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需加强
2018-12-06张亦明
张亦明
我国现阶段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方面尚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格局,综合管廊的管理出现主、客体多元化。同一条管廊内混杂着不同的利益主体,各利益主体面对着他们或具有所有权、或只有使用权的管理客体——廊道、廊道环境保障设施、管线及管线的生产运营维护,以及各种主客体之间的交互影响,必然会产生很多矛盾,弱化综合管廊的集约化管理效果。
建立管廊运营管理体制是保障
建立完善的综合管廊运营管理体制,是实现管廊项目从建设到运营平稳过渡的重要制度保障。笔者认为,综合管廊投入运营的基本标准应该有两项:一是管廊本体开始正常运行,二是实现管线入廊,两者缺一不可。因此,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就是对管廊本体的管理和对管线入廊的管理。对管廊本体的管理就是通过对管廊结构和附属设施的看管、监测、养护、维修、更新、改造,保证管廊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行状况。对管线入廊的管理就是解决管线纳入管廊、实现收费的问题,以及通过对入廊管线的检查、维修达到管线安全运行的目的。因此,运营管理体制的建立应围绕这两项主要工作展开。
国家层面已经对运营管理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入廊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原则上应敷设于地下空间。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该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各自管线入廊工作。
二是实行有偿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具体收费标准要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根据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入廊费主要根据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建设成本,以及各入廊管线单独敷设和更新改造成本确定。日常维护费主要根据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维修、更新等维护成本,以及管线占用管廊空间比例、对附属设施使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三是提高管理水平。各地政府需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综合管廊运营单位要完善管理制度,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等。
具体到一个城市,如何根据政策法规和各自职责建立有序的综合管廊运营管理体制呢?笔者认为,城市综合管廊运营体制的建立应当以“人民政府主导、建设部门管理、其他部门协同、管线单位配合、承担企业实施”为原则。
建立管廊运营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理想状态下,有了良好的机制,可以使一个社会系统接近于自适应系统——在外部条件发生不确定变化时,能自动地迅速作出反应,调整原定策略和措施,实现优化目标。建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机制,就是要调整相关方的各种关系、提高管理效能,实现综合管廊效益和安全运行的管理目标。
综合管廊的各利益相关方主要包括管理方、使用方、服务方、涉及方。管理方:综合管廊属于市政公用设施,从行政职权和所有权来说,政府是管廊管理方。政府将管理职能授权给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此时,行政主管部门就成了管理的实施者,其实质属于管理方。使用方:管廊的基本功能决定了管线单位是管廊的使用方。服务方: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由政府向企业购买运营管理服务,承担企业即为综合管廊的服务方。采用PPP模式的综合管廊项目,其实质是政府采购了投资、建设、运营的一揽子服务,因此,PPP项目公司也是服务方。涉及方:综合管廊不可避免地与周边开发地块以及道路、河道、桥梁、轨道交通等设施及途经管廊区域的行人、车辆发生相互影响。这些与管廊运行相互影响的个体就成为管廊运营管理的涉及方。
多举措加强运营机构培育
随着越来越多管廊项目的建成,综合管廊运营管理业务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客观需求。目前从事管廊运营管理业务的机构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由施工企业、养护企业转变的运营公司,二是物业公司,三是管廊公司,四是PPP项目公司。
综合管廊的运营业务催生了强大的市场需求,但目前具备实践经验的运营业务机构还比较缺乏。为保障综合管廊从建设到运营的顺利过渡,建议各级管理部门注重运营机构的培育工作。
首先,制订明确的运营技术标准,引导和促进运营机构技术进步。技术标准是行业的引导,技术标准越规范,行业的总体发展越好。建议省市一级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快管廊运营技术标准的制订,既可以规范管廊运营管理,也可以引导和促进运营机构技术进步。
其次,加强培训教育和经验总结,培育运营专业人才队伍。目前针对管廊规划、设计和施工的培训活动开展较多,针对管廊运营管理的培训活动相对较少。建议各级管理部门加强培训教育和经验总结,尽快培养一批具备系统运营知识的专业人才,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再次,整合管线单位和施工企业技术力量,满足综合管廊运营要求。管线单位是管廊运营的服务对象,施工企业是管廊运营单位的上游企业,是综合管廊运营管理不可或缺、联系紧密的市场主体,建议整合管线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技术力量,鼓励这类企业参与管廊运营。
最后,制订合理的运营费用核算标准,培育健康的运营市场。目前,对于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的技术标准尚待完善,对于管廊运营标准各地、各行业还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需要在不断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的同时,制订较为合理的运营费用核算标准,共同培育健康发展的运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