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精胰岛素联合拜唐苹治疗2型糖尿病40例
2018-12-14简晓华
简晓华
摘要 目的:探讨甘精胰岛素联合拜唐苹在2型糖尿病患者治疗中的应用方式以及疗效。方法:收治2型糖尿病患者40例,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20例。对照组患者给予拜唐苹治疗,观察组患者给予甘精胰岛素联合拜唐苹治疗。结果:治疗后,两组2型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与餐后2小时血糖水平有所降低,而观察组患者指标的改善幅度更大(P<0.05)。结论:甘精胰岛素结合拜唐苹治疗2型糖尿病患者临床效果显著。
关键词 2型糖尿病;拜唐苹;甘精胰岛素
2型糖尿病是临床常见慢性疾病类型,该疾病患病率较高的群体为老年人,此外因为老年患者的身体机能退化严重,若得不到及时治疗则会引发各类并发症。所以,采用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对老年糖尿病患者恢复身体机能具有重要意义[1]。在本次研究中,选取本院2017年3月-2018年3月收治的40例2型糖尿病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甘精胰岛素联合拜唐苹在2型糖尿病患者治疗中的应用方法及疗效进行总结和评估。
资料与方法
选取2017年3月-2018年3月收治的2型糖尿病患者40例,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20例。对照组男12例,女8例;年龄62~75岁,平均(68.74±2.26)岁:观察组男11例,女9例;年龄63~74岁,平均(68.37±1.95)岁。两组之间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方法:①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治疗,服用拜唐苹。患者需在餐前与食物一起共同服用,但是在实际治疗中需要依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对药物剂量进行调整。通常初始剂量50mg/次,每天服药3次。后期治疗中可适当提高剂量,增加为100mg/次,3次/d,或200mg/次,3次/d。如果患者持续治疗4~8周后病情无明显改善,则需要增加剂量[2]。如果治疗中患者出现了不良反应,则不能增加药物剂量。患者在服用了大剂量药物后无症状肝酶指数提高,则需要立即停药。②观察组:观察组患者采用甘精胰岛素联合拜唐苹治疗方案。拜唐苹服用方法与对照组相同,但是需在患者腹部、三角肌和大腿位置注射甘精胰岛素。初始剂量设置为8IU,1次/d,每次注射的剂量不得>40IU,同时需依据患者的临床体征,如血糖浓度,对药物剂量进行调整[3]。
观察指标:治疗前后需要对患者进行抽血栓验,抽取2mL静脉血,置于血糖专用试管中,反复摇晃后进行检验,用于血糖水平检测。
统计学处理:本次研究中产生的研究数据需采用SPSS22.0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用(x±s)表示,行t检验,计数资料用%表示,行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实施治疗前,两组患者的空腹血糖与餐后2h血糖检测水平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治疗前相较,实施治疗后两组患者空腹血糖与餐后2h血糖指标均有所改善,且观察组患者生理指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to
讨论
2型糖尿病致病因素较多,发病多为炎性介质、血流动力学异常、糖代谢异常、细胞因子等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糖尿病患者中以中老年患者为主,且近些年来中老年占据的比例日益提升,就患者的临床特征来看,存在身体机能差、体内代谢紊乱、器官功能退化等问题。2型糖尿病患者治疗过程中,单纯地服用降糖药物进行治疗都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无法保证最终的治疗效果。
拜唐苹是口服类降糖药物,每日需要定时、定量服用,方可有效抑制α糖苷酶活性,对于肠内多糖、双糖与寡糖的降解作用突出,而服用拜唐苹可以降低餐后2h血糖水平,保证患者饮食前后血糖稳定。据相关临床医学研究结果显示,单独服用拜唐苹治疗2型糖尿病患者不能保证治疗效果,出现低血糖等并发症的可能性较大。甘精胰岛素是一种长效人胰岛素类似物,其作用机理与人体自然分泌胰岛素类似,且具有药效持久(≥24h)、无峰值限制等特点,服药后可以调节人胰岛素水平。甘精胰岛素是临床常见的胰岛素药物,单独口服药物不能保证治疗效果。甘精胰岛素是通过基因重组制成的,具有见效快、时间长等特征。临床治疗时多通过皮下注射的方式向体内输送甘精胰岛素,保证药物的长期作用。除此之外,甘精胰岛素对于患者消化系统造成的刺激较小,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不存在峰值,也是唯一一种无峰值、可24h作用的基础胰岛素,对于预防低血糖问题有积极作用,也可对患者血糖水平进行全天监控。
总之,甘精胰岛素结合拜唐苹治疗2型糖尿病患者临床效果显著,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纪立农,陆菊明,郭曉蕙,等.中国2型糖尿病药物治疗现状与血糖控制的调查研究[J].中国糖尿病杂志,2012,4(7):397-401.
[2]郭伟宏,赵灿,李红梅.西格列汀联合阿卡波糖治疗初发2型糖尿病临床研究[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4,23(11):1187-1188.
[3]胡庆芬,邓宁,邱宇限初发2型糖尿病伴肥胖患者甘精胰岛素联合二甲双胍治疗效果及对生活质量的影响分析[J].河北医药,2016,38(6):85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