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与亚太经济体的贸易潜力研究
2018-12-08袁晓莉,周琛
袁晓莉,周琛
[摘 要]构建贸易便利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扩展的贸易引力模型,对包括中国在内的27个亚太国家(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及贸易潜力进行测算分析。结果显示,贸易便利化对贸易流量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并且其作用要大于进出口国家国内生产总值、人口规模和地理距离等因素的作用。中国与亚太地区主要国家的贸易仍有较大的潜力,通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可以进一步挖掘该潜力。中国要努力推动亚太贸易多边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实现合作共赢,构建亚太地区“命运共同体”。
[关键词]亚太地区;贸易便利化;贸易潜力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8)03-0016-08
一、引言
随着各国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世界平均关税水平已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影响国际贸易的主要因素已经不能只靠传统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反映,孔庆峰等认为贸易的“非效率”作为一种隐性的壁垒对国际贸易活动的影响日益凸显[1],因此,对综合性贸易便利化水平的研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已经进入新时代,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等。而作为重要的出口贸易大国,中国也势必更加重视贸易伙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改善,挖掘新的贸易增长点。亚太地区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区域,根据联合国亚太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发布的数据,2017年亚太出口增长约4.5%,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框架下的自由贸易协定也处于协商规划中,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将进一步加深。所以,贸易便利化水平变动对中国贸易流量影响的研究在新时代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于贸易便利化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目前对贸易便利化研究的切入点也不完全相同。Dennis 等选取20英寸集装箱离开出口国时官方所征收的费用代表出口成本反映贸易便利化,发现贸易便利化将会促进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多元化[2]。Hoekman 等利用发展中国家、非洲和世界其他国家的微观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认为尽管贸易便利化可能会破坏贸易平衡,但对大多数国家仍是有利的[3]。汪戎等以出口所需天数作为代理变量,验证了贸易便利化会降低出口成本,改善出口商品的多样化[4]。孙林等选取衡量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变量并引入扩展的引力模型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海关效率等会对国际农产品出口到东盟有显著的促进作用[5]。Wilson和Otsuki通过构建便利化指标体系,分析了南亚国家的出口,认为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建设,将会对其贸易有促进作用[6]。张亚斌等、马莉莉等分别构建多指标评价体系对“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了测算分析,结果表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差异显著,进一步实证分析也表明贸易便利化对贸易的显著促进作用[7-8]。殷宝庆等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分别从地区和产业两个方面考察了贸易便利化对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并比较了其差异性[9]。
总结现有文献可以发现,尽管近年来对贸易便利化的研究逐渐受到重视,研究成果也比较多样,既有对贸易便利化测算体系的研究[10],也包括贸易便利化影响的研究[11-12],既有对非洲欠发达地区的研究,也有对“一带一路”这样热点地区的研究[13-15]。然而,对于亚太国家(地区)的贸易便利化研究相对缺乏,对于贸易便利化变动对中国在该地区进出口影响的研究也比较匮乏。亚太仍然是中国贸易的重要区域,了解亚太国家(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通过贸易便利化水平分析中国在该地区的贸易潜力,可以更好地为中国制定有针对性的贸易政策和措施提供参考。
二、亚太经济体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
(一)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于2013年巴厘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贸易便利化协定》(TFA)的规定,贸易便利化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信息的公布和可获得;贸易法规的提前公布与评论;申诉或审查程序;增强公正性、非歧视性及透明度的其他措施;进出口规费和手续相关条款;货物的放行与清关;进出口手续;过境自由;海关合作;沟通和协商机制等。但国际上并没有一致认可的贸易便利化的标准定义,贸易便利化应致力于通过互联互通、简化程序以及增强透明度等有效措施,降低交易成本,消除“贸易非效率”问题[16]。
目前,对于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的构建,学者一般都沿用Wilson等研究贸易便利化体系的基本思想,从港口效率、海关环境、制度环境以及电子商务四个方面构建评价贸易便利化的指标体系[17]。本文结合Wilson等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一些规定,从物流效率(LE)、金融与电子商务(FE)、海关环境(CE)和政府与规制环境(RE)四个方面构建亚太地区各国(地区)贸易便利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将这四个方面设置為一级指标,再进一步细化到21个二级指标(见表1)。其中,金融与电子商务以及政府与规制环境反映了一国(地区)关内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环境反映了一国(地区)边境的便利化水平,物流效率则较全面地反映了一国(地区)边境和关内基础设施的便利化水平。四个指标从基础设施、体制环境、宏观政策和其他软环境等方面较全面地测算了一国(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
为了后续指标相关权重的赋值和得分的测算,本文通过线性变换的方法去除原始数据的量纲的影响,将原始数据标准化,处理的方法如下:
其中,LEi,CEi,FEi和REi为各二级指标的原始数据,LEimax,CEimax,FEimax和REimax为各变量的个体观测值的最大值,LEi*,CEi*,FEi*和REi*为标准化后的变量,其取值范围为(0,1]。
(二)亚太国家(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测算
本文构建了贸易便利化的两级指标评价体系,测算贸易便利化指数(Trade Facilitation Index,TFI)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主成分法进行因子分析得到二级指标的权重,然后利用得到的权重计算一国(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指数。本文用SPSS22.0软件进行因子分析。
采用因子分析的方法之前,首先要确定变量之间是否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采用的方法是进行KMO-Bartlett球形检验。检验结果显示,KMO值为0.75,Bartlett球形检验的显著性为0,KMO值大于0.7,Bartlett球形检验的显著性小于0.5,说明二级指标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适合进行因子分析,以降低二级指标数据之间的共线性。
利用SPSS22.0软件分析,得到三个公共因子(Fac_1,Fac_2,Fac_3),并得到三个因子的得分系数矩阵,三个因子的方差贡献率达到了85.39%,保留了原始变量的绝大部分信息。根据因子分析的思想,因子综合得分FAC可以表示为:
为公共因子i的方差贡献率占三个因子总方差贡献的比重。整理得:
为了分析方便,对式(2)中的系数的和归一处理,重新得到其二级指标的权重,并将一级指标权重表示为其包含的二级指标的权重和[1]。处理后的贸易便利化评价模型如下:
通过式(3)可得到物流效率(LE)、海关环境(CE)、金融与电子商务(FE)以及政府与规制环境四个一级指标的权重赋值分别是0.345、0.179、0.220和0.254 。
亚太地区有众多的陆上沿岸国家和太平洋岛国,考虑和中国的贸易水平,以及测算贸易便利化的数据的可得性,选取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员以及东盟成员进行分析,由于部分国家存在重复,而巴布亚新几内亚和缅甸的数据不完全可得,本文将印度、蒙古以及南美洲的重要经济体哥伦比亚、巴西、阿根廷加入分析中,即对27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分析。将处理后的二级指标数据带入模型中计算,得到各国(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见表2)。
对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分析,一般将指数值分为四个等级[19]:0.8及以上为非常便利;0.7~0.8为比较便利;0.6~0.7为一般便利;低于0.6为非常不便利。亚太地域广阔,各区域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贸易便利化也不尽相同。为了便于比较分析,将27个国家(地区)分为东亚、东南亚、大洋洲、北美洲和南美洲五个区域。印度地理位置上靠近东南亚,因此将其归入东南亚地区。俄罗斯归入东亚地区。总体来看,各区域的贸易便利化指数均高于0.6。从各区域来看,各区域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贸易便利化水平最高的是大洋洲,贸易便利化指数达到了0.86;其次是北美洲,贸易便利化指数为0.81;东亚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指数为0.75;东南亚和南美洲的贸易便利化水平相对较低,贸易便利化指数分别为0.69和0.63。
从各国家(地区)来看,贸易便利化水平达到非常便利的国家(地區)有9个:新加坡、中国香港、美国、新西兰、加拿大等,其中水平最高的是新加坡,其贸易便利化指数为0.98,大洋洲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也很高;智利、韩国、中国和印度为比较便利;印度尼西亚、文莱、墨西哥和巴西等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较低,为一般便利;柬埔寨、老挝、蒙古和阿根廷的贸易便利化指数均没有达到0.6,处于低水平状态。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除了各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差距比较大,同一区域内的国家(地区)之间的水平也参差不齐,甚至差距非常大。新加坡之所以贸易便利水平最高,得益于其良好的地理位置和开放的国内政策。马来西亚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也很高;柬埔寨和老挝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则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南美洲国家中,智利的贸易便利化指数为0.79,远比同区域的秘鲁、巴西等国家的便利化水平高。我国的贸易便利化指数为0.74,基本达到东亚便利化的平均水平,与同区域的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两个经济体便利化水平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若得不到持续改善,势必会对我国的贸易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更加清晰地分析各国(地区)便利化在一级指标上的差异,计算其一级指标得分(见表3)。
表3显示,贸易便利化水平较低的国家,除了其基础设施带来的贸易不便利,其宏观环境(规制环境和金融环境)也明显低于便利化水平高的地区,这既是经济发展优势长期积累的结果,也是便利化水平高的国家(地区)注重法治规制环境建设的结果。结果还显示,像中国、韩国等国家虽然在硬件水平上差距不大,但在金融环境以及政府与规制环境上却有比较大的差距。通过比较一级指标的差异性,可以发现,贸易便利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家(地区)要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除了需要完善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外,也要提高政府制定政策的透明性,完善法律法规,改善政府效率以及融资环境,从而减少对贸易活动的阻碍。
三、中国与亚太国家之间的贸易流量潜力研究
(一)引力模型的构建
研究贸易便利化对双边贸易流量的提升,要先将贸易便利化对贸易流量的影响进行量化,这里引入贸易引力模型。传统的引力模型是20世纪60年代Tinbergen和Poyhonen将物理学中的引力定律公式引入国际贸易领域而构建的。其基本形式是:
式(4)中,Xij 表示i国对j国的出口额流量,A表示常数项,Yi、Yj分别是i国、j国的国内生产总值,Dij是i国和j国之间的地理距离。
演化的标准的引力模型一般包括三类解释变量:反映市场规模的变量,如一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等;反映地理位置的变量,如两国之间的地理距离;一些影响贸易流量的政策虚拟变量。本研究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并参考相关研究成果[20-21],将贸易便利化指数引入引力模型当中,构建如下基本对数模型:
(5)
式(5)中,Expij表示i国对j国的出口规模,GDPi和GDPj分别表示i国和j国的国内生产总值,Pi和Pj分别是i国和j国的人口总量,Disij表示两国之间的地理距离,FTA和Abut分别表示虚拟变量两国之间是否有自由贸易区协议、是否为邻国,TFIj为本研究前文测算的j国的贸易便利化指数。
本文选取亚太地区主要国家之间2016年的双边贸易截面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为了便于相关变量指标的获取以及说明,取除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地区之外的25个国家进行分析。相关变量指标的来源见表4。
(二)估计结果及分析
将中国、新加坡等25个国家两两之间配对,共600组,实际可得572个样本数据,用Stata12.0进行样本回归结果估计(见表5)。
由于截面数据常常存在异方差,本研究采用稳健标准误进行截面数据模型估计,为了检验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分别用加权最小二乘法和逐步引入控制变量的方法进行回归检验。表5中(1)表示加权最小二乘法的估计结果,(2)表示稳健标准误条件下的截面回归结果。总体来看,模型③估计结果,lnPj在10%水平下显著、lnPi在5%水平下显著,其余变量均在1%水平下显著,R2达到0.76,说明解释变量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被解释变量的变动,故选择模型③的估计结果进行分析。
1.进出口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与双边贸易流量呈正相关的关系。国内生产总值可以反映一国的经济产出水平和贸易需求,进口国和出口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越大,双边贸易的流量值也越大。出口国和进口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每增加1%分别会使双边贸易流量增加1.16%和0.78%,说明国内生产总值的规模对双边贸易流量大小的推动作用明显。
2.进口国人口总量和出口国人口总量对双边贸易流量的影响是不同的。一方面,人口规模可以代表该国国内的商品需求,不利于本国商品的出口,但有利于国外商品的进口;另一方面,人口总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国的劳动分工的深化,对国际贸易有抑制作用。对出口国来说,本国人口规模对国际贸易的抑制作用更明显,其人口总量增加1%,将会使贸易流量减少0.14%;对进口国来说,人口总量与贸易流量呈现正相关关系,其人口总量增加1%,将会使贸易流量增减0.15%。
3.两国之间的地理距离对双边贸易具有抑制作用。两国之间的地理距离越远,其进行国际贸易的成本越高,势必会对国际贸易产生抑制作用。地理距离增加1%,将减少0.76%的贸易流量。
4.贸易便利化水平与双边贸易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贸易便利化水平对国际贸易的推动作用明显。贸易便利化水平越高,双边贸易流量越大在所选择的解释变量中,贸易便利化对贸易的影响最大。进口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每提高1%,可以使双边贸易额增加1.87%。
5.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存在和邻国的地理位置,回归结果与实际情况相一致。两国签署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将推动双边贸易活动,地理位置的相邻也对国际贸易活动有促进作用。
(三)中国与亚太国家的贸易潜力研究
关于贸易潜力的研究可以分为两种路径:一种方法是通过引力模型估计出经验方程,然后通过比较模型的拟合值与两国间真实贸易值,分析国家之間的贸易潜力,并将双边贸易潜力分为潜力巨大型、潜力开拓型以及潜力再造型三种类型[22];另一种方法是通过引力模型经验方程[17,23],或者其他均衡模型[16],改变模型中的变量水平值来估计贸易潜力,以此分析某一变量水平改善将会带来的贸易流量变化。两种方法各有利弊,本研究将运用上述两种分析方法,对中国与相关国家的贸易潜力进行分析。
1.采用第一种方法,用真实贸易流量值与引力模型拟合值(T)的比值来衡量双边的贸易潜力类型(见表6)。
从表6可知,中国在亚太地区的贸易伙伴较多地属于潜力巨大型和潜力开拓型两种类型。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等9个潜力巨大型国家都集中在中国的周边,地理距离近,文化差异较小,贸易活动频繁,但中国与这些国家的贸易活动存在比较严重的“壁垒”,因此,提高中国与这些国家贸易活动的便利性的重点应放在清除阻碍贸易活动的因素上;对于越南和澳大利亚两个潜力开拓型的国家,中国与其贸易要从贸易发展的历史和实践中汲取有利经验,也要发展新的能够促进贸易的因素;而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墨西哥等13个国家属于贸易再造型,按现有的潜力模型分析,中国与这些国家进一步深化贸易伙伴关系的举措应是在保持现有积极因素的基础上,挖掘新的可以刺激贸易的因素。
2.采用第二种方法,探讨贸易便利化水平变动,对中国与这些国家的贸易潜力进行分析。在这里将中国的贸易伙伴以及中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两种程度的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的程度公式如下:
公式(6)(7)中的ETFIi表示各国提高后的贸易便利化水平,TFI为各国现在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将加强后的贸易便利化指数分别代入两式中,在假设其他解释变量不存在变动的情况下,计算中国和各国的贸易变动情况(见表7)。
首先,分析提高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在将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至ETFI1后,中国对24个贸易伙伴的出口总值将提高10.59%;将各贸易伙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至ETFI2后,中国对这些国家的出口总值将增加26.49%。因此,提高中国贸易伙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可以大大增加中国的出口水平。但对于不同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国家,其提升值不同,中国对这些国家的出口流量值增加量也不尽相同。
其次,按照上述方法提高中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分析中国的进口流量变动情况(见表8)。从表8可知,当中国的贸易便利化值由0.74提升至0.76时,中国来自亚太测算国家的进口贸易流量将增加921.21亿美元,而当提升至0.87时,中国来自区域内的进口贸易流量值会增加2303.02亿美元。中国当前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仍然有较大的改进空间,十九大报告已经明确提出要改进中国自身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所以,基础设施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改善,相关的制度也要不断完善,以消除深化国际贸易关系的阻碍因素。
四、结论与对策
亚太地区是世界经济贸易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地区内各经济体之间经济联系密切,贸易活动频繁。但是,亚太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国内环境也千差万别,文化各异,中国本身是亚太发展的受益者,当前国际贸易环境不佳,中国要实现与有较大差异性的不同国家的贸易合作,需要不断地进行合作体制机制的创新。本研究在对亚太地区主要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的基础进一步分析了中国与亚太国家(地区)之间的贸易潜力,得出以下结论和启示。
第一,亚太国家(地区)之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差异较大,绝大部分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贸易便利化之间存在一定的正向关系,新加坡、美国、日本等发展水平较高、环境相对自由开放的国家,其贸易便利化也已经达到非常高的水平,而蒙古、柬埔寨、阿根廷等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其贸易便利化水平仍然明显落后与其他国家。
近年来,世界逆全球化潮流日盛,部分国家(地区)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国凭借日益增强的综合实力,积极倡导自由开放的国际环境,中国要积极推动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完善合作机制,减少贸易活动阻碍因素。
第二,进口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与贸易流量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贸易便利化水平越高,贸易流量值越大。回归结果显示,贸易便利化水平对贸易流量的推动作用要大于贸易双方国内生产总值、人口规模等因素。
贸易便利化对贸易流量的促进作用,要求在对外贸易合作过程中,中国要重视合作框架的建立,要建立良好的贸易合作关系,提升贸易便利化。首先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其次要重视国家间发展计划与政策的协调。当前以互联网为窗口的贸易自动化大大便利了贸易活动,中国要抓住机遇,通过对东南亚、南美等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区域的国家投资,逐步提升其便利化水平,促进双边贸易发展。要加强自身贸易便利化提升,中国对外开放进入新的阶段,要建立更加开放、透明、公平的环境,借鉴贸易便利化水平高的国家(地区)的发展经验,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而促进进口贸易的发展。
第三,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对贸易流量的促进作用明显。区域自由贸易协定降低关税壁垒的作用明显,协议化的文件也更便于解决贸易纠纷问题。亚太地区可以在亚太经合组织的合作机制以及众多的双边自贸协定基础之上,有步骤地推进亚太自贸区的谈判进程,不断完善多边合作机制。目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CP)和亚太自由贸易区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逆全球化抬头的背景下,中国要积极地担起自己的责任,在新的经济合作机制中扮演更加主动的角色,以互利共赢构建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建立区域合作体制机制。
第四,基于贸易便利化变动的贸易潜力分析显示,中国与亚太国家(地区)仍有较大的贸易潜力可以挖掘,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贸易合作伙伴制定具体的贸易合作政策。
贸易再造型伙伴中,新加坡、马来西亚、加拿大和美国四国贸易便利化水平较高,与中国的贸易合作领域也比较广泛,商品贸易发展逐渐转向服务贸易发展,应完善相关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及合作机制;中国与其他几个国家的贸易流量则仍受限于其便利化水平,基础设施比较落后,要通过签订框架协议和基础设施投资的方式为中国的出口贸易提供便利。
贸易开拓型的两个国家,其经济发展状况良好,经济体量较大,要通过签订协定的方式降低商品贸易的成本,特别是当下基于互联网的贸易形式发展迅速,尽快完善此方面的政策,将会大大促进双边贸易活动。
贸易潜力巨大型国家中,韩国、新西兰和日本贸易便利化水平较高,但存在限制中国与其贸易的其他因素,要加强政策协调,减小其他阻碍因素对贸易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其他几国贸易便利化水平较低,通过贸易便利化水平变动分析,可以发现中国对其出口贸易流量将会有较大的增幅,因此,中国可以借鉴发展与贸易再造型伙伴中贸易便利化水平较低国家的措施,通过加强政策沟通和投资当地基础设施等方式提升其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而扩大贸易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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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