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何以愈益离不开社会公正
2018-12-08吴忠民
摘 要:与传统社会当中的社会成员相比,现代人愈益离不开社会公正。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平等及社会归属感成为现代社会每一个个体人的必需,成为其安身立命的必要条件。同样,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是别人的意志去自主地、自由地、“合意”地生活和发展,也是现代人的普遍需求。而现代人平等及社会归属感以及自由生活和发展的普遍需求,只有通过国家对社会公正的维护和促进方能得到。现代人面临的社会矛盾纠纷不但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成因及结构十分复杂,而且演化速率相对较快。也只有基于社会公正,社会矛盾纠纷方能得以有效化解或缓解。从有关现代人愈益离不开社会公正的分析中,可以得到启示: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理解社会公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社会不公问题与社会矛盾两者高度相关;满足现代人基本利益诉求的关键在于有效促进普惠性公正和差异性公正。
关键词:社会公正;平等;社会归属感;自由;社会矛盾纠纷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8)10-0059-12
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现代社会基本制度安排的基本理念依据,作为整个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社会公正对于整个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对于社会公正这样一种“宏观层面”的重大意义,国内外许多研究者已经意识到,并且几乎没有异议,取得了较多共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从“微观层面”亦即从现代社会当中一个个具体的个体人的角度看,社会公正同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而对于后一点,人们的关注程度则相对较低。这不能不说是社会公正研究当中的一个不足。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每一个现代人对社会公正的需求量和需求程度必然会日益增强①,而且,现代人对社会公正的需求在人们各种需求当中的“权重”也必然会加重。换言之,与传统社会当中的社会成员相比,现代人愈益离不开社会公正。这是一个已经被各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实际进程所充分印证的普遍规律。且不说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发达国家当中的每一个社会成员已经完全离不开包括自由、平等在内的社会公正理念,以及基于社会公正而建立的社会经济制度体系,就是处在转型期当中的中国的每一个社会成员,对于社会公正理念也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视。
现代人之所以愈益离不开社会公正,这是因为,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正是解决每一个现代人所面对的生存和发展,包括平等及社会归属感、自由地生活和发展以及化解或缓解种种社会矛盾纠纷等最为重要事情的必需。
一、平等及社会归属感的获得
同传统社会相比,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本身呈现的时代特征以及每个人所处的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基于这种时代及社会大环境的巨大变化,平等及社会归属感的获得便成为社会每一个个体人的必需,成为其安身立命的必要条件。
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已然成为每一个个体人的普遍利益诉求。
具有“大众化”和“现实性”意义的平等意识的普遍形成是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的。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在以自然經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对大多数人来说,谈不上实际意义上的平等问题。虽然以往社会有时也有人对平等表现出一种向往,抑或对当时的不平等现象进行批判,但需要注意的是,受时代条件所限,这种向往和批判一是只具有某种“应然”性的理想色彩,而不可能具有现实的社会经济基础;二是只具有“批判”的意义,而不具有“建设性”的意义;三是只能局限于“小众”的范围,而不可能具有大众化的基础。在传统社会,等级制是普遍存在、而且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结构形式。而在等级制下,相应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能是一种依附性的关系,而不可能是一种平等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在封建社会,“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的基础上的生活领域,都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4页。。而在这样一种依附关系的条件下,绝大多数人不可能具有人的尊严。“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而这个原则比其他很多原则好的地方,就在于它不单是一个原则,而且还是事实。专制君主总把人看得很下贱。他眼看着这些人为了他而淹在庸碌生活的泥沼中,而且还像癞蛤蟆那样,不时从泥沼中露出头来。……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11页。
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随着现代文明的进步,“以人为本”的发展宗旨开始彰显。相应地,“人”逐渐脱离了“动物世界”,“人的世界”开始形成。正如马克思所说,“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3页。。在现代社会,具有“人本”意义以及人的尊严的社会共同体是由无数个个体人共同构成的,因此,每一个个体人也就具有了人的“种属”尊严,社会成员的平等意识开始普遍形成,每一个个体人都形成了自主、独立的意识,都拥有了平等权利,尤其是拥有了基础性的基本权利。相应地,个体人与个体人之间也就具有了平等性,而不可能是人身依附性。“世间人人平等,是指他们作为人在尊严上的平等。”“人生而平等的说法是真实的只限于能够实际证实人与人平等这个方面。也就是说,他们都是人,都具有人种的特性,尤其是他们都具有属于人种一切成员的特殊性质。”[美]艾德勒:《六大观念》,郗庆华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版,第200-202页。重要的是,每一个个体人对于其自身所拥有的平等权利皆有一种需要社会予以维护和促进的利益诉求。
跨国性的WVS(世界价值观调查)发现,“几乎所有工业社会中人们的价值观都有从‘传统向‘世俗理性转变的趋势。在另一个维度,随着知识社会的发展,价值观倾向于从‘生存意识向‘自我表达转变,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生存是理所当然的,他们无须再将基本的生存问题提上日程。”“‘自我表达价值观最关注的包括环境保护、性别平等、对异端行为如同性恋和外来文化的宽容等问题,对经济与政治活动的参与也提出了日渐强烈的需要。”张宇等:《观念改变世界——“世界价值观调查”研究评介》,《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与此十分相似。一项样本容量为2942人的社会调查表明,在回答“您怎样看待人与人之间的平等”问题时,“有960人选择‘平等是我们应该追求的一个目标,占总数的32.8%,这个选项把平等当做最高目标来追求,有1073人选择‘平等只是理想,现实中很难实现,占总数的36.6%,这两项共占总数的67.4%。人们把平等看作生活中追求的目标,可见公平正义在人们心中占有极重的地位。”宣兆凯总执笔:《中国社会价值观现状及演变趋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42页。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也显示,排在社会价值观前五位的分别是“平等”、“民主”、“文明”、“公正”和“和谐”。王俊秀、杨宜音主编:《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4页。
社会归属感同样也是为现代人所极为看重的事情,而这种社会归属感的获得是同社会公正息息相关的。
这种社会归属感是一个涉及作为“原子化”的个体人在现代社会大的环境中的位置、方位以及心态的极为重要的大问题。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身处广阔、复杂、驳杂并且是变动不居的社会环境当中的个体人,亟需一种社会归属感。以往的传统社会是一个社会分化程度十分低下的同质性社会,社会各个单元及板块的构成十分简单、雷同,长年不变。一个家族家庭兼具生产、生活以及交往的多重功能。强固的家族家庭的血缘关系、长期不变的邻里关系,以及稳定的生活、生产和交往方式,对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成员提供着有效的支撑。在当时,尽管社会是等级制社会,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人与人之间缺乏平等性,但社会成员却比较明确地隶属于某个群体,比如某个家族。就总体而言,每一个社会成员没有自主权利,只是听从上一等级的社会成员或是本群体的指令来给自己安排一切,来为自己提供必要的行为模式、观念、秩序以及安全保障。一旦个人遇到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情,可以依靠自己所归属的群体来解决。在这样的情形下,相对来说,当时的社会成员具有比较强烈的某个特定群体特别是“首属群体”的归属感。
上述一切,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发生了很大的改观。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职业分化、专业分化越来越细致,各种具有不同性质和功能的社会成分日益增多,整个社会的复杂化程度空前提高,社会逐渐变成一个异质性社会。“现代化及社会化大生产的高效率目标,大幅度提升了人的‘种属能力,使得原本由一个社会单元做的事情,改由几个社会单元分别去做,社会单元的功能由原来的‘普化变为‘专化。于是,社会分化程度大幅度提高。这具体表现为各种经济单元、社会单元、政治单元、文化单元日益增多,各种与之相关的社会阶层和群体日益增多。”吴忠民:《社会矛盾新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89頁。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市场经济对各种生产要素迅速流动状态的催生,则使得现代社会呈现出变化速率较高的情状。加之,以往家庭的生产功能已经基本消失,家庭的生活功能明显减弱,家庭规模也在变小,这就使得以往那种对个人最为亲密、几乎是无条件的家族家庭血缘支撑作用呈现出大幅度减弱的情形;而社会流动程度的提高使得以往长时期近距离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也风光不再。“人们很快明白,在熟悉社会中被置于人际交往首位的亲情伦理,在市场中必须让位于商品交易。”刘少杰:《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变迁》,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页。从某种意义上讲,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人在以往人身依附性以及种种约束限制消失的同时,也没有了以往的依靠,一切只能依靠个体人自己。只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当每个公民建立了自己的小社会以后,他们就不管大社会而任其自行发展了”[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625页。。
身处这样一个广阔、驳杂、变动不居并且是“冷漠”的“陌生世界”当中的现代人,难免会产生一种强烈的自我渺小、孤舟一叶、无依无靠、漂泊不定的感觉。正如有学者所描述的那样,“在熙熙攘攘的步行街闲逛,在人流涌动的地铁站候车,在上下班高峰时间等待红绿灯,许许多多的陌生人与你擦肩而过或者并排而立,你可能确实用眼睛在看,用耳朵在听,但是你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或者说完全是无意识地看或者无意识地听,陌生的人群是一种个性消融于其中的不加选择的、不定形的集合体,陌生人是无特性的,它们的集合也是这样。”龚长宇、郑杭生:《陌生人社会秩序的价值基础》,《科学社会主义》2011年第1期。
处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更是如此,其中的大量社会成员甚至由此形成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焦虑。显然,从一定意义上讲,现代人在“去依附性”而普遍形成独立性、自主性以及平等意识的同时,也已经“原子化”和“孤独化”了,其中的许多人难免产生一种“孤立无助”的心理感受和焦虑感。有调查显示,在目前的中国,“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的受访者,无论是哪种原因,承认有生活压力的达到了90%以上,而无生活压力者不到6%”龚群:《当代中国社会价值观调查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9页。。而且,在转型的社会当中,由于规则体系程度不同地缺失,以及“无章可循、各行其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等多种原因,致使人与人之间容易出现某种不信任感。2006年全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表明:“大部分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对社会上的陌生人信任度不高,选择‘非常不信任和‘不信任的人数比例分别占到9.1%和64.0%。认为社会陌生人‘可信任和‘非常可信任的人数比例分别只占4.0%和0.2%。”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等:《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报告(2003-2008)》,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版,第216页。可以说,这种明显的社会不信任感更是加重了现代人的孤独感和焦虑感。身处如此纷繁复杂、变动不居、相对“冷漠”的异质性社会当中,“原子化”的现代人亟需寻找到一种社会归属感。换言之,社会归属感已经成为现代人安身立命的必要条件。
而现代人所面临的空前的个人及社会的风险,也使得现代人亟需社会归属感,亟需依靠社会的共同力量予以应对。与以往相比,现代人所面临的风险是空前的。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方面的风险是来自个人。一个人在其生命历程和职业生涯当中,免不了要面临诸如失业、疾病、养老等各种风险。另一方面的风险是来自社会。在现代社会,生产力日新月异的发展,社会经济能量的空前聚集,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人的观念以及利益诉求的千差万别,使得整个社会的运行和发展具有了不少明显的不确定性因素,形成种种风险。“在发达的现代性中,财富的社会生产系统地伴随着风险的社会再生产。”“在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风险社会从这个意义上是世界性的风险社会。”[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5、21页。在现代化程度不高的中国现阶段,人们甚至会在基本生存底线方面形成种种担忧。有调查显示,近年来居民在食品、个人信息、环境三方面安全感最低,关于食品安全问题,认为“非常不安全”、“不安全”和“不太安全”的人加起来占到55%。王俊秀:《居民需求满足与社会预期》,《江苏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面对这些空前的风险,作为个体人本身不可能予以有效应对。所以,现代人没有任何其他选择,只能依靠社会,形成一种社会归属感,希冀以社会的整体力量,形成一种能够覆盖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社会安全保障网”,以有效应对来自个人和社会这样两个方面的风险。
由上可见,平等权利的保护以及社会归属感的普遍形成均成为现代人的亟需。而这一切,均需要通过社会公正来予以实现。
社会公正不仅有助于现代人平等权利的维护,而且有助于现代人社会归属感的普遍形成。换言之,现代人平等权利的维护以及现代人社会归属感的普遍形成均离不开社会公正。其一,社会公正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即:使“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尊严和基本生存条件能够得到维护和满足”,使“每个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准和发展能力能够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地得以提升”吴忠民:《论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年第4期。。这一点,能够直接维护和促进现代人的种属尊严、平等意识和平等权利。其二,社会公正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通过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公共危机处置机制,以社会的整体力量共同抵御种种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以覆盖面广泛的社会安全保障网保障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底线。这样做的结果,有利于个体化的现代人以社会共同体为依靠,来消除“孤立感”和“漂泊感”,进而有助于现代人社会归属感的普遍形成,甚至有助于现代人的社会共同体意识、社会道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
二、自由地生活和发展的实现
与传统社会不同,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人在看重平等以及社会归属感的同时,也极为看重自身自由地生活及发展的事情。换言之,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是别人的意志去自主地、自由地、“合意”地生活和发展,是现代人的普遍需求。“凡在不以本人自己的性格却以他人的传统或习俗为行为的准则的地方,那里就缺少着人类幸福的主要因素之一,而缺少的这个因素同时也是个人进步和社会进步中一个颇为主要的因素。”[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60页。这里所说的“自由”至少包括如是含义:一是个体人的自主选择,自主地决定自己的行为,后果自负。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亦即依靠“自致性因素”而不是“先赋性因素”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在这个意义上的公民,并不问别人、尤其是国家能为他做些什么,而是自己能有所作为。”[英]拉尔夫·达仁道夫:《现代社会冲突》,林荣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三是个体人对他人的行为则是将心比心,予以相应的、同等的尊重和宽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
大量调查显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自由地生活和发展已经成为中国民众的普遍需求,甚至成为一种普遍的行为方式。无论是从其自主意识、宽容意识,还是从其契约精神来看,中国民众的这种自由取向都明显地表现出来。2006年全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在个人成功影响因素重要性调查中,被调查者认为个人因素最为重要,位列第一,家庭因素、社会因素、先天因素位列其后;而在个人因素的调查中,被调查者认为对于个人成功来说,“有进取心/有事业心”、“努力工作”是最重要的,有31.2%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有决定性作用,有46.9%的被调查者认为是非常重要的。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等:《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报告(2003-2008)》,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版,第222、221页。这里,“有决定性作用”和“非常重要的”这两个数据相加接近80%,已经是一个很高的比例。这表明,中国民众如今的自主意识以及自致性努力取向已经基本形成。另有调查显示,中国目前有 80.4%的人没有宗教信仰,但却有40.8 %的人认为“宗教信仰是一种虔诚的信仰,应该得到尊重”,33.6%的人认为“信仰与不信仰宗教完全是个人意愿,不关他人的事”郑晓娴:《当代中国社会文化价值观调查报告》,《甘肃理论学刊》2009年第6期。。我们知道,不信教者和信教者在文化取向方面的差别是很大的,所以,中国大多数民众对于宗教的宽容能够真正体现出一种程度较高的社会宽容、包容性。在2942名被调查者中,有75%的人认为“不管什么情况下,都要讲诚信”,70%的人认为“合同比人情更可靠”,仅有7%的人认为“人情比合同可靠”,另外有23%的人认为“说不清两者谁更可靠”。施媛媛:《当代中國社会经济价值观调查报告》,《甘肃理论学刊》2009年第6期。这种情形说明,中国民众如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精神也得以初步形成。
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地生活和发展的实现”之所以会成为现代人的普遍需求,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决定了现代人行为取向的自致性特性。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石是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而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便是其激烈的竞争性。这种竞争性要求每一个参与者必须是能够对自身具有决定权的“自然人”。并且,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寻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为了应付价格竞争和获取最大利润,生产者的唯一办法便是采用效率最高的生产办法,以便把成本压缩到最低点。生产者在利润的刺激下,任何时候都会用最便宜的生产方法取代费用较高的生产方法。”[美]保罗·A.萨缪尔森:《经济学(上)》,高鸿业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73页。为此,市场经济的每一个参与者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甚至是最大限度地依靠自致性努力,充分发掘自身的潜能,方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当中立住脚,方能在社会中安身立命。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最为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所以,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经济参与者的自致性努力的行为取向便成为当今中国人的一种普遍的重要行为取向。比如,在目前中国,有调查显示,在“您最欣赏的谋生手段”的多项选择题中,排在前面三位的分别是:知识与技能、辛勤劳动和为人处世。在2942名被调查者中,有2429人选择了“知识、技能”,占总数的82.7%;其次,有2126人选择了“辛勤劳动”,占72.4%;选择“为人处事”的有1523人,占51.9%。施媛媛:《当代中国社会经济价值观调查报告》,《甘肃理论学刊》2009年第6期。具体之,18-34岁的青年人选择“知识、技能”的有86.9%,55岁以上者选择“辛勤劳动”的有84.1%。宣兆凯总执笔:《中国社会价值观现状及演变趋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79页。
社会流动速率的增大,为每一个现代人的自由生活和自由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大的可能空间和越来越多的选择机会。社会成员自由生活和自由发展的存在,需要具备一个必要条件,这就是必须拥有足够的社会流动空间。没有相应的流动空间,就意味着社会成员生活和发展空间的逼仄,就意味着社会成员谈不上拥有足够的选择机会,进而就谈不上真正的生活和发展的自由。在传统社会当中,社会成员之所以没有自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当时的社会缺少起码的社会流动空间,谈不上拥有起码的选择机会。与传统社会不同,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生产力的发展使得新的经济生长点不断增加,使得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职业种类越来越多,进而造成大量的工作机会;而市场经济的效率最大化原则又使得各种生产要素之间的流动速率不断加大。这使得现代社会具有了传统社会所不具有的特点,那就是整个社会的流动机会在增多,流动速率在加大,社会流动空间越来越大,社会成员的选择机会越来越多。“农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流动类型是向下的。在工业社会中,向上流动量如此之大,以至于一般都可以达到平衡,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向上流动超过了向下的流动。”[美]戴维·格伦斯基编:《社会分层》,王俊等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429页。而且,“经济发展使专业性职业在全部职业中的百分比提高。人口发展和经济增长为下一代提供越来越多的晋升机会创造有利条件”[法]雷蒙·阿隆:《阶级斗争——工业社会新讲》,周以光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180页。。在现代社会,社会流动空间的大幅度拓展,使得许多人拥有了空前大的选择余地,来进行基于自身种种需求的种种选择,进行种种“合意性”的就业或创业的自致性努力。一般而言,一个社会的社会流动空间越大,社会流动机会越多,就意味着民众越有自由,越有希望,意味着这个社会愈加充满活力。“一个国家的社会流动渠道越畅通,社会流动机制越多元化,社会流动率越高,社会流动的规模越大,人们的社会流动实现得越顺利,由此而形成的社会阶层结构就越公正、越合理、越开放、越有活力。”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5页。相应地,自由生活和自由发展便成为现代人的日常生活方式和基本需求。
而闲暇时间的增多,则为现代人多样化的自由生活和多样化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由于生产力的极度落后,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几乎谈不上闲暇时间问题。相反,当时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必须终日忙于两个方面的繁重劳作:为基本生计的繁重劳作,为基本家务的繁重劳作。唯有如此,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方能维持简单的生产和再生产。在这样的情形下,当时的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既谈不上生活质量问题,谈不上多样化生活方式问题,更谈不上自由选择问题。随着现代化生产力的发展,整个社会的财富得到极大的增加,加之社会再分配力度不断加大等各种因素,社会成员的基本生计越来越不成问题。同时,第三产业突飞猛进的发展,使得大量社会成员愈益从以往繁重的家务劳动当中解放出来。凡此种种,使得现代人用于基本劳动和基本家务的时间大幅度减少,相应地,现代人所拥有的闲暇时间大幅度增加。我们不能低估闲暇时间增多这一现象对于现代人自由生活和自由发展的巨大意义。闲暇时间就是现代人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是现代人拥有的、不同于“传统人”的一种独有财富。马克思指出,“这种时间不被直接生产劳动所吸收,而是用于娱乐和休息,从而为自由活动和发展开辟广阔天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分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81页。。马克思甚至认为,在高度发达的社会,“那时,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4页。。例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闲暇时间呈现出大幅度增加的态势。在1978年至1994年之间,中国人的正规休息时间只有62天,1995年增至97天,1996年增至114天,2008年又增至147天。魏翔:《闲暇时间与产出效率——来自中、美、日的对比研究》,《中国软科学》2014年第8期。不仅如此,中国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也趋于不断减少,每天的闲暇时间也在增多。在闲暇时间大量增加的情形下,现代人越来越有可能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进行各种自主性的差异化选择,形成多樣化的生活方式,形成多样化的自由生存和发展的状态。即便是在同一个人那里,也有可能会采取合意的、时常替换的多样化生活方式。总之,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基于闲暇时间而形成的自由生活和发展,已经程度不同地成为现代人的一种普遍现实需求。
既然自由地生活和发展已经成为现代人的普遍需求,那么,这种普遍需求怎样才能得以保障?爱因斯坦指出,“国家最重要的使命是保护个人,并使之可能发展成为有创造才能的人”《爱因斯坦文集》第三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82页。。现代人自由生活和发展的普遍需求,只有通过国家对社会公正的维护和促进方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其一,社会公正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机会平等的规则,而机会平等的规则恰好有助于维护和促进现代人自致性努力的行为取向。简而言之,机会平等是指,凡是具有相同能力和相同意愿的社会成员,其流动渠道及上升通道应当是畅通的,其发展前景应当是大致相似的。任何人任何群体不能设置流动壁垒,形成利益藩篱,妨碍其他社会成员的自由流动和自由发展。正是基于此,国家应当做到:“一是阻碍某些人发展的任何人为障碍,都应当被清除;二是个人所拥有的任何特权,都应当被取消;三是国家为改进人们之状况而采取的措施,应当同等地适用于所有的人。”[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11页。其二,作为社会公正一项重要内容是,在初次分配领域应当按照贡献进行分配。这一规则能够从一个重要方面有效地保护现代人生活和发展状况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在社会财富等资源的形成过程中,每个社会成员所投入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所投入生产要素的数量和种类不可能是相同的,因而每个社会成员各自对于社会的具体贡献是有差别的。按照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就是在初次分配领域当中,以每一个现代人对社会贡献大小不同的具体状况为依据,进行有所差别的财富等资源的分配。如是,不仅能够承认和保护现代人对生活和发展的自由选择的行为和有所差别努力的结果,而且能够防止强调结果相似而不是起点平等的平均主义观念和行为。须知,平均主义的危害巨大。它是一种不公正现象,对于能力强、贡献大的社会成员是一种剥夺,会直接压抑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曾经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当中严重妨碍了中国的正常发展。
三、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
社會矛盾纠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社会成员面临矛盾纠纷是一件必然的事情。社会成员正常的生活和发展,都是在社会交往中实现的。所以,正如正常的生活和发展是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一样,正常的社会交往也是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马克思指出,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3页。。由此,需要进一步看到的问题是,既然每一个人都必须进行必不可少的社会交往,那么,处于不同境地的社会成员就必然会在社会交往中将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交集在一起;既然在社会交往中交集了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那么,社会成员之间就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纠纷。
如果说在任何条件下社会矛盾的出现都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人面临的社会矛盾纠纷不但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成因及结构十分复杂,而且演化速率相对较快。传统社会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生产力水准十分落后的社会。在传统社会,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需求相对简单单一,大都集中在能够简单生存生活下去的需求层面。传统社会是一个同质性社会。作为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一批这样的单位就形成一个村子;一批这样的村子就形成一个省。这样,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7页。。因此,其社会分化程度较低,社会的构成要素比较简单、相互间的联系程度相对较低,社会流动性偏弱。在传统社会条件下,社会成员需求的相对简单单一和社会交往程度的低下,使得社会当中的各种利益诉求的种类相对较少,数量相对较小,进而导致社会矛盾纠纷得以形成的概率相对偏小。再者,在传统社会,由于社会在空间上的相对封闭性和相对隔离性,所以,就一般情形而言,即便会产生一些社会矛盾冲突,相对来说,其传递范围和传递程度也会受到不小的限制。
现代社会则不然。现代社会是一个生产力发达的社会,大多数现代人的利益诉求已经不是简单地集中在基本生存方面,而是形成了更多层面和类型的需求。现代社会是一个异质性社会,社会分化程度较高,社会的各种构成要素日益增多,致使现代人的各种利益诉求无论从数量看,还是从种类看,都在大幅度增加。而且,人与人相互间的依赖性日益提高,社会流动的规模空前扩大,社会流动速率也在大幅度提高,这就使得现代人社会交往程度空前加大,现代人的大量不同的利益诉求的交集度空前提高。再者,现代社会发展变化速率很快,使得社会环境的变化幅度较大,这难免会程度不同地造成众多社会成员出现心理不适如社会焦虑等情形,进而加重社会矛盾纠纷。凡此种种,必然造成如是情形: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社会矛盾的形成点和‘燃点必然会相应增多,即社会矛盾发生的概率必然会增大”吴忠民:《社会矛盾新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89页。。而且,现代社会本身高度的开放性和相互依赖性还会造成社会矛盾纠纷在更大范围的传递蔓延。正如卡尔·曼海姆所说:“现代社会所有部分的相互依赖使现代秩序比更为简单的经济组织形式敏感得多。”“例如,在一个组织良好的铁路系统中,事故的影响要比其在公共马车运输系统中更为深远。”“现代社会有机体的相互依赖日益猛烈地传播着每一个失调的结果。”[德]卡尔·曼海姆:《重建时代的人与社会:现代社会结构的研究》,张旅平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41页。
于是,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人所面临的社会矛盾纠纷种类之多,数量之大,都是空前的。其中,社会成员与公共权力之间的矛盾纠纷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纠纷是较为常见的社会矛盾纠纷。
随着公共权力本身“公共性”的日益凸显,随着现代人在“公共领域”层面利益诉求种类和要求程度的日益增多和提高,随着现代人平等意识、维权意识以及公共参与意识的普遍增强,随着现代人文化素质、理性判断能力的提高,现代人与公共权力之间的矛盾纠纷愈益呈现出“大众化”、“普遍化”的情状。其一,现代人对于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务人员群体是否出现以公权谋取私利亦即“腐败”现象十分在意。客观上看,在公共领域,公共权力容易出现被滥用的“异化”现象,进而造成各种腐败现象。原因很简单:“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滥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极限的地方才休止。”[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而公共权力一旦出现腐败现象,很容易成为来自多个阶层的现代人进行抗争的标靶。其二,现代人对公共资金的来源及去处十分关注。这主要表现在,现代人对税收的征收标准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正当性,是否存在着“与民争利”的现象十分看重;同时,对税收的去处,也就是税收是否真正用于失业保障、养老保障以及公共卫生等民生方面十分关注,而且,人们对于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水准能否得以持续的不断提高也极为看重。在这方面一旦出现不恰当现象,便会引发民众的普遍不满。即便从技术操作角度看,出于公共资金的有限,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合理作法有时只能是选择某个民生项目进行投入,获益者只能是某个群体或是某个群体当中的某些人,而不可能是全部群体,但是,这就难免有时会引发尚未“受益”群体的成员的不满和抗争。其三,现代人对事关自身切身利益以及事关各个群体利益之间协调以及公正与否的公共政策愈益关注。对影响面广泛的公共政策,如有关环境生态的公共政策,几乎每一个现代人都极为关注。如,以“政策不合理造成对公民利益的损害”为题目的调查显示,在中国现阶段,“大多数人(约占90.55%)都要表达自己的意愿。其中持积极态度的占80.4%,主动表达意愿的占43.42%”吴潜涛等:《当代中国公民道德调查》,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页。。特别是,一旦遇到某个公共危机事件,现代人对公共权力进行处置的反映灵敏度、处置方案合理与否、处置效果妥当与否,皆有较为强烈的评判意识和一定的评判能力。现代人有时会将所处社会环境是否公正也归因于公共权力的所作所为。客观上讲,社会大环境的公正与否,比如是否存在大面积的“利益藩篱”、“利益壁垒”现象,是否存在明显的“精英再生”现象,是否存在大面积的歧视现象,其原因极为复杂,取决于多种历史和现实的因素,而且解决这一类事情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但民众却往往不会考虑很多,容易将之归因于当时公共权力的所作所为,由此会形成程度不同的社会矛盾纠纷。
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现代人多样化利益诉求的形成,随着现代人利益诉求之间交集度的提高,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矛盾纠纷的生成概率必然会呈现出一种日益加重的趋势。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纠纷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从这些矛盾纠纷的影响面和影响力的角度看,发生在这样两个方面的矛盾纠纷值得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
其一,贫富矛盾。现代人普遍具有平等意识,对于自己的基本生存底线和尊严十分看重。而贫富差距与现代人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直接相关,同时贫富差距的具体状况是一个可以用来比较自己和他人生活状况的直观指标,所以贫富矛盾是一个几乎能够引起大多数社会成员关注的问题,是一个社会影响面和影响力相对较大的问题。就衡量一个社会的公正与否而言,贫富差距虽然不是唯一指标,但却是一个重要指标。一个平均主义式的社会固然不是一个公正、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但是,如果在一个社会当中贫富差距过大,而且如果低收入者和贫困者所占比例过高,那么,这就意味着社会不公现象已经比较严重。由于大量社会成员会由此对社会容易产生一种较大面积的不满,因而社会认同度会随之降低,随之而来的是社会矛盾纠纷的加重。正是从这个角度讲,“不平等和社会反抗之间的联系确实十分紧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当一个社会发生叛乱或反叛时,其中必然存在普遍的可觉察的不平等感,这一点显而易见”[印]阿马蒂亚·森、詹姆斯·福斯特:《论经济不平等(增订版)》,王利文、于占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页。。
其二,劳资矛盾。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第一产业领域的从业者比例必然会越来越小,相应地,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所覆盖的社会成员的比例势必会越来越大,以至于劳资关系日益成为一个涉及大多数就业者的领域,成为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作为劳资关系当中的“雇主”和“雇员”这样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尽管从现代社会的分工角度看,均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但是两者各自的基本利益诉求却截然不同。从“雇主”或“资方”角度看,利润的最大化是其基本的利益诉求,否则企业便不能发展,甚至难以生存下去。从“雇员”或“劳方”的角度看,劳动收入的最大化则是其基本的利益诉求,否则自身的基本生活水准便会受到明显影响。重要的是,劳资两者各自基本利益诉求的满足却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在这样的情形下,劳资之间矛盾纠纷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而且由于劳资关系覆盖面的广泛性,进而使得劳资矛盾纠纷成为全社会的基本矛盾纠纷之一。换言之,劳资矛盾纠纷便成为现代社会当中大多数成员在其职业生涯中必然要面临的问题。所以,劳资矛盾纠纷如若处理不妥,必定会产生多方面的负面效应。有学者指出,现阶段劳资矛盾和劳资冲突至少在三个方面对中国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劳资矛盾和劳资冲突增加了经济成本,造成了企业损失;劳资矛盾和劳资冲突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劳资矛盾和集体行动的处理是否得当,具有相当的政治影响。常凯主编:《中国劳动关系报告——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和趋向》,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年版,第51-52页。
由上可见,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现代人在其人生的方方面面,在其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大量的,甚至是与日俱增的社会矛盾纠纷。这些社会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化解或缓解,那么,每一个现代人自身平等及社会归属感的获得,每一个现代人自身自由地生活和发展的实现,都将是不可能之事;而且,每一个现代人的人生希望都会受到影响;进一步看,整个社会的安全运行也是不可能之事。
毫无疑问,就现代人对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或缓解而言,同样也离不开社会公正。这是因为,只有基于社会公正,方能建立起有效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制度。基于社会公正理念建立的制度,能够使社会成员的所作所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能够在源头上相对减小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概率和可能的强度,在现实中化解或缓解已有的社会矛盾纠纷。对此,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社会公正的基本立足点是化解或缓解现代人所面临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关键。由于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现代人都是平等的,而且出于社会分工与社会合作的需求,每一个现代人都是不可缺少的,所以,社会公正强调的是,以维护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为出发点,不管这个人是富人还是贫困者,是高官还是百姓,是男性还是女性,等等,只要属于其基本权利范围内的事情,都应当得到一视同仁的保护。这一点,也是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本出发点。否则,一旦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举措具有了对某个群体的某种利益偏好,那么,其结果必定是不公正的,不仅化解或缓解不了社会矛盾纠纷,而且会不断加重社会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只有基于社会公正理念,方能建立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制度。社会公正强调各个群体之间的互惠互利,任何一个群体的利益增进应当以相关群体的利益增进为必要前提,而不能以损害另外相关利益群体的合理利益为代价,各个相关群体的利益增进应当是相向而行,而不能是此消彼长。据此,在建立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制度机制时,应当通过平等谈判、协商对话的具体方式来进行,以充分体现出相互的利益让渡与合作共赢的精神,同时,必须杜绝某个群体的成员垄断制度安排的话语权,杜绝某个群体的成员拥有单方面利益决定权的可能性。如是,方能建立起合理的相关制度安排,有效化解或缓解现代人所面临的社会矛盾纠纷,并建立起相互间的信任,进而为未来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或缓解做好一些必要的铺垫。
四、几点启示
从以上对现代人愈益离不开社会公正问题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得到这样几点启示:
第一,需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理解社会公正的极端重要性
人们常常是从宏观层面来理解现代社会当中社会公正的极端重要性,如社会公正是现代社会基本制度安排的基本理念依据,社会公正是社会整合及社会团结的关键,社会公正是社会安全的必要条件,社会公正对消费内需拉动至关重要,等等。这些看法无疑是正确的。不过,正如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认识方法有其片面性一樣,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的认识方法也有其片面性。有鉴于此,我们对社会公正极端重要性的理解不能仅仅限于宏观层面,还应当从微观层面亦即个体化的现代人的角度来认识社会公正的极端重要性。唯有如此,对于社会公正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方能是全面的,并且对之能够获得更加有“质感”、有说服力的认识。显然,从微观层面亦即个体化的社会成员的角度看,对每一个现代人来说,社会公正已经成为其日常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其各个方面不可缺少的日常行为规则,成为其现实生活和未来发展的每一个人生阶段都离不开甚至是须臾离不开的事情。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及现代化程度越高,这一点就越明显。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因为社会公正无论是从社会整体的宏观层面上看,还是从个体化的现代人的微观层面上看,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应当更加重视社会公正问题,将之放到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位置来看待,这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改革发展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求是》2014年第1期。
第二,社会不公问题与社会矛盾两者高度相关
诚如本文所谈及的那样,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人最在意的需求是两方面的事情,即:平等与社会归属感的获得,以及自由地生活和发展的实现。现代人大多数的利益诉求大致是围绕着这两方面的需求而形成的。现代人这两方面的利益诉求一旦受阻,便会形成种种社会不公现象,进而会催生种种社会矛盾纠纷。比如,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纠纷之所以日益凸显,就是与社会不公现象日益凸显直接相关。“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求是》2014年第1期。从宏观的数字看,中国现在的基尼系数居高不下。2005年为0.485,2010为年0.481,2015年为0.462,2016年为0.465。《实现实实在在的增长,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就 2012 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中国信息报》2013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局长就2016年全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1701/t20170120_1456268.html,2017-01-20。不仅如此,家庭财产之间的差距更大。“顶端1%的家庭拥有全国总财产的29.7%,顶端5%的家庭拥有财产比例达到46.6%,顶端10%的家庭拥有财产比例达到57.7%。”谢宇等:《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6》,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52页。另有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收入最高的5%的家庭储蓄率是70%,在总储蓄中占比50.6%”《报告:中国都是有钱人在存款 穷人入不敷出》,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a/20170726/51505476_0.shtml,2017-07-26。。从微观的层面看,个体化的现代人对社会不公现象也有着较为深切的感受。2016年有调查显示,“当问到,‘总的来说,您觉得当今的社会是否公平时,居民认为非常不公平的占5.5%,认为不公平的占10.2%,认为不太公平的占 28.1%,认为比较公平的占21.8%,认为公平的占5.7%,认为非常公平的占1.4%,持中立态度的占 21.8%,倾向于不公平的比例为 43.8%,高于认为公平比例的 34.3%”王俊秀:《居民需求满足与社会预期》,《江苏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2013年还有调查发现,“在对这个社会是否公平的回答中,有25.7%的农民工回答‘非常不公平,38.3%的农民工回答‘比较不公平,两者合计为64%,接近六成半的农民工感受到社会的不公平。30%的农民工回答‘比较公平,5.9%的农民工回答‘非常公平。”王俊秀、杨宜音主编:《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2-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07-108页。由此可见,只有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才能够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概率,减小社会矛盾纠纷的强度。
第三,满足现代人基本利益诉求的关键在于有效促进普惠性公正和差异性公正
无疑,社会公正是现代人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因而满足现代人基本利益诉求的关键在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问题在于,人们在理解社会公正的基本内容时容易陷入片面的境地,即:或者只是从平等的基本理念出发,将社会公正归为一个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亦即普惠性公正的问题;或者只是从自由的基本理念出发,将之归为一个差异性公正的问题。从本文的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人的基本利益诉求包括平等及社會归属感的获得以及自由地生活和发展的实现这样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相应地,社会公正也就包括普惠性公正和差异性公正这样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基本内容。“普惠性公正社会功能的重心在于,促进社会整合及社会安全,拉动消费内需以及开发社会整体化的潜能;而差异性公正社会功能的重心则在于,激发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形成丰富多彩充满张力的社会以及给人的个体化发展以希望和前景。”吴忠民:《普惠性公正与差异性公正的平衡发展逻辑》,《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9期。所以,只有同时促进普惠性公正和差异性公正,方能满足现代人的基本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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