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跳槽被判赔是诚信教育
2018-12-27◎文/丰收
◎文/丰 收
网络知名游戏主播江海涛以“嗨氏”的网名,活跃于虎牙直播平台。去年8月,虎牙直播发布声明,称江海涛于2016年和虎牙签署了独家合作协议,在未与虎牙直播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离开虎牙,并在其他平台进行了直播,构成单方面违约。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确认江海涛需向虎牙公司支付违约金49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等40余万元。
近几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快速增长,竞争非常激烈,知名主播违约跳槽现象频发,几乎成为一“景”。例如,仅哔哩哔哩平台在近年来就处理了十几例主播违约案例。其中,两个现象值得注意,一是即便法院禁止违约主播在其他平台从事直播活动,但部分违约主播无视禁令依然我行我素;二是一些合同中标明的违约金额高达数千万元,但部分主播无视巨额违约金照样跳槽。
上述案例中违约主播被判赔4900万元,虽然主播方提交证据试图证明违约跳槽是无奈,也提出4900万元数额过高的诉求,但广州中院二审判决书显示,这个违约金额是根据虎牙直播和江海涛签订的合同得出的,是有事实依据的。笔者以为,不管主播方如何回应这一判决,该判决不仅对网络主播们是一种诚信教育,而且对粉丝或公众也是诚信教育。
主播跳槽现象频发原因显然是多方面的,既有行业竞争不规范、竞争对手恶意挖人的因素,也有直播平台内部管理不规范的原因,还有主播年轻、不成熟的因素。其中,网络主播缺乏契约精神是主要原因。身处一个快速增长的行业,人员流动、频繁跳槽可以理解,但跳槽的前提是遵守契约,否则,不仅个人信誉难以树立,也会扰乱行业,损害行业利益。
对于年收入数千万元的知名主播来说,可能有能力承受巨额违约金,而且,不排除巨额违约金由新东家买单,但主播违约跳槽尤其是恶意违约将会给自己的人生增添一个巨大的污点。在我国加快诚信社会建设的情况下,恶意违约恐怕给未来埋下隐患。令人欣喜的是,虽然部分主播不重视个人诚信及其后果,但司法机关基于契约的判决,维护了社会诚信。
即违约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除了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金外,违约主播还要付出个人声誉的代价,后一种代价显然更大。所以,网络直播行业的主播们,要从这一司法判决中吸取教训,不要被金钱、名气等东西迷惑双眼,而是要重新认识契约价值。既然自己和直播平台签有合同,就要遵守合同约定,这既是对自己信誉负责,也是对行业健康发展负责。
这些网络知名主播们都拥有大量粉丝,当主播恶意违约,就起了一个很坏的示范作用,可能会引导很多粉丝任意践踏契约,而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判决主播违约跳槽案,则能对主播的粉丝乃至社会公众起到一定的正向引导作用。一来,明确了是非,即认定主播跳槽是违约或恶意违约的行为,可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该行为的性质;二来,判定巨额违约金是对失信行为的惩罚。
不管你是知名主播或其他名人,还是平头老百姓,都应该有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尤其是名人们,既然享受了名气带来的巨大利益,更应该成为守信的榜样,引导社会公众诚实守信。如果某些名人不诚信,任意践踏契约,就应该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这既需要司法、行政的惩罚,也需要行业、社会的惩罚。希望上述案例判决能给我们带来诚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