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众筹模式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12-06王朋吾成思阳
王朋吾,成思阳
(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哈尔滨150028)
一、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各国之间的合作与竞争也日益加强,各国企业之间竞争力不断加深,资金是企业得以正常运作的前提,众筹应运而生,众筹简言之为很多人一起筹集,众筹最初是艺术家们为了有很好的机会创作而向他人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手段,现在演变成为刚刚进入社会的人们得以创业的一种方式。
二、中国众筹模式发展的基本理论
(一)众筹模式的涵义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构成,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众筹可以用于灾害的重建、公司的筹资、设计发明等。同时众筹模式分为股权众筹模式与非股权众筹模式。
(二)众筹模式的基本类型
1.股权众筹模式
股权众筹模式是指对于一个项目,有很多人投入资金,但是投入的资金以股权的形式,最后获得的收益以股利、红利的形式回到投资人的手中,每个人都是企业的投资者,每个人也都是利润的拥有者,这种模式是中国大多数企业进行筹资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对于企业今后的发展大有益处,无形之间推动了企业项目的顺利发展。
2.非股权众筹模式
非股权众筹模式与股权众筹模式相反,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不以股权的形式呈现,所得到的回报同样不以红利的形式出现,该模式也可以细分为预购式和捐助式,预购式与捐助式的主要区别在于预购式会得到相应的回报,这种回报是以物品等实物作为回报,捐助式则是不需要任何的回报,投资者只是单纯的希望这个项目可以顺利的进行,捐助式众筹模式在中国众筹发展道路上也是十分罕见。
(三)中国众筹模式发展的优势
1.提供就业平台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才的需求问题的浮现,出现了公司内部工龄较大的职员退休较晚,新入职的员工较少等问题,因此,大学生就业难的仍然值得我们关注,据相关资料显示,2016年全国毕业生人数达到765万人,同比增加约16万人,但是空缺的职位却远远小于765万人。在这种亟待解决就业问题的大时代背景下,以往的创业模式最大障碍就是有想法但却缺乏资金支持,而众筹是以核心创业团队为引领,筹集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来经营自己的创业项目,从而提高了就业率,降低了国家就业风险,转变了就业形势。
2.促进资源整合
众筹并不是单纯的筹集资金,它拥有金钱之外的价值,众筹模式在中国主要以入股的形式进行,同时,在众筹的过程中,也是筹集人才的过程,是一个资源整合的过程,减少了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时间浪费,推动了项目的进行,增加了投资者的利润。
3.保证社会收入分配公平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提出,“双创”少不了一个“众”字,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才是众筹发展和壮大的不竭动力。以前的项目只有社会极少部分人进行大额投资,赚取全部项目红利,现在将投资人大众化,拥有少部分资金也可以进行项目投资,以实现资金回报,增加个人财富的累积。拥有大量资本的投资者可以投入到多个项目中,资金少的投资者可以对自己看好的项目进行投资,赚取股份红利,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的现象,达到了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化。
三、中国众筹模式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众筹模式发展现状
众筹在国内呈现萌芽态势,中国众筹模式诞生于2011年众筹网。而国外却已发展了七年之久,有关人士认为,众筹在国外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众筹模式以一个人的力量就可以顺利的进行,支持者所需要的成本比较低廉。第二个阶段是筹集资金用于技术性稍微高一些的产品,比如低价电子类产品。第三个阶段则是需要多方的资助,甚至需要各个小企业的出资来完成融资的整个过程,在这一阶段所需要完成的项目则是拥有较大的规模,单个企业难以完成的项目。
众筹模式虽然在中国的发展时间较短,但中国已经有20多家众筹网站,成功进行众筹有约2700万人,据世界银行发布的众筹报告,中国将是全球最大的众筹市场,到2025年,预计规模将会超过500亿美金,由此可见,众筹模式在中国发展的前景极为可观,普及的范围越来越大,民众认可度也在逐渐提高,尤其是对于高校应届毕业生而言,众筹模式则是为他们以后的就业带来了新的视角,新的机会。
(二)中国众筹模式发展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体制不健全
中国众筹模式在21世纪初起步,国内经验不足、起步晚、发展慢,重要的是,在法律的制定上没有超前意识和过程意识,只是单纯的在发展中逐步探索,在现有的众筹模式问题中挖掘法律方面的不足和漏洞。因此,目前众筹发展中的法制应用环境还比较薄弱,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尽完善。相比较而言,在2012年4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JOBS法案》,在法律上认可了向大众进行股权融资的众筹模式,这种法律上的支持,使得众筹可以在洲际间良性的运行,推动了众筹在美国的发展,同时一定程度上给美国的经济带来了推动力。
2.信用体制不完善
众筹模式的发展需要信用的支撑,信用也是个体与企业发展的必备要素,但在当前众筹模式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信用危机,对于国外而言,信用体制已经健全,但是中国的信用体制仍然在不断的发展,众筹模式仅发展了七年,信用体制更加脆弱,尽管众筹大多在众筹平台进行,会有第三方人员进行相应的监督,但仍然不能确保众筹过程公平公正,在信用体制不是完全健全的中国,要做好众筹过程中的信用建立需要投资者与被投资者共同监督。
3.众筹模式单一
在中国众筹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注重发展的横向延伸,不断涌入新的投资人,众筹规模在不断扩大,却没想到新的创新发展模式。但国外的众筹模式分为购买模式和投资模式,购买模式又分为捐赠模式和奖励模式;投资模式分为股权模式和债权模式。而在国内目前大部分只是购买行为。中国众筹模式单一也是由于众筹平台中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要有较为广阔的人脉,需要深谙风险投资相关法律方面的法律顾问,同时,此类平台的“马太效应”凸显,好的投资项目会吸引一大批有实力的投资人,而当这一项目聚集了一批优秀的投资人以后,会出现跟风投资,导致其他项目举步维艰。
四、中国众筹模式发展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一方面,应界定众筹的含义,以及明确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使群众明白非法集资与众筹是不相同的,可以减少法律的盲点,避免不法分子钻法律的漏洞,使市场更加合理、高效的向前发展,使企业的融资更加多样化、规范化。另一方面,政府应建立健全众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体制。众筹分为股份制众筹与非股份制众筹,在中国应用比较广泛的是股份制众筹,但在应用过程中股份制众筹中的所有权分配产生了问题。如所有权分配对象等,因此,中国政府应制定健全的法律来保证企业正常运转。
(二)建立健全信用监督机制
信用体系是一个国家企业长足发展的基石,解决信用问题应从第三方切入,第三方的涌现,不会使机制陷入困境,以市场自身的力量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困境。第三方的介入也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减少诚信缺失现象的发生几率,也缓解社会企业发展的不良风气。另外,还可以从众筹的过程中进行监督,从管理、分配利润的环节入手,主抓利益的监管,使信用体制的建立发挥出最大的价值。在投资者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应认真履行信用制度,提高诚信意识;对于被投资者方,要严格遵守信用体系,为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负责。
(三)促进众筹模式多样化
众筹模式在中国的发展较为单一,需要不断地创新众筹模式,目前中国的众筹模式大体分为股份制众筹与非股份制众筹,是按照公司规模和注册资本进行划分,并没有按照企业的责任来划分,因此,可以将众筹划分为有限责任众筹和无限责任众筹,可以更好地分清众筹中的责任权限,以分清不同的公司应承担不同的责任。
中国众筹模式的发展趋势将会更加普及化、公正化、多样化,对于中国众筹模式的对策建议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的现象,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科技金融的发展,会使得众筹的筹资模式有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波,鲁斯玮.众筹超额成功的影响因素——基于淘宝众筹的实证分析[J].经营与管理,2018(1).
[2] 尹亚萍.对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问题的研究[J].时代金融,2017(36).
[3] 黄楚松.浅析众筹融资的发展及其监管[J].财经界,2015(2).
[4] 宋柯均,吕笑微.国内股权众筹网站发展探析[J].现代物业·现代经济,2014(8).
[5] 孙燕平,胡 蝶,庞 珂.众筹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分析[J].企业导报,2015(19).
[6] 郑若瀚.中国股权众筹法律制度问题研究[J].南方金融,2015(1).
[7] 胡世良.众筹模式成功的关键要素[J].中国电信业,2015(1).