇职教城和黔南开展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校农结合”集团化推进试点。在推进“校农结合”过程中,先后形成了黔西南州“贫困户+合作社+配送中心+学校”模式、西秀区“贫困户+合作社+购销平台+学校”模式和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定点采购、产业培扶、基地建设、示范引领”等工作模式。“校农结合”有效带动了贵州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据不完全统计,贵州省“校农结合”庞大而稳定的市场需求带动了省内3 981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发展,促进产业调整170万亩,覆盖贫困人口10.9万户42万余人。[12]
四、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职业教育多元参与的实践困境与路径反思
1.乡村职业教育多元参与的实践困境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乡村职业教育多元参与态势已经形成,但是因为乡村振兴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的矛盾还有待破解,乡村职业教育多元参与也面临着一些实践困境。其一,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有待加强,因为缺乏上位法的支撑,乡村职业教育多元参与的协调推进机制尚未形成。教育、财政、发改、农林等多部门出台了支持乡村职业教育多元参与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仍然较为原则,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政策措施仍需要进一步协调,资金和项目有待进一步优化整合。乡村振兴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建立,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乡村职业教育的多元参与仍然处于自发状态,稳定的常态化机制还未形成。学校、企业、农民等多元参与主体仍然普遍存在靠政府、要项目、等资金的观念和做法。乡村职业教育依然存在着资源不足和普惠性不够的双重矛盾,乡村职业教育多元参与的可持续发展面临考验。其二,学校、企业、农民等乡村职业教育多元参与主体的内生动力仍然不足,多元主体参与乡村职业教育的利益联结机制还没有牢固紧密地建立起来。尽管乡村职业教育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但从长远来看,企业、村庄、农户在参与乡村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中都应有所收益,唯有如此才能形成推动乡村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从现实的情况看,在参与乡村职业教育的过程中能够取得切实经济效益的企业仍然是龙头企业,广大中小企业的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村庄和农户参与乡村职业教育的效益主要体现为提升村庄生活质量、促进村民整体素质的提升、丰富农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但是整体而言,农户对于乡村职业教育的参与仍然较被动,农户“等靠要”的情况仍然比较普遍,其作为乡村职业教育的利益攸关方的作用和功能仍然没有都到充分体现,以需求影响供给进而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功用仍然较为薄弱。
2.乡村职业教育多元参与的路径反思
(1)完善相应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制度供给,完善相应的政策支持体系。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全面振兴乡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遵循中央精神,出台了《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服务支撑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体系的专项政策。《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提出“制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指导意见”,专门指导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还待完善。
目前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一些重大问题和规范亟待厘清,需要进一步明确乡村职业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进一步明确乡村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府责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推动发展模式的“三个转变”。乡村振兴战略的初衷和使命就是解决当前面临的乡村发展不充分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这一战略的根本宗旨是促进公平、改善民生、增加人民福祉。乡村职业教育本质上是乡村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宏观背景下推动乡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政府更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主导责任,通过加强制度供给,形成一整套权责明确、设计科学、规范合理的政策体系,进而为构建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多元参与的乡村职业教育体系提供制度框架。目前,《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在制定,必须充分利用这个契机,保障包括乡村职业教育在内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刚性支出,健全促进乡村职业教育稳定投入的保障机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缓解职业教育的财政支持区域不平衡,向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适度倾斜,避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形成更显著的区域差异。
(2)明确乡村职业学校的功能定位。乡村职业学校为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作用,但是,乡村职业学校还面临着社会认识存在偏差,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狭窄,办学特色不鲜明,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等老大难问题。因此,如何充分利用乡村振兴的契机,推动乡村职业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缓解乃至解决长期困扰乡村职业学校的难题,是乡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议题。而进一步明确乡村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推动乡村职业教育转型发展是回应这一议题的主要方式。
首先,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当突出乡村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全面实现乡村振兴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乡村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应更为凸显,逐步成为一种福利性教育,而政府、学校、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投入的巨大资源让这一发展趋势日益明显,这有利于拆除乡村职业教育的壁垒和障碍。
其次,乡村职业教育应定位于培养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农民。“就业导向”是乡村职业教育乃至所有职业教育的特点,但是“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容易把教育对象固化在某一岗位或工种上。乡村振兴必将推动乡村产业结构的深层次调整,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不断催生着新业态,劳动者主动或被动变换工作将成为常态。因而,乡村职业教育需要在“就业导向”和受教育者长远发展之间谋求平衡,更加有利于受教育者的可持续发展。
因应这一形势,乡村职业教育要着力推动内涵式发展,追求高质量发展,运用“互联网+”(“互联网+职业教育”“互联网+成人教育”“互联网+社区教育”)、“学校+”(“学校+企业”“学校+产业示范基地”“学校+农业合作社”“学校+农户”)等多种形式让乡村职业教育更接地气,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
(3)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欲破解阻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深层次矛盾,应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校企合作中一直存在着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不深等问题,要真正破解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不顺畅、合作协议不规范、育人效果不明显等难题,必须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
一是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红利需要真正落实。近年来教育部出台了不少支持校企合作的政策文件,但因为校企合作关涉教育、财政、税务、人力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在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用工用地等方面的政策超出了教育部门的权限,造成了事实上的政策执行难。
二是真正发挥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乡村振兴带动的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催生了大量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同时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需要大量人才,这种需求还相当急迫,新型经营主体尤其以龙头企业领衔的农业品牌经营联合体,完全有能力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这类职业教育机构能够对接市场需求,解决学以致用的问题,同时做到招生和招工的统一,真正落实现代学徒制。
(4)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的内生动力。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核心是为农民服务,农民是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但现实中农民常常处于失语状态,其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发展缺乏有能力、有热情的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尚不够紧密,辐射带动农户能力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提升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适切性、有效性,促进校企合作、校村合作、校农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各方资源都要最终聚焦于乡村职业教育的根本职能,培养符合乡村振兴需求的新型实用人才,不断提升农民自主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因而,政府、乡村职业学校、企业等都应当从乡村的现实出发,尊重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关切他们的利益与需求,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培养内生发展能力,从而推动形成乡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协同发展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