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农户土地资源转出意愿的影响因素与行政干预*
2018-12-10赵桂英陈丽娜
赵桂英,陈丽娜
(衡水市委党校,河北衡水 053000)
0 引言
土地问题是中国农村的核心问题,关系到全体农民的切身利益[1]。土地问题至今仍然是我国的核心问题。土地的流转,实际上属于使用权交易的典型代表,将外部效应进行“内部化”处理,从而让土地在农户手中发挥出最大化的效用,在这个过程中并未存在既得利益集团的相关操作,流转环节具有较强自由化特征,农户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展现流转意愿。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农民土地流转意愿所决定的[2]。在近几年的时间里,农村土地政策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政府合理化放宽相关政策,不断加强土地资源的流动性[3]。市场的变化程度日益加深,土地流转方式逐渐趋于多元化,例如出租、入股、信托等。2014年,以吴玲[4]为代表的研究人员针对土地流转现状展开全面的分析研究,并确定其适用情况。2011年,以赵丙奇[5]为代表的研究人员,所选择的研究对象为安徽省淮北市和浙江省绍兴市的土地流转方式,同时展开系统全面的分析对比,最终确定发达地区所使用的流转方式主要有土地转让和出租; 土地转包是欠发达地区主要流转方式,其次是互换。祁艳[6](2011)以重庆市沙坪坝区为样本,根据对农户问卷调查,通过综合指数法进行研究,评价了样本农户土地流转绩效。王磊[7]等(2012)实证分析了贫困山区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确定农村家庭收入情况、农户承包土地特征和农户家庭人口特征是3个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关键因素。刘洋[8]等(2013)等基于 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详细分析了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关键因素。
大量学者对农地流转市场进行了分析研究,大多数从地域性、宏观层面进行研究,对出现的新问题的则关注度较少,大部分学者对影响农户农地流转行为与意愿的因素进行了研究,但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必须更加全面的分析影响农户土地资源转出意愿的相关内容。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河北衡水市取得较大成绩,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土地转出不规范、农户转出意愿不强、土地转出政策针对性及操作性不强等现象。文章的研究目的主要为:结合数据分析和实地调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河北衡水市农户土地转出意愿的发展现状,确定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制定正确的战略决策; 同时打造完善的农地流转机制,为构建农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促进衡水市农民的现代化发展。
1 土地流转相关理论
1.1 不完全契约理论
不完全契约理论是现代契约理论的一个分支,其主要由交易成本理论、激励理论和产权理论组成。以Williamson和Hart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由于某种程度的有限理性或信息的不完全性或者交易成本的存在,现实中的契约是不完全的,不完全契约是必然和经常存在的。有研究者[9]将契约不完全的原因大概归结为预见成本、缔约成本和证实成本3种成本,并基于对契约不完全性的认识,发展出了一个新的理论,即“不完全契约理论”。
1.2 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是英国经济学家科斯认为,交易成本是指获得准确市场信息所需要的成本,以及通过谈判和经常性契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具体来看,科斯所认为的交易成本包括信息搜寻的成本、讨价还价的成本、签订条约的成本、监督履约的成本、违约处理的成本等等。后续的学者从多个方面对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进行了探讨,新制度经济学家从契约过程、交易维度、设参照系和生产过程等4个角度对交易成本理论进行了完善和系统化。
2 研究区概况
衡水市地处河北省东南部,拥有88.15万hm2的面积,且南北毗邻邢台、保定,东西紧挨沧州、石家庄,是重要的地级市。衡水市地势自西南向东北缓慢倾斜,海拔高度12~30m,地处河北冲积平原。属温暖半干旱型,为大陆季风气候区,是京津重要农副产品加工供应基地。衡水市共有454.9万人口,生产总值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 413.4亿元、1.629 6万元。衡水市农用地69.65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78.80%。耕地57.09万hm2,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1.97%,其中旱地19.78万hm2,水浇地36.69万hm2,园地5.33万hm2,菜地0.62万hm2,牧草地0.08万hm2,林地12.6万hm2,其他农用地5.88万hm2。
3 研究方法
3.1 研究假设
该研究基于假设法展开系统化的研究,并得出农户生产经营决策当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作用,假设项为:(1)户主年龄,(2)户主职业,(3)户主文化程度,(4)土地块数,(5)家庭兼业人数,(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7)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8)家庭非农收入,(9)政府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10)家庭现有耕地面积;(11)家庭劳动力人数;(12)家庭人口规模;(13)家庭农用机械数量。其中前10项与土地资源转出户之间存在正相关性,后3项与土地资源转出户则为负向相关。
3.2 农户土地转入意愿的实证分析
3.2.1 模型的选择与说明
以Logistic回归模型为基础,针对性分析能够影响农户土地资源转出意愿的各方面内容。Logistic模型属于逻辑概率分布函数。对于线性方程受统计假设约束条件的局限性,Logistic模型能够克服,具有非常强的适应性。所以,该文所使用的研究工具即为Logistic回归模型,具体内容如下:
(1)
式中,Zi=α+βXi+μ,e表示自然对数的底数,其估算式为公式为:
(2)
由此可用下式表示模型具体形式:
(3)
式中,P表示事件发生的概率,由于变量关系在Logistic函数分布中存在服从关系。通过Logistic函数,在[0, 1]范围内,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回归变量的值域,因此需限制Logistic模型中的因变量值域为[0, 1]内。
3.2.2 数据来源
研究数据来自2017年4—6月衡水市进行的农户调研,为排除环境因素等非随机因素对抽样结果的影响以及使抽选样本类似于总体分布,采用随机抽样的办法选择样本村和农户,保证抽样的科学性和对总体样本的代表性。分别市(区)的乡镇中随机选择7个自然村,再在每个自然村中随机选择约35户农户进行面对面问答,总计发放问卷750份,回收问卷690份,问卷有效率为92.00%。
2.2.3 变量的选择与描述
影响农户土地转入意愿的显著性因素包括家庭非农收入、户主年龄和职业这3个; 另外,户主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非农收入、家庭兼业人数和农用机械数量均是影响农户土地转出意愿的重要内容。模型当中的自变量定义和详细说明:
表1 自变量定义和详细说明
农户家庭人口规模指未成家立户,经济生活方面和家庭存在紧密联系的家庭成员。家庭兼业人数是家庭内部同时从事农业和非农业的劳动力人数。这3个变量为描述农户家庭人口特征的重点内容。农户家庭资源禀赋对其土地转出决策具有关键性影响。其中所包括的描述变量为现有土地块数、农用机械数量和耕地面积等。该文在描述农户土地资源时,所使用的变量为家庭耕地面积; 在描述农户生产水平和能力时,所使用的变量为家庭农业机械数量。家庭非农收入表示农户的收入状况; 而在描述农户家庭收入结构时,所使用的方法为家庭非农收入状况。
通过外部经济因素分析农户在土地流转当中的交易成本; 通过外部制度因素确定农户所掌握的政策影响其土地转出意愿的情况。采用农户加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和农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反映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户土地转出的影响。
4 影响农户土地转出意愿的Logistic模型运行结果分析
在进行回归分析时,选用Logistic进行回归,在对变量进行筛选时选择逐步筛选策略,且变量进入方程的依据是比分检验统计量,剔除出方程的依据是极大似然估计原则下的似然比卡方,进入方程和剔除出方程的显著性水平都是0.1。
表2 样本区农户土地转出意愿的Logistic模型运行结果
在表2中,Exp(B)叫优势比,即比值比,也就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自变量每改变1个单位,事件发生比的变化率。从上表中可看出,按照对农户土地转出意愿影响的强弱进行排序,户主职业、家庭非农收入、户主文化程度、户主年龄、家庭兼业人数和家庭农用机械数量的显著性依次递减,但均为主要影响因素,而其他7个因素对农户土地转出均不同程度的影响,但不在0.05的显著性水平范围内,影响不显著。
4.1 户主个人特征
随着户主年龄的增长,其土地转出意愿越强,显著性数值为0.018,系数为0.374。这表明户主年龄越大,耕种能力越弱,越倾向转出土地。户主文化程度与土地转出意愿正相关关系,显著性数值为0.010,系数为0.525。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从事非农机会越多,转入土地意愿越低。户主从事职业与农户土地转出意愿呈显著正相关,显著性数值为0.000,系数为0.931。户主从事职业越倾向于非农,则更倾向于将土地转出。
4.2 户主家庭人口结构特征
农户家庭人口数量越多,就意味着其土地数量越多,因家庭劳动力数量大,拥有农业生产人力资源多,因此不愿意转出土地,两者呈负相关。农户家庭兼业人数与农户土地转出意愿呈负相关,显著性数值为0.028,相关系数为0.390。而如果农户的兼业人数较多,此时其所拥有的资产就会随之增长,因此土地转出意愿更显著。
4.3 家庭资源禀赋
农户土地转出意愿随着其农用机械数量的增长而降低,显著性数值为0.033,相关系数为-0.588。说明农户家庭拥有农用机械数量越多,越不会转出土地。农户土地转出意愿随着其所拥有的耕地数量增长而提高。如果农户当前已经拥有了很多耕地,他们越倾向于转出土地。农户家庭现有耕地面积与农户土地转出意愿成正相关。农户家庭耕地面积较大,会倾向于转出土地,获得较高地租收入。
4.4 外部性因素
农户家庭非农收入与土地转出意愿呈显著正相关,显著性数值为0.000,相关系数为0.433。说明农户家庭非农收入达到越高水平时,农户选择转出土地,专心从事非农。农户社会保障程度与转出意愿成正相关。农村社会保障程度越高,农地社会保障功能越低,农户转出土地可能性越大。农户对政府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了解程度与转出意愿成正相关。农户了解相关政策越多,越愿意转出土地。
5 传统农户土地资源转出中的行政操作与规范管理
5.1 加大涉农政策的扶持,建立农地转出服务平台
土地转出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地转出政策,农户所掌握的政府土地政策越全面,则对其土地转出意愿将会起到促进作用。该研究表明,政府关于土地转出的政策对土地转出户有正相关关系,积极探索,加大对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税收减免、专项补贴土地转出等新举措、新政策。农户土地转出中花费的时间、土地转出难易程度都影响农户土地转出的决策。应尽快建立土地转出服务平台,将土地转出交易费用有效降低,保障农户土地转出的开展[10]。首先要构建完善的流转合同制转出服务平台; 其次基于服务平台确定合理的土地转出指导价格; 三是通过土地转出服务平台为土地转出提供畅通的信息。
5.2 加快区域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
针对于户主家庭资源,如果农户的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依旧是土地,那么此时他们的土地转出意愿将会大大削弱。衡水市生态保护良好,资源丰富,应大力发展区域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例如当地特色的旅游服务产业和劳动密集型深加工产业等。
5.3 提高农民文化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户主文化程度是影响农户土地转出意愿的重要因素,且两者呈显著正相关。因此,针对于户主个人特质,可以通过不断提高农户的整体文化水平,来帮助他们获得新的经济渠道,从而得到更多的收益,进而加强土地转出意愿[11]。针对于户主家庭人口结构特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与传统农业经营相比,新型农业经营打破了难以规模化的限制。其优势之处包括规范性更强、农户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实现了劳动力的批量转移。在政府的大力资助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构建全新的农村土地经营形式。
5.4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农业金融支持力度
针对于外部性因素对户主的影响,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农民才愿意将土地转出。在医疗保障方面,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医疗保障待遇[12]; 在养老保障方面,建立以土地换保障的农村养老制度; 在社会保障方面,要为在城镇落户的农民提供社会保障,提高他们的归属感和安全感,享受和城市居民相同的福利待遇。要促进农地转出,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益,首先解决农业生产资金问题[13]。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建立专门贷款品种,解决农地转出中的资金困境,促进农村土地转出的开展。
6 结论
通过了解河北省衡水市农户土地转出的意愿状况,分析农户土地资源转出意愿的影响的关键因素,并以Logistic回归模型为基础,全面探究农户土地资源转出意愿的影响因素,最终得出以下结论:户主年龄、户主职业和家庭非农收入是影响农户土地转出意愿的显著性因素; 另外,户主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非农收入、家庭兼业人数和农用机械数量均是影响农户土地转出意愿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农户土地资源转出意愿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提出进行农户土地资源转出中的行政操作与规范管理,主要为合理制定政策并适度进行行政干预、加强市场管理并增强公共服务职能、发展地方经济并提高劳动就业保障。该文在对农地转出问题的研究中,关于农地转出价格的研究较少,而农地转出价格的确定是农地转出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因此,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农地转出价格及其定价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