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学独立开设法治教育课的必要性
2018-12-07赵丽艳
赵丽艳
中共十八大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由法律体系的构建向法治体系构建的转变。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原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懂法、守法的合格的现代公民,只有这样才能承担起振兴中华的伟大使命。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和熏陶。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教育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律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
我们中学的法律教育的具体现状是:对法治教育重视不够,处于边缘化的地位,法治教育不系统化、碎片化。教师队伍不足,教师不够专业化。大部分教师仅依靠教材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根本满足不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要求,更不能对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给予有效的解答,这样就达不到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目的。目前我国的中小学法制教育仅仅是在思想品德课才能提到,没有相应的独立地位。并且常常受到应试教育的束缚,学生学习法律仅仅是在机械的记忆一些法律概念,似乎学习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应付考试。这及不利于学生法律信仰、法律思维的培养和形成,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教的目的不是学会知识,而是习惯一种思维方式——在繁琐无聊的生活中,时刻保持清醒的自我认识,不是被杂乱,无意识的生活拖着走,而是生活由自我掌控。曾任耶鲁大学校长20年之久的理查德.莱文曾说过如果一个学生从耶鲁大学毕业时,居然拥有了某种很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这是耶鲁大学最大的失败。真正的教育:是自由的精神、公民的责任、远大的志向、是批判性的独立思考、时时刻刻的自我觉知、终身学习的基础、获得幸福的能力。
法制教育不仅包含了对法律知识的传授,同时也包括培养法律修养、提高法律意识,是以法律思想为内容的教育。”杨国斌认为初中生法制教育这一概念的界定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教育对象的特定性,“限于在校的初中生,”(二)方针的确定性,“选用教育方法是必须充分考虑初中生的身心特点,以期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从而提高教育的有效性。”“应逐步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这是法制教育的核心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价值三个不同的目标维度扩展学生的认识领域,提高其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水平。”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的实施,需要国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需要全民树立法治观念,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而我们的青少年也是守法的主体。他们能否健康成长,能否知法、懂法、守法对我国建设社會主义法治国家至关重要。
一位市政协委员讲过他被飙车抢劫,抢劫他的恰好是两位未成年人,他说如果两位未成年人如果在学校受到系统的法治教育,那么也许他们不会冒着触犯刑法的风险抢劫。他认为非常有必要开设独立的法制教育课。陈俊珂认为“目前,从我国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的现状来看,许多学校比较重视法律知识的课堂讲授和学习,并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的主要指标,这在客观上使学校的法律教育陷入单纯追求分数的误区。不可否认,法律知识的教育是必要的,但了解和熟悉法律知识,并不等于具备法律意识,更不等于就能远离犯罪。”
法律意识的形成不是一早一夕就能完成的,它的形成需要很多年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如古诗云:“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需要我们的专职老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采用多样的教学方法,去多年辛勤培养这些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之学会用法律思维去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小事。避免中学生之间伤害案件的发生。
课堂上我们也尝试采用组织模拟法庭、由学生或老师制作PPT课件、进行法律知识竞赛、开展辩论会、自编小品等形式来诠释法律知识。这样书本中的抽象法律知识活生生地出现在学生眼前。学生也在他们的浓厚的兴趣下,不知不觉受到了法制教育。使得他们拥有了权利意识,也懂得了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也能深深感觉到法律对他们权利的神圣保护!进而逐步形成了法律思维。愿意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然而,开展这些法制教育活动会占用相当多的时间,思想政治课的大纲要求不断提醒指教者要进行书本中的思想品德教育了,而且思想品德课在政治课中占据绝大部分比例,法律知识只占据非常小的比例。法律教育的地位非常尴尬,这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方面学生们渴求老师多讲一些跟他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案例,另一方面教师又要完成教材赋予他们的使命。教师本应该用在法制教育的时间却被思想品德课挤占。导致教师有时不得不放弃对学生本该就有的法制思维、法律意识方面的培养。如果法制教育课能从思想品德课中独立出来,给它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能动性,这样会收到更加明显的教育效果。而且如上的这些问题就完全可以得到解决!
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几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呈明显上升趋势,盗窃、抢劫、诈骗、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案件逐渐增多,这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当下中小学的任务真的是应该对我们的青少年,进行系统的规范的有效的法制教育。把法治教育课独立出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名人说:“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为狂信。”又有名人言:“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不致在未来处于黑暗之中。”所以我们看到只有对法律信仰,我们的行为才是理智的合法的。而这种信仰不是天生就有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当中,我们必须远远不断的向孩子输送法律方面的营养,他们才能拥有法律信仰。
因此我个人认为应该把中学生的法治教育课从思想品德课中独立出来。彰显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