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调查
2018-12-29于清磊张建军
于清磊,张建军
(甘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46)
1 发病情况
2016年10月2日,甘肃省金昌市某鸡场发生一起高致病性禽流感(AI)可疑疫情。该规模养鸡场位于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共饲养蛋鸡76 284只,10月2日发病鸡开始出现突然死亡、脚鳞出血、鸡冠出血、头部水肿、产蛋下降等临床症状。当日金川区兽医局接到该场疫情报告后迅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送检,10月4日,经甘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H5亚型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随即将样品送往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10月8日,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为H5N6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从首个病例出现至疫情确诊7 d内共有3.00万只鸡发病,发病率为39.33%;死亡1.80万只,病死率为60.00%。发病数和死亡数见图1。
图1 确诊前7 d蛋鸡发病数量和死亡数量曲线
为了找出本次疫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以控制疫情,并阻止疫情传播,笔者进行了综合调查分析。
2 调查方法
2.1 病例定义
2.2 可疑病例 临床症状:突然死亡,脚鳞出血,鸡冠出血和发绀,头部水肿,产蛋下降。病理变化:心冠脂肪和心肌出血,腺胃乳头出血,腺胃和肌胃交界处黏膜带状出血,卵黄性腹膜炎,呼吸道黏膜广泛充血和出血等。
2.3 疑似病例 采集病鸡咽喉、泄殖腔棉拭子等病料,经甘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RTPCR检测为高致病性禽流感阳性。
2.4 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的样品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为H5N6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
2.5 病料采集 采集病鸡的气管、泄殖腔棉拭子等病料,冷藏送检。
2.6 实验室检验 将采集的病料用高致病性禽流感 RT-PCR(NY/T 772-2004)检测。
2.7 现场调查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开放式调查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养殖方式、饲料兽药来源、环境因素、近期车辆和外来人员进出、是否购入易感动物等。
3 结果与分析
3.1 基本情况 该规模养殖场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下四分村,地处河西走廊东部以北,位于北纬 102°20′、东经 38°48′之间,省道 212 线穿镇而过,东临金川区双湾镇,南与永昌县接壤,北与内蒙古阿拉善右旗毗邻。该镇总面积960 km2,现辖14个行政村,102个村民小组,人口8 077户2.78万人,属于金昌市区的城郊镇。平均海拔高1 553 m,年平均气温9.70℃,无霜期218 d,年日照时数为2 884 h,年平均降雨量156.10 mm,属温带大陆气候。宁远堡镇辖14个行政村,102个村民小组,有规模养殖户12个,规模养殖场5个,散养户354个,鸡饲养量15.02万只。
3.2 追溯调查 经调查,该场于2010年建成,饲养方式采取全封闭式圈舍笼养,饲养的蛋鸡、饲料和兽药均从兰州正大有限公司全程购入,该场具有完善的门禁、免疫、监测、消毒、饲养管理等制度,饲养管理和免疫程序等均由兰州正大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自8月10日后没有场外人员和车辆进入场区。该场强制免疫使用政府招标采购的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生物药厂生产的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三价灭活苗(Re-6株+Re-7株+Re-8株),产品批号2016081,于2016年8月24日免疫。周围村庄散养户免疫选用禽流感、新城疫二联灭活疫苗。该场和同村养鸡户在疫情发生前21 d内均未购入鸡只。场区内按照消毒程序定期开展圈舍消毒工作,对进出小区的车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市区有多处人工湖,有多量候鸟栖息,离该场最近的人工湖仅有几公里,发病期间正是候鸟迁徙的季节,据饲养人员反映疫情发生前曾有鸟类从通风口进入禽舍。经流行病学调查综合分析,判定该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由候鸟将病原携带进入该场造成鸡群发病的风险最大。
3.3 干预措施及效果 金川区兽医局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对发病场采取封锁措施,严禁场内蛋鸡出场及无关人员出入场区;初步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区兽医局对该场实施封锁、监控,禁止疫点和疫区内家禽及有关物品移动,对场区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消毒,对该场及其周边3 km范围内所有禽类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排查,对疫点内病死鸡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疫情确诊后,金川区人民政府随即发布封锁令和扑杀令,区兽医局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高致病性禽流感消毒技术规范》等组织对疫点所有鸡群进行扑杀、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疫区家禽进行紧急免疫。省兽医局派出工作组驻扎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实施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扑杀场内所有家禽及周边家禽95 172只。全区全覆盖紧急免疫家禽26.03万只,消毒50余万m2。经甘肃省市专家组综合评估,认定本次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未造成疫情传播,达到解除封锁条件,金川区人民政府随即发布解除封锁令。
4 启示
4.1 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完善的生物安全措施是切断疫病传播的关键,应将生物安全管理放在首位。引进家禽及其产品时选择无AIV的鸡场;规模养殖场应与外界隔离,谢绝人员参观,减少人员流动;粪便应及时做消毒、发酵处理;死亡家禽及时无害化处理,预防野鸟与家禽接触。
4.2 制定实施科学的免疫程序和监测计划 规模养殖场应制定切合生产实际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程序和监测计划,加大强制免疫和监测力度。使用的疫苗应符合国家规定,并规范操作程序。全球有8条候鸟迁徙线路有3条经过我国,候鸟迁徙路经省份多,涉及范围广,迁徙途中与禽类接触频繁,易造成家禽感染AIV。各级动物疫病防疫控制机构应认真做好家禽和鸟类的实时监测和疫情巡查工作,加强基于风险的主动监测,密切关注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变异及流行趋势,有效防范疫情的发生。
4.3 加强活禽调运和活禽市场的检疫监管 近年来,活禽跨省调运、活禽市场交易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的关键环节。因此,需加强活禽调运、活禽交易市场的检疫监管,禁止活禽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运输,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4.4 加强养禽场管理和养殖人员技能培训 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养禽场的饲养管理。重点做好引种检疫工作。禽舍天窗和通风口应设隔离网,严防野鸟从门窗进入禽舍;场区大门和禽舍门口应设消毒池,对来往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消毒;严禁工作人员在家饲养家禽和鸟类;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前应严格消毒、更换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养殖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掌握一定的饲养管理知识和疫病防控技能方可上岗。
4.5 加快新型疫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目前,我国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NA亚型发生显著变化,多亚型病毒同时出现,NA基因谱系发生显著变化,多个分支病毒共存,不同亚型毒株之间交叉保护性较差[1]。因此,应积极开展新型疫苗的研究开发和免疫效果评估工作,根据病毒的变异及时调整疫苗生产用种毒,不断筛选出新的疫苗是我国控制禽流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