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及其内在化探索
2016-11-26李昂
李 昂
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及其内在化探索
李 昂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的目的是给大家提供非自愿的收益或成本,这种目的就是经济法的外部性,集体经济行为和个人经济行为都存在一定的外部性,在经济主体开展经济活动的同时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外部影响,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就是为了将这些出现的外部影响解决,但是经济法在实施过程中会存在外部性,这些外部性的存在会对整个社会经济市场产生不利影响,将经济法的内在转化为外部性制造者的成本或者收益则是校正经济法外部性的主要方法。
经济法 制定和实施 外部性 内在化
一、前言
经济法的核心就是经济法的实施,法学界人员都认为经济法在实施过程中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正当性的特点,但是他们却很少研究经济法实施的外部性,经济法的外部性也是经济法的重要属性之一,本文主要对经济法制定和实施的外部性和内在化探索进行了分析。
二、经济法制定和实施的外部性
在现代经济学理论当中将经济法的外部性也称为经济法的外部效益,经济法的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主体对另外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外部影响,这种外部影响是和公共物品有联系的,它和公共产品都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些特点都导致经济主体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等“自立性”属性行为,这些行为都会促使经济学理论中的外部效应产生。经济法的外部性问题的产生的首要原因就是经济法的经济性、政策性等特征,其次就是经济法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共利益性质,这种外部性则在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环节都有体现。
三、制定和实施经济法的外部类型与内在化
(一)制定经济法时的外部性与内在化
在制定经济法时可以将将其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我们所说的正外部性就是指在经济法的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依据收集的材料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奖励和福利,这些奖励和福利甚至会大于制定经济法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这就能够给整个社会带来正的社会效益,提高社会的公共利益水平,这部分收到奖励和福利的工作人员可以认为他们是在制定经济法时获取的额外收益,增加了社会公共效益,这种情况还具有一定的争议性。
在制定经济法的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要想保证经济法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合理性就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制定,在完成经济法的制定工作后,需要根据现实的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经济法不太合理的条文进行修改,整个法律法规的修改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且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就是经济法在建立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成本耗费,经过调查,这种成本耗费和经济法制定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基本可以相互抵消,在制定经济法的过程中也会增加额外影响,因此应该保证在制定经济法的时候其成本要比社会付出的陈本低,否则就会导致经济法在制定的过程中出现负外部性。
(二)实施经济法过程中的外部性与内在化
在经济法制定的初始阶段经济法制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外部性,因此实施经济法的正外部性在经济行为外部性的解决上有所体现。在实际的经济法实施过程中会产生较多的外部性,其他购买者也会在经济活动中收益,但是实施经济法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经济法滥用的现象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会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经常表现的就是执法人员收受他人贿赂对违法现象不理会的行为,而且经过调查我国的经济市场具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一些不法分子都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进行违法活动,虽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不断修改、完善经济法,但是工作人员的思维也是不全面的,总有部分不法分子会找到法律空子,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有很多案例的违反人员都是利用不完善或者模棱两可的条例违法犯罪的,由于这是经济法本身存在的问题也就是实施经济法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负外部性,解决这些问题具有较大的工作难度。经济法的实施外部性是基于经济法主体的某个要求或者某个动机开始的,但是经济法本质上是将公共利益作为主体,因为让经济覅外部性的发展机制会比个人利益为本文的市场行为的外部机制要复杂多变。
四、结语
综上所述,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环节的外部性控制需要立法部门工作人员和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相互配合,而且需要工作人员认真负责,而且需要每个经济活动的参与主体积极学习经济法,了解经济法的大致内容,经济法对经济性行为的外部性调控具有明显的作用,需要采取措施尽量促进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环节尽可能发生内在化,就会促使整个经济市场向着更好的发展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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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李昂(1989-),男,回族,吉林人,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