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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单位纳税管理

2018-12-07吴润花中交一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新商务周刊 2018年22期
关键词:进项税负发票

文/吴润花,中交一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营改增”最早的试用是根据 2011 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的,最早发生在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在积累了相应的经验后,将其拓展到上海开展城市试点工作,随后不断扩大试点范围。截止于 2013 年 8 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已经拓展到了全国范围。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国务院不断推动该项工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产业开始推行“营改增”的税务改革。然而,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以及生活服务业作为改革的最后产业,也在 2015 年底得到了陆续的解决。其中,三者分别是将税率暂定为 11%,6%,6%。伴随着“营改增”政策的陆续落地,建筑施工企业也需要积极调整自身的纳税管理,应对税务改革所带来的挑战,把握机遇,实现自身的稳固发展。

1 “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积极影响

1.1 有效解决了施工企业重复交税的问题

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双轨并行的税收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各产业的发展。因为处于该类纳税模式的下的施工企业往往会在某些中间环节存在重复缴税的风险。

然而,“营改增”模式的应用,虽然在建筑施工产业推行了较高的税率,但是通过进项税的折扣也能够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企业纳税压力,而且如果能够运用合理的策略,也能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1.2 促使施工企业扩展规模

事实上,“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购置时,往往可以取得相应的进项税额发票进行抵扣,这是有利于施工企业进行整体税务管理的。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会促进企业扩大运营规模,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入。同理也可以适应于无形资产的转让活动,这使得施工企业的经济活动得到大幅度活跃,企业在技术研发上也会有不少的投入。

2 “营改增”政策对施工企业的挑战

2.1 业务处理的难度增加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得税务计算增加了进项税抵扣的部分,会计核算的内容和难度都有所增加。尤其是发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所需要进行的审核,使得施工企业的纳税管理人员在工作上有了更多要求,整体工作量和繁琐程度都存在不少的增加。

2.2 税负可能会被转嫁

“营改增”所提出的进项税抵扣策略,使得原来施工企业因节约成本所选用的小作坊采购有所减少。如此,小作坊在材料供应量和质量上的问题得以解决;同时,也通过进项税抵扣的方式提高各类企业对增值税发票的重视程度。但是,这也使得企业会对合作企业的材料供应商索取发票,从而导致其税负加重。而供应商为了保障自身的利润,必然会在交易中将税负转移给施工企业,最终还是造成了施工企业的税负增加。

2.3 增加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

建筑施工往往涉及到较长的时间周期,而工程量所需要的较大资金规模也是施工企业所需要解决的问题。“营改增”政策的推行,施工企业缴税模式随之改变,业主对工程量计价批复后形成纳税义务。同时,由于施工企业无法及时付给供应商材料款,为企业的抵扣进项造成较大的麻烦,非但无法拿到足额的工程款,还需要缴纳足额的税费,进一步加大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

3 “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的纳税管理措施分析

3.1 准确把握政策要求

一是在心理上做好持久战的准备,由于大多数施工企业均存在低端材料供应商开具发票困难的问题,“营改增”后可能导致部分企业税务筹划困难,税负增加,同时增加企的经营现金流出,提高施工企业运作成本,但这种情况不会一成不变,尽管减轻企业税负的效果没有马上凸显出来,但从大方向来说,未来“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必然是利大于弊,因此施工企业应积极对待,等待机遇;二是从根本上领会“营改增”的精髓,积极灵活利用政策带来的改变,增强增值税抵扣意识,合理转嫁税负,更好地应对市场的变化。

3.2 改善经营方式

“营改增”对施工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遇,施工企业应转变粗放型经营方式,积极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一是实施精细化管理,施工企业应转变粗放式的发展方式,使企业在“营改增”进程中实现逐步而有效地过渡,降低企业成本;二是开源节流,包括提高投标报价、选择能按税收规定申报纳税的材料供应商、做好全而预算管理等,最大限度降低施工企业成本,抵消税负压力;三是提高施工企业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税法培训,增强财务人员对“营改增”的了解,及其对企业投标报价、劳务成本计算,以及会计核算等方而的影响,深刻认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具体要求,按规定索取合规的扣税凭证,同时建立新的财务管理模式,注重对税收抵扣政策的灵活利用,充分享受税改带来的利益。

3.3 规范发票管理

“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的合规与否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影响。施工企业增值税发票具有发票量大,要求严格的特点,只有合理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应缴纳的税款,因此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发票的管理,什么时候开票,开多少票等都是企业管理者应注意的问题。另外,“营改增”后价格低的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由于其往往不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在未来可能无法作为施工企业材料供应的首选对象,如果要选择则要在税负和交易价格之间进行一定的权衡。

4 结束语

施工企业在面对“营改增”这个机遇与挑战时,必须要采取正确的应对态度和有效的管理措施,才能更好地顺应潮流和利用这个机遇,才能更好地维护施工企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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