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安徽农业推广探析
2018-12-31方伟
方 伟
(安庆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安庆 246011)
农业推广是人类进入农业社会就出现的一种社会活动,同时也是民国时期颇受重视的一项工作。农业推广有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内涵,狭义的农业推广是指将关于农业的科学研究成果通过适当的方法介绍给农民,使农民获得新的知识和技能,并且将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生产中,从而提高农业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广义的农业推广除了单纯推广农业技术外,还包括教育农民、组织农民方面[1]1。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了发展农业,稳定农村社会,积极进行农业推广,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努力下,国民政府的农业推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安徽省“气候温和,土壤肥沃,乃天然农业区域,稻、麦、棉、茶、蚕等均为主要产区”[2]2,作为农业大省的安徽,在南京国民政府前十年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进行农业推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安徽农业的发展。目前学界对民国时期安徽省农业推广研究的成果不多,主要有吴春梅、孟凡胜的《近代安徽的农业改革——以农业试验、农业推广为中心的考察》[3];郭从杰的《抗战时期安徽的农业推广》[4];王春芳的《清末民国时期安徽的农业改良》[5]等。
一、农业推广机关的变迁
在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农业推广并未引起重视,也没有成立专门的农业推广机构进行农业推广工作,推广工作主要由大学的农业推广部和少数社会团体开展,但是仅仅依靠几所学校和社会团体的力量来进行农业推广工作显然是不够的,总之,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推广效果是很有限的,并没有完全开展开来。众所周知,民国时期中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农业人口,农民的生活水平无法提高,则会影响整个国家的安宁和繁荣,虽然中国“号称以农业国之国家,而每年食米,仰给国外,入超之数,与年俱增,如此而求国际上之独立平等,又宁非缘木求鱼?”[6]42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也认识到发展农业的重要性,于是积极着手于农业推广。1928年5月在全国教育会议上,国立中山大学、广东教育厅和广西教育厅提出农业推广的方案,要求国民政府重视和组织农业推广工作。次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确定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的提案,其中第八项就对农业推广的方针和范围做了规定。
1929年,农产部、教育部、内政部联合公布了《农业推广规程》,该规程规定为了协助和督促农业推广的进行,得由内政部、农矿部、教育部联合其他农民农业机关团体成立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各省根据各省的情况设立相应的农业推广机构[7],《农业推广规程》的颁布从法律上肯定了农业推广。年底,国民政府成立了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农业推广机构,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相应成立了农业推广机构。
安徽在北洋政府时期先后设立了多处农业机关,但是后来由于受军事影响一律停办,1928年安徽省建设厅长胡春霖拟定恢复农林机关计划,经安徽省政府会议通过成立省立第一农事试验场、省立第二农事试验场、省立第三农事试验场、省立第一棉业试验场、省立第一蚕桑试验场等16所,其中14所是完全农事机关,年支经常费法币73 778元。1929年1月建设厅长李范一以节省经费为由改组农业机关,除林业机关外,设立省立农事试验场、省立第一模范农场、省立第二模范农场、省立模范棉场、省立第一模范茶场、省立第二模范茶场、省立模范蚕桑场、省立蚕种制造场等8所农业机关。但是改组不久,李范一派员到各农业机关考察,并根据调查结果于1929年9月又重新改组农业机关,改组后的完全农业机关仅存省立芜湖农场、省立凤阳农场、省立模范蚕丝场三处[8]。同年,安徽省政府根据《农业推广规程》的相关规定,在省建设厅内设立农业推广处,农业推广处的主要工作包括普及农业科学知识、提高农民技能、改进农业生产方法、改善农村组织农民生活、促进农民合作等[9]。在县级农业推广机关方面,安徽省建设厅先后在东流、桐城、怀宁等县设立农业推广所,由农业推广处直接负责,关于县级农业推广所的经费,根据1933年安徽省建设厅颁布的《安徽省各县农业推广所暂行规程》的规定由县建设费项下开支,所有全年职员薪俸及办公费不得超出全年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10]。
1930年秋,新任建设厅长陈鸾书再次改组农业机关,改组后的农业机关有农业推广处、省立农事试验场、省立园艺试验场、省立麦作试验场、省立蚕桑试验场、省立茶业试验场等,同时增加推广经费,规定农业推广经费为经常费与临时费两项。由于安徽省农产以稻、麦、棉、茶为大宗,于是1932年7月建设厅长程振钧再次改组农业机关,在稻、麦、棉、茶四个主产区设立试验场,芜湖为安徽米市中心,安徽省决定将芜湖的园艺试验场改为稻作试验场以谋水稻改进;皖北一带作为产麦区域,在凤阳设立一所麦作试验场;安徽省产棉县份约占全省三分之一,因此省城安庆东门外农事试验场改为棉业试验场,并辖东流分场,负责全省棉作的育种、推广、调查、研究;在茶业方面,将祁门的茶叶试验场扩充为茶业改良场,一方面研究学理,一方面示范种植,加强茶农与茶商的联络,以促进茶业贸易的发展[11]。
1932年10月,安徽省裁撤省农业推广处,设立农业推广委员会,隶属于安徽省建设厅,农业推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联合省立县立农林机关、各地农林团体及其他有关机关团体办理农业推广事宜,委员会设委员20人至30人,由建设厅职员、建设厅所属各农林机关负责人及农林专家组成,同时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由建设厅长在委员中指定,委员会下设调查、编辑、指导、宣传等四组[12]。
二、农业推广的措施
(一)农业调查与农业推广宣传
安徽作为农业大省,但是对于各县耕作地的亩数,农作物的产量以及运输情况等向来无精确的调查,所以欲了解农村的状况,必须对农民进行实地调查,只有系统的调查,才能为农业推广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安徽省的农业调查主要分为定期调查和通讯调查两种,定期调查的报告于每期办理完毕时,即将调查所得之各项材料编成统计表册分发,作为制定农业推广政策的参考。通讯调查的报告除刊登外,并汇总所有材料编成表册。
为了使居民了解农业推广的重要性,安徽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农业推广,主要包括文字宣传和实地宣传两种,首先是文字宣传,文字宣传的主要形式是编印农业浅说、宣传广告、张贴标语、挂图等,此外,安徽省建设厅通过省内的期刊如《安徽建设》《建设周刊》等宣传农业推广的最新消息及农业推广相关知识;其次是实地宣传,由于当时农民文盲居多,通过报刊、传单等文字宣传的作用很有限,于是安徽省推广人员进入农村地区进行实地宣传,主要采取乡村实地演讲、放映农业电影、农民联欢会等农民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宣传,1930年春,安徽省建设厅联合金陵大学在桐城、怀宁、东流等县的大乡镇放映各种电影,“颇能博起农民之观感”[13]。农业推广的宣传使广大农民认识到农业推广对农业产量、收入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易于农民接受农业推广,有利于农业推广的顺利进行。
(二)农作物的改良
作物种良,则农作物亦良,欲改农作物必先改良种,以往农民所用的种子,“多系有营产物,代代相传,不求改善”[14]13,所以推广良种为农业推广的重要内容,于是芜湖稻作改良场、凤阳麦作改良场、安庆东郊棉业改良场的主要工作就是“以育种为体,以推广为用,厉行地方纯种主义,使产量增加,质量增进”,蚕场的主要职责为“以栽桑养蚕制种为主业”[15]156。
在稻作方面,至1936年已扩充地亩120余亩,专供育种繁殖之用,通过对水稻的各种试验,得出安徽省最适合种帽子头山籼稻种,并计划在和县、芜湖、当涂、合肥、含山等皖中九县推广[2]2;在麦作方面,麦作的育种包括纯系育种和杂交育种两项,金陵大学在安徽和县设立乌江农业推广试验区,从1930年到1934年,该试验区的麦种推广成绩十分可观,1930年每户种子51斤,每亩播种20.9斤;1934年每户种子169.9斤,每亩播种9.5斤①, 4年间乌江的良种使用数量增长近3倍,而每亩所播种子减少了1倍多,可见无论是农民使用良种的兴趣还是种子的使用效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16]。在棉业改良方面,育种试验主要有百万棉②二行试验、百万棉五行试验、爱字棉二行试验、亚洲棉品种比较试验及美洲棉品种比较试验,到1936年安庆东郊棉业改良场已扩充棉500亩,并繁殖爱字棉70亩,脱字棉130亩,此外推广爱字棉14 778斤及脱字棉1 000斤[2]3。
(三)病虫害的防治
安徽农作物的病虫害主要以黑穗病、蝗虫、螟虫等为主,尤其夏季最为严重,如1929年发生蝗害的区域有全椒、和县、含山、当涂、芜湖、无为、繁昌、宣城、铜陵、贵池、怀宁、石棣、庐江、来安等二十一县之多,发生蝗害区域超过全省三分之一以上[17],病虫害的频繁发生必然会引起农业产量的下降,不利于农业推广的进行,政府和一些人士也认识到病虫害对农业的危害,安徽旅外同乡会联席会代表朱雁秋等向国民政府内政部请愿要求安徽省筹办昆虫局防治病虫害,但是由于经费支绌未成事实。
虽然安徽省未能组织昆虫局,但是防治病虫害的工作逐步开展起来,制定了以防治蝗虫为主的防治计划并做了以下工作:设立各县治蝗委员会,由地方行政长官联合当地士绅、技术人才共同组织,到1930年全省已有多县设立治蝗委员会;确定各县治虫经费,安徽各县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支绌,凡是关于防治害虫相关的调查、宣传、药品、器械购置等费用皆无所出,以致病虫害猖獗,所以确定病虫害防治的经费为防治病虫害的前提,安徽省规定防治虫害经费为年支9 200元;加强对病虫害的宣传,刊发治蝗浅说、图说、灭卵法、标语等宣传品;调查各县蝗害状况及治蝗情形;实地指导及督促各县防治病虫害,防治害虫的方法及特种器械须指导农民,否则一般农民很难明了,大渡口果木园葡萄树发生严重虫害,建设厅农业推广处派员前往除治虫害并指导掘土杀蛹的方法,分发杀蝗药及器械并研究制定杀蝗害虫纲要[14]16。
此外,1930年安徽省农业推广处主任赴江苏胜利昆虫局考察病虫害防治,并购置棉虫害标本红蜘蛛、棉金刚钻、棉红铃虫、棉卷叶虫等8件;桑树害虫标本虫白虫、桑长吻象鼻虫、桑金甲虫等6件;稻虫标本稻三化螟、稻黑象椿、稻弄蝶等5件,蝗虫及其他害虫生活标本50余件,这些标本除少量陈列在省农业推广处外,其余陈列在各县农业推广所便于农民参观,方便农民了解病虫害的相关知识[18]。
(四)新式农具的推广
民国时期安徽农民所使用的多为传统农具,构造不良,使用不便,耗时费力,例如安徽怀宁县农民所用的农具,种类既少,样式又拙,“掘翻土壤的犁,更是穷败到了极点,入地不深,翻土又浅,制造更不坚牢,所以很容易损坏。其他如中耕的锄、碎土的耙、播种的耧、灌溉的车、镇压的砘,以及铲、箕、筛、连耞、镰刀、箩等用具,多是异常的粗笨,以致运用很不灵便”[19],为了促进农业效率的提高,推广新式农具显得尤为必要,省农业推广处购置各种新式农具,欲使用改良农具的农民至各地农业推广所申请领取并免费借用,为了规范借用新式农具行为,省农业推广处制定《安徽省建设厅农业推广处使用改良农具展暂行规则》,据统计,1929年11月至1930年1月,安庆周边农村共向农业推广处借用新式农具者共79家,借用的新式农具有玉蜀黍脱粒器、改良犁、冰铁犁、钉齿耙等69件。
为了减少水旱灾害,农业推广处出重资购买4台农田抽水机无偿借给各农民所组织的灌溉合作社使用,怀宁县西外大王保许家圩农民组成灌溉合作社使用车水机后,圩内蓄水排泄净尽,历年遭受水害田地荒废几无收成的许家圩秋收在望[20]。
三、农业推广的成效及不足
南京国民政府前十年安徽省政府进行农业推广的最终目的是增加粮食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所以衡量农业推广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是不是促进了农业发展,提高了农民生活。有资料显示:20世纪30年代安徽的农作物产量较北洋政府时期有了较大的增长,水稻、麦作、高粱、玉米等四种主要粮食作物产量最高的是1915年,达到70 310千担③,国民政府时期产量最高的是1936年,达到117 034千担,相比1915年,粮食总产量增长了66.5%[21]75。当然,不得不承认这一时期粮食总产量增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农业推广也是促进安徽农业产量增加的因素之一。此外,农业推广也一定程度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例如东流县大渡口是当时重要的棉产区,1930年棉花产量共15万斤,产值525 000元,“岁入如此之巨,实有惊人之处”[22]。
南京国民政府前十年安徽省的农业推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总体来说所取得的成绩是有限的,农业推广并没有在全省开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仅仅在示范区或者交通相对发达的地区开展,而开展农业推广的区域也是不尽如人意。例如安徽省在芜湖设立稻作试验场,而芜湖四乡农民并不知道有该农场,亦未曾得到该农场指示而使芜湖农村生产增加。而该场本身却有百亩肥田,每年领有万元经费,每年仅生产2万公斤粮食,充其量仅值法币1 000元,当时人感叹农场“如果不能为农村服务,为农民设法增加生产,则芜湖之农场存在之意义又何如耶?”[23]3再以祁门农场为例,人们对于祁门茶素来不知改良,对茶种植与栽培依然墨守成规,而商号制造与运销的方式也一成不变,制造方面则并没有使用机器,而是利用廉价的人工,在栽培方法方面,不但不能对农民加以指导,而且须要借助当地农民的生产经验。“如是而欲以农场为中心,以图改进附近农业生产,则又南辕北辙。”[23]4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制约农业推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费短缺导致农业推广缺乏动力支持。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虽然安徽省政府对农业推广比较重视,设立农业机关并采取了一些有益的措施,但是经费短缺仍然是制约农业推广的一个重要瓶颈。1929年安徽省农业推广经费一共66 050元,薪俸、办公费、农业推广事业费、林业推广事业费、防止病虫害事业费、其他推广事业费分别为18 984元、1 512元、23 700元、14 264元、1 400元、6 190元,分别占总经费的28.75%、2.3%、35.89%、21.56%、2.13%、9.37%[24]16。这点经费很难满足农业推广的需要。此外,各县的农业推广经费也很少,各县的建设经费最多不过25 000元,最少只有3 000元,其中农林建设部分,大约仅有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四,而各县农林机关,一般有三四个之多,如苗圃、林场、农场,“以这样少数经费,又办许多机关,无怪其事业难以发展”[25]。再如祁门农场每月经费仅有600余元,“以较国外之茶业研究机关,不及一高级技术员一月薪金之多”,在省立各农场中,祁门农场经费“极得厅方扶植,并不为过少”[26],由此可见其他省立农场经费更少。经费的短缺是困扰与制约安徽农业推广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二,各级机关对农业推广不重视。虽然安徽省建设厅对农业推广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不理想,省各农业机关只重视试验而忽视推广工作,以致机关与农民之间不能密切联系,“甚至农民视试验场如官衙,而不能直接接近,试验场视农民无足轻重,而不为注意”[27],同时各县林业机关进行业务,大都少具体计划,“所以枝枝节节,无若何成绩之表现”[28]。此外,国民政府建设厅长的频繁变动也影响到农业推广的成效,从1927年安徽省成立建设厅到1937年十年间先后有张秋白、胡春霖、李范一、陈鸾书、程振钧、刘贻燕等六人担任厅长,每任建设厅长就任后都会采取一些新的农业推广政策,重组农业机关,影响了农业推广政策的持续性,不利于农业推广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综上所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作为农业大省的安徽积极实施农业推广,虽然取得的成绩是有限的,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安徽农业的发展,推动了安徽农业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将实现农业现代化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9]研究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安徽省的农业推广对当今的农业现代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注释:
① 斤:计量单位,等于0.5公斤或500克;亩:中国市制土地面积单位,一亩等于60平方丈,大约666.67平方米。
② 百万棉:民国时期棉花品种。
③ 担:市制重量单位,1担等于5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