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养成之关系的研究
2018-12-06崔海燕
摘 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我党治国理政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正是这两种治国理政方式中的精神指引、价值导向、思维方式、基本素养。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在育人目标方面具有一致性,且二者的内涵外延具有关联性,因此其在培养模式上具有一致性。
关键词:法治观念;规矩意识;养成
一、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育
(一)法治观念培育的过程
一个人的法治素养的培育大体要经历这几个阶段:法律知识的掌握、法治思维的树立,法治观念的形成,再到外化的法律行为。
1.法律知识的掌握
对于以普法为目的的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讲,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包括法律基本常识、概念、基本原则。
2.法治思维的树立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是一种融法律的价值属性和工具理性于一体的特殊的高级法律意识。从价值属性角度来看,其蕴含着蕴含着公正、平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念;从方法论的角度看,法治思维包含逻辑推理、修辞论辩和理解解释的技术手段。
树立法治思维就是当自己的理想目标、思想感情、行为方式、权利诉求和利益关系等与法律的价值、规则或要求发生冲突时,能够服从法律,作出符合法律的选择,按照法律的指引实施自己的行为。
3.法治观念的形成
法治观念是指以人们的法律观、法制观和法律感情为基础的一系列法律观念,它是人们在参与有关法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自身认识发展的内化与积淀,是主体将自己的经验和法律知识加以组合的结果。法治观念形成后,人们在面对矛盾纠纷时主动运用法学知识,寻求法律解决之办法,主动将自己的法治思维行为化。
(二)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育的重要性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任务。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学生作为国之栋梁,将来是经济建设的主体力量,各级管理人才的骨干成员。其法治观念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和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
(三)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育的必要性
当代大学生的法治观念相对普通民众较强,这得益于他们在中小学阶段的法律常识教育。但是从大部分大学生的思想及行为表现来看,现实中他们的法治观念与他们所受的教育程度不相吻合,矛盾表现较为突出。多数大学生法律知识较为匮乏,法治理念不强,用法维权意识较弱,人本理念欠缺,他们面对侵权时较易受社会风气影响而采用“走关系”、“走人情关”的方式处理,甚至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二、大学生规矩意识的养成
(一)规矩意识的含义
习总书记曾强调“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大学生的规矩意识来源首先是各种明文规则,如学校的校规、公共场合的规章制度、国家的各种章程、条例、准则、细则、规则、办法、规定、守则等;其次是虽未有明文规定,但大家约定俗称的各种社会习俗、道德规范等等。
规矩多指全体社会成员或各领域从业者需遵守的行为规范或根本标准。规矩(规范)是一种应然的、良好的显规则。并非所有的规则都能叫“规矩”。
大学生的规矩意识是指大学生在面对各种行为规范或根本标准时能心存敬畏之心,做事有底线、有红线,将自己的行为置于合理的框架、“规矩”之内。
(二)规矩意识的必要性
目前大学生中打架斗殴,污言秽语,信手涂鸦,破坏公物,迟到早退,考试作弊等现象并不少见,究其原因还是缺乏规矩意识,自由散漫、心中无“规矩”,难以成“方圆”。
(三)规矩意识的重要性
1.抓好大学生规矩意识是培养优良学风的关键
2018年9月4日,教育部针对本科教育专门下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各门课程内容,淘汰“水课”,打造“金课”。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
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在大学校园里屡禁不止,即使学校出台各种严肃考风考纪的规章制度都收效甚微。究其原因,首先是学风建设没搞好,学生平时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风气,知识没有学到脑子里,到考试时就只能铤而走险去作弊;其次就是规矩意识欠缺。有些学生甚至以能够作弊成功为荣,感觉自己作弊技术了得、作弊心理素质超强,并不认为这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可耻。可见,一项制度要想顺利推行,意识需先行,大学生的规矩意识是培养优良学风的关键。
2.抓好大学生规矩意识是形成优良校风的基础
校风即学校的风气。校园精神文化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校园文化的最高层次。体现学校人员精神面貌,体现在教师的教风、学校干部的作风、各班级的班风、学生的学风上,还存在于学校的各种事物和环境之中。良好的校风既是教育和管理的成果之 一,又在教育和管理上具有特殊的作用,它有一股巨大的同化力、促进力和约束力,是一种精神力量和优良传统。建设好的校风是学校管理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大学生作为大学中的教育對象、学习主体,也是校风建设的主体。大学生既要继承校风的传统,又要发扬光大,不断创新。校风校训落实到纸面上、口号里,规则中后,大学生的规矩意识就开始发挥它的作用,不仅要深刻地理解其内涵,还在学习和言行举止中严格地遵循它、培植它、维护它、充实它。因此抓好大学生规矩意识是形成优良校风的基础。
3.抓好大学生规矩意识是构建社会风气的源泉
社会风气作为社会生活的风貌和气氛,表现为人们具有倾向性的活动方式和行为习惯,实质上指的是人们在处理现实世界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精神状态。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经济建设的骨干、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国家的希望、国家的栋梁。树立规矩意识的大学生走向社会后就会以自己的精神风貌影响社会,成为构建良好社会风气的源泉。
三、大学生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培育的关联性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因此我党治国理政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大学生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的养成对国家治国方略的实施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育人目标一致性
我们培养的大学生要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成才目标,要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为己任、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做时代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一个法律知识丰富、法治理念较强、用法维权意识强、富有人本理念的大学生;一个守规矩、懂进退、有底线的大学生,方能担当起此番大任,成长成才。
(二)法治观念包含规矩意识
法治观念与规矩意识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二者在精神指引、价值导向、处事方式等方面都是一致的、不冲突矛盾的。
法律实质上就是一种社会规范,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它规定人们的行为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因此严格遵守规范是对树立法治观念的大学生的要求。
规矩意识也要求行为人遵守各种准则、标准。因此,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的培养在路径选择上、培养模式上是可以同时同步同道的。
参考文献
[1] 陈金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意蕴,法学论坛, 2013,9.
[2] 刘红凛.党的规矩及其时代要求,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5,6.
[3] 苍翠,汤岩,王巍.大学校风建设新论,黑龙江高教研究, 2003,6.
[4] 温瑞.新形势下增强党员“规矩”意识的思考,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6.
作者简介:崔海燕(1982.04- ),女,汉族,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