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成为学前教育供给主体的弊端分析
2018-12-29郭婷
学前教育对儿童的成长有重要作用,良好的学前教育能够帮助儿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可以系统地帮助儿童对外部世界和环境进行初步认知和探索,学习简单的社会交往,形成健康的情绪,还可以让他们经常进行正面的情绪体验,从而形成初步的判断能力,同时获得健康的体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学前教育呈现出社会组织化的特征,社会组织化的学前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降低社会教育成本、提高教育效率。社会组织化的学前教育呈现出两种组织模式,一种以市场为学前教育的供给主体,另一种则以政府为供给主体。本文认为,社会组织化的学前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特征,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学前教育成本,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一、学前教育的公共产品特征
按照经济学的解释,由私人组成的市场在供给公共物品时,会依据其私人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来安排供给数量。公共物品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而决定市场均衡数量的收益远低于社会收益,因而私人组成的市场供给的公共品数量会低于帕累托最优数量。为了实现帕累托最优,公共品的供给应该主要由政府供给。学前教育跟其他教育一样,其社会价值大大大于其私人价值,因而其具有公共产品特征。学前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学前教育由于其对人的社会性、人格品质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使其社会价值大于个人价值。学前期是个体社会化的起始阶段和关键时期,在后天环境与教育的影响下,在与周围人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奠定了行为、性格、人格的基础,这一时期的学前教育通过其有组织、持续性地影响,帮助儿童积极地适应环境、顺利地适应社会生活,帮助其形成良好的社会性、人格品质,从而有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其次,学前教育对人的认知发展也有重要作用。良好的学前教育可以提高后续教育效率,使其产生较大的社会价值及其个人价值。学前期是人的认知发展得最为迅速的时期,在人一生的认识能力的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奠基性作用。除此之外,学前期还是个体心理多方面发展的关键期,在关键期内,个体对于某些知识经验、理论建设的学习或行为的形成比较容易,如果错过了这一时期,在较晚的阶段再来弥补,则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有时甚至是不可能完成的一件事。同时,学前期还是人的好奇心、求知欲、想象力、创造性等重要的非智力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已有研究证明,早期教育对于儿童的认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总体来说,良好的学前教育能够有效提高人的认知能力及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为后续教育效率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民办教育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投资主体的弊端
我国学前教育一直以来都提倡民办和公办并举的发展举措,有众多政府文件鼓励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2002年我国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十部门(单位)《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并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不可否认,民办教育的发展弥补了我国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的需求也逐步增加。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明显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节奏,民办教育开始成为学前教育的主流,因而学前教育也由公益性的活动逐步成为营利性的企业组织形态,然而,过多市场化操作的学前教育正呈现出越来越多不和谐的因素。
三、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支持力度的政策建议
上述分析表明,作为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学前教育,应该主要由政府供给,家庭过大的支出比例会使整个学前教育的供给数量低于社会帕累托水平。同时,在我国由市场主导的学前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影响了幼教事业的发展,甚至威胁到社会和谐,笔者认为应该加强政府对幼教的支持。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公办幼儿园的规模。上述分析表明,市场主导的学前事业的发展是造成混乱、矛盾突出的根源。因此,政府要增加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扩大全社会公办学前教育的规模,让政府成为学前教育的办学主体,使学前教育重回其本来轨道,减少家园之间的矛盾,促进学前儿童发展起点的公平,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第一,要增加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使更多学前儿童就读公办幼教机构;第二,要均衡布局公办幼教机构网点,促进学前儿童能够就近就读,降低学前儿童就读的困难。
其次,加大对民办学前机构的扶持力度。在政府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仍然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力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运行成本上升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因此,政府要正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所面临的困难,要让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不至于出现不必要的亏损。同时,应该加大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资质的审核,避免不良商家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