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承诺义“保证”类动词初探
2018-12-06杨玉玲
摘 要:国内外的语言学家对言语行为动词进行过不同程度的探讨,其基本观点为“所言即所行”——所说的话即表示所做的行为。文章对现代汉语中含承诺义的“保证”类动词从语义特征、句法功能和语用特点三个角度进行了初步的探究。
关键词:承诺义;保证;动词
通过对国家语委现代汉语通用平衡语料库中“保证、保准、担保”等词的穷尽式搜索,共找出含有“保证”一词的相关语料2172条,其中有181条语料中的动词“保证”属于“承诺类”,仅占8.33%;含有“保准”一词的语料共9条,其中2条语料含承诺义,占22.22%;含有“担保”一词的语料88条,其中9条含承诺义,占10.23%。总的来说,含有“保证、保准、担保”等词的语料共2269条,其中含承诺义的共192条,占8.46%。
在两千多条语料中,含“保证、担保”的语料中有一大部分语料与政策文件类相关,这类语料既没有明确的实施者也不出现受事者,是单纯的文件转述或体例条款,不属于承诺句。
另外,还有一部分语料中的“保证、保准、担保”等词虽然仍作为动词,但不含承诺义。如:(1)我们依靠革命的政治工作,从思想上组织上巩固了我们的党和军队,巩固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培育了大批干部,团结和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夺取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2)价码这么低,没人给他好好干,保准次品一大堆,非砸手里不行,这回。(3)孙小姐很好,我跟她一路来,可以担保得了她的脾气。”
通过对192条含承诺义的语料的梳理,总结出动词“保证、保准、担保”在语义、句法功能和语用等方面的一些特点。
一、“保证”类动词的语义特征
动词“保证、保准与担保”在具有承诺这一语义特征时,承诺的内容就是承诺发出者向全体或部分承诺接受者或可以传达承诺意愿的第三方表达的一个主观意愿,这个主观意愿应是承诺发出者通过自身努力可以完成的,也必须是承诺接受者希望出现的一种结果。含承诺义的动词“保证、保准与担保”中的施事者和受事者必须出现或者至少有一方出现,且语义指向必须是“人”,不可以指向“物”。
通过对“保证、保准与担保”等含承诺义动词的逐一分析,可以将这一类承诺动词按照语义指向来分析,这类承诺动词中,有的语义指向个体如:“你要怕他们再妨碍你,我担保要他们立刻离开这里,决不使你受累。”有的语义指向群体如“今天委屈二位了,明天你们二位光临的话,我保证让你们满意。”还有一部分体例中的语义指向不明确如“没啥事,只不过是喝了几口湖水,今晚睡一宿,明天保准和好人一样”。
二、“保证”类动词的句法功能
在“保证、保准与担保”等承诺类动词中,“保证、担保”可以受“能、可以、要、会、敢”等能愿动词的修饰,如“我敢保证,这次的任务一定会完成得顺利圆满。”也可以受“反复、再次、必须、绝对、坚决”等副词的修饰,如“双方必须保证两国在开始谈判前休战。”另外,动词“保证”还可以受形容词或形容词短语的修饰,如“甲班一组装卸工同志们坚决保证超额完成任务。”“保准”比较偏向口语用法,前面一般不受任何成分的修饰。
三、“保证”类动词的语用特点
从语用的角度来看,“保证”类动词作为承诺信息的发出者即发话者既可以是单个的承诺主体。如“我保证这些蔬菜会获得丰收。”也可以是表多数的承诺主体。如“丈夫和孩子都到前方去了,我们向你保证,用我们的一切力量支援政府,支援军队,代替丈夫的工作。”还可以是不作承诺主体仅为转述承诺信息的第三方。如“他在两天前还曾亲口向厂领导保证:秋翻地用的犁铲生产任务一定要提前完成,用这个实际行动支援农业生产。”
在含承诺义动词“保证、保准与担保”中,承诺信息的接受者即受话者可以紧跟在动词“保证、担保”的后面出现,但不能紧跟在“保准”后面。如:(1)我可以担保你不会受到牵连。(2)我可以保证你不会受到牵连。(3)我可以保准你不会受到牵连。
动词“保准”的受话者一般是以“保准+介词(让、替、给)+受话者”的形式出现,如“别光打自个儿的小算盘,只要你们把咱们队的生产搞上去,怎么都好说,你们就把那囤圈子准备好,到时候,保准让你们顺尖流。”
受話者也可以出现在承诺动词前,一般也是需要在受话者前加一个介词“向”构成“向+受话者+保证/担保”的形式,同样这样的结构也不适应于“保准”。如:(1)我向你保证,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我一定会尽我的力量和史密斯作斗争,并且真心诚意向你承认错误。(2)我向你担保,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我一定会尽我的力量和史密斯作斗争,并且真心诚意向你承认错误。(3)我向你保准,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我一定会尽我的力量和史密斯作斗争,并且真心诚意向你承认错误。
综上所述,动词“保证、保准与担保”具有较为明显的承诺意味,作出承诺的将来行为的施事者可以是说话人也可以是第三方,所作出的承诺是听话人或者承诺接受者愿意说话人或者施事者去做的事情,说话人或者承诺施事者对将要实施的承诺行为承担某种责任和义务。例如在句子“我们能保证把她安全送上火车”中,说话人即承诺者之一通过表达“我们能保证把她安全送上火车。”这一命题,做出了一个十分明确的承诺,即承担“把她安全送上火车”这一责任和义务,并且向听话人明确传达了这一承诺信息。在承诺类动词“保证、保准与担保”中,“保证、担保”更偏向于书面语色彩,而“保准”更加口语化,因此,三个动词具体的使用有所不同,“保证”与“担保”在多数情况下可以互换,互换后语义基本不发生变化,而“保准”一般不能与“保证、担保”互换,互换后语义不成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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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葆.汉语诚意拒绝和虚假拒绝言语行为的礼貌性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6(05).
作者简介:杨玉玲,硕士研究生,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汉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