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院全力以赴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18-12-06蔡志萍
文/蔡志萍
改革开放以来,司法改革从起步到逐渐步入正轨,再到迈入快车道,从工作体制改革到司法体制改革,公检法司律师不同法律部门和职业群体都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顶层设计下,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我们做成了很多“讲了很多年、想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事”。
天津法院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以法官员额制为重点,以司法标准化为抓手,以党建工作为保障,全力以赴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我们建立了员额遴选机制,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连续两年遴选法官1837名,员额法官占全市法院现有人员36.9%,占全部编制的31.4%。我们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庭长不再签批非本人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法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占案件总数99.4%。明确院庭长办案最低指标,2017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15.4万件,占结案总数的43.5%。我们建立了司法标准化的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统一制定并发布实施了涉及审案流程、司法裁判、案件质量、司法公开、注重服务、权责配置等六大方面共29个司法标准,编纂法官制典一系列文书,该项工作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作为改革案例向全国推荐。我们在全国率先完成了人财物市级统管和内设机构改革,中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由361个缩减为234个,内设机构数量下降了35%,我们积极稳妥地推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改革试点,促进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大力加强政治法院建设,引入技术手段,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此外,我们自主研发的法官自助服务终端入选2018年首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
在推进各项改革的措施中,我们也面临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员额制改革后,“案件多、法官少”的矛盾日渐突出,新型审判团队的示范作用尚未充分显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任重道远。证人鉴定人出庭率仍然偏低,政治信访对司法裁判的影响依然存在,公众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不属于执行难范畴缺乏共识,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有待进一步落实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既需要理论层面的深入研究,也需要公检法司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相互衔接,我们将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进步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