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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新思想引领 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安徽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2018-12-31程中才

安徽林业科技 2018年1期
关键词:林业森林生态

程中才

(安徽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合肥 230001)

2017年全省林业工作圆满收官,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林业增绿增效行动首战告捷,全省共完成造林9.90万hm2,超额完成计划任务;林业产业持续发展壮大,全省林业总产值达3 611.87亿元,同比增长13.14%;在全国率先建立林长制,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国有林场改革如期完成,走在全国前列……所有这些巩固和拓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林业发展的大好局面。过去五年,全省林业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快林业改革发展,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谱写了安徽林业发展的辉煌篇章。

1 过去五年安徽林业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1.1 大规模开展造林绿化,城乡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全省以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为抓手,全面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池州、合肥、安庆、黄山、宣城、六安、铜陵7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淮南、淮北、安庆3市跻身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行列,各地还创建省级森林城市52个、省级森林城镇522个、省级森林村庄3 966个、森林长廊示范段6 905 km。

1.1.1 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圆满收官

2012年10月,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向全省发出“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动员令。全省上下按照“主攻丘陵、巩固山区、提升平原”的总体思路,重点实施丘陵增绿突破、山地造林攻坚、平原农田防护林提升三大造林工程,同步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四项创建活动。到2016年,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圆满完成,累计完成人工造林65.26万hm2,创下单个五年规划期和单项工程造林的最高记录,成为安徽林业史上最大的生态工程。

1.1.2 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开局良好

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成功实施之后,省林业厅党组把提高森林质量效益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提出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2017年4月,省政府正式出台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省林业厅及时编制印发实施方案,加强督查调度,强化技术指导。各地坚持质量效益优先,强化政策措施落地,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攻坚、森林质量提升、绿色产业富民四大工程建设,实现了扩容增绿与提质增效并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高度契合了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

1.2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保护发展机制实现重大突破

1.2.1 在全国率先建立林长制

2017年3月28日,省委书记李锦斌率先提出探索实行林长制。在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和信长星副书记等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指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省林业厅紧锣密鼓往前推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2017年9月18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2017年在合肥、安庆、宣城等地先行试点,2018年在全省推开,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将林长制写入《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和新修订的《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咬定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16个省辖市和42个县(市、区)已出台林长制工作方案。合肥、安庆、宣城3市先行先试,取得明显成效。安徽率先在全国实行林长制,得到了中央领导、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国家林业局明确提出,要总结推广安徽成功经验,在全国探索实行林长制。

1.2.2 国有林场改革如期完成

2015年中央6号文件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推进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于2016年3月正式印发《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各地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民生两大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如期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省国有林场重新焕发生机,生态保护职责全面强化。原有141个国有林场整合为100个,其中97个为公益性事业单位、3个为公益性企业,共核定事业编制4 500名,压减45%。国有林场相应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人员、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17年安排支出5.94亿元,是改革前的8.5倍;林场职工工资收入较改革前人均增加1.5万元左右;林场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已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达到了预期目标。根据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第三方评估调查,国有林场职工对改革的支持度达98.89%,对改革成效的满意度达86.53%。

1.2.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全省建立了以江南林权交易所为龙头,市、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依托的林权管理服务网络,探索开展了林权抵押“一卡通”、免评估可循环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确定了18个联系点,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初步形成,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五年来,全省累计流转林地56.73万hm2,占集体林地的13.64%;共完成林权抵押贷款9.06万hm2,贷款余额56.5亿元;林下经济产值由2012年的108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239.1亿元,年均增长22%。此外,深入推进林业对外合作,探索开展了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办法。

1.3 加快提升管理能力,林业资源保护全面加强

1.3.1 森林资源管理日益规范

初步建成全省林地“一张图”,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实行使用林地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现场查验制度,并将全省林地定额的60%下放到市级掌握使用,保证了重大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严格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树木移植管理,天然大树进城现象得到遏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林管理。

1.3.2 湿地保护修复取得突破

先后出台了《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全省湿地保护修复步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全省湿地保护率达37.3%,高于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的平均水平。

1.3.3 林业生态保护体系不断完善

新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全省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6处,省级27处;发布首批省级重要湿地52处,确认国家重要湿地5处,升金湖跻身国际重要湿地;新建国家湿地公园17处、省级15处,全省湿地公园达57处;新建国家级森林公园5处、省级17处,全省森林公园达81处。

1.3.4 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

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成效明显,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0.5‰以下,已连续17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不断加强,网格化监测预警、联防联治、社会化防治服务等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下。

1.4 加快林业转型升级,绿色富民产业快速发展

1.4.1 林业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2017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3 611.87亿元,林业一二三产业比例为29:47:24,第三产业比重较2012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苗木花卉、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电子商务等迅速兴起,产业融合明显加快。全省新造经济林19.37万hm2,其中油茶等木本油料约6.87万hm2。中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电商产业园暨电商交易平台落户池州,2017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总交易额达23.9亿元,影响力不断扩大。

1.4.2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

开展了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森林旅游人家认定工作,加快推进现代林业示范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全省现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7 645个,其中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6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07家。认定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50个,森林旅游人家593家。

1.4.3 林业精准扶贫扎实推进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油茶产业扶贫的意见》,省林业厅编制了林业特色产业扶贫技术指南,因地制宜发展林业产业,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山区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全省选聘生态护林员11 484名,出台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每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 000万元,带动3.5万多人增收和稳定脱贫。省林业厅定点帮扶的界首市刘寨村2017年实现整村出列。

1.5 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支撑保障能力稳步增强

1.5.1 林业法治建设全面加强

省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了林权管理、湿地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部条例,标志着安徽省林业地方性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省政府发布了《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林业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有效,严格实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权力运行监管、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公众林业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森林公安改革深入推进,37个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落实了执法权。全省森林公安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 674起,破案2 003起;全省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6.08万起,有力打击了涉林违法行为。

1.5.2 科技创新支撑成效明显

成立了国家林业局合肥山核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全省共取得重要科技成果180余项,制修订林业行业标准15项、省地方标准126项,新增林木良种77个。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形成,万名林业科技人员服务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活动成效显著。林业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实现了由点到面、由单一应用到系统发展的转变。

1.5.3 林业支持政策更加有力

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投入累计达111.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82.22亿元、省财政28.99亿元;落实林业贴息贷款71.2亿元,贴息资金1.9亿元;政策性森林保险实现全覆盖。林业资金审计稽查力度不断加大,资金项目监督约束机制逐步完善,资金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1.6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林业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1.6.1 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大力弘扬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坚决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1.6.2 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在全省林业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塞罕坝精神、原山精神等活动。围绕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国有林场改革、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建立林长制、湿地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题宣传活动,选树了韩明道、王健、许家兴等林业先进典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林业干部职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全面彰显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有力提升了林业的社会影响力。

2 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提升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水平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了战略部署。我们必须深刻把握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林业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

2.1 新时代林业发展面临新机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建设美丽中国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对林业发展而言,这是最大的机遇、最强劲的动力。

2.1.1 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将为林业发展带来重大红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一批破坏生态的重大案件得到严肃查处。各级党委、政府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社会关注林业、保护生态的氛围更加浓厚。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确定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号召全党全国人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明确要求,深入实施林长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随着安徽省林长制的全面推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各类开发利用森林、林地、湿地资源的行为将会更加规范,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自然生态、推动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1.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为林业发展提供有效抓手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林业工作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省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战场和重要资源。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必将全面激活农村发展活力,带动更多生产要素、公共服务等向农业农村倾斜、向林业林区聚集。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振兴乡村最大的优势是生态,最大的潜力在林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林业是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林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必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2.1.3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为林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党的十九大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事关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林业具有进入门槛低、产业链条长、就业容量大、收益可持续的优势,脱贫增收潜力很大,已成为安徽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亮点之一。2017年7月,李国英省长专门到金寨县调研油茶产业扶贫工作,省政府随后出台了支持油茶产业扶贫的意见,要求把油茶、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加快打造成为产业扶贫的重要力量。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生态扶贫工作方案》,要求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大生态扶贫工作。可以相信,随着精准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林业特色产业扶贫和生态扶贫将会得到更多支持,林业生产条件将会进一步改善,生态护林员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这些都将为林业发展带来机遇、创造条件。

2.1.4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为林业发展增添动力

按照党的十九大的要求,今后3年要坚决打好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李锦斌书记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继续扩大退耕还林还草,持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森林和湿地在净化环境、防治污染、改善生态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要打好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尽快补上生态环境这块短板,必须全面加强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各级党委、政府将会更加重视林业,推动林业发展的举措将会更加坚实有力。

2.2 新时代林业发展面临新挑战

迈入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林业要承担起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夯实绿色发展根基的重大使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2.1 从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看,林业必须迎头赶超

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抓手,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建成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到本世纪中叶,与全国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美好安徽必须有良好的生态、发达的林业,建成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必须实现林业现代化。但总体看,安徽林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如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的状况尚未根本解决,林地潜力和森林多种功能发挥不充分;林业改革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潜力挖掘不充分;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基础设施薄弱,物质装备技术落后,都严重制约着安徽省林业现代化进程。面对新情况、新任务,我们必须正视差距、奋起直追。

2.2.2 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看,林业综合生产能力亟待提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表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正在升级,人民期待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安徽省林业发展水平还较低,优质生态产品仍是安徽省最紧缺产品之一。

2.2.3 从高质量发展要求看,林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任重道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安徽省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从外部导入现代化要素困难,林业现代化的制约因素很多。长期以来,林业科技创新驱动乏力、资源配置不科学、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现代林业装备滞后,在新品种选育、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森林抚育经营、碳汇林业、林业重大灾害防控、生态效益监测等方面创新能力明显不足,林业转型升级的需求非常迫切。

2.3 新时代林业发展的新要求

推进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林业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发展目标,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工作举措,用林业现代化引领林业改革发展全局,在具体实践中要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

2.3.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全省各级林业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着信仰、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入学习,自觉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永葆初心,永远奋斗。要坚持联系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央和省有关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开创安徽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2.3.2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林业发展的根本导向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提升林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新诉求。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生态问题,严防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发生,让群众在就业增收宜居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3.3 坚持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林业发展的核心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林业作为自然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的主体部门,必须始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按科学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同时,要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方便人民更好地走进自然,满足人民亲近自然、体验自然、享受自然的需要,推动人与自然融合发展。

2.3.4 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林业发展的战略定位

林业具有生态、经济、社会等多种功能,肩负着生产生态产品和保障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加快发展林业,必须把保护生态作为首要任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快发展林业,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修复保护好生态的同时,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产业素质和资源利用水平,满足人民对良好生态和绿色林产品的需要。

2.3.5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林业发展的动力源泉

加快发展林业,根本靠改革,关键靠创新。近年来,安徽省林业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相对滞后,产权结构单一,社会资本难以进入,林业的活力和动力不足。加快发展林业,必须把改革的红利、创新的活力、发展的潜力有效叠加起来,着力推动林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在探索林权权能实现形式、健全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制度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要紧紧围绕林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产业化发展方向,加快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林业提质增效,全面增强林业发展内生动力。

2.3.6 坚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林业发展的根本要求

目前,安徽省林业发展也进入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适应人民群众的新需要,依靠科技进步的新动力,扎实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不断提高林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当前安徽省林业发展,既要重视量的扩张,更要重视质的提升,在质的大幅提升中实现量的有效增长,推动林业发展从“有没有”转向“优不优”。要着力加强自然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注重提高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生产能力。要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快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全面提升林业的多种效益。

综合分析安徽省林业发展形势与任务,未来一段时期安徽省林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部署要求,坚持严格保护、系统治理、合理利用、惠民富民,全面建立和落实林长制,扎实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步伐,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作出更大贡献。

预期目标是:2017年至2021年,全省完成人工造林20万hm2、封山育林20万hm2、退化林修复20万hm2,森林覆盖率达到31%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35%以上;完成森林抚育133.33万hm2,年均增加森林蓄积量1 000万m3;实现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林业总产值达到5 000亿元以上,山区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均增长10%。到2035年,初步实现林业现代化,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林业发展方式得到根本转变,生态状况根本好转,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美好安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林业现代化,生态文明全面提升,迈入全国林业强省行列,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子孙后代留下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

3 紧盯目标任务,扎实做好2018年林业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安徽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第一年。厅党组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制定了全年工作要点,确定主要目标任务是:完成营造林48.67万hm2,其中人工造林4万hm2、封山育林4万hm2、森林抚育36.67万hm2、退化林修复4万hm2;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市5个、省级森林城镇40个、省级森林村庄400个,新建森林长廊示范路段600 km;全省纳入限额管理的森林消耗量控制在826万m3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内。围绕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3.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各级林业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部署,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积极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在全面准确领会上下功夫,在紧密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推动工作落地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主动对接十九大部署,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谋划好林业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确保十九大精神在全省林业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2 全面建立和落实林长制

建立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各级林业部门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确保2018年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确保林长制尽快落实见效。

3.2.1 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建设

建立林长制,制度建设是关键。今年,全省林业系统将开展“林长制度建设年”活动,抓紧研究制定各级林长配套制度,推动形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制度创新,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护林员管理制度等。

3.2.2 全面建成五级林长制体系

截至1月31日,全省已有16个省辖市和61个县(市、区)出台了林长制工作方案。其他县(市、区)林业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抓紧研究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同时,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做好方案制定工作,确保2018年6月底前各地各级工作方案全部出台。要及时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林业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2.3 加强工作督察和考核

围绕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灾害预防治理、执法监督管理等主要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业生态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3.2.4 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各地要大力宣传林长制的成功做法及取得的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认同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的良好氛围。

3.3 持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

李国英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完成造林8万hm2。各地要紧紧围绕四大重点工程,向高质量发展聚焦发力,努力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3.3.1 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省林业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谋划制定乡村振兴战略林业实施意见,结合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大力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在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上下功夫、见成效。

3.3.2 大力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重点实施江淮分水岭地区绿化、平原地区农田林网建设、石质山地造林和矿山复绿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完成长江防护林4 000 hm2、林业血防林3 666.67 hm2,尽早启动世界银行贷款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加快构建皖江绿色生态廊道。继续推进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和森林长廊创建活动,加快建设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创新城乡绿化机制,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试点,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参与造林绿化。

3.3.3 加快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种苗供应服务工作,发展现代林木种业。进一步加强林木良种选育,优化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的品种品质,加快培育优良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地方特色品种。进一步加快推进退化林修复,大力培育针阔混交林、异龄复层林,不断提高林分质量。突出抓好森林抚育经营工作,建立健全省、县两级森林经营规划体系,编制完成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新建省级森林抚育经营示范片2万hm2。进一步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积极培育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启动实施欧洲投资银行大别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近自然森林经营项目。

3.3.4 强化科技支撑与服务

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重点课题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推进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技扶贫工作,加强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科技专家服务林业增绿增效行动“112”活动,大力推广林业实用新技术、适生新品种、实用林业机械和先进经营管理方式。要把“互联网+林业”放到突出位置,抓紧建成安徽智慧林业云平台,为林业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同时,扎实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林业服务水平。

3.4 大力推进林业改革创新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小岗村2周年,农村改革将再掀高潮。各级林业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勇于担当、大胆创新,不断深化林业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3.4.1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集体林地确权发证,稳步推进联户发证拆分或林权份额量化到户、集体统一经营林地股权量化到户工作。积极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重点支持18个联系点改革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新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要进一步加强林权流转管理,充分发挥江南林权交易所作用,逐步将林权交易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入推进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林权收储机制,着力在深化林权融资改革上实现新突破。

3.4.2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林业改革

认真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回头看”,及时补缺补差,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要切实巩固扩大改革成果,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健全监管体系,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并探索开展国有苗圃改革工作。鼓励各地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快推进退耕还湿,开展湿地公园规范化建设成效评估,建立湿地生态状况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深化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森林公安改革,着力提高林业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加强林业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3.5 加强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各级林业部门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森林和湿地生态保护,切实维护全省生态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3.5.1 着力加强生态保护管理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地使用审核审批管理,建立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验收制度。加快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重点做好公益林与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库融合对接工作,实现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年度出数。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积极推进濒危古树名木抢救与复壮。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严禁天然林皆伐改造和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认真做好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扩大保护修复工程覆盖面,新建一批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发布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督,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绿盾2017”专项行动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3.5.2 着力抓好林业防灾减灾

建立健全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决策支持、应急处置系统,形成科学有效的林业防灾体系,不断提升林业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实施《安徽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着力提升森林火灾预警和扑救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要认真宣传贯彻《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依法加强防治工作,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核查、督办和问责机制。尤其要紧盯环黄山风景区等重要区域,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扩散蔓延。

3.5.3 着力加强林业法治建设

1月26日,国家林业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启动“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省林业厅即将部署落实。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排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全面提升林业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强化林木种苗、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3.6 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各级林业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快把林业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3.6.1 在提升林产品供给能力上下功夫

深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下经济、苗木花卉、森林旅游康养等产业,大力培育新业态,支持池州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电商平台建设,推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增加绿色优质林产品供给。继续推进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开展林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林场等创建工作,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3.6.2 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功夫

聚焦安徽省深度贫困地区,积极开展林业生态保护扶贫,认真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大力吸纳贫困人口参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完成在贫困地区新建长江防护林4 000 hm2、封山育林2.38万hm2的建设任务。积极推进林业特色产业扶贫,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稳步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模式,引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尤其要在油茶、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扶贫上下功夫、出实招,发挥好省政府支持政策的引导作用,推动全省木本油料产业扶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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