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税收政策的基本理论问题初探
2018-12-06刘琨南京大学
文/刘琨,南京大学
1 前言
慈善,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做好事,本着对大家的热爱,为大家的福利而努力。并且慈善事业能过追溯到古代,从西周开始,都建立负责相关事宜的部门,帮助贫苦百姓提供一些帮助。慈善信托也是依托慈善开展而逐渐形成,现在关于慈善方面的体制逐渐完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我国当前的慈善信托,还不能满足当下社会需求,下面我们就一起讨论和探究慈善信托税收政策的基本理论问题。
2 慈善信托
2.1 慈善信托的产生和发展
普遍认为慈善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古时候的英国法律规定修道士和教会不能拥有不动产产权,但是让教会和修道士没有不动产不利于这些教会的发展,所以出现让他人的不动产可以供给教会使用,但不归教会或者修道士所有的制度。这一制度出现就被延续至今,并不是理想中那么顺利,在当时引进各个国家的时候,并没有受到各国的青睐,甚至有的国家十分抵触,这也源于大家对这个慈善信托制度不了解和当时对英国的抵触,直接导致慈善信托不能被大家广泛采用。后面由于各个国家颁布和对慈善信托相关政策进行学习和完善,才逐渐走进大家的视野中,被大家所接受。
在2001年我国颁布《信托法》,其中规定了慈善信托的基本制度,并包含了它设立的程序、管理机构的权限等相关强制性要求,但是,该法律颁布之后,并没有理想中那么受欢迎,甚至受到众多冷落。慈善信托在我国发生转折的事项就是2008年的5.12地震,是由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推出的“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这也是我国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慈善信托。之后相关组织和机构纷纷开始该业务,建立众多慈善项目。
2.2 慈善信托的作用
慈善信托基本可以分成四类,分别是:济贫信托、推广宗教信托、推广教育信托、惠及社会的其他用途信托。现在慈善信托主要就是根据受托人要求进行相关不动产保管和打理,现在慈善信托的主要操作模式有:①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慈善组织为项目执行人。这样的模式能够结合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的有点,对相关财产进行保值或者价增值,同时还能避免捐赠者直接将资金放入基金会,让捐赠资产慢慢缩水,最重要的优点就是跟我们税收有关,可以让慈善组织开具可以抵扣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票据;②慈善组织为委托人,价信托公司是受托人。这种模式同样可以开具相关税票,并且还能由慈善组织进行募捐,让其他人或者组织参与,同时能够将其中的资金使用情况透明化。③信托和慈善组织两者同时价担任受托人。这种模式还是由慈善组织开具相关税收票据,两者可以根据相关情况各司其职,权责分明,并且委托人还能直接签署合同,能够更好地控制和监督资金流动。
慈善信托能够得到当前众多国家认可,最大原因还是他的制度,成为当前公益事业开展的最有效途径之一。慈善信托能够将信托的财产进行更加合理和专业化管理,不仅保证财产的安全,还能让信托财产能够保值增值。各种模式都是为了保障委托人财产安全和价值,它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处理有着绝对优势。
3 慈善信托税收政策现状
3.1 慈善信托税法完善,没能形成统一
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信托法》,但是税法中价并没让信托相关投资资金享受到优惠的相关政策,也就更没有特定的税法或者相关政策来进行规范和制约慈善信托的税收,让慈善信托相关项目活动根据一般经济业务来进行税收。并且这些政策和制度多是由各地行政部门进行文件制定或者规章制定,导致立法层次低。并且制定的这些规章和文件在慈善信托活动上税收优惠有着相互冲撞的现象,导致相互冲突,不能完全形成统一,导致这样的税收制度无法让公益事业上的税课适应,也是慈善信托税收发展的重要影响之一。
3.2 征税重复
重复征税的现象非常普遍,也是当前慈善信托税收政策展开所面临的难题之一。出现这种重复征税现象,主要原因就是信托双重所有权结构与我国的“一物一权”原则发生冲突。在发生信托之前,所有财产属于委托人,当签订相关合同之后,委托人将自己财产委托给相关信托组织或者而机构,其中肯定会发生财产转移,根据相关税法,是需要缴纳营业税金,当该合同终结之后,资产会再次发生转移,按照现在税法,还需要缴纳一次营业税金,那么,重复征税现象就出现了。
3.3 目前慈善信托税收制度对公益性捐赠优惠措施有差异,激励程度较低
现在世界各国都是采用税收优惠政策来激励慈善信托发展,我国也有相关税法规定,虽说进行了优惠政策,但与其他国家相比略显偏高。并且我国还有因受赠人不同,捐赠人享受的相关税收待遇也有着众多差异。其源头还是因为制作的相关文件和政策立法层次低,不能对这些章程进行一个系统且统一标准的处理。这样的现象不仅打破预案制定的税收公平原则,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纳税人进行慈善事业的劲头与热情从而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
3.4 其他问题
慈善信托在我国发展比较晚,目前对于我国来说还算是一个新事物,在慈善信托方面发展和未来发展趋向还不是非常明确。大家对于慈善信托还没有能拥有非常全面的概念和明确的认识,基础群众比较薄弱,不能广泛被大家所熟知,缺乏一定诚信基础,导致目前我国的整体环境对慈善信托发展非常不利,也更别说其中的税收政策,更需要大家了解和研究,去完善政策内容。
4 完善慈善信托税收政策措施
4.1 完善慈善信托税收政策,统一和协调税收制度
统一收税和协调相关制度,是完善慈善信托税收政策的措施之一。关于慈善信托相关税收应该跟一般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税制一样,由全国人大代表及常务委员会进行定能制定,并根据慈善事业的特殊性而制定,统一规范,建立一个拥有标准的慈善事业税收制度,不仅能够为事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还能进一步激励和推动慈善信托的发展。
4.2 采用“实质课税”,避免重复收税
减少和杜绝重复征税的现象,可以在税收激励措施——“实质课税”。通过上诉中,大家也能够了解到慈善信托所涉及的资产产权结构比较独特,也是出现重复征税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实质课税简而言之,对对实际收益者进行征收相关税金,不再形式上转移而进行征税。主要可以从这三个阶段去进行了解,①设计阶段,这资产转移现象,委托人办理相关慈善信托合同之后,将资产转移给受托人之后,应该定义为慈善捐赠行为,这时是可以扣除相关所得税,但是其他税收应该给予减免。②存续阶段,此阶段并没有发生什么资产转移现象,根据前面提到的实质课税,此时将不征收税金,这样可以让受托人和委托人上的税负减轻一点,让激励政策展现出来。③终止阶段,在此阶段,主要发生实质性财产转移,受益人虽应该缴纳相关税金,但因身份原因可以进行减免,这样将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到底。
4.3 统一慈善信托税收标准
统一慈善信托税收标准,可以借鉴慈善信托发展较好并且实践性较好国家的相关政策,让慈善公益理念在其中完善展现出来。让大家按照章程办事,不再因捐赠人或者捐赠对象不同而差别对待,从而提高大家对慈善信托的积极性,并让纳税人投身该事业中。
5 结束语
慈善信托并非政府行为,而是社会公众想要将财富直接用于发展慈善事业,而设立。这样做有两大优点,一是能够节省相关部门行政管理费用,而是能够非常有效的减少公共支出,为社会发提供更过帮助。完善慈善信托税收政策至目前国际认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同时也是为了能够通过相关优惠政策而激励慈善信托的发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好慈善信托,就需要制定相关规定,能够统一标准和约束大家的行为,这样才能保证该组织能够长久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