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基金业的改革开放

2018-12-28洪磊

财经国家周刊 2018年25期
关键词:基金管理

洪磊

《中国金融四十人看四十年》

陈元 黄益平 主编

中信出版社

2018-10

40年来,改革开放掀开了中国现代历史波澜壮阔的新篇章,推动中国向着民富国强的目标大步前行,在规模和深度上创造了人类历史崭新的奇迹。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我国金融业也在40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回顾中国经济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绩,与金融改革开放的推进密不可分。本书对改革开放40年来的中国金融体系改革、金融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现代货币与财政政策框架构建、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总结。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中国基金业发展20周年。20年来,我一直工作于基金行业,见证了这个行业在改革开放大潮中的整个历程。

1990年代初,中国证券市场开始起步。在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的支持下,第一批投资基金开始出现。1992年4月海南富岛投资基金发起成立,11月山东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设立。这批处于探索阶段的基金先后有79只,总资产达90多亿元,投资者约120万户,积累了一定的运作经验,培养了一批基金管理人才。但由于经济过热和监管缺失,也积聚了大量风险。1997年,国务院证券委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拉开了基金行業规范发展的序幕。

1998年3月,第一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国泰基金管理公司成立,1998年3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金泰和基金开元正式设立。现在提及的公募基金20年,就是以此为起点的。2001年9月,首只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华安创新基金成立。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允许外资持股不超过33%。2002年,首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批成立。2005年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持股上限提高到49%,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开始大量出现。在此期间,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ETF、QDII基金相继出现。伴随着股权多元化和产品多元化,公募基金业迈入多元、开放发展阶段。

201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完成修订并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基金法将私募基金纳入统一监管。2014年2月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启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以行业自律为主的私募基金开启蓬勃发展时代。

截至2018年6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规模达到53.07万亿元,占到全社会资产管理业务的半壁江山。其中,公募基金规模12.70万亿元,私募基金规模12.60万亿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模27.61万亿元。20年来,公募基金已成为制度体系最为完善、信托关系落实最为充分、投资者权益保护最为有效的行业,没有发生系统性风险,成为资产管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标杆。

20年来,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印证了改革开放的成功,然而当前,正处于新一轮技术变革、国际政治经济关系重构和国内创新发展转型时期,基金业发展面临新挑战。

一是基金业发展缺少长期投资生态。过去20年,国内公募基金总体取得显著成绩,同时也面临包括产品结构性失衡、同质化、投资者和管理人行为短期化倾向等问题。公募基金本身创造了令人瞩目的长期价值,但是投资者却没有能够真正享受到长期收益。一方面,公募基金过往资金来源是以散户化资金、套利驱动资金为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的机构投资者占比很小,多数基金投资者没有把基金作为长期配置工具,平均持有期短,单只基金持有期限小于一年的占比近1/2,小于三年的占比近2/3。公募基金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功能式微,无论是作为大众理财的专业化工具,还是作为资本市场的买方代表,公募基金的主体地位远未体现。部分基金管理人依赖结构化产品、定增基金、定制基金等短期资金驱动型产品突破规模困境,短期化趋势显著。另一方面,由于公募基金投资主体的投资倾向和行业评价都更加关注短期表现,公募基金股票换手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没有充分体现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功能。

二是公募基金治理模式活力不足。目前,公募基金还处于比较严格的牌照管制阶段,公募牌照仍然是稀缺资源。一方面,社会资本对公募牌照有强烈需求,另一方面,取得公募牌照的中小机构发展乏力,缺少社会公信和认可,整个行业发展活力不足。其根本原因仍是行政许可模式下,管理人缺少市场化信用构建过程。事实上,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经过快速成长,已经具备历史信用记录机制。相当一批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过市场检验,投资管理能力、内部治理水平得到市场认可,具备了开展公募业务的潜力,应当为其自愿开展公募业务提供合理的制度安排。目前,公募基金允许外方持股比例提高到51%,三年后将允许外资持股100%。应当尽快建立境内私募基金管理人直接申请公募牌照的条件和路径,创造行业公平展业环境,提升行业内在活力。

三是私募基金财产安全机制缺失。公募基金20年发展经验证明,托管机制是迄今为止保障基金财产独立性、安全性最有效的措施。基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全国人大官网发布的《基金法释义》明确指出,“《基金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基金托管人仅限于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并不能涵盖拥有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能的其他机构,例如有些学者建议的基金受托人委员会或者基金董事会。如果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人与基金受托人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由基金受托人委员会或者基金董事会承担托管职能,可以不将基金交由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基金托管人托管。”该条释义非常清楚地解释了“以合同为例外”的确切内涵,即私募基金原则上应当委托给基金法认可的特定托管人,包括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基金合同约定委托给未得到基金法认可的其他机构,如基金受托人委员会或者基金董事会。但是,基金法并没有说私募基金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设托管。对基金法承认合同约定的误解,导致实践中私募基金托管制度安排面临重重阻力。显而易见的是,实践中大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和管理人之间,不具备充分了解、信任和完全托付而无须第三方监督的基础,托管制度仍是保护基金财产免遭非法使用、转移或灭失的最佳选择。目前,行业对私募基金托管还缺少充分认识,非公开市场缺少确权机制和资金划拨封闭运转机制、托管人履职手段不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导致私募基金财产安全机制存在很大欠缺,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

基金业肩负着服务实体经济、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居民财富管理水平的重任。必须把握新形势,理解新使命,领会新要求,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遵循信义义务根本要求,才能将基金业发展推向更高阶段。

(作者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

双周书情

《监管区块链》

[法]普里马韦拉·德·菲利皮、

[美]亚伦·赖特 著

卫东亮 译

中信出版社

2018-11

本书围绕“代码即规则”如何发展到“代码即法”这一逻辑主线,提出“密码法”概念,并以此为基础,深入探讨区块链对金融、契约、信息、组织的影响,阐释区块链在当前及未来所面临的监管挑战和法律适用困惑。

《黄金时代》

[英]本·威尔逊 著

聂永光 译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甲骨文

2018-11

1850年代,世界因为技术、贸易、大规模移民和战争而改变。此时的英国处于国力的巅峰,试图决定世界上千千万万人的命运。作者再现了这个常常遭到忽视,但对英国和现代世界的形成都至关重要的时代。

《过剩之地》

[美]莫妮卡·普拉萨德 著

余晖 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世纪文景

2019-1

为何政府干预力如此强大的美国,却没能遏制自己在发达国家中居高不下的贫困率?原因要到历史中去寻找。

《资本短歌行》

李靖怡 著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8-11

本书广泛触及国内外不同的商业惯例、规則、制度和运作手段,探究了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投融资、上市和退市的方略,展现了新兴行业企业的时代发展脉络。

猜你喜欢

基金管理
管理漫画
浅议5S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采用C—NCAP 2006年版管理规则
营销管理
“这下管理创新了!等7则
管理的另一半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50名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后50名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后50名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后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