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场域下课堂教学的三种有效传播途径
2018-12-12张萌萌
张 萌 萌
(南京体育学院 奥林匹克学院,南京 210000)
201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郑重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使得互联网与传统各行业进行重组,餐饮、金融、交通、慈善等各个行业纷纷绑定互联网。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手机网民规模达7.53亿。在互联网助推下,教育产业开始多元化发展,据iiMedia Research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在线教育市场规模将超过3000亿元。 在大数据技术支持下,“互联网+教育”成为了一种崭新教学模式,开始向传统教育领域发起冲击。
教育企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催生了很多新兴教育模式,比如MOOC,并且有部分高校的MOOC让实体教学罢工,甚至出现“虚拟大学”。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依然守旧,教室、投影仪、PPT、课本成为教学常态,互联网模式下,信息成“爆炸式”涌现,学生更加追求个性化、分享化、碎片化,统一的教学标准不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一项关于大学生手机成瘾对大学课堂影响的调查研究显示,约有52%的学生会在早读、晚自习和上课期间使用手机。”[1]大部分人群具有媒介依存症,现在传统教学中所遇到的问题不再是传授知识量的多寡,而是课堂面临互联网的冲击,尤其是手机互联网的冲击,教学的有效传播成为一大难题,据此本文提出三种途径。
一、扬弃传播媒介
人类传播相继经过了四个阶段:口语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和大众传播时代。梅罗维茨提出的“媒介情境论”认为,媒介的变化必然导致社会环境的变化,而社会环境的变化又必然导致人类行为的变化。
现阶段,互联网的普及使教育生态系统出现了新格局,翻转课堂使学生与教师的主体性对调,学生是主观能动的体现;MOOC结合大数据通过记录学生的学习时长、注意力、重复观看的频率来把握学生的学习个性及效果;“虚拟大学”开始崭露头角。这些教育现象无不是对传统实体教育的冲击,甚至加剧了学生的逃课率。传统的教学模式不能止步不前,必须做出相应调整来适应当下教学环境。
媒介即社会环境的体现,传统教学中的PPT这一媒介使大多数教师沦为“PPT奴隶”,使课堂教学沦为“读PPT”。实验心理学家赤瑞特拉(Treicher)的实验表明,人类获取的信息83%来自视觉,11%来自听觉;而且,人们一般只能记住自己所阅读内容的10%,所听到内容的20%,所看到内容的30%,所听到和看到内容的50%,而能记住在交流过程中自己所说内容的70%[2]。 从信息获取及媒介转向现状来看,教师必须做出调整来适应教学环境的改变,将学生真正变为教育的主体,而不再是教师“一言堂”的授课方式。
“去PPT”。曾几何时,“PPT”成为了必然的教具,教师授课用PPT,学生演讲用PPT,工作汇报用PPT,不知不觉中我们成为了“PPT奴隶”。陈富、王嘉毅的《大学教学中PPT 应用效果研究》对三所大学的1767名学生进行调查,教师“总是”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平均频度为53.7%,教师“经常”和“总是”“照读PPT上面的内容”平均频率为53%[3]。目前,教学依然是一种填鸭式、强制性教育模式,只不过我们“填鸭”的媒介从书本转向了“PPT”,传统教学的性质并未发生改变,依然是教师主导教学。“去PPT”要求教师抛弃以PPT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睁开眼睛看看正在玩手机的学生”,调动那些正在被手机吸引的学生,将其注意力转移到课堂中来。
“手机+课堂”。“课堂上的低头族”是在课堂教学环境中的真实写照,既然手机已经成为我们信息传递的必备工具,那么我们可以将这一媒介运用到课堂中,相比于强硬的没收手机来讲,让手机成为代替PPT的教学手段。据调查,大学生经常利用手机进行学习的占57.4%,偶尔利用手机进行学习的占32.8%[4]。说明学生善于尝试利用手机进行学习,学习这一行为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吉登斯社会结构理论认为,社会实践是在一定时空之中形成的,“人们由于肉身限制,只能通过某种方式实现空间上‘在一起’即某种性质的共同在场,才能有效实现互动。”“手机+课堂”实现了通过手机这一媒介将学生通过网络进行“链接”,实现了网络空间的共同在场,同时也满足了学生使用手机的欲望,不同的是要求学生通过网络给出“答案”或者“信息”进行分析,而不仅仅是“拿来主义”,从而实现教学中心的转换。
二、调度传播场域
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认为,场域是位置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形构。“一个场就是一个有结构的社会空间。”在布尔迪厄看来,社会生活就是由一个个“场域”组成的,老师在教室给学生们上课,组成的是一个“学习场”,学生们课后三三两两结伴去吃饭、聊天,组成的是一个“生活场”,在学校的学生与社会人员因一墙之隔,校内的是“学校场”,校内和校外共同组成的是“社会场”。这个场不仅仅是一种空间结构,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力”的相互作用。
所谓“在场”,从空间角度去理解,可以解释为身体在事件进行的现场,这是一种生理“在场”。课堂教学首先是一种生理“在场”,教师和学生都在同一个教室进行教学活动。然而,生理“在场”只是课堂教学的充分条件,非充要条件。课堂教学有效进行的必要条件则是心理“在场”,即意识、思想、认知活动在事件进行现场。
1.调度学生心理“在场”
在大学生课堂教学活动当中,学生基本上都能做到生理“在场”,因大学特有的“点名”政策,使“身在曹营心在汉”成为大学生课堂教学基本常态。从拉斯韦尔“5w”传播模式来看,即使有传播主体(即教师),借助传播媒介向受众(即学生)传播知识,但因为受众(即学生)心理“不在场”,所以从微观层面来讲,课堂传播是无效的。
生理“互动”触发心理“在场”的开关机制。大学授课基本常态是教师在身体活动中向外输出知识,这种身体活动包括教师的走动、肢体语言、口语表情等多方位活动,然而这种活动只存在于教师本身,相比学生而言,学生只能被动的保持“静止”,两者之间存在“不平等”互动关系。现象学强调“本质直观”,教学行为中教师的生理“在场”及其活动保证信息输出的直观有效性,而学生在接收信息时只能是生理在“静止”状态下的直观。为此,我们可以设置课堂互动环节、提问、演讲等方式来触动学生生理“在场”,继而调动心理“在场”实现课堂信息的有效传递。
2.调度师生“平衡场”
在传统课堂教学行为中,教师主导话语权,知识信息的传播主要靠教师通过口语讲授进行传递,教师“权威”被强化,内容讲授、课堂练习等教学进程由教师操控,而学生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处于“弱势”。布尔迪厄认为“一个实力场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有在此空间起作用的恒定、持久的不平等的关系,同时也是一个为改变或保存这一实力场而进行斗争的战场。”[5]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是文化输出者,占有着文化资本的至高领地,属于“统治者”,学生是文化接收者,属于“被统治者”。长期的文化不对等关系,导致了教学场中师生的不平衡关系。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众在信息获取过程中不再仅仅依赖传统的教学模式,便捷高效的手机搜索功能打破了传统的时空观。人们借助互联网,摆脱了肉身限制,通过网络空间,实现共同“在场”。学生的知识获取也不再仅仅来源于教师和课堂教学,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教师的文化资本属性被弱化,教师的中心地位被动摇。教师和学生的“强-弱师生场”逐渐平衡,教师也可以向学生或者网络学习知识,甚至部分学生的知识储备量比教师还高,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不再是主体,更像是启发者和引导者,课堂教学也不仅仅是传统的“灌输式教学”,逐渐转变成一种“探讨式”教学模式。
三、重构传播机制
传统教学模式是一种“批量生产”机制,教师通常采用“填鸭式”教学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培养出的学生“记忆能力”很强,换言之,学生只会接受知识而参与意识、创新意识淡薄。在这一单向度传播模式下,教学机制是种“一对多”传播模式。
在互联网环境下,学生与教师的关系有所转变,我们教学模式也在媒介的参与下重新建构。学生以互联网为依托获取信息,在课堂之外也能获取自己想要的知识。传统的“一对多”教学机制显然不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在此,笔者尝试提出一种课堂教学“反哺”机制(如图1)。
图1 课堂教学的“反哺”机制
该模式下,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受者和传者模式可以互换:传统教学中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文化输出者,信息由教师输出给学生,同样的信息知识被复制多份分发给了不同的学生;但互联网使得教师和学生都能从网络获取知识,而每个学生作为一个“小互联网”拥有的知识储备量不同,课堂交流中,学生的知识也传播给了教师,教师成为了信息传播的受者。“学生决定教师”“学情决定教情”成为当下课堂教学的主要特征,教师的受者地位被逐渐强化。
在互联网作用下,课堂教学场域的“边界”逐渐被打破,我们需要在新的格局下,重整教学策略,使得传统教学紧跟时代步伐。
结论:
“互联网+”冲击下,是否要取缔传统的大学课堂教学,笔者认为不可以。课堂教学具有仪式化传播的特性,教与学都是相对严肃的事情,MOOC、“虚拟大学”都是一种虚拟“在场”,它不能完全代替直观“在场”的教师作用。但是传统的教学必须改进以适应社会和学生的不断变化。手机网民高达7.53亿,或者说已经出现技术异化。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空间流动”理论认为“不同的物理空间里发生的教育传播实践在同一时间聚拢在流动空间里。”教学可以延伸至课堂外,而学生与教师的学习交流依然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的微信平台、qq平台或其他学习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