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主创新示范区研发创新特征研究
2018-12-15崔也光叶姝阳
崔也光 叶姝阳
【摘 要】 我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聚集地,也是我国核心技术的发源地。文章选取三大高新示范区2013—2016年深沪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结合中关村、张江、深圳三个自主创新示范区特点及示范区内无形资产结构、专利权结构等研发成果特征,从创新创业环境、产业重心、研发质量、研发能力等方面对比分析了三大自创区的研发创新特征。研究结果发现,中关村自創区的规模最大、政策制度最为完备、产品服务的扩展性强,但存在软件类无形资产比重低、研发创收程度低、外援产品依赖性强等问题;张江、深圳自创区则表现出发明类核心专利占比低、自创区内创新绩效评价体系不完整等突出问题。三大自创区共同表现出未能充分利用园区资源及地理优势、重点产业特色不鲜明,使用权类无形资产占比高的特点,“如何将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将是下一阶段我国突出技术重围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 研发创新; 自主创新示范区; 无形资产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8)20-0028-05
一、引言
“创新”二字作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热词,表明我国已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置于核心地位。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中国制造2025”的宏大计划,指出中国经济升级发展要依靠改革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中国迈入制造强国。而2018年3月爆发的中美贸易战使我国科技企业的自主研发需求显得更加紧迫,一大批国有企业纷纷宣布进军半导体领域,芯片的研发成为了一项热潮。自主研发决定了企业核心技术的含金量,在企业间、行业间乃至国家间的科技竞争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探索、积累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我国目前已有19个自主创新示范区,形成了多点辐射、全面带动创新驱动的重要作用。本文以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以及深圳三个典型自创区为例,深入分析其研发创新能力与无形资产质量,以期找寻其研发创新特征定位,更有针对性地发挥我国自主创新示范区在研发创新方面的示范作用。企业创新特征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的创新特征包括创新体制机制、创新集群网络以及经济增长推动力等方面;微观的创新特征体现为企业自身研发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具体表现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质量以及研发强度、研发效率等方面。下文从创新集群特征以及研发创新特征两方面对三大自创区的创新特征展开分析。
二、三大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集群特征分析
中关村、张江、深圳三大示范区聚焦智力资源、以不同地理位置为依托,分别探索形成了特色化的发展路径[1]。从创新集群建设基础上看,中关村地处全国政治、科技、文化中心的首都北京,作为我国首个自主创新示范区,具有完善的创新政策体系。张江地处全国经济、贸易及航运中心上海,拥有我国最大的贸易港口和工业基地,是跨国企业集团总部及研发中心的聚集地。深圳示范区位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首个经济特区深圳,可充分利用香港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依托创新资源聚集和体制机制灵活等优势,具有辐射效应。
从创新集群网络上看,中关村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建立联合研发机构并成功孵化出一批创新型企业,如北大青鸟、清华同方等,且拥有中科院与各高科技企业合作设立的多个技术联合实验室;张江园区则强化了跨国合作,设有“诺华-复旦联合研究实验室”及诸多本土企业联盟;深圳示范区主要在集聚名校的基础上形成“校企联姻”,通过引入清华、北大、哈工大三所高校设立研究生院,建立了“研中学”的产学研融合模式[2]。
从GDP贡献及创新行为主体代表性来看,自2009年到2016年,中关村占北京GDP总量逐年递增,2016年占比达到24.36%①,约占北京GDP的四分之一,拥有以联想、百度、新浪等为代表的科技型企业;张江占上海GDP总量从2009年的26.59%到2016年的30.99%,亦呈现出稳定的逐年递增趋势,集聚了中芯国际、罗氏、AMD等跨国企业;2017年,深圳市GDP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上海及北京,示范区内更培育出中兴、华为、腾讯等极具竞争力的民族企业。可见三大自主示范区对于所在城市及全国GDP的带动作用显著,且孕育出了一批极具代表性的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所在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增长引擎。
三、三大自主创新示范区研发创新特征分析
本文以深沪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收集各企业2013—2016年财务数据。中关村、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样本企业通过将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名录库②、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企业名录③中企业名单与国泰安数据库中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对照选取;深圳自主创新示范区样本企业通过筛选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录④进行选取。共得到样本企业408家,其中,中关村156家、张江111家、深圳141家。剔除了ST、PT、金融业公司及数据不完整样本,无形资产结构数据均由手工整理得到。
(一)产业重心及创新导向分析
三大自主创新示范区位于不同经济区域,其历史背景不同,面临的资源与环境也各不相同,表现出不同的产业发展重心。本文对2016年中关村、张江、深圳三个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上市公司所属行业进行统计归类,并分别筛选出占比最高的四项产业类型,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信息产业和新材料产业类上市公司在三个自主创新示范区均占据主要地位。其中,中关村自创区作为计算机、软件制造行业等信息产业的发源地,目前在产业结构上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其中新能源产业企业平均无形资产占比达17.77%,说明研发创新在该行业企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而深圳自创区的产业结构也表现出向信息产业领域的倾斜,园区内近一半上市公司为信息产业类企业,更涌现出华为、中兴通讯等一批带头企业,能够代表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水平。此外,上海张江和深圳自主创新示范区凭借地理位置优势,在对外交流及对外贸易上更加便利,故现代交通产业成为园区内的重点产业,且表现出无形资产的重要地位,但企业数量远不及信息产业及新材料产业上市公司。从重点产业经济增加值的角度看,三大自创区重点产业平均总资产EVA率均大于0,说明园区内重点产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可以看出,中关村园区的信息产业优势相比其他两大示范区并不明显,张江及深圳示范区的特色产业并不突出,未来应当强化各自主示范区的核心功能,在资源优势领域加强投入、重点发展,对于信息产业、生物健康产业等表现出高附加值特点的产业类型,各示范区应当鼓励发展,但还应强化地区优势产业,促成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式发展。
(二)研发创新质量分析
1.无形资产结构
成熟的研发投入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作为企业发展的软实力象征,是企业价值创造的源泉,其价值创造能力远远高于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是企业掌握的核心技术[3],代表着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无形资产的结构决定了企业的研发侧重及核心技术分布,体现了企业的研发质量[4]。
本文将样本公司2013—2016年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手动归类汇总,如表2所示。其中,技术类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软件及非专利技术;使用权类无形资产包括特许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使用权。
从三大自创区内部无形资产结构可以看出不同园区内企业的无形资产组成有较大差距。从无形资产项目构成上看,2013—2016年中关村自创区的平均土地使用权占全部无形资产比重显著低于深圳、张江示范区及全国平均水平,但其无形资产结构表现出技术类无形资产平均占比低,其他使用权类无形资产占比普遍较高的特点。反映出中关村园区企业在技术性无形资产的有效研发及投入上较为薄弱,应降低核心技术依赖,进一步优化无形资产结构。
相比之下,张江及深圳自创区的软件及非专利技术比重历年来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且深圳示范区的专利权表现出占比逐年递增的趋势。软件为上市公司的管理提供了技术手段,而专利权是企业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核心,这与深圳自创区内一大批信息通讯类国民企业的崛起密切相关。同时注意到张江和深圳的土地使用权类无形资产占比过高,甚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这反映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结构的严重不合理,从剔除土地使用权后的无形资产占比来看,仍同欧美国家存在较大差距[5]。
2.核心专利质量
专利权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代表,是无形资产的核心部分,自主研发专利权是企业研发效果的重要体现[6]。近年来中关村自创区企业的专利意识不断提升,2016年,中关村企业专利申请量达近7万件,同比增长14.2%,获得专利授权近4万件,同比增长4.0%;二者占北京市比重分别为36.6%和36.1%⑤。同年,深圳国内累计专利申请量全国第一,达14万余件;张江自创区累计专利申请量达8万余件,发明专利申请量4 000余件,授权量近3 000件,较上年增长39.8%。能够看出,三个自创区均在专利申请总量上遥遥领先,但一些专利实际上具有“欺骗性”,对企业创收能力的增强效果并不显著,应当进一步分析其专利结构。
我国专利划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对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帶来革命性变化或改进现有技术的开创性发明,其科技含量和创造成分最高[7]。从表3中可以看出,中关村自创区的发明专利占比为68.16%,其专利结构表现出企业的专利权更具含金量。对于张江及深圳自创区,均表现出实用新型专利占据主导,说明张江及深圳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更多实用性的小专利和小发明。这一方面与中关村企业普遍在电子信息行业的投入力度更大,张江、深圳均有向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倾斜的产业特点有关;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张江、深圳高新区企业在核心技术上有所欠缺,技术创新在质量和持久性上还需加强。
(三)研发创新能力分析
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体现在企业研发创新方面的自创无形资产投入以及研发投入的产出效率与效果上,具体表现为企业的研发强度、研发效率、研发创收情况等方面。
1.研发投入及其效率
企业研发投入与无形资产结构密切相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我国最高级别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地,其企业研发能力能够一定程度上代表我国的最高研发水平。为研究企业研发投入效率,本文以知识产权占研发支出比例衡量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效率[8],并对三大创新示范区的研发强度及技术人员占比进行了汇总。
从表4可以看出,中关村自创区的研发效率较高,显著高于张江和深圳,超过一半的研发投入均可形成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且在研发支出总量上接近张江及深圳两个创新示范区之和,说明其能够良好地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在示范区中具有典范作用。对于研发效率大于1的情况,一方面原因是本期知识产权的增加可能源于以前年度的累计研发投入,另一方面可能由于公司有部分外购的无形资产,由于各示范区研发投入总量均逐年递增,递延年份对观察各示范区研发特点及趋势影响不大。从研发强度来看,深圳自创区最大,其研发效率较为稳定且维持在较高水平;张江自创区2016年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有大幅提升,但两个自创区均与中关村还存在较大差距。
2.研发创收贡献
通过分析自创区内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以及技术收入⑥与总收入的比值,能够体现园区内企业自主研发与贸易合作的创收贡献度,进而反映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
通过表5可以看出,张江自创区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最高、商品销售收入占比最小,深圳自创区次之,说明张江自创区企业的产业化能力及内生能力较强,企业销售收入主要依靠自创产品获得。而中关村示范区则明显表现出更依赖外源商品的销售,园区企业从事产品代理和商品贸易的收入比重较大。技术收入反映了科技驱动在创收方面的贡献,从技术收入占比上看,深圳的技术贡献率在三大园区中最为领先,其次为中关村,张江示范区则在“卖技术”方面显得较为薄弱。综合来看,张江及深圳示范区企业的科技产业化程度更高,深圳示范区表现出更强的科技产出优势。相比之下,中关村示范区虽然企业数量更多、营业收入总额最大,但在企业经营方式和内部科技创收水平上需要加强。
四、研究结论及建议
(一)发展高附加值产业的同时加强支柱产业建设
通过分析,信息产业和新材料产业类上市公司在三个自主创新示范区均占据主要地位,各示范区的特色产业有所淡化,在产业结构上趋于平均。三大示范区的重点发展产业平均资产EVA率均大于0,尤其信息产业及生物健康等产业表现出附加值更高的特点。各自创区应当在发展高附加值产业之余强化突出产业布局重心,结合自身特点及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更好地突出区域分工,并借助技术转移等手段提升我国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提高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占比,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总体上看,三大自主创新示范区在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及无形资产结构上均优于全国水平,但也表现出诸多问题。其中,中关村自创区土地使用权类无形资产比重低,其技术类无形资产占比低于张江及深圳示范区,特许使用权及其他使用权类无形资产占比过大,综合来看使用权类无形资产占比仍然较大。结合中关村的研发创收水平低的研究结论,认为中关村示范区企业表现出对于外源无形资产的过度依赖,应将重点逐渐转移至自创研发成果的转化上。张江及深圳自创区的软件类无形资产显著高于全国水平,但表现出土地使用权类无形资产占比过高的不合理结构。综合来看,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使用权类无形资产占比过高,在核心技术上对于国外同行公司的依赖程度高。突破技术难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仍然是当下努力的重点。
(三)加强研发效率、提高发明类专利占比
通过对比三大自创区研发效率、研发强度以及技术人员占比,发现中关村的研发效率显著高于张江和深圳示范区,近一半研发投入能够形成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且中关村自创区的技术人才更为密集。中关村企业应将重点投入于运用核心技术的自创产品销售,缩减外源商品贸易的相对份额。张江及深圳自创区与中关村相比,在研发效率上差距较大,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转化能力弱,且专利结构上表现出发明类专利占比较低等问题,应重点强化核心专利的研发,降低实用新型小专利的占比。
(四)完善张江、深圳创新指数指标体系建立
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从“中关村指数”年度分析报告,按照技术领域、注册类型、园区、收入規模等分类的主要经济及指标统计报告,以及产业报告等角度对园区内研发及创收情况进行了详尽全面的信息披露。而上海张江及深圳示范区尚未建立系统的创新指数体系,对于园区创新情况及主要经济指标的披露不到位,不能凸显园区特色产业,不利于企业创新绩效的评价。在示范区的信息披露方面,中关村是我国自主创新示范区中的楷模,各示范区应积极借鉴,将创新指数指标体系的建立提上日程,强化创新绩效披露。
(五)增强自创无形资产的披露
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尚未达到资本化条件的当期研发支出在资产负债表开发支出项目中进行列示,但并未要求披露当期达到无形资产条件的开发支出转化金额及转化无形资产项目类型,不利于考核衡量研发投入的产出效率。此外,对于自创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应强化其自主研发及创新意识、优化无形资产结构、减少对外购无形资产的依赖。规范相关自创无形资产的披露将有助于评价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水平,为更好落实创新驱动政策,维护我国国际话语权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朱常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评述[J].中国高新区,2017(5):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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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崔也光,赵迎.我国高新技术行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现状研究[J].会计研究,2013(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