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行业趋势与监管治理
2018-12-08焦松
区块链是当前科技浪潮中的焦点之一,采用集体协商的方式维护一份分布式账本,基于代码化的合约自动执行业务规则,具有数据防篡改、信息可溯源、增强多边信任等优势,可提升社会协作效能。2017年7月份,Gartner公布的新兴技术成熟度曲线报告显示区块链处于“期望膨胀期”。百度搜索指数显示,从2017年12月之后,区块链的受关注度已远超人工智能和大数据。
随着区块链行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链圈”和“币圈”两个群体。链圈由一些大型机构主导,期望利用区块链解决现实世界中的痛点问题,例如,深交所利用区块链实现了区域性股权市场中介机构信息的共享;花旗银行基于区块链实现了跨境支付;安联集团利用区块链提升了巨灾互换和灾难债券结算效率;阿里巴巴利用区块链打造了可溯源的食品供应链。但这些应用基本上均处于初期试水阶段,并未形成规模。币圈则由一些初创企业主导,期望利用区块链构建以各种虚拟货币为基石的“虚拟世界”。早期的币圈是围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发行、支付、交易等开展业务,催生了Circle、Ripple等初创企业,它们还是通过私募股权方式融资;近期,一些区块链初创企业通过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发行代币募集了大量资金,逐渐成为了币圈主体。
区块链持续火热,行业乱象丛生,在传统业务中未见大规模应用,呈现出“链圈”萧瑟而“币圈”火热的景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链圈由大型机构主导,在记账效率、隐私安全、跨链通信等技术性能还不太理想时,它们不会冒进大规模使用;二是在链圈业务中,通常由多个机构共建联盟链,需要事先在技术、业务及治理等方面形成共识,存在较大的协商难度;三是当区块链在传统业务应用中举步维艰时,ICO为初创企业提供了募集资金的便捷手段,暴涨暴跌的币价也迎合了一些民众的投机需求,据报道,2017年ICO为区块链企业带了约80亿美元的融资,远超VC融资额,多种虚拟货币也迎来了“暴涨”热潮,最大涨幅达300多倍;四是各国对于虚拟货币以及ICO的监管态度不一致,一些不法业务会从“严监管”环境转移至“松监管”环境而获得生存,例如我国和韩国均将ICO视为非法公开募资行为,而其它一些国家将ICO纳入监管范围,去年9月份我国七部委出台治理政策后,大量的业务转移至海外开展。
区块链在我国备受关注,众多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展研究和应用,逐步形成了的三方面发展特点:一是我国区块链行业的产业链已初步形成,其中,技术层提供底层协议、智能合约、隐私安全等基础技术,系统层针对应用场景提供区块链系统解决方案,应用层在区块链系统上提供各类应用业务,辅助层为行业提供资讯、培训等外围服务;二是国内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使得社会对新生事物表现出极高的接纳度,在IPRdaily联合incoPat发布的“2017全球区块链企业专利排行榜(前100名)”中,中国企业数量最多,占比为49%;三是我国以跟随性研究为主,未能成为引领技术发展的主力,Ethereum、Fabric、Corda和BCOS是国内外四个主流的区块链技术支撑平台,目前国外的Ethereum和Fabric占据了绝对引领优势,而我国的BCOS平台影响力还很有限。
区块链行业仍处于初期阶段,众多疑难问题需要攻克。为用好区块链技术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一是需要厘清区块链、虚拟货币、ICO等概念的关联和差异,认识到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的使用不当导致了行业乱象丛生,监管机构应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使用区块链;二是区块链利用各类技术协议、算法模型、机器设备等代替“中心机构”执行业务,技术的自主可控将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持续做好底层技术储备工作,积极参与技术标准制定,引领技术的发展;三是区块链提供了一种新的业务实现方式,传统业务难以直接转移至区块链上执行,要选择适当场景先开展应用验证,做好可行性论证工作;四是探索建立区块链治理架构,明确监管部门、业务参与方、区块链技术提供方等的职责,为区块链的大规模落地应用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