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合作社质量
2018-12-14孔祥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院长
■ 文/本刊特约评论员 孔祥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院长
截至2018年8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2.57万家,实有入社农户11861万户,占全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48.5%。按照这个数量,平均每个村已经拥有3家以上合作社。但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发挥作用很小或者根本没有发挥作用,因此,很多地区都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农业农村部也在全国范围内选择30个试点县进行全县整体推进。江苏省泗洪县是30个试点县之一,本文拟结合在该县的调研情况谈谈如何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
提升合作社质量,首先要规范合作社发展。合作社是弱势群体的组织,只有更多的弱势群体——农民联合起来,才能有效应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大市场,而只有规范的合作社才有可能聚集越来越多的成员。笔者一向认为,只有规范的合作社才有可能做大做强。也有人认为合作社形式不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不可能做大,但从世界范围看,荷兰水果与蔬菜合作社、新西兰的恒天然、丹麦的王冠集团公司等,都是十分规范的合作社,当然其对外采取公司化经营,能够把内部追求公平和外部追求效率有机结合在一起,不仅在国内垄断了某一种农产品,在国际上也有很强的竞争力。江苏省泗洪县在整县推进提升合作社质量过程中,结合开展“运行机制规范、利益分配合理、内部管理民主、服务能力较强、产业基础较好”为主要内容的示范社创建活动,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服务成员为宗旨,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的,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注重示范引领,强化指导服务,以规范化促进质量提升,指导思想是完全正确的。
提升合作社质量,其次要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
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合作社成员数量越来越大,二是合作社发展质量越来越高。从实践中看,前者依托于后者,只有合作社发展的质量提高了,才能够吸引更多的成员。而当前的合作社成员数量普遍偏少,全国平均不足60户,很难影响市场,一般要与龙头企业进行对接。泗洪县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在红薯产业发展中引进省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江苏美阳生态农林有限公司,该公司除了自己流转3万多亩土地种植红薯外,还与西南岗8个乡镇的33家土地股份合作社签订红薯种植协议,采取“龙头企业+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运营模式,在保证种植主体收益的前提下,收购每吨红薯给相应的合作社返还40元,促进了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
提升合作社质量,还要大力促进联合社发展。如前所述,单个合作社体量小、能力弱,而联合起来就能够形成较大的市场力量,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从全国范围看,联合社既有同业的联合,也有异业的联合,后者主要是产业链上的联合。异业的联合需要比较苛刻的条件,目前较多的是同业合作社的联合。泗洪县的做法,一是按照江苏省的统一部署,在县域范围内成立泗洪县苏合农副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联社,由那些有注册商标、质量高、市场影响力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成,一些产品已经畅销省内外;二是在全县范围内成立由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泗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由程老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6家合作社发起,逐渐吸收更多的合作社加入,主要业务范围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与服务、共同打造农产品品牌等,待条件成熟后向联合社过渡。这一做法可以为很多条件近似的县所借鉴。当然,如果条件成熟,可以直接成立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