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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青春”献给人民的审判事业
——记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蒋青春

2018-12-06叶斌

21世纪 2018年11期
关键词:法官青春

本刊记者/叶斌

秋日的北疆大地,阳光艳照,风景秀丽,和风拂面,让人心旷神怡。记者前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采访一名模范人物。到达通辽市已是晚上9点多。记者没顾上休息,连夜听取了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介绍及提供的材料,才知道这个“模范人物”叫蒋青春,曾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北疆楷模”等诸多荣誉称号……其背后都有哪些鲜为人知的先进事迹呢?

2018年8月24日清晨,记者驱车沿着304国道一路向北行进了70多公里,到达开鲁县法院对蒋青春法官进行了正式采访。

当一名好法官

记者在开鲁县法院会议室见到了蒋青春,一副“老大爷”形象,身高约1.6米,瘦小、脸色腊黄、背弯、白发、呼吸微弱,胸前佩戴着一枚象征着公平正义的天平像章,熠熠生辉!

蒋青春于1959年10月11日出生在开鲁县的一个偏僻小镇——东来镇。父母都是农民,不识字。蒋青春兄弟6人,他是老大。那时由于家境困窘,生活贫苦,蒋青春过早地承受了家庭的不少农活和照看弟弟们的事务。受父母憨厚、质朴的性格熏陶,蒋青春自幼温顺、懂事,父母对他的未来寄予了很大希望,在经济异常拮据的情况下,仍送他上学读书,一直读到高中毕业。1978年考入通辽农牧学校。1981年他离开了学校,被分配到开鲁县人民法院辽河农场法庭工作。就在走上工作岗位的头几天,一家人异常兴奋,父母“好好工作,好好做人”这句话也不知对蒋青春说了多少遍,弟弟们也因为哥哥能当上一名法官而感到自豪,那一刻起蒋青春在心里暗暗立下誓言:“我一定听妈妈的话,好好工作,当一名好法官。”

辽河农场法庭离蒋青春的家有10多里远,那时这里交通不便,他几乎每天靠步行往返,风雨无阻,极其艰辛。那时,法庭的办公条件十分简陋,几间破旧的房子和几张老旧的办公桌,再没什么奢华的物品了。蒋青春上岗后,他虚心向老法官们学习,白天工作,晚上回家钻研业务。那时业务书籍缺乏,他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到开鲁县城购书。对于业务书籍,他不仅系统地学习,还不断研究,做剪报,记笔记。夏天蚊虫叮咬,身上起了整片疙瘩,用手挠挠又继续看书;冬天夜晚学习时双脚冻木了,站起来走走活动一下又坐下学习,不到几个月的时间,他就成了一名出色的书记员。由于蒋青春的勤奋好学、钻研业务,对案件审理、记录水平提高很快。第二年辽河法庭搬到东来镇,更名为东来法庭。这里离蒋青春的家总算近了5里路,但上下班每天仍是步行。

东来镇位于开鲁县东部,地域复杂,西辽河南岸,东部与科尔沁区、科左合旗相邻,西部与奈曼旗、库伦旗相接壤,辖区有辽河农场、保安农场、东来镇、船营子乡、吉日嘎郎吐镇,共8万余人,当时东来法庭是开鲁县的一个大法庭,法庭承担着更加繁重的审判任务。

蒋青春来到东来法庭后,他把一切视为从头开始,以积极进取的心态、高度的责任心、神圣的使命感为自己立下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那时办案一般由原被告提供线索,法官时常亲自下去调查取证。因辖区范围大,有很多地区不通车,有时一下乡就是两三天,甚至时间更长,饿了啃几口自带的馒头,累了,倒在草地上歇歇脚,夜晚有时住在牧民家里,有时一次来回要走420多里,人们称他们是“草原上的法庭”“草地上的法官”“老百姓的清官”。

1983年5月的一天,辽河农场葛某对妻子王某施暴,动则打,粗则刀,行为令人发指。王某把葛某告到县妇联,受法院委派,时任助理审判员的蒋青春欣然领命,奔赴葛某家中。葛某知妻子王某告发自己,挥舞菜刀要砍王某,说时迟那时快,蒋青春勇敢地扑了上去从葛某手中夺下菜刀,在其他同来的妇联、公安同志的配合下,有效制止了一场纷争。

同时,由于工作出色、细心、认真,蒋青春参与审理的每件案子中的记录工作均无差错,有效地配合法庭完成了一件又一件案子的审理判决,受到县法院领导的多次表扬。

蒋青春是个很有“礼数”的法官,在东来镇法庭工作时,他靠自己的人格魅力与很多当事人建立了深厚的情意。农民田某曾与妻子到法庭要求离婚,蒋青春通过走访,获知田某与妻子二人感情尚好,只是在事业选择上观点不同而导致夫妻二人堵气闹离婚。之后蒋青春三番五次做双方工作,细心调解,使田某夫妻破镜重圆。田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是蒋法官挽救了我的婚姻和家庭,这一生我都忘不了他。如今我的儿女都大了,有了各自的事业,一家人幸福美满。我感谢共产党培养了像蒋法官这样的干部,太感谢了!如今我与蒋法官一直来往,关系很好。我也叫儿女们多学好,多做好事,报效社会。没有蒋法官就没有我今天这个家!”田某的话简朴而憨直,说话时眼里充溢着感激的泪光。

对得起庄严的国徽

1983年全国严打开始,1983年8月31日蒋青春作为法院队伍中的“骨干”调到县法院刑庭从事审判工作,1984年5月任助理审判员,1989年5月任审判员,1992年4月任刑庭副庭长。

蒋青春的职务多次转换,可是他“做一名好法官”的志向始终没有变。用法院内部人的话说,蒋庭长就是一杆秤,他办的案子,大家都信服。蒋青春认为:“法官百分之一的错案,对个案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咱可要对得起良心和庄严的国徽。”37年如一日,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995年10月,北兴乡宏胜村盛某、周某策划组织部分村民私分开鲁县保安林场宏胜作业队1345亩林地,先后七次非法阻止、扰乱保安林场正常植树造林,还多次围攻林场工作人员和劝解的政府干部,扣押作业用车,造成恶劣影响,此事一直未能处理。1996年5月6日,县委组织法院、林业、土地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组前去化解这起案件,时任刑事庭副庭长的蒋青春主动要求参加赶赴宏胜村,面对不知真相的200多名村民围攻场面,蒋青春宣传法律,说明真相,告知事件的法律后果。在蒋青春和工作组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恶化的事态得到了有效控制。同年12月,盛某、周某锒铛入狱,受到了法律严惩。

蒋青春同志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无论是从事审判工作,还是院里交办的其它工作,他都全身心地投入,勇争一流。正是对工作的这种热情和责任,使得他以满腔热忱和敢于担当的精神投入到钟爱的审判事业,以一名人民法官的名义时刻注重为国家树立形象,时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

2000年的秋季,两名持枪逃犯在开鲁县三义井乡大有庄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劫持一名妇女,躲在屋内,要求外面干警撤离现场,并扬言“如不按时撤离,就立刻要了人质的命”。在警匪僵持不下时,歹徒提出见法院院长。电话打到法院,蒋青春主动请命与副院长高中海前往现场。在与歹徒相距3至5米对话时,两名法官面对枪口,临危不惧,从容回答歹徒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告诫歹徒:“拘捕没有出路,释放人质,缴枪伏法才能减轻罪责……”在强大的心理和政策法律攻势下,两名歹徒终于放下枪支,人质得救了。

蒋青春告诉记者:“法官,不仅仅是审判办案,还要有渊博的知识。两名歹徒为什么要见法官?从心里角度不难分析,他们有求生或求宽待的欲望,他们不想再错下去,见法官的目的已显露出他们有‘自新’的心态。我是抓住这一点,利用攻心战术与法律教育相结合,再以人性的思维方式感化他们,这是降服二人的重要基础。”

记者在采访开鲁县法院包院长时,包院长一说起“蒋青春”他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感动与激动。他说:“蒋青春身上的优点太多了,我一时说不完。我是1995年就与他共事,他表里如一,公正在心,不畏情,不图财,不惟权,不求名,他的精神已影响或感染了几代法官。他有‘法律至上、事业为基、善意为本、爱岗敬业’的高尚品格。我院要求全体法官学习他的事迹,全力做好人民的审判工作……”说话间,包院长感动得两次摘下眼镜拭泪。

蒋青春回访当事人

2001年,一起影响颇大的暴力抗税案起诉到开鲁法院。徐某等六被告多次聚会谋划抗缴税款,并用木头设置障碍,抢夺税务机关扣押的抵税物品,追打征税工作人员,用暴力手段抗拒税务机关的依法征税。这个重担落在时任刑事庭庭长蒋青春的肩头。此案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形成了“从轻判缓”和“依法严惩”两种观点,一时间,请客说情者有之,恐吓威胁者有之,聚众上访者有之……百姓关注,领导重视。

案件受理后,蒋青春多次走访群众调查事情原委,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供的证据进行逐项核实。当时正值“严打”,从法律上怎样惩治犯罪又保护人民?又因刑法刚修改不久,许多的细节问题还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蒋青春在苦苦地思索。开庭后他写的审理结案报告详尽清楚地阐述了这些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依法进行了定罪量刑,六名犯罪分子均服判息诉。

2005年5月,开鲁县小街基镇某村委会因与外地客商闫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涉诉土地千余亩,双方争诉二年,镇里和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无效,造成三次越级上访。此案转到蒋青春手中之后,他仔细审理案情后认识到,如果就事而判,双方当事人的“心锁”就不会打开,双方的合作就难以为继;判决容易,断则双害,而和则共赢。为了处理好这个案件,他先后六次找到当事人了解事情原委,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抓住矛盾的症结,梳辫子,解扣子,和风细雨地做二人的思想工作。在摆事实、讲道理的基础上,蒋青春剖析利弊,叙说过去友情,使彼此对立情绪平息下来。随后,蒋青春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化解了心结,握手言和。

事后,村老支书抓住蒋青春的手说:“这件事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一是没想到能遇到你这个好法官,没喝一杯水,没吃一碗饭,却为我们尽了这么大的心;二是没想到多方调解没有达成协议的案子,你们只用了十来天就解决了。”

“只要心里装着老姓,老百姓就会爱你信你”“群众不看你怎么判案,主要是佩服法官的公正无私”一一这些是蒋青春一贯坚守的行为准则。

法官只有法律和良知

蒋青春说:“人民法官代表的是国家形象,案子审理的是公平正义,老百姓信任的是政府,法官必须要有这个意识;如果案子审的不公正,损害的是国家形象。因此维护国家权威和形象,就是我的信仰!”

2006年开鲁镇福兴村委会发现2000年开鲁县法院两个民事调解书中欠赵某的款项与实际有很大出入,特别是调解后因村里没有执行款物,法院执行了村集体土地100多亩给赵某耕种,村民不服,多处上访。

为了平息百姓告状,村委会多次请求法院重新审理这两个案件,但终因超过法律规定两年的再审时限,未能如愿。可是老百姓要求赵某返还多余的土地的意愿强烈,继续到人大和政协上访。后来村民听说法院有个叫蒋青春的法官,为人正直公道,业务能力强,敢于为百姓鸣冤,村干部找到了他说明了情况。蒋青春说:“你们说案件有问题也不行,必须有证据。”他建议对两千件的账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确实与调解书有很大出入。蒋青春把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建议提起再审,得到了院长的同意,通过再审撤销了原来两个调解书,判决后赵某不服上诉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这个结果村民和赵某都信服,县委、人大、政府也满意,两起多年纠纷上访案件在蒋青春指导下圆满画上了句号。事后,村民们说出了一句非常简单的话语:“蒋法官这样的干部应该得个大奖状!”这句话包含着多么深厚的情意和对蒋青春的敬重啊!

有一次,法院受理一起返还财物纠纷案,其中一方是蒋青春的小舅子,曾多次找蒋青春说情,蒋青春了解案情后,对主审法官说:“事实清楚,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要顾及我。”判决后,他小舅子返还金额不够,执行局的同志征求蒋青春意见,蒋青春断然回答,依法扣押,该扣啥就扣啥。结案后,小舅子有一段时间不理解,不认他这个胳膊肘向外拐的姐夫。但是对方当事人却说:“蒋法官办案没私心,一碗水能端平。”而蒋青春发自内心地说:“亲是亲,法是法,我不能认为一方当事人是我亲属而放弃公正,知法犯法,这样我就对不起头上的国徽和良心。”

说起蒋青春对工作的“忘我”精神时,蒋青春的妻子孙淑云回忆:“前些年我在三义井乡教学,我每天上班要骑自行车往返20多里路,早出晚归,两个孩子跟着爸爸在家,老蒋的负担很重。他没有时间给孩子好好坐上一顿饭,中午饭大多是煮挂面。特别是他下乡的日子,孩子只能吃几袋方便面,上学放学无人接送,就是哥哥领着小妹妹。困了就睡在外面,下雨阴天也没人管。”

蒋青春女儿7岁那年冬季的一天,孙淑云下班回来,看见女儿在炕上躺着,伸手一摸头很热,拿出体温计一量,39.5℃,这时才知道孩子生病了。她问道:“为什么不告诉爸爸,让他带你去医院呢?”女儿哭着说:“爸爸下乡了,哥哥上学了,你们都不管我,我都一天没上学了。”听到这里,她心如刀绞,泪水夺眶而出,抱起孩子就向医院跑去。

第二天,孙淑云让老蒋请假陪陪孩子,蒋青春说:“我太忙,不能请假,还是你照看孩子吧。”他出门给孩子买了一兜苹果,放下就走了。孙淑云说:“其实我也很忙,那天我要参加全乡校长会议,不让请假。实在没办法,我只好求邻居帮忙照看。”安顿完孩子刚要走,女儿泪汪汪地拉着孙淑云的手说:“妈妈你还上班?我还难受呢!”这时邻居于婶又心疼又生气地说:“孩子都病成这样,请几天假,护理护理不行吗?你们俩怎么那么忙呢!看你们这两个孩子扔得多可怜,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几句话说得孙淑云心里很不是滋味,其实,爸爸何尝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妈妈又何尝不愿照料自己的孩子呢?可是,爸爸想着工作,妈妈想着那几百个孩子,又怎能留得下呢?孩子一病就是一周,谁都没有请假陪孩子呆上一天。这么多年,蒋青春夫妻亏欠孩子的太多了。

事业面前与病魔抗争

人如其名,蒋青春同志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钟爱的审判事业,即使身患重病仍然坚守工作岗位,燃烧着生命的激情。

2006年蒋青春一直感觉胃部不适,身体持续消瘦,家人和同事都劝他去医院检查身体,但是他却说:“小毛病,不碍事。”继续坚持工作。直到2008年8月7日,妻子孙淑云说自己要去医院检查身体,把蒋青春骗到通辽市医院做了胃镜检查,经病理化验确认为恶性肿瘤(胃癌),需要立即手术。听到这个消息,妻子孙淑云一下子仿佛天塌了一般,她无助地瘫在地上哭了起来……

蒋青春得病了,这一消息引起全法院同志的关切,在院领导的关怀下,家人把蒋青春送到沈阳医大住进了医院,经过手术他的胃全部切除。

然而他没有倒下,他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毅直面病魔。手术后因肠梗堵两次住院抢救,加之胃的消化功能下降,每天除了吃些稀饭外,只能进食少量火腿肠和豆奶粉,每天吃5到6顿饭,身体由164斤下降到102斤。

妻子孙淑云说:“当时老蒋经过三次化疗后,他不但吃不了饭,连喝水都困难。看着丈夫痛苦的样子,我心疼极了,心里也很矛盾。于是,我拨通了沈阳医大一院单吉贤教授的电话,他是老蒋的主治医生,他说,蒋青春的病情很严重,是中晚期胃癌,浆膜已破,建议我鼓励他一定挺住,坚持6次化疗。”听了医生的话,老蒋坚定地说:“再大的痛苦也要挺下来。因为,我热爱自己的生命,我还年轻,你和孩子都需要我呀。而且,我还要上班,还要为党和人民做更多的工作。”就这样蒋青春凭着他刚强的性格和超人的毅力,与病魔抗争着。

2009年3月,蒋青春身体稍有好转就要求上班,家人和院领导劝他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再说,他却说:“我在法院工作近30年了,和法院有一感情,我离不开法院,更何况我患病期间,领导和同志们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我的生命是组织和同志们挽救回来的,我要努力工作来感谢组织和同志们!”他的执着和坚定的请求感动了家人和院领导,他又回到了法院,回到了评查室继续评查案件材料。

以情以理化纠纷

“民商案件能调解的就不用判决结案,有些案件当庭宣判容易,但也容易埋下反目成仇的隐患。”蒋青春常常和同事这样说。

他怀着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深入实地,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案情,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尽力用和谐的方式化干戈为玉帛,促进社会和谐,弘扬新时期社会主义的文明风尚。

蒋青春认为:“从民事案件个案事实层面上说,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好比心灵受到了第一次伤害,法官要当好‘医生’,要用‘医学’的思维、法律的方式给他们‘医治’。如果我们不公正处理,将会给当事人造成第二次伤害,所以在处理民事案件时法官要有公正、善良的心,以调解结案为主。人心都是肉长的,人人都有血有肉有情怀,没难处谁也不会打官司。作为法官,对每一件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要多问多听多关切,首先要走进他们的心里,在了解了案情的情况下,还要理解当事人双方的思想,放下法官架子,以情以理先行调解,在法官的亲和劝解下,一般当事人都是很愿意达成调解的。这样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不伤双方感情,并能增进当事人双方和气共赢。”

2009年开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涉诉财产多达百万余元,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均未成功。此案上交审委会研究时,蒋青春说:“此案属于家庭内部纠纷,断然判决必然会影响当事人日后的亲情和睦,建议这个案子继续调解,我愿意协助承办人做好调解工作。”会后,他多次牺牲休息时间走访当事人,了解情况,沟通信息,寓教于法。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说教,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长期横眉冷对的当事人达成了互谅协议,言归于好。

2011年他对25起难度较大的重审、再审案件进行评查,发现了5件差案。为了达到警示作用,他建议并受院党组委托对43件瑕疵案件在全院大会上进行讲评。他平时工作一会儿需要歇一歇,而在全院案件评析会上,他讲评发言近2个小时,干警们看他面色蜡黄、额头出汗,都很心疼他,让他歇一歇,但是他却说:“今天党组让我进行讲评,我就要对组织负责,时间宝贵,我不能耽误大家时间!”他凭着坚强的意志,赢得了全院干警的信服和尊重。

2011年7月,小街基法庭受理了王某与李某等11户奶牛饲养合同案,双方因购买饲料一事发生纠纷,所诉奶牛总数达300余头。此案在审理期间,被告多人分别到党委、政府、人大上访,双方矛盾一触即发,难以控制。

蒋青春知道情况后与评查室杨金路同志冒着瓢泼大雨前往小街基法庭,并邀请镇分管政法的书记一起到被告所在地小街基镇富裕村立志高科牧业现场查勘。蒋青春向双方解释了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同时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被告牛棚还未盖,阴雨连天过后将会天晴暴晒,如果不及时解决问题,300多头奶牛恐怕存在安全隐患。双方仍各说各的理,互不相让。“你们的案子并不是我承办的,我之所以作你们双方的工作,是为了你们双方的共同利益,中国有句古话叫‘和为贵’,互相让一让,合作双赢!我是一名癌症病人,阴雨连天我来为的是你们财产不遭受重大损失……”双方看着脸色苍白、身体虚弱的蒋青春,被他的真心打动了,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原告孙某与江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经过原审、再审,双方情绪对立严重,互不让步,庭审后承办人拿出倾向性意见准备下判,蒋青春评阅卷宗后认为,该案有些事实需待查清,并认为如果调解结案会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于是他主动请缨,要求下乡勘验。“你上班走路都费劲,哪能下乡?”大家相劝不让他去。“这种案子必须在查清事实上下功夫,这个案件调解结案效果更好,调解这种案子我有经验……”他不顾大家阻拦,带上火腿肠和豆奶粉便与承办人出发了。从早晨到中午,从一步步实地勘验到苦口婆心调解,直到剑拨弩张的双方握手言和,蒋青春才如释重负,坐在地上,任凭汗水从脸上流下,他从兜里摸出一根火腿肠、一袋豆奶粉,慢慢地吃着喝着。看着身体徐如的老蒋,同事们和当事人都留下了泪水。

2011年底,蒋青春获得了很多荣誉,回到家后,他把通辽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的奖牌放在家里的茶几上,妻子孙淑云问他:“为什么把奖牌放这?”蒋青春回答:“把奖牌放在显眼的地方不是为炫耀,而是为了经常鼓励自己,也是鞭策和教育孩子。”

清自做人干净做事

蒋青春是一个重原则、讲规矩、守纪律的人;是一名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好法官。他心中有尺、行中有度,对工作高标准要求,对生活简朴不奢,严以律己,严以用权。蒋青春因年岁已高,院里年轻的一代法官都习惯地称他为“蒋大爷”,就在记者采访期间,多数法官底气十足地告诉记者:“蒋大爷就是我们年轻法官的榜样,几十年了他没办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他曾这样告诫妻子孙淑云:“你在家不能替我接待当事人,也不能接受吃请,更不能拿当事人的钱物,咱们俩都有工资,钱够用就行了。”

有一次,蒋青春为本地一家知名企业提供了法律援助,该企业要“感谢”他,蒋青春委婉地说:“你们企业每年为咱开鲁县纳税千万元,你们对国家的贡献很大,我作为一名法官为你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应该做的,这钱我不能收。”该企业董事长不解地说:“我们没找你打官司,这也不是贿赂你,你带病利用休息时间给我们送法讲法,让我们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少受损失,这点钱给你买点补品补补身子。”董事长坚持要塞给蒋青春红包。“你们找我咨询法律是对我的信任,我很高兴,我每月能挣几千元工资都是你们纳税人的,已经不少了,这钱我真的不能收。谢谢了!”最后这位董事长的“好意”还是被蒋青春坚定地拒绝了。

蒋青春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和评查室主任期间,在评查案件中,他认真仔细地查看卷宗,标点符号也不放过,并将疏漏的地方记下来,纠正和对,不留隐患。还组织制定了《开鲁县人民法院判决文书评查细则》《开鲁县人民法院案件报结制度》和《开鲁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细则》,确立“一案一评、一案一卡”制度。每月出具《文书评查通报》《案件质量通报》,每季度向院审委会提交《审判运行分析报告》给领导作为全院工作的决策依据。几年来,蒋青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审判程序关,法院每年所有案件他都会进行详细评查。在他和其他同志的努力下,全院各庭办案质量得到大幅提高,上诉率和发改率逐年降低,全院案件裁判正确率上升到了99%以上。这个结果让上级领导惊讶,同事们大赞:“这主要是蒋法官的功劳!”

蒋青春说:“法官办案存有1%的的错案,对个案当事人就是100%的灾难,法官的公正办案是为了国徽更加庄严!”

审管办副主任孟凡心告诉记者这么一件事:2016年10月,国家实行司法体制改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开鲁县法官部分员额法官指标,根据条件蒋青春可免试入额,入额后每月可增加3000元左右的工资。令大家意想不到的是,蒋青春竟拒绝了这个条件,他说:“我已经是快退休的人了,这个指标还是让给年轻人吧。”另外,蒋青春现在仍坚持上班,风雨无阻,院里年轻的法官们见他每天骑了一辆旧摩托往返20多里,担心不安全,准备各自筹资为蒋青春买辆价格低一点的小车,蒋青春坚决不同意。孟凡心眼里一直含泪接受记者采访,她告诉记者,一说到蒋青春的事迹她就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泪水。

蒋青春同志的先进事迹朴实生动、感人至深、催人奋进,集中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和崇高品质。同时,蒋青春的事迹像春风一样吹遍了北疆大地,更激励着全区司法战线上的所有同志。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也作出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向蒋青春同志学习的重要批示:“向蒋青春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心中有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向蒋青春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心中有民、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向蒋青春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心中有责、敬业进取的担当精神;向蒋青春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心中有义、英勇无畏的凛然正气;向蒋青春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心中有戒、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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