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保险业改革的伟大实践
———改革开放40年回顾与思考
2018-12-26颜鹏飞
颜鹏飞,陈 蓉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改革开放40年,中国保险业完成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市场向开放市场的历史性转变。2017年中国保险业的总保费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国,被西方保险业喻为世界保险业持续发展的强力引擎。但要从保险大国升级为保险强国,还需要把握好新时代的新机遇。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正处于徘徊不前的阶段,“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国保险业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而大力推进保险业供给侧改革,则有助于中国实现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根本性转变。
一、中国保险业的历史演变
“只有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才能透视出历史运动的本质和时代发展的方向”[1]。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历史时期:一是古代原始保险组织率先发展的萌芽期。二是近代民族保险业艰难成长的桎梏期。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保险业短暂凋敝的小冰期。四是改革开放后保险业迅速发展的黄金期。一方面,这折射出中国保险业乃至中国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曲折历程;另一方面,亦揭示出保险业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中国是保险思想的发源国之一,很早就产生了保险组织的原始形态。早在距今3 000年前的商周时期,扬子江船帮组织为了避免货物装载在同一条船中遭遇风浪后全部损失的风险,把每个商人的货物分别放置到几条木船上[2],这种分舟运货的做法蕴含了现代保险业风险分散的原理,是现代水险业务的雏形。隋唐时期兴盛的“义仓”制度,以及宋明时期的“社仓”“广惠仓”是中国相互保险的雏型。明清时期北方的镖局、镖行和大西南地区“麻乡约大帮信轿行”的兴起与兴盛凸显了运输保险的端倪。值得注意的是,被历代王朝视为治国理政头等大事的荒政体系,即原始形态的社会保险、保障和救济体系,对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产生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可见,中国古代社会的原始保险形态构成了中国保险史的前史。
近代,民族保险业在西方保险商的控制下艰难发展。一方面,洋商垄断保险市场,民族保险业举步维艰。在中国历史上,洋商保险公司垄断中国保险市场长达一百余年,它们以上海为中心,不断向内地渗透,其分支机构遍布中国的各重要口岸城市。据1937年统计资料显示,洋商保险公司及其代理机构设在上海的共有126家,而民族保险公司仅有24家,而中国每年流出的保险费外汇达235万英镑,占全国保险费总收入的75%[3]。另一方面,近代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据宁绍人寿总经理胡咏骐的统计,1934年中国有4亿多人口,投保险者约为12万人,仅占全国人口的3;而美国有1亿多人口,投保险者约为6千万人。另据统计,1936年中国的寿险公司保费总额约4千万银元,每人摊到的保费不足1银元;而同一时期美国的寿险公司保费总额约1 010亿美元,每人摊到的保费达1 010美元[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保险业的发展亦是一波三折。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业,拉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业的序幕。但是,受到极左路线的影响,国内保险业务于1959年部分停办,在1967年全部中止,这给刚刚起步的保险业重重一击。直到197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分行行长会议上提出恢复中国保险业务的建议。同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会议纪要》作出的“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开启了中国保险业新篇章。1980年底,除西藏和港澳台地区以外的28个省份都已恢复设立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保费收入和资产规模分别从1980年的4.60亿元和14.52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36 581.01亿元和167 489.37亿元,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27.47%和28.76%;保险密度从1980年的0.47元/人提高到2017年的2 631.72元/人;保险深度从1980年的0.10%提高到2017年的4.42%;保险机构数量从1979年恢复之初的1家增加到2017年底的228家。在2017年世界500强排名中,保险公司共计60家,其中,美国保险公司22家,中国保险公司8家,中国保险公司进入世界500强的数量仅次于美国,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更是进入世界保险企业前10强[5]。
二、中国保险业改革开放的基本历程
历史证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保险业市场化,更离不开国家治理现代化。改革开放40年,中国保险业历经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并正朝着从大到强的方向前进。此段历程以阶段性目标区分,大致可以归为三个历史阶段:一是整体布局阶段,即1979—2000年,这一时期的主要目标是培育国内市场。二是整体改革、全面开放的自由发展阶段,即中国加入WTO后的2001—2008年,主要目标是放活企业、开放市场、接轨国际。三是深化改革、继续开放的创新发展阶段,即2009年至今,主要目标是引导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完善市场、力争成为保险强国。
(一)整体布局阶段(1979—2000年)
发端于1979年的中国保险业改革开放是从建立保险市场体系开始的,中国通过增加市场主体、改革经营体制、发展中介市场、建立监管机制、学习先进技术、培养专业人才等举措,建立了一个不成熟但比较完整的保险市场体系,为日后保险业整体改革、全面开放奠定了基础,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丰富保险市场主体,逐步增加中资保险机构,同时允许部分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1980年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后,形成了保险市场独家经营的局面;1986年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注资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交通银行组建保险业务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虽然打破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占市场的局面,但两家公司仍是国营单位;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成立平安保险公司,这是中国的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于上海成立分公司,成为第一家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标志着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开始;1996年中国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根据《中国保险年鉴1981—1997》的统计,截至1996年底,全国共有13家中资保险公司,8家外资保险公司。
第二,改革保险经营体制,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与国际保险惯例接轨。1995年以前中国保险市场实行混业经营,各险种之间的平衡发展也一度受到这种经营体制的束缚和制约。根据西方保险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在保险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有利于保险市场风险控制以及市场监管的落实。例如,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也曾在20世纪30年代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以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于是,中国保险业分两步进行了改革,实施分业经营。第一步,于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产寿险分业经营的原则;第二步,在国有保险公司中实施产寿险分业经营改革,为市场做表率。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按照国务院部署改建成集团公司,下属三个子公司,分别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和中保再保险公司。
第三,制定保险法律法规,成立保险监管部门,初步建立起了保险市场监管机制。1995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业开始有法可依,为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在1996年制定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行业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得到健全。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正式成立,中国保险业监管开始走上专业化道路。
第四,搭建保险中介市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制度初见雏形。保险市场离不开中介,保险中介在提高市场效率、维护市场公正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有利于中国保险业与世界保险业接轨。一方面,中国颁布了相应的法规,为保险中介业的发展指明方向。《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1998年)、《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2000年)先后出台。另一方面,保监会批准成立了一批专业代理、经纪和公估公司。1999年底,保监会批准筹建中国首批专业保险代理公司及3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2000年底,又有30家保险代理公司和5家保险经纪公司获准筹建;批准了3家保险公估公司在北京、深圳、大连筹建[6]。
第五,学习先进保险技术,培养专业人才。一是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制定“中国人寿保险经验生命表”,为寿险产品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1982年恢复人寿险业务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最早借用的是“日本全会社第三回生命表”。1991年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身险部精算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委托,着手研究编制并于1995年完成了“中国人寿保险经验生命表(1990—1993)”[7]。至此,中国寿险业开始有了自己的“生命表”。二是培养专业人才。改革开放的前20年,中国各大知名财经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先后设立保险学专业,为保险业输送专业人才。中国保监会也通过从业资格考试,从社会挑选大批行业人才。例如,1999年5月15日中国举行了首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共有162人通过考试,2000年又举行了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
(二)自由发展阶段(2001—2008年)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成为第143个成员,而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开放前锋,迎来了整体改革、全面开放的新时期。入世初期,中国保险业最突出的特点是改革服务于开放,而整体改革的重点是企业,其目的是增强中资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使中国保险业在开放的国际市场中赢得竞争。因此,这个时期中国保险业的基本发展轨迹是政府逐渐放开对企业、对市场的管制,让市场说话,与国际接轨。事实说明,保险业的开放初具成效,3年过渡期后,保险业的开放程度远大于其他行业。一方面,是因为加入WTO后,只有遵守规则才能继续前行,先开放保险业是当时整体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另一方面,中国保险业恢复业务仅20年,与西方保险业之间的发展差距很大,如“初生牛犊”般的中国保险业和中国保险业者主观上都有迅速与国际接轨的迫切愿望。在这段时期,中国保险业改革开放的主要举措有以下四点:
第一,改革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一方面,改革公司体制、实行股份制,同时允许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优化股权结构。2000年保监会正式提出股份制改革。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200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重组为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同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继在香港和美国上市。2006年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公司正式成立。自此,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另一方面,改革保险公司治理结构。2006年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为各公司结构调整与完善提供可操作性指导方案。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再次强调了公司治理和内控监管在现代保险监管中的基础地位,提出重点关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和强化高管人员监管。
第二,提高市场竞争力。一是扩大保险市场主体规模,增加进入世界市场的有生力量。2001年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以“太平人寿”名义在内地复业;2004年保监会8年来首度解禁中资牌照,一次性批复筹建18家中资保险公司;2005年中国共有保险机构93家,其中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6家,财险公司35家,寿险公司42家,再保险公司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家;2008年中资保险公司已达到104家[8]。二是注重发展专业保险公司,促进市场细分。2004—2008年,保监会批准了一系列专业保险公司成立,例如,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公司和泰康养老保险股份公司等。同时,扶持农业专业保险公司,2004年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开业,试点“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模式。此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分别在吉林、黑龙江垦区开业。三是鼓励国内有一定实力的保险公司综合化经营,建立集团,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2004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平安成长为金融服务集团;2005年中国人民人保寿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框架初成;到2007年底,国内保险市场上共有8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第三,放宽约束,拓宽保险金投资领域,鼓励保险金投资专业化、集中化。保险金投资是现代金融保险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2006年以前,保险资金投资主要由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券、基金四方面组成。2006年保监会颁布的《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保险资金开始试水直接投资股权。同时,保监会鼓励保险业务和投资业务分离,使保险资金管理业务向专业化和集中化运作方向迈进。2003年7月中国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即中国人民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标志着中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进入了专业机构专业化管理模式。截至2007年底,国内保险市场上共有9家资产管理公司,加上友邦保险资产管理中心,形成了“9+1”的市场格局。
第四,“引进来”的同时“走出去”。2004年底,中国保险业结束了入世过渡期,开始积极稳妥地扩大对外开放。2007年底,15个国家和地区的43家外资保险公司共在中国设立了115个营业性机构。与此同时,中国支持中资保险公司到境外开展业务,2008年中资保险公司在海外共设立了41个营业机构和9个代表处。
总之,在2001—2008年这个自由发展阶段内,中国保险业发展迅速。据Sigma统计,2000年中国总保费世界排名第16位;2008年全球保费收入下降了 2%,但中国的保费总额增长率却达到31.30%,在全球保险市场中的排名跃升至第6位,跻身世界保险大国行列。2005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欧洲货币》杂志评为全球新兴市场最佳保险公司治理第3名、2007年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在《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第192位。
(三)创新发展阶段(2009年至今)
起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席卷了美欧日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迅速演变为国际金融危机。2008年9月,这场危机开始失控,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倒闭或被政府接管。作为现代金融服务业的一个重要部分,保险业也未能幸免,美国最大的保险机构AIG集团遭受冲击濒临破产。全球股市持续低迷,中国保险业投资业务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但总体而言,中资保险公司所受冲击和影响远不及外资保险公司。例如,2008年中国的寿险公司整体增长48.26%,中资群体增长53.22%,外资群体负增长8.79%,负增长的寿险公司有11家,均为外资。总体而言,当大门打开直面金融风暴时,中国保险业受到的思想冲击要远远大于实体冲击。至此,中国保险业开始冷静下来,反思西方保险业发展模式,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避免重蹈西方保险业过度金融化的覆辙。为此,从2009 年至今,中国对保险业改革开放布局进行了新调整:
第一,设计发展蓝图。2014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顶层设计的形式明确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2016年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这是中国保险业第一次以全球保险业为参照系制定的五年规划,确定了“十三五”规划期间保险业发展的量化指标,提出许多重大举措,指导保险业的发展。
第二,重视建设保险需求市场。2012年4月,保监会正式开通全国第一条保险消费者维权电话“12378”;同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联合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同年11月,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农业保险的法规《农业保险条例》正式颁布。2013年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大病保险市场的准入与退出条件。2015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
第三,创新保险监管制度体系。保监会于2013年签发《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其作为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建设的顶层设计,确立了三支柱框架体系和“偿二代”的总体目标,制定了“偿二代”建设的若干基本技术原则,既为“偿二代”建设勾勒出了完整的蓝图,也为“偿二代”各项技术标准的研制和测算奠定了基础;同时,其中以风险为导向的衡量标准是对欧美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一次创新。
第四,健全防控风险、落实监管的法律法规。2010 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对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原则、基本流程、组织体系、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监督与改进、风险管理文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对如何贯彻落实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改革开放新阶段的新发展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国保险保费收入争取达到4.50万亿元左右,保险深度达到 5%,保险密度达到3 500元/人,保险业总资产争取达到25万亿元左右。想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认真分析现阶段中国保险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发达国家(地区)保险业普遍低迷的大背景下,稳定而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广阔的市场使中国成为世界保险业发展的强力引擎,而“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又为中国保险业提供了新的世界平台与机遇;但是由于中国国情和自身发展的历史特点,中国保险业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只有循序渐进地推进保险业供给侧改革才能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质量,形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中国成为世界保险业发展的强力引擎
中国现已成为拉动世界保险业发展最重要的市场,对世界保险市场的贡献及影响越来越大,已成为世界保险业发展的强力引擎。2018年6月,Swiss Re Institute[9]得出结论,“得益于近期保险深度大幅提高和强劲的经济增长,……至少未来10年中国将依然是新兴市场中对全球保险市场贡献最大的国家”。
从图1中可以看出,世界保险业走向多元化,西方发达国家(地区)对世界总保费贡献逐渐减少,中国保费所占份额正逐年增加。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美欧日贡献了全球90%的保费收入。20世纪80—90年代初是日本保险业的全盛时期,保费收入、保险业务总量、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甚至超越美国等发达国家,家庭投保率高达90%(其中有经济泡沫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兴起了“产品责任改革”运动,导致美国出现异常高额赔付,同时受经济复兴的影响,美国费率大幅上涨。而欧洲保险市场一直非常稳健,对世界保费的贡献率维持在30%左右。自2008年经济危机后,美欧日“三分天下”的局面开始转变。早在20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泡沫破灭后,日本保险大国地位开始丧失。2008年经济危机后,日本保险费增长率急剧下降,2017年总保费为422 050百万美元,仅相当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对世界保费贡献率仅为8.63%,低于中国11.07%的贡献率。与此同时,受2008年经济危机冲击,欧美对世界保费的贡献率也在逐年下降,美国情况更加明显。1985年美国曾占世界保费的“半壁江山”,贡献率达到47.96%;但到了2017年,美国市场份额仅占到28.15%,下降了近一半。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保险市场迅速发展,保险市场份额在逐年提高,世界保险市场朝着多元化迈进。
受经济危机影响,西方发达国家(地区),以美欧日等为代表,保险业务增长缓慢。美欧日的保险业早已与金融业融为一体,金融危机对它们保险业的冲击要远远大于新兴保险业地区。2009年美国保费增长率为-7.26%,与美国亦步亦趋的欧洲,保费下降,保费增长率为-5.44%。而随着美国经济的恢复,美国保险业也逐渐恢复元气,2011年总保费量达到1 221 471百万美元,与危机前2007年保费体量(1 237 890百万美元)相当。从图2中可以看出,此后美国保险业基本上呈现低速增长的状态,2008—2017年均增长率低于1.17%。但是欧洲与日本由于自身经济体量限制以及过于依赖美国经济,在经济危机后却不能像美国一样能迅速从危机中复苏。直到2017年,欧洲保费总收入为1 479 197百万美元,与经济危机前2007年的1 746 169百万美元的仍有不小的差距,2008—2017年,欧洲与日本均呈现负增长(分别为-1.40%以及-1.11%)。受此影响,2008年以后世界保费增长缓慢,9年年均增长率仅为1.65%,之所以没有出现负增长,是因为中国从2008—2017年总保费年均增长率高达16.14%。
图1 中美欧日对世界保费的贡献率 图2 2008—2017年世界主要地区保费年均增长率
(二)“一带一路”倡议为新阶段中国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新的世界平台与机遇
“一带一路”是新时期党中央就中国国际战略和对外开放政策作出的重大部署。该倡议贯穿欧亚非大陆,涵盖了东亚、南亚、西亚、中亚、北非和欧洲的60多个国家,沿线总人口约44亿人(约占全球总人口的63%),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约占全球经济总量的29%)[10],大部分为发展中国家,还有部分地区具有资源丰富但社会动荡的特点,这与保险业“无风险、不保险”“无商业、不保险”的属性高度契合。因此,“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保险业扩大开放,实现保险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宝贵契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大量中国投资需要中国保险。截至2016年7月,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已达700多项,总价值约1.20万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总投资额或达6.40万亿美元。为了促进同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中国于2014年10—11月成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其中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员国已达70个,中国政府设立的丝路基金计划的投资额高达400亿美元。目前,商务部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合同金额达1 260.30亿美元,并且已在沿线国家建立初具规模的合作工业园区56家[11]。如此巨大的投资体量,需要“中国保险”为其保驾护航。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建设资金缺口需要“中国保险”。据统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达 20 万亿美元[9]。2017年中国保险总资产规模已达167 489.37亿元,可以为“一带一路”资金融通提供巨大支持。
总体而言,“一带一路”沿线上的大部国家保险业水平较低,保险市场发展空间大。据2018年Sigma统计,2017年中东(不包括以色列)、中亚总保费为60 052百万美元,仅为世界保费的1.20%,而中国总保费是其总量的9倍。但“该地区保险深度低、风险意识不断增强,加上有利的人口结构,长期来看,保险增长前景看好”[9]。
(三)中国保险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前景广阔
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比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前景广阔。虽然,体现保险水平的保险深度和密度与发达国家之间差距仍然很大,但中国保险深度和密度呈逐年上升趋势,与世界差距正在减小。且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养老和医疗保障需求的增加、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地位不断提高、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推行等,都给中国保险业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空间。
保险深度指某地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重,它反映了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险密度是指按当地人口计算的人均保险费额,反映了该地的保险普及率。这两个指数是衡量一个地区保险市场成熟程度的指标,是一个地区保险业是否强盛发达的标志。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中国保费在世界的排名从入世前2000年的第16位一跃至2016年成为世界第2位,但是中国保险深度和密度增长速度远不及保费增长速度,与发达国家差距非常大。2017年美国保险密度为4 216美元/人,日本3 312美元/人,分别是中国的11倍和8倍;美国和日本的保险深度分别为7.10%、8.59%,超中国两倍多。究其原因,一是中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受改革开放前的政策影响,民众普遍存在国家保险、亲人保障的观念,保险意识还不强。二是中国人均GDP相对较低,民众用于购置保险的预算不足。2017年,中国人均GDP为8 408美元,而美国及日本分别为59 416美元、38 537美元,是中国的4—7倍。总之,基于国民保险意识及人均收入水平现状,中国保险业整体水平的提高需要循序渐进。
(四)推动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2015年11月10日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正式提出,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中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保险需求与保险供给是相辅相成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不失时机地明确提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有效保险供给,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12],标志着中国保险业供给侧改革正式开始。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促进保险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13],为保险业供给侧改革点明了方向。“谋定而后动”,保险业供给侧改革应如何推进,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树立服务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体经济发展大局的改革观。伴随国家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和落地,保险业必须为其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服务;同时,发挥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一是服务经济结构调整。运用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引导工业企业加强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加大保险对农业现代化、创新型企业等的扶持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鼓励保险公司抓紧评估和支持一批中长期险项目,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服务“走出去”战略。二是投资重点领域。为国家重大战略、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新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除此之外,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为过剩产能行业的并购重组、增资扩股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助力社会治理。政府简政放权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环,保险可以成为政府转变职能的有效抓手。例如,在健康养老保障方面,保险业应积极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应大力推进环境污染、医疗责任、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等领域里的责任保险的发展;在公众责任领域,保险业需为去产能过程中失业人员就业安置贡献力量。
第二,锚定保障本位,回归保险业“风险管理、风险补偿”的本质属性。保险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资金融通只是一个辅助功能,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但当今保险业发展存在激进发展以及过于关注投资的现象,从而使得行业风险升级,保障功能被弱化。有些保险公司通过负债端借助消费者旺盛的理财需求,通过银邮代理等渠道销售万能险等投资型险种。虽然在短期内业务规模增长很快,但却使公司资产端以权益类投资和另类投资为主,脱离了保险公司的本质属性;有些公司脱离自身实际和发展阶段,投资不熟悉的领域,给客户及公司带来了巨大的风险;还有的保险公司甚至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要解决上述困境,需要引导保险业正确定位,科学发展:一是严密监控保险市场准入和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在产融结合中筑牢风险隔离墙。二是促进保险业务结构调整,突出主业原则,鼓励保险公司提高保障性业务占比,回归保障本质。三是规范保险投资运营行为,让保险资金服务主业。现阶段,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社会矛盾趋于复杂,风险形式更为严峻,只有锚定本位,让大众对保险重拾信任,才能扩大保险覆盖面,真正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第三,关注保险需求市场的变化,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提高保险供给质量。近些年,国家为增加保险消费出台的一系列宏观政策,势必会促使保险消费增长。同时,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逐步建成,中产阶层队伍的不断壮大,保险需求将会呈现爆发式增加的新态势。如何将这些潜在的保险需求转化为现实的保险需求,增加保险客户数量,提升保险客户质量,是中国保险业供给侧改革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一是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市场需求,培育竞争优势。设计开发个性化、定制化、多层次的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要针对社会结构转型、中产阶层崛起和消费习惯变化带来的新需求,大力开发保险新产品、提供新服务。同时,还要注重提高保险产品的性价比,走专业化道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保险业务国际化的趋势,提高国际业务供给能力。二是关注中国的互联网保险。中国的互联网应用前景乐观。以2016年上半年中国互联网保险为例,累计实现保费收入达1 431.10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75倍。其中,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势头更为强劲,2016年上半年实现规模保费1 133.90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50倍,成为保费收入的重要增长点。随着互联网对保险渗透速度的加快,改变的不仅是传统保险业的行为方式,更是保险的业态和保险的市场格局[14]。三是构建更加科学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强化风险的量化分析,全面科学地评估风险,以保障保险客户质量。四是优化保险业务结构,抓好保险主业,加快发展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和巨灾保险等业务,让保险业供给侧改革真正惠及民生。
第四,深化改革保险监管制度,改善保险业发展环境,完善保险业人才培养体系,从而优化保险制度、基础设施以及人才供给。深化保险监管改革需要坚持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统一,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统一,风险防范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并重,完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三支柱”监管制度,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12]。为改善保险业发展环境,需要加强保险业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型保险智库建设,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12]。“功以才成,业由才广”[15],必须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完善保险业人才培养体系。保险业应建立与高校的长期有效合作,逐步建设专业化、流程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保险公司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内部人员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和投入,形成公司内部人才竞争机制,完善人才成长的职业规划。
回顾与展望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纳为八个字:筚路蓝缕,玉汝于成。改革开放使中国保险业进入了发展的春天,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我们需要趁热打铁,在有利的国内外形势中全面开放中国保险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但也要居安思危,清楚认识到中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因而应以保险业供给侧改革为依托,循序渐进地推动中国保险业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从而早日实现保险强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