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定位,更加有效发挥民政职能作用
2018-12-21何林
何 林
河北省保定市民政局副局长
在新时代的征程上,民政工作处于什么地位、发挥什么作用、承担什么任务、都有什么要求,需要每个民政人认真思考,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内在要求。下面,就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定位,更加有效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这一问题,谈几点认识。
一是精准定位。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的惠民政策逐渐增多,民政的职责也在不断调整,内涵更加丰富,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民政提出了新的历史使命。应该说,传统的民政工作定位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新时代民政工作要实现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必须突破传统职能定位,注重发挥民政职能作用。民政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其职能是政府职能的分解和细化,既相对独立,有着特定的管理和服务领域,又融于政府整体职能之中。过去,由于民政工作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民政工作整体性地位有时或在局部被重视不够,有些地方提到民生的问题,就想到民政,以致把一些不宜管理的工作交给民政负责,使民政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呈现出一种不对称的状况,影响了民政工作整体高效的发挥。特别是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由于民政各项社会救助保障制度日臻完善,运行机制不断规范,乡镇民政工作任务激增,要求也相应提高,民政基础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尤其是乡镇民政干部的编制、人事权都在所属乡镇,县民政局对其没有管理权,多数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是兼职干部,职能作用难以发挥。加上保障资金少,配套难等,直接困扰民政事业的发展。
二是精准发力。2017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新理念。新理念是我党始终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更是落实习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对民政理论和民政实践的高度概括,也是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定位和历史转变。为此,我们要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应当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大胆革新,切实履行好保障民生和服务社会的职能。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向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转变;由“补缺型” 服务对象向“普惠型”转变;由政府包办、直管直办民政事务向政府主导、社会承办、市场运作转变。保定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到保定阜平视察讲话要求为指导,以黄树贤部长到曲阳县调研指导为有利契机,全面推进民政工作能力建设。目前,全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建强了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调剂事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增设公益岗等方式,配齐配强乡镇民政助理员和村级民政协理员两支队伍,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显著加强。
三是精准落实。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精准落实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让他们得到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是我们各级民政人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但是,目前一些政策制度、工作机制影响和制约了惠民政策的落地生效,亟需改进提高。加强政策机制建设。建议规范基层民政机构,出台权威性的具体的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细则文件,使乡镇民政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保障。同时,将一些县级民政审批权下放给乡(镇)、办事处。加强“互联网+民政服务”建设。建议搞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建设民政各类信息系统,构建民政大数据全业务平台,要统一开发、统一端口、统一标准,发挥出互联优势,避免系统不能融合。要促进部门资源共享,推进民政系统与其他部门系统的连接,促进民政信息向全社会开放,逐步建立高效能的智慧民政。加强民政制度化建设。对一些地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形成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制度,以文件法规方式,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