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赡养不可少
2018-12-19朱闻慧
朱闻慧
“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已成为空巢老人的生活写照。如今在许多大城市,老人的养老问题,正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不少忙碌的都市人选择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照顾。然而对进入垂暮之年的老人,忽然变换了生活环境,周遭一切都变得陌生,这种分离感会给他们的晚年生活带来严重的心理困扰。
杨老师,今年74岁,老伴多年前去世。原先家住市区老城区,一儿一女。最近几年,他的自理能力越来越差,家人逐渐产生了想找人照顾的想法。后来经人介绍,儿子和女儿商量安排其入住了处于郊区的一家设施较好的养老院。
入住养老院半年,杨老师的情况让家人和院方头痛不已。他的情绪非常不稳定,经常莫名其妙地朝护理人员和其他老人大喊大叫,经常抱怨这里痛那里不舒服,搞得子女来回奔波。经医院检查,除了他一直有的慢性疾病,并无大碍。他经常有事没事按紧急呼叫器,来回折腾工作人员,和其他老人的关系也很僵。
心存疑虑的老人爱折腾
离开了自己熟悉的环境、邻居,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这种分离,对老人而言,不啻为一种挑战。与过去相对多彩的家庭生活相比,在养老机构会有点无所事事的感觉,与外界交往减少了,老人容易更多地沉浸在对过去的怀想,产生落寞、失落的情绪。同时,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大部分患有一些慢性疾病,这些病痛也会让老人产生情绪低落、孤独、失望、抑郁、悲观的心理。
像杨老师这样入住养老机构后很折腾的情况,并不罕见。在他身上,有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多疑。一般而言,多疑的心态,大多产生于一些长期与他人缺乏沟通的老年人身上,或者有些老人本来就有些敏感。当别人有不同意见,或感到生活中有些不顺心,就认为别人对自己不尊重;对别人的关怀和帮助,常会怀疑对方对自己不怀好意;他们对自己身体上某些不适之处过分敏感。加之养老机构中的相对封闭的环境,摄取的信息量减少,从而使老人疑虑重重,产生种种疑病心理,甚至会导致病理性的妄想。
老人急需精神赡养
精神赡养是指精神上的慰藉,它要求赡养人从精神上、感情上关心被赡养人,使其心理和情感的要求得到满足,保证其身心健康。
子女忙工作、忙家事,将老人托付给养老机构后,该如何以另一些形式给老人的晚年带去安慰呢?其实,现在更强调精神赡养,家更是一种主观的感受。
首先是否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应该是良好沟通的结果,而不是家属单方面决定。要摆事实、讲道理,以情感人,多听老人的感受。第二,当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后,家人要主动去探望,让他们感觉到亲情始终围绕在身边,而不是被孤单地抛弃在养老院,被亲人遗忘。第三,条件允许的话,要尽可能多带老人外出活动,家人团聚。
小辈无论再忙,也不能只给老人送钱、送物后就匆匆离开,而要腾出时间陪老人聊聊天,问问他们的生活情况,听老人说说话。老人很喜欢讲过去的事情,我们称之为生活回顾。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心理辅导,让老人回顾过去的生活,情绪获得疏泄,并得到一种生活经验的整合。同时,小辈也应该向老人汇报一下自己工作、生活情况,让老人能及时了解自己关心的人和事,不仅仅是让老人获得信息,也是获得一种掌控感和与家人在一起的感觉。
生活在养老机构的老人经常出现一种叫思虑过度的心理,分为对己和对人。所谓对己,就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经常会感到力不从心。如果这种情绪没有得到合理的疏导,可能导致老人失落、空虚,甚至有死亡临近的焦虑和恐惧感。而这种感受,他最愿意讲的对象就是自己的亲人,家人是最好的心理辅导和支持的来源。对人,表现在对儿孙的牵肠挂肚。要是不了解儿孙的情况,会加剧老人的孤独感、被遗弃感和失能感。
对养老机构而言,要帮助新入住的老人尽快熟悉养老机构的生活设施和生活作息时间,排解老人因陌生而带来的紧张感,促使老人与其他老人多交往,排解因环境而导致的孤独感,处理各种不良情绪等。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早已明文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因此,儿女如果对父母没有感情的交流和精神的慰藉,即使给的钱物再多,也显得薄情寡义,也不能算完全尽到了赡养老人的责任。所以,年轻人应该像《常回家看看》这首歌中唱的那样,“找点时间,找点空闲,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毕竟,对老人而言,与儿女的欢聚是最大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