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龙舟队训练方式研究
2018-12-23李如森
李如森
摘要:高校为我国各项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专业性人员,对龙舟运动而言,高校利用自身知识优势,制定出的科学的龙舟队训练方式,可以增加学生划龙舟的专业性技术能力。高校对学生龙舟队的训练应将工作中心放在提高学生的每浆输出功率上,强调有氧运行,采取多种科学训练方式,提高龙舟队的整体专业素质,为我国相关龙舟事业发展输送高素质的专业性人才。
关键词:龙舟队;高校;学生;训练;专项体能
传统龙舟竞赛属于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丰富了民众的业余生活。高校学生是国家长久发展的基础,将龙舟队训练和高校教育结合起来,能够将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广大 [1]。文章针对高校龙舟队训练方式进行分析,提出以有氧强度训练为中心的核心蓄念方式,旨在为提高高校龙舟有氧训练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的参考。
1.高校龙舟队训练存在的问题
科学的训练方式需要构建完整训练、以竞赛思想体系和实践操作为支持,长久发展以来,传统高校龙舟队训练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其对科学训练的认识具有片面性,认为通过科学测试,根据实际测试结果展开训练具有科学性,并没有认识到科学训练其自身需要认识专项训练客观规律,以此为基础进行决策,建设正确的行为准则和方法学理论 [2]。
要对龙舟运动自身进行深入分析,了解龙舟项目中有氧训练能够提高龙舟队的基础性速度、力量和耐力的。高校对龙舟运动项目的认识是按照其比赛时间、距离对机械能肌肉的做功需求而认识的,其重视以能量代谢控制运动训练负荷,进而忽略的科学的技术影响下运动员肌肉实际做功能力 [3]。高校传统龙舟队训练当中存在的错误观念影响运动员实际训练效率和质量,甚至会对运动员身体造成严重危害。高校忽视有氧训练,没有认识到个体能力的重要性,只考虑整体效果,忽视技术训练及运动负荷关系。
2.高校龙舟队训练方式
科学训练方式及手段应贯彻训练指导思想。对龙舟队的训练分为水上实践和路上训练。训练主要围绕运动员个人体能的提升展开,运动员达到理想竞速目标需要技能和运动素质是训练的实际目标,为发挥出最好的运动成绩,而开展有氧强化训练。按照训练素质而分,其主要分为力量、速度、耐力、柔韧协调等。
水上实践也要以有氧能力为核心,采用持续性、变速性划船为实践方式,注重对龙舟队专项性技能的训练,确保有氧训练实际质量。针对当下高校龙舟队训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以有氧运动为主要形式进行训练,注重有氧训练中划龙舟的专业性技术融入,提高运动员个人能力,规定训练时间和划龙舟距离,在训练中降低浆频,提高运动员划桨效果。
2.1水上实践训练
水上实践训练可以按照不同强度等级训练一步步开展训练,如表 1所示,通过不同强度训练实现对高校龙舟队的专业性训练。
在水上实践训练先要采用稳定划、后采用 1-3级别强度训练,之后间歇性划船,再进入速度训练、耐力训练。
2.2力量训练
在力量训练上,高校龙舟队运动员力量对比赛中取得的成绩有直接影响,应适当增加力量专项训练程度。人体运动中多需要前部大肌群工作,力量训练中也是前部大肌群运训练较多,导致后肌群和小肌群得不到有效锻炼,力量较薄弱。实际训练中应注重肌肉的协调性,使其比赛中发挥肌肉工作高效性,避免运动损伤。可加强水平伸肌群训练,确保肩关节得到全面协调训练,避免出现运动损伤。躯干上其躯干屈肌群经常训练,但伸肌群缺乏有效训练,应加强伸肌群有效训练,促进肌肉力量协调性发展,减少桨叶丽水时间,提高浆频,提高滑动速度,避免腰背部损伤。
高校应加强对龙舟运动员膝关节伸肌群力量训练,同時注重膝关节屈肌群力量锻炼,确保屈肌群保持在 4:6的合理比例,有利于主动肌和对抗肌肉共同发力,提高拉浆效率,缩短回浆时间,提高划船速度。
2.3速度训练速度训练是高校龙舟队重要训练内容之一,要按照能量代谢原理,对运动员系统性训练,在不同距离形成理想化速度和节奏,经整合后,运动员了解自身状态的,以多样化速度和节奏型把控赛场。在起动划船阶段抓水要柔,起动稳固,加速阶段发力要狠,投入大力量,浆出水要快、频率要高。中途划水注重幅度和深度的一致性,保持加速度和良好节奏,冲刺阶段训练运动员统一动作,快速拉浆,以短划桨为主要形式,快速用力。
3.结束语
在龙舟运动逐渐国际化的今天,高校开展龙舟队训练应在科学的能量代谢支持下,安排水上实践训练和陆上训练,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力量的作用,提高龙舟队整体素质,确保其运动技术水平的专业性。
参考文献
[1]吕艳丽 ,胡洪泉 ,杨明珠 .试析高校龙舟队的训练方法 [J].湖北体育科技 , 2010, 29(2):204-205.
[2]李华东 .论龙舟核心肌肉力量训练方法的研究——以天津师范大学男子龙舟队训练课为例 [J].文体用品与科技 , 2016(4):177-178.
[3]曹家凌 .运动训练对大学生龙舟运动员体成分及心率变异性的影响 [J].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 2016, 15(4):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