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
2018-12-07张丽华
张丽华
近年来,税收问题越来越成为影响企业决策和企业税后利润的重要因素,企业对税收问题的重视程度逐步加深,纳税筹划的新理念也渐渐被许多管理者和经营者接纳并运用。在西方国家,纳税筹划早已是税收理论和财务管理理论的重要部分,而中国,也像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一样,近年来也已提出了慷慨的财政激励机制,以改变以前年度税制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窘境。现如今,科学技术已经成为衡量各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关键,快速加强技术创新与研发,不仅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增长,更有利于综合国力的提升。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为高新技术类的企业迅速崛起提供了条件,使其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中增长速度快,带动作用大的企业。但是,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在生产中需要高资金和技术投入及运营的相关特点,如果处理不好纳税问题,很可能造成该企业税负过高。所以,自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以来,国家又新增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产品,从而提高我们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的竞争力,促进核心科技的进步。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当务之急则是怎样如火如荼利用这些优势,做好本企业的税收筹划。
一、相关研究评述
各学术界都曾展开关于税务筹划研究,这直接说明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西方学者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做了纳税筹划方面的研究,先后强调了以节税为目的的理论、节税与企业经营相结合的理论以及把纳税筹划作为经营手段的理论。
(一)国外相关文献评述
国外对税收筹划的研究理论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因为英国的汤姆林爵士(1935)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中提出不能强迫任何人多缴税的观点,使得纳税筹划得到了长足发展。这时期关于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都是以强调节税和避税为主要目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单方面以节税为主的纳税筹划,已无法满足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一些学者要求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充分融合纳税筹划及财务活动。印度E·A·史林瓦斯认为,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了企业经营管理整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1987)也提出:筹划,就是在纳税行为之前对企业经营和投资进行系统性安排,合法地少缴税,并强调了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的重要性。卡特丽娜路易斯(2001)在《跨州所得税税务筹划与申报差异》(State Income Tax Planning And Differential Reporting Methods)中研究了1980-1998年银行跨州经营和非跨州经营的两个时期的州所得税纳税情况,发现跨州经营的银行利用各州间差异削减自己的纳税义务。霍吉奇、萨宾娜(2012)提出了研究和发展的重要性,以及税收激励的作用。建议各国应充分利用财政政策刺激研发展各种形式的税收减免。采用税收优惠奖励研究和发展,有利于支持企业从事经营活动,使他们能够在不降低某些财政结构得情况下,鼓励私营部门参与经济和社会方案。
(二)国内相关文献评述
2008年,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施行,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之后,国内有不少学者研究税改对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但是,毕竟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历史较短,还缺乏相关研究,而且国内绝大多数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理论深度还不够。
1、基于会计政策差异的纳税筹划
胡绍雨和程楚(2012)对比了新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在纳税筹划上的差异,从多方面研究新企业所得税下的纳税筹划方案的最优选择。吴福喜(2014)则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分析了在其影响下的纳税筹划的差异性。
2、基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特点的纳税筹划
丁丽冬、王轲(2001)从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特征出发,列举了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当前企业在经营方式以及纳税人身份选择上的不合理性,他们认为选择合伙或独立经营和一般纳税人的身份,会给公司带来相当高税负。黄丽(2014)从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以及衰退期出发,分别对高新技术企业不同时期的纳税筹划提出了建议。秦萍、王霞和林雁雪(2012)主要针对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探讨现有融资渠道的改进方案及适宜此类企业采用的新融资渠道的筹划。
3、基于税收理论的税收筹划
林珑(2007)从税收筹划理论及契约理论出发,证明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应从一而终地被运用,这样有利于实现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柴丽珍(2015)分析高新技术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充分运用了生产者与消费者剩余观点以及经济学的供需曲线。
4、国内税收筹划的实务论证
陈永平(2005)在税收筹划的实务探讨中,结合了上海宝钢集团的公司数据,分析该企业在设立时公司组织形式、子公司与母公司以及公司注册地点、企业投资方式的选择。同时,也对该公司进行了投资、筹资以及经营方式的筹划。张颖(2010)和严海云(2014)结合了具体的计算机软件企业情况,前者从企业的营业税、增值税以及所得税整体出发,分别计算出纳税筹划方法的可行性;后者则是从企业的组织形式、融资渠道以及公司涉及的所有税种进行了筹划,探讨纳税筹划的最优方案。李迪蔓(2013)细分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方案,从固定资产的折旧、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等进行了计算分析。
回顾国内外相关文献可知,税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最终会影响到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因此,政府更应制定合理对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各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力度,鼓励其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相关概念分析
(一)高新技术
狭义上的高新技术是指具有国际可比性的高技术,广义上是指高技术和新技术。我国的高新技术划分范围与国际划分较为不同,主要分成八个领域:电子计算机及通讯领域,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领域,新材料,新能源,高技术服务领域等等。
(二)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高新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按照经合组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定义,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有五大特性:资本的投入数额高且风险较大;强化研发工作;产品和工艺更新换代快;对政府来说具有战略发展意义;在研发成果的生产上及国际贸易中,要具备高度竞争性和合作性。根据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是有独立经营的知识产权的,在中国境内注册满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必须要不断转化研发成果。
(三)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在纳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狭义的纳税筹划就是以为企业节省税收负担为目的的活动;广义上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节税,也可以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三、纳税筹划方法的选择及举例论证
通过以上分析,充分结合国家最新的相关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特点及税务筹划理论,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做好税收筹划的关键。以下主要利用相关数据进行案例分析,论证税收筹划方法的可选性,分析税收筹划前后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影响。
(一)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自身技术转让进行纳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之内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案例1:甲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是通讯设备的销售,同时也进行技术的研发与转让。2013年,甲公司将项目系统开发成果转让给客户,并签订相关的合同。合同价款总计为1000万元(销售价格600万元,技术转让服务价款400万元),生产设备成本共300万元,其中技术转让成本5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企业筹划:甲公司在签合同之前,先单独注册一家独立核算的技术开发公司(称乙公司),拆分公司的业务,然后再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和客户签销售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甲公司负责销售,乙公司负责技术转让。
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在拆分之前,企业应纳所得税=(1000-300)×15%=105(万元)
(2)在拆分之后,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应扣除技术转让成本及为此发生的相关税费,而且乙公司技术转让费为400万,不超过500万,即免征企业所得税。
所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600-(300-50)]×15%=52.5(万元)
差额=105-52.5=52.5(万元)
由此可见,将高税负的销售收入与低税负的技术服务所得进行单独核算,更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充分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二)利用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来开展纳税筹划
与一般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企业最大不同就是研发费用支出占费用比例较高。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技术以及新工艺等活动中产生的研发费用,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反之,形成无形资产的,则可以税前摊销150%的无形资产开发成本。
案例2: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14年的研发费用588万元,未加计扣除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
(1)如果企业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则:
应缴纳的所得税=1000×15%=150(万元)
(2)如果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则:
本年加计扣除额则=588×50%=294(万元)
应纳所得税=(1000-294)×15%=105.9(万元)
相较之下,方案二为企业节省了44.1万元。由此可以得知,高新技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增加研发投入,可以帮助企业减小税收负担。
四、研究结论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应该认清自己的问题所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恰当的会计核算方法,把重点放在成本内部财务控制上。通过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探讨,可以得出下列结论:
(一)高科技企业要认清自己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它们是我国科技发展的主力军
高新技术企业若是做好自身税收筹划,将不仅有利于企业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更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所以,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全面认识税收筹划这把双刃剑
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税收负担,利于企业降低其成本费用的支出。但是,筹划的不恰当也可能造成不好的影响。尤其高科技企业本身的风险就比一般企业的要大,要想保持企业健康长远的发展,企业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把握好法律依据,合理规避风险。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减少企业所得税的支出,但不能因此多列支费用,隐瞒收入。
(三)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筹划时,与税务机关多加沟通
鉴于中国税收立法的现状,很多事项适用税收政策并不是十分的清晰,这就需要企业在筹划中和政府部门确认相关税收政策的具体适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咨询相关事项前,应该对筹划的目标有明确认识,获取对筹划方案至关重要的信息,这不等同于企业把自己的商业计划与安排全盘告知对方。在新《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预约裁定制度”,企业征求税务机关“预约裁定”前,更应该做好准备,努力与税务机关达成共识,保证税收筹划的顺利进行。
(四)在税收筹划时,从企业长远利益出发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以公司涉及到的整体税负为出发点,不能只考虑单一税种。因为实施的税收筹划方案有可能在整体上看,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从财务管理角度来看,可能增加了非税支出和隐性成本。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高新技术企业更是要慎重选择适合本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站在战略的角度,努力做到企利益的最大化。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1231)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年修订.
[4]吴福喜.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与纳税筹划要点分析[J].财政与税务,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