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经验的多重诗性表达
2018-12-29丁航
丁 航
生活的常态与非常态共同筑就生命的本真存在,日常生活入诗已然是当下诗歌创作的主潮,然而这主潮一度遭到质疑:如果说“艰涩难懂”是诗歌的凌空高蹈,那么口语化的“明白易懂”是否就是诗歌的堕落?换句话说,它的诗意该如何体现?我想读者可以从本期“新现实·星现实”栏目这8位诗人的38首诗歌中一窥究竟。
如果运用罗伯特·潘·沃伦的话给诗歌下一个定义:诗歌就是生活。不管是否准确,反过来说是不能够成立的。生活不是诗歌,诗歌却是生活的“转译场”。诗歌之所以成为诗歌,在于它所表达的远不止字面上的那些含义,它的内涵可以无限延伸,见仁见智。“诗只是激发读者进入自己的诗中的某种陈述。”(沃伦语)引导读者进入诗中,进入生活的发现与再发现,从而深入生命的无穷体验中,我想这也正是诗人存在的意义。
衣米一的组诗《只有月光可以找到我们》,语言是完全口语化的,没有隐喻,没有变形,没有说教,正如《周末生活》所展示的是一种“类似鱼和豆腐的幸福”,温吞、平实。在此,语言的表达与生命的存在方式是同构的,显示出日常生活的常态。尽管如此,诗人内心微微荡出的波澜,在牛陷冰《内心的菜园》里尽管“守口如瓶”却亦显露无疑,那“毫无意义”的发现不正是生命自在的欢喜和诗意么?
同样是从微末的日常生活细节出发,石棉展现出不一样的生命体验。正如诗人自己所说:“以最少量的主观参与呈现目力所及事物的风貌和事件的真相,以小角度切入现实,以低速的痛感触摸真实的世界,平凡中见新奇。”因而外在之物与内在之我合一,文字张力十足,充满哲学思辨。尤其《表演者》一诗中,凭借高超的联想与想象,诗人的思绪在过去、现在与未来间自由驰骋,“最后都穿过灰茫茫的天空”显示出诗人洞穿时空的大历史观。
再向内挖掘,起伏的钟声之间埋伏着的多重情绪体验,似乎隐喻着生命的多重面目(余燕双《钟声之间》)。具体来说,那些微小的琐屑的恼人的世俗给人带来疼痛、孤独以及虚无,折磨着人的肉身同时啃噬着人的心灵。人的肉身沉浮需要的安身之所,诗人阮洁认为是诗集与阳光(《用阳光填满身体的空》)。在较多写到乡村的诗歌中,诗人们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对普通底层人物的观照,他们在过去的历史中面貌不清,无足轻重,在这里却得到了足够的关怀与尊重,还原被现实遮蔽的日常侧面。说书的、讨饭的、算命的、喊魂的,是不可磨灭的乡俗记忆,结巴的乡村教师、爱读书的水爷、一辈子没有污点的良家妇女,是可亲可敬的乡里乡亲。诗人们的语调是平静的,情感是节制的,对落寞地唱着独子之歌的失独老人的同情是淡淡的,对被岁月打磨成耍奸、滑头的木匠的批判亦是温和的。且多以回忆的方式娓娓道来,“仿佛一个梦,我只是梦见了这个梦的人”(詹黎平《梦见一个梦》)。
乡村的变迁是诗人们一直关注的焦点,叶小青在《镜子》一诗中反映了乡村人丁稀少,田园荒废的景象,年轻人出走,把乡村的“镜子”水田也给带走了,他们出走后有了一个新的名字——“游子”。游子们就像随处可见的离巢的燕子,在异乡的天空寻找立足之处,却难以获得心灵的归属感,所以即使在城市的草坪上“驾驶割草的机器,”也“亦步亦趋,像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主持着某种熟悉的仪式”(黄晓平《割》),把青年渴望逃离乡村却又依恋乡村的生命体验刻画得入木三分。
从乡村出走的除了外出务工的年轻农民,还有诗人们自己,因而那份郁结的乡愁有了观照自身的意味。石培建的《乡情》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沈从文在《湘行散记》中所构建的常与变的历史观:村庄还是那个样子,强大的岁月似乎也无法改变分毫,“死生亦大事矣”,在这里却是稀松平常,而即将死去的人不过是“打个盹,从梦里置换出真身”。尽管如此,承载着亲人亡灵的故乡始终是照亮诗人在世间行走的一盏长明灯。
此外,江一苇的《雪落下的时候》在极其平常的画面中渗透出来的诗意,把人与人之间相互扶持的脉脉温情展露无遗:“像是一朵雪花为了能够在降落途中慢一些,借一下杏花的肩膀”。而乡村中那与老伴相依为命的老人总要“伸手试一试轮椅上昏睡的老伴的鼻息(傅蛰《那个老了的人》),诗人不动声色的呈现却令人倍感凄凉与苦涩。
把目光从乡村的人烟移向荒凉无垠的大漠,弗贝贝的组诗《尉犁》给了我们另一种日常生活的视角,那是属于大漠子民的异域风情。在沙尘肆虐的荒漠深处,有牢牢抓住沙地沉默而坚韧的胡杨林;在古老衰败的驿站里,有为讨生活的人与畜聚在了一起。当然大漠不光是凛冽粗犷的,在山川细流中也有美好的邂逅,一种生活在别处也即此处的心灵皈依。
威廉斯说:“一首好的诗歌就是诗人从微不足道的现象中,一瞬间产生的感触,这个感触‘除了事物外,不要意念’”。我想这正是新现实的日常口语诗歌的诗性表征。最后用法国新小说大师格里耶的话作结:“世界既不是有意义的,也不是荒诞的。它存在着,如此而已。”而单单是存在本身,这个事实就足以惊心动魄,不需要刻意制造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