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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困境与对策

2018-12-07曹子娟

经济研究导刊 2018年19期
关键词:社会化现代农业农户

曹子娟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贵阳 550025)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现代农业的发展在于农村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一方面要政府的政策做支撑,另一方面,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要发挥主导作用。贵州省近几年农业的发展结合地区优势和国家政策支持,逐步走向现代农业的行列,农业经营逐渐从细碎化向规模化、集约化和组织化模式转变。目前,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成为贵州农业经营的主体,逐渐打破了“小农业,大市场”的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农业示范园区不断建立,政府牵头的农业产业发展也取得明显成效。

一、贵州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概况

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喀斯特地貌显著,因此山地特色农业是贵州发展现代农业的典型模式。近年来,贵州省发展观光旅游农业、茶叶、苹果、刺梨等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的建立给贵州省现代农业发展带来了新活力。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贵州省有高效农业示范园区113个,园区总规划耕地面积为5 688 035亩,2014年实现园区农民人均收入为5 419元,全省县级以上龙头企业586家,专业合作组织1 559个,专业大户5 994家,农业服务组织817个。应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的标准和要求,贵州省规划到2020年,全省至少建设20个有机肥生产基地,实现现代农业生态化生产;建设20个生物农药基地,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建设20个农业生产其他投入品生产基地,最终形成一体化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快速推动现代高效示范农业园区的发展。

二、贵州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面临的困境

1.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足。贵州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对于专业大户,一般都是农户根据本年或者往年市场需求来进行生产,对市场信息缺乏了解,盲目跟随,导致很多时候生产的农产品供需不平衡,滞销或供给不足。对于家庭农场,目前贵州的家庭农场处于实践探索阶段,但是很多家庭农场没有明确的界定和规范程序,绝大部分没有按照工商登记程序走,自发组织经营。对于农业专业合作社,贵州农村或者社区早就成立了农业专业合作社,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并没有取到实质作用,因为成立程序不规范,造成“挂羊头卖狗肉”现象特别严重。加之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规模较小,且缺乏高端技术作支撑,专业型人才缺乏导致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缓慢,进而影响整个农业生产流程。总而言之,贵州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少,但其质量有待提升,经营主体培育不足。

2.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频发。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土地集中管理和农业规模化经营,但农村土地承租价格和承租期不稳定、农地的过度流转和土地抵押贷款难等问题,加大了土地流转的风险。此外,一些外出务工的农户将自家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或者亲戚朋友,租期较短且不稳定,导致承包方对土地的流入存在一定的顾虑,即使租金不高,短期内土地经营成本高致使农户不愿意承包土地。另一方面,对于实力雄厚的种植大户,对土地流转也存在疑虑,担心政府政策变化导致土地重新分配的风险。再则,如果承包方取得较大盈利,发包方可能提高承租价格,使得承包方农业经营成本高,进而降低他们对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

3.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够完善。虽然贵州省政府也有加大对农业现代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但是想要建设规模化的农业经营体系,需要有大量的资金作为依托,而当前贵州农业产业融资困难,导致特色农业现代经营体系构建存在威胁。从资金来看,贵州很多地区农业经营采取自我担保方式,农业保险服务发展滞后,加之政府提供的资金服务有限,企业及其他社会性金融支持和服务少之又少,农户自发融资能力明显不足。在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时,农户所需大量土地租金想去银行贷款,但受到抵押标准等的限制,贷款难问题日益凸显。除此之外,在农村能提供金融贷款服务的机构数量有限,农户自主管理能力不足,导致农户贷款成本高而实际收益低,使得农户也不愿进行高成本的农业生产。

4.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贵州现代农业发展社会化服务滞后:一是技术指导服务,包括农作物种植、病虫害防治、农产品储藏加工等技术,需要专业化团队指导进行。二是信息服务,农户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需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日益增加,尤其是市场信息和政策政策信息。三是农用生产资料购销服务,农户对种子、化肥、农药等的购销选择与之收益紧密联系,良好的购销服务不仅能够节约生产成本,更能保护农业生产环境,使之不受过量、违标农药化肥的使用造成污染。除此之外,农户农业经营资金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农业信贷方面的服务,尤其对于不同贷款渠道和方式的分析,农业信贷上门服务等方面尤为欠缺。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也要与时俱进,贵州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不足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贵州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对策

1.加强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重点在于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各类主体的关键作用甚至带头作用。尤其是在当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缺失的背景下,建立健全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体制机制,留住人才组织农业专业队伍经营农业。专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是规模化生产的骨干力量,要引导其生产走向科技化和专业化,增加技术和资本投资,使其在现代农业经营中发挥主导作用,带动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现代农业经营的带头人,同时也是联结市场与农户关系的桥梁,是现代农业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其在农业生产中的组织作用。龙头企业是集先进生产要素、技术、资本、人才及生产设备为一体的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主导作用,它是连接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系统性组织力量,为农业生产提供多样化服务。

2.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贵州是一个多山的省份,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关键途径。贵州土地流转以湄潭县为表率,在中央政策的支持下,湄潭县率先进行土地确权颁证,真正落实了“三权分置”的政策措施,还有六盘水“三变改革”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实践证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脱离不了高效化规模经营,要把握两个重点:一是在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加快土地流转,与社会化服务组织如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组织等组织的协作下实现高度集约化的小规模经营。二是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规划要注意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规模经营要适度,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任何要素的投入都要把握住“度”,要素投入过多符合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反而增加农业生产成本。

3.加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农业发展要注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改变传统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经营模式,更多在于公益性、服务性质的组织模式,这一职责的转变需要政府政策支持和扶持,切实落实“一个衔接、两个覆盖”的方针政策。社会化服务组织职责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指导、土壤环境监测、新品种监测等,着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无法用政策支持改变的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力图通过市场调节其经营方式,在经济发展快速的今天,经营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未来现代农业服务的主力军。政府政策在于补齐服务性组织的短板,尤其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主体培育,把农业龙头企业、农机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和农技服务公司等作为支持的重点。而农业服务组织的服务领域要放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储运等环节,同时大力加强品牌化建设服务。

4.创新现代农业组织模式。在经济发展快速的今天,人们创业致富的意识逐渐提高,注重现代农业经营。近几年来,贵州省农业高效示范园区的建设促使农村能人自发组织合作社共担农业经营风险,并探索创新农村组织模式。实际上,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发展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对于贵州创新组织模式的两点建议:一是培养小农户组织化意识,从思想上解放农户传统经营思想,使其注重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的益处,主动创新组织模式。二是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关系,政府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组织带动模式,切实做到现代农业组织模式创新发展。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我国作为人口大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迫使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现代农业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是实现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而贵州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改造传统农业的有效实施方案,包括农业经营主体、市场、服务和监管等一系列经营体系的健全完善。目前,贵州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面临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不够、土地流转不顺畅、农村金融服务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加强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现代农业组织模式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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