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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实践性教学改革浅析

2018-12-21康宁

赢未来 2018年21期
关键词:经济法实践教学改革

康宁

摘要: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識的逐渐提升,能够懂法、用法已经成为了新时代对人们的普遍要求。高职类院校作为培养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的前沿,也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推进,逐步树立起来了培养既懂知识又懂法律的人才培养目标,重点突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实践性、应用性,打破重理论轻实践的瓶颈。其主要做法有实践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同时并行对教学效果的评估,才能达到最终的人才培养目标。

关键词:《经济法》;实践;教学改革

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社会对学历与经验同时具备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需求越来越大。为了满足这种需求,高职类院校时刻把握住社会需求,在经管类专业中相继开设了《经济法》的课程。在教学实践中,教师还停留在填鸭式教学阶段,一味的把法理知识灌输给学生,从而忽略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一、学科特点

1.实践性。高职类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基于现实需要设立,因为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经济法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应该引导学生与社会的各个行业密切结合起来,把学到的经济法知识应用起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此外,我国经济方面的相关法律也随着国际化的加大在不断的缩短更新时间,相关教师必须以最新的经济法律为指导,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实现与学生授课内容的同步,帮助学生实现当前最新政策、最新法律的与时俱进,从而实现应用实践的有机统一。

2.职业性。高职院校的经济法教学大多是设在经管类专业中,目的在于提升与经济相关的专业人才的职业素养。高职院校学生的培养以掌握一定的专业理论、具有某一职业群体的技术能力,具有较好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旨在解决市场主体急需的应用人才和社会的急需的人才缺口。高职教育的目标的就是为了实现就业,学生的就业区域大多为市场主体及社会的基础一线行业,这与本科类院校的法学专业学生目标面向公检法等行政机构有着本质的不同。在教学实践中应当引起教师的注意。

二、现实困境

1.实践流于形式。高职院校学生实践技能本应占据课程教学的主要部分,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加大实践教学比例,多让学生们进行实践,在社会中结合所学知识进行应用,教师加以指导,通过实践来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然而目前高职院校的经济法教学大纲大多是照搬照套的法学教育相关体系,学生们学后往往一头雾水,毫无头绪,考试结束之后再将学生又还给老师,极少应用到实践中。担任课程教学的老师同样缺乏实践经验,有的教师甚至不是法学专业毕业,这就客观造成了学生实践课难以实现。

2.评估方式单一。按照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来看,作为核心课或者基础课,大部分的教师采用的都是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学业检查,极少数采用的是结合当下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进行案例分析的方式,并将相应权重提升到50%。传统的考试方式运用到具体的实践性较强的《经济法》教学中,达不到既定的教学目标,同样提升不了学生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以及结合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3.教学重教轻学。在《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依赖的依旧是传统教学模式,部分高职院校的教学条件及现行评价机制的约束,导师教师难以实现自己的实践教学手段。与实践相比,高职类院校和教师们依旧存在着多教就是对学生们负责的态度,达不到既定的实践课目标。在内容上,教师们往往会忽视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对于所学的知识和法理缺乏行之有效的应用,减少了课堂是生动性和互动性,导致学生厌学。

三、改革路径

1.建立合理的课程实践体系。高职院校的经管类核心课《经济法》是基于实践应用的经济法相关内容,因而在课程设置上必须将实践作为统一《经济法》教学的统领及唯一衡量标准,把分散的、孤立的教学环节用实践贯穿起来,加大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各个教学环节的实践性指引。此外,在设置教学目标时应当依据修改后的课程实践体系加大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合理改革现有的经济法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安排,进行课程实践体系的改革。用更加实用、灵活、丰富的教学模式,实现教学与实践的密切结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

2.基于就业目标的针对性案例教学。因为高职类院校学生普遍的学时基础较为薄弱,主动学习能力较差,在《经济法》的教学实践中应该对学生的特点加以分析利用,突出实践课程的操作,让学生在实践学习中由浅入深、从低到高,循序渐进。针对学生所处的专业和将来的就业目标,选取与之关系密切的案例进行剖析,帮助学生们主动寻找问题,激发其问题意识,进而提升学习积极性。再主动要求学生们回答问题,引导学生们积极利用所学知识结合基本法律概念和原理进行分析,从而深化学生对《经济法》的理解。

3.推行多层次教学评估体系。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评估应当更多的侧重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帮助学生提升在法律应用方面维护自身权益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而有必要加大学生考试中的案例分析评分分值。具体操作上,可以采用闭卷考试+案例分析+实际问题演示的方式进行,减少名词解释、填空题及判断题所占比例,选择题围绕学生的实际运用设置选项。案例分析+实际问题演示的考试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或者面试的方式进行,利用开放的、无固定答案的经典案例作为模版,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评估反馈环节必不可少,该环节既可以帮助学生再次提升应用水平,也能促使任课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从而提升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齐晋,陈新琳.《经济法》课程与行业融合实践性教学模式构建[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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