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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把关作用

2019-01-02蔡为民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9年6期
关键词:党管选人用人

文_蔡为民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新时代党和国家发展全局,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围绕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一系列选人用人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形成了科学的选人用人观,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把关作用,就是习近平新时代选人用人观的重要内容和突出特点。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论断和根本要求,对于始终把握选人用人正确方向,培养选拔党的事业和人民需要的一大批好干部,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蓬勃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一、充分认识强化党组织选人用人领导把关作用的重要意义,增强发挥领导把关作用的责任感、使命感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选人用人是执政党执政最重要、最核心的工作内容,选人用人权是执政党最根本、最基础的执政资源。实现执政党长期有效执政,必须从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高度,依靠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出一大批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执政骨干作为根本保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当然包括也必然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对选人用人的领导把关作用,这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在选人用人上的充分体现和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委。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党的执政地位高度,始终坚持党在选人用人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把党对选人用人领导权、对重要干部管理权牢牢抓在手里,充分认识并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领导把关责任,为党和人民掌好权、选准人、用好人。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人用人是干部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直接影响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影响一个地方、一个部门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和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对选人用人的领导把关作用,目的就在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也须臾离不开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作为保障。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而领导干部选任、领导班子配备正是选人用人最为重要的任务,也是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最重要体现。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党的建设实践证明,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干部优秀、班子过硬是重要基础。有了好的干部和班子,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就能得到严格执行;反之,就失去了基础条件,各种矛盾和问题就会滋长蔓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方向,对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意义重大。

解决干部工作中某些突出问题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前的一段时间,党内存在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反映到选人用人上则主要表现为,有的弱化甚至放弃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甘于让“考试导向”冲击“干事导向”,宁愿为票、为分所“绑架”,“四唯”现象突出,导致对干部的考核评价失真、失准、失实;有的错误理解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无视集体作用发挥,把领导把关当作个人或少数人的权力,甚至当作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培植私人势力、搞人身依附的工具。凡此种种,都是对党管干部原则的严重背离,导致“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屡屡得到提拔重用,一些踏实干事、不跑不要的干部却没有进步机会,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在选人用人上赋予党组织更大权重,正是基于对现实的深刻洞察而开出的有效“药方”,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二、全面理解把握强化党组织选人用人领导把关作用的基本遵循和主要内涵,提高领导把关的精准性、科学性

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是强化党组织选人用人领导把关作用的基本遵循。用人标准是干部工作的首要问题。着眼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并突出强调理想信念和敢于担当的时代要求。好干部标准抓住了新时代干部工作的核心问题,既与我们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根本用人标准和党章规定的领导干部基本条件高度一致、一脉相承,又主动顺应伟大斗争和伟大事业需要,为之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为选人用人树立了时代标杆,也为新时代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强化选人用人领导把关作用提供了基本遵循。

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就是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一是严把政治关。就是要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考察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政治品格,核心是要考察干部是否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动摇。当前最关键的就是要考察干部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把品行关。就是要考察干部是否能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强化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自我提升;就是要在注重考察政德官德同时,加强对工作时间之外的考察,注重了解干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情况。三是严把能力关。就是要考察干部是否具有坚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素养的内在意愿和实际行动,能否自觉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要求,坚持不懈增强八种本领;就是要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理念,考察干部是否具有符合党的事业发展、所在岗位、班子结构需要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就是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了解其履行岗位职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四是严把作风关。就是要考察干部能否牢记党的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政绩观,忠诚于民,甘做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考察干部是否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检验的实绩;就是要考察干部能否坚持原则、富有斗争精神,“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就是要深入考察了解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情况。五是严把廉洁关。就是要考察干部是否树立正确权力观、利益观,筑牢廉洁从政道德防线,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就是要强化廉洁情况考察,深入了解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三、切实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树立“一个理念”,就是要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落实到选人用人全过程、各方面。做好干部工作,最核心的是公道正派。坚持公道正派理念,就要坚持任人唯贤,严格德才标准,一碗水端平,始终做到公正用人。一是公在公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负责、公正无私,公平对待和使用干部;二是公在事业,从党和人民需要出发选干部、用干部,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三是公在风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做到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

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党组织在发挥领导把关作用中必须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强调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把关作用,重点在集体领导、集体把关,党组织在履行这一职责时,必须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每位班子成员都要以对党、对事业、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意见,真实表达意愿。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关键作用,充分发扬民主,平等参与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善于集中集体智慧,按集体意志进行决策,确保选人用人质量。

打好“一个基础”,就是坚持客观全面,科学精准识人。识人是用人的基础。要进一步健全考察机制和方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客观评价干部。一是近距离接触干部,全方位了解干部。“观察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看其见识见解;观察干部对群众的感情,看其品质情怀;观察干部对待名利的态度,看其境界格局;观察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过程和结果,看其能力水平”。二是把功夫下在平时,放到基层。既要注重在重要关头、关键时刻考察干部的责任和担当,又要注重在平常、日常中考察干部的能力和作风,还要多到工作一线、基层群众中,从乡语民谣中了解干部的品行和口碑。三是坚持事业为上,以事为先,因事察人。统筹事业需要、岗位条件、班子结构综合考察干部,做到识人与事业需要相统一、与岗位要求相适应、与结构优化相匹配。四是全面历史辩证识别干部。既看长处又看不足,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成果又看成本,既看用时又看平时,既看一时又看一贯。

用好“一个抓手”,就是要学习贯彻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的修订,既为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也为当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提供了有力抓手。一是大力学习宣传好条例。深入领会精神实质,熟悉掌握规定要求,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工干部精通条例,干部群众知晓条例,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执行标准不降低,科学把握基本原则,严格掌握资格条件,不因人而异,不降格以求,从严把好条件关。要履行程序不走样,严格执行各项程序性规定,环节一个不落,程序一个不省,从严把好程序关。要严守纪律不含糊,严格遵守“四必核”“十不准”等纪律要求,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以严格纪律约束促进用人环境风清气正。

发挥“一个作用”,就是要发挥好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领导把关上的特殊作用。组织人事部门是党委选人用人的职能部门和参谋助手。各级党委都要加强对他们的工作指导,放手支持他们创造性开展工作,注意听取、尊重他们的意见建议,发挥好他们的职能作用。组织人事部门要以舍我其谁的精神,只问是非、不计得失的气节,始终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不为人情关系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不为个人得失所困,着眼于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需要选人用人,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切实履行好光荣职责。

形成“一个氛围”,就是要努力营造敢于监督、利于监督、便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将选人用人置于全方位监督之下。有效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都要强化监督意识,既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又要自觉接受监督。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将选人用人工作纳入重点监督范围,通过巡视、巡察、报告等项制度加强对下级党组织选人用人的经常性监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加大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整治,坚决查处选人用人违纪违规行为,落实好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履行职能监督职责,加强对下级组织人事部门业务指导,督促其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报告等制度,采取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形式,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监督。二是强化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要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与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结合,科学合理确定参加人员范围,保证民主推荐结果真实性;深入广泛细致听取群众意见,保证任职考察准确性;落实任前公示、“两评议一报告”等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在发扬民主中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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