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经济法的客观基础和人文理念
2018-12-08刘洋
文/刘洋
论中国经济法的客观基础和人文理念
文/刘洋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财政局
经济法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其理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符合经济法的人文理念,是经济法人文理念指导下的新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是经济法人文理念的重要内容,必须在完善经济法制的过程中建立起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运行机制,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发展模式,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经济法;客观基础;人文理念
1 前言
经济法作为一种调整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对其基础理论的研究,仍然是个薄弱环节。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这里,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的关键所在,它决定着经济法的特殊性,也决定了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内在规律。而经济关系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关系,因此,经济活动就成了关键之关键,是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出发点。
2 中国经济法确立与发展的客观基础
2.1 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产物
市场经济的首要特征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而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又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对市场的监管与保护。法正是基于调整经济及社会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中国经济法的孕育与发展也是这样,它是在中国模式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产物。一般认为,资本主义经济法的产生原因是过度的自由竞争引起垄断,使自由竞争走向自己的反面,制约或窒息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家不得不制定法律,对市场经营与竞争活动进行规制。可以说,这就是资本主义经济法产生的经济根源。
2.2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是国家经济职能发展的必然结果
国家职能可分为政治职能和经济职能,也有人称之为阶级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就国家或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问题看,经济学界长期存在着两大不同学术流派:其一是以亚当·斯密理论发展而来的经济自由主义,主张社会经济活动主要由自由市场调节,反对政府对经济过多干预;另一派则是以凯恩斯理论为基础的新凯恩斯主义,主张国家要干预经济。由于社会经济生活中商品生产和消费具有的外部影响以及信息不对称、恶性竞争及垄断的负面影响加剧,使中小企业大量破产、社会财富分配极不公平、经济危机频繁爆发,社会动荡不安的问题和社会问题的解决都期待政府发挥积极作用。凯恩斯明确开出了通过政府的调控消除经济危机的药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改弦更张,加大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政府职能的变化尤其是经济职能的扩张必然带来法律形式的深刻变化,这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政治根源。
3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精神与经济法人文理念的契合
经济法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其理念,从本质上看与科学发展观具有相同之处。所谓的“新发展观”,实际上是强调以人为本,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其中仍然是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作为出发点,注重各种利益的和谐,而经济法的人文理念恰恰要求经济法在实现其功能价值过程中要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呵护人,从这个角度而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正是符合经济法的理念,可以说是经济法人文理念指导下的新发展观。
事实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原因本身就和经济法的产生背景有类似之处。当前中国的运行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经济发展和改革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呈现出来,诸如城乡差距,地区发展差距持续扩大,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等问题,迫使我们不得不采取更为适应整个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最佳战略,经济法历来注重社会效益,社会整体利益本身也必然具备这一应有之义。这种社会效益“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微观经济利益以及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化和发展。”它以兼容并蓄之精神,处理好个人之间、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各种矛盾关系,促进个人与社会经济关系的协调发展,因此经济法的这种自身定位与科学发展观有着许多天然的契合之处。作为经济法最高原理的经济法理念,一方面在科学发展观中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科学发展观又促使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进行人文思考,体现出终极的人文关怀。这种天然的契合也会给予经济法理念以更大的用武之地,而不再是人为的对经济法理论的漠视,甚至是对经济法学科独立地位的全盘否定。毕竟经济法社会整体利益的存在本身就是经济法学得以存在的理论基础,也是其他法学学科不能容纳的重要内容。这就使得经济法学在理念层面上与其它学科得以区别,也能使经济法学与经济活动得到更好的结合,与整个社会共存续、共发展。
4 经济法的人文理念与我国经济法制的完善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既已成为经济法人文理念的重要内容,对其深入研究,就不能只停留在抽象的理论层面上,而必须在完善经济法制的过程中建立起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运行机制,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发展模式,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体化。从经济法的价值来看,如何融合人文理念,贯彻科学发展观,完善我国经济法制,笔者认为,当前以下几方面应予以着重考虑:转变政府职能,活跃市场主体;缩小城乡、区域经济的差距,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深化国企改革,促进国企增效;完善环境与自然资源立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5 结束语
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为国家干预经济提供了可能性和充分的保障。在新中国成立之时,就存在着产生经济法的客观经济基础。由于认识上的失误,一直没有正确地认识和充分地利用经济法,走了弯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我国商品经济性质的认识,经济法也得到重视,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法必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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